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红
(上海社会科学院 文学研究所,上海 200235)
关于古代笔记的性质与分类,前人已有不少研究,相关论述多从文学与历史两个学术领域展开。前者主要涉及小说的定义流变,后者涉及笔记与史传的关系等。《记录见闻:中国文言小说写作的原则与方法》一文梳理了历代学者的观点,指出记录见闻是中国文言小说写作的原则与方法,文言小说中的“轶事小说”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而以“笔记”为称呼,是由于小说这一概念的古今错位。①罗宁:“笔记、笔记小说之名称和概念的流行,固然有其原因和渊源,不过根本原因还是现代小说概念的引入,以致今人把小说这个概念拱手交给较具虚构和想象的白话小说和‘传奇’,而传统的文言小说被‘剥夺’了小说的名分(尤其是轶事小说),只好以‘笔记’来称呼了。”《文艺理论研究》2018年第5期。宋莉华在《中国古代“小说”概念的中西对接》中梳理了中国“小说”这一术语的历史演变及与西方文体概念的对接。《文学评论》2020年第1期。就唐五代笔记而言,此类“轶事小说”多运用生动写实的语言,通过日常生活来表现人物形象,蕴含着作者的臧否态度。笔者以为,见闻如何记录、文学的创作是否存在、“轶事小说”中的记录见闻与人物形象之间如何相互关联等问题,都值得深入探讨。
在记录见闻的性质之外,还有学者指出:“唐以后,随着小说文体的逐步独立,作品数量日渐增多,作家主体意识日益增强,再加上受史传作品和古文运动的影响,小说中穿插议论的做法越来越多,这些议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唐代士子们所共有的文化心态,他们在小说作品中提倡忠贞、孝道,提倡仁、义、礼、智、信等儒家伦理道德规范。”②程国斌:《“唐人始有意为小说”刍议》,《中国文化研究》2017年冬之卷。在笔者看来,这种伦理道德规范的提倡,除了议论,在唐五代笔记的人物形象构建中更多具体表现为日常生活的书写,其中尤以饮食行为书写为重。所谓“食色性也”,中国传统文化中,与饮食相关的行为往往被视为本性之一,与人物德行形象有着密切的关系。③将食物与道德相关联,如胡司德《早期中国的食物、祭祀和圣贤》中即有“肉食与道德”部分论述及此。见[英]胡司德著,刘丰译:《早期中国的食物、祭祀和圣贤》,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8年。这种关联,在细节丰富的唐五代笔记小说中体现明显,作者将人物的道德品行与其饮食行为更为密切地联系起来,呈现出了丰富多彩的人物样貌。
基于以上两方面的学术观点——唐五代笔记中的大部分为记录唐人日常生活的轶事小说、作者在小说中提倡儒家伦理道德规范,本文以唐五代笔记为基本研究资料,将唐人饮食行为与道德书写二者相联系,其研究目的在于:通过考证唐人日常饮食生活的细节描述和相关名物,从笔记这一文学载体之创作过程和特点出发,对饮食行为日常描述的背后所体现出的唐代人物道德评价标准之建构、各类人物饮食习性及其相关道德范式二者间的关系、笔记作者在道德书写中对日常生活题材的遴选和运用等等问题,做出进一步的新探索。
通过较为全面地梳理唐五代笔记,我们可以看到大量笔记小说作者在人物塑造中,选取日常的饮食行为以构成人物的道德形象。通过文本阅读分析可以发现,这些饮食行为与人物的某种道德品格形成一一对应关系。在此,笔者将饮食行为与人物道德之间的对应关联归纳为以下几类主要模式,逐一加以分析。
