■ 何 畏
近日,省档案局参与编制的首部档案行业标准《档案仿真复制工作规范》由国家档案局正式发布,于2022年7月1日实施。
《档案仿真复制工作规范》由云南省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档案资料保护部共同编制。标准规定了基于数字影像技术的档案仿真复制工作的管理和技术要求,内容涵盖档案仿真复制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组织与管理、全流程技术要求等。
省档案局自2005年开展档案仿真复制工作以来,配备了技术先进、配套齐全的档案数字图像仿真复制设施设备,制作了相当数量的档案仿真件,应用于珍贵档案的开发利用和原件保护,取得较好效果。在此过程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档案仿真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为编制《档案仿真复制工作规范》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后续,省档案局将以标准的应用为抓手,结合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云南省档案馆)档案仿真复制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档案仿真复制工作水平,为珍贵档案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做出更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