道德与物质生活之间的关联上古时期早已存在,《韩非子》中即有将人物的饮食粗劣与德行“良”联系起来的例子:“孙叔敖相楚,栈车牝马,粝饼菜羹,枯鱼之膳,冬羔裘,夏葛衣,面有饥色,则良大夫也。其俭逼下。”①陈奇猷:《韩非子集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703页。胡司德在关于战国到汉代的食品与饮食习惯的论述中指出:“品尝菜羹和节俭朴素的美德是联系在一起的。”见胡司德:《早期中国的食物、祭祀和圣贤》,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17页。唐笔记中作者引用《左传》“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此句对人物德行加以评判,俭约朴素被视为德性的最高体现,奢侈则为恶之集大成者,可见清俭与奢侈是当时判断人物品行、臧否人物道德的一大标准。②高彦休撰,陶敏主编:《唐阙史》卷上,《全唐五代笔记》第三册,西安:三秦出版社,2012年,第2332页。在唐五代笔记小说中,人物形象之评判有一类涉及到“清”的概念,这种“清”,往往即与人物的道德品格相关,如笔记文字中直接提到“清俭”、“清廉”等等,也有类书对笔记小说相关内容加以分类,如《太平广记》中的类目“廉俭”。从笔记内容来看,唐代笔记作者在描绘这类“清”的人物品德形象时,往往选取相关的饮食行为作为物质生活的素材,这种饮食书写多指主人公饮食之粗陋、不加择取,以及在数量上的自我控制。
如孙光宪的《北梦琐言》中有一则“王文公叉手睡”,称其“清修重德”:
王文公凝,清修重德,冠绝当时,每就寝息,必叉手而卧,虑梦寐中见先灵也。食饦面,不过十八片。③孙光宪撰,贾二强点校:《北梦琐言》卷3,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46页。
笔记作者称王凝“清修重德”所选取的两个例子,一为睡觉保持叉手行礼的姿势,担心梦中见到先人之灵不恭敬,而另一个则是指王凝吃饨面份量极少。所谓“馎饨”,根据《齐民要术》的记载:“馎饨挼如大指许,二寸一断,着水盆中浸,宜以手向盆旁挼使极薄,皆急火逐沸熟煮,非直光白可爱,亦自滑美殊常”,④贾思勰:“饼法第八十二”,《齐民要术》卷9,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8年,第312页。说明这种食物的做法是将和好的面浸入水盆中,用手在盆边挼出拇指大小、约两寸长的极薄面片,然后用大火在沸水中煮透。这样煮出的饨不仅光白可爱,而且滑美异常。此种面食到唐代时称不托,据李匡乂《资暇集》说,因为原本是用手掌托着制作,而后有了工具刀机,故有此名。杨晔《膳夫经手录》称,唐时不托“有薄展而细粟者,有带而长者,有方而叶者,有厚而切者”诸多形状。无论《北梦琐言》中的不托面所指为哪种,王凝十八片面片的一餐饭都不能算是奢侈,因此《北梦琐言》中以“不过”二字来凸显王凝的食量之少和他的自我控制力之强——通过食欲寡淡的细节来关联人物品德之清高以及自律,这是笔记文字背后隐含的意义。
这种将食物的“少”与道德之“清”关联起来,在《明皇杂录》的卢怀慎条目中也有表现。卢怀慎的“清慎贞素”,笔记作者同样从饮食的角度加以表现:
唐卢怀慎,清慎贞素,不营资产,器用屋室,皆极俭陋。即贵,妻孥尚不免饥寒,而于故人亲戚散施甚厚。为黄门侍郎,在东都掌选事,奉身之具,才一布囊耳。后为黄门监兼吏部尚书,卧病既久,宋璟、卢从愿常相与访焉。怀慎卧于弊箦单席,门无帘箔,每风雨至,则以席蔽焉。常器重璟及从愿,见之甚喜,留连永日,命设食,有蒸豆两瓯、菜数茎而已,此外翛然无办。……既殁,家无留储,唯苍头自鬻,以给丧事。上因校猎于城南,望墟落间,环堵卑陋,其家若有所营,因驰使问焉。还白怀慎大祥,方设斋会,上因为罢猎。因悯其贫匮,即以缣帛赐之。①郑处诲撰,田廷柱点校:《明皇杂录》卷下,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53页。
这一涉及卢怀慎其人的德行事例,《明皇杂录》主要围绕其病故前后展开细节描写。尤其是描写卢怀慎病重时,他历来器重的宋璟与卢从愿前来探访,通过各种细节表现出了卢怀慎的品行高尚。与告别赠言相对应的是,卢怀慎招呼留饭待客的菜食只有蒸豆两瓯和几根蔬菜而已,再也没有其他可以拿得出来的食物。从前文中交待他“于故人亲戚散施甚厚”可知,身居吏部尚书高位的卢怀慎这番待客之简陋,不是因为他为人刻薄,而是由于他“不营资产”,以致“器用屋室,皆极俭陋”——这一点从其居所遮挡风雨的帘子都用床席来代替亦可见一斑;而在卢怀慎身故之后,“家无留储”,连办丧事所需的费用都没有,得靠老仆人自己卖身所得来维持基本的礼仪。因此,卢家用来待客的“两瓯豆,数茎蔬”,所体现的是主人公在清贫的家境下,对亲近之人所能表现出的诚意。病重之时卢怀慎亲笔上疏推荐国家人才,与他对宋璟和卢从愿见面时的嘱托相呼应;而其招待友朋的食物之简单贫乏,则与人物道德的高尚丰盈形成对比,由此,“清慎贞素”之道德形象更显生动而予人印象深刻。
而同样关乎卢怀慎其人,刘肃所撰《大唐新语》则是不一样的叙述方式:
卢怀慎,其先范阳人。祖父悊为灵昌令,因家焉。怀慎少清俭廉约,不营家业。累居右职。及乘钧衡,器用服饰无金玉文绣之丽,所得俸禄,皆随时分散,而家无余蓄,妻子不免匮乏。及薨,赠荆州大都督,谥曰文成。玄宗幸东都,下诏曰:“故检校黄门监卢怀慎,衣冠重器,廊庙周材,谟当三杰之一,学行总四科之二。等平津之辅汉,同季文之相鲁。节邻于古,俭实可师。虽清白莹然,籝金非宝;然妻孥贫窭,儋石屡空。言念平昔,弥深轸悼。宜恤凌统之孤,用旌晏婴之德。宜赐物一百段,米粟二百石。”明年,车驾还京师,望见怀慎别业,方营大祥斋,悯其贫乏,即赐绢五百匹。制苏颋为之碑,仍御书焉。子奂,历任以清白闻,为陕郡太守。开元二十四年,玄宗还京师,次陕城顿,赏其政能,题赞于其厅事曰:“专城之重,分陕之雄。人多惠爱,性实谦冲。亦既利物,存乎匪躬。为国之宝,不坠家风。”天宝初,为晋陵太守。岭南利兼山海,前后牧守赃污者多,乃以奂为岭南太守,贪吏敛迹,人庶爱之。②刘肃撰,许德楠、李鼎霞点校:《大唐新语》卷3清廉第六,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51~52页。
这一资料置于《大唐新语》卷三中的“清廉第六”之下,文中作者对于卢怀慎其人的道德评价是“清俭廉约”,以器用服饰朴素、家无余蓄来说明。笔记重点描写在其病逝后,玄宗下诏予以旌表,诏书称:“节邻于古,俭实可师”,称其“清白莹然”,此一评价,是对卢怀慎其人道德品行的总结性评论,“清俭”与“清白”均是对其赞美。另外,第二年玄宗赐物嘉奖,并在卢家营办大祥斋时赐绢,以及御书其碑,也是对卢的道德肯定。而在后文所附卢怀慎之子卢奂的传记中,作者通过赞美卢奂“清白”“不坠家风”,以及他镇守岭南的吏治成效,从而进一步凸显父亲卢怀慎之道德影响。与上文《明皇杂录》相比较,《大唐新语》的叙述更具史传性质,这与作者刘肃在笔记的序言中所述其成书宗旨有关,刘肃称:“今起自国初,迄于大历,事关政教,言涉文词,道可师模,志将存古。”正是这种彰明模范的书写意图,使其将写作重点表现在玄宗对相关人物的嘉奖之语(一为卢慎怀病故时所下诏书,一为厅壁上所题予其子卢奂之赞)上。而因缺乏对卢怀慎本人的细节描写,笔记《大唐新语》中的人物形象不甚鲜明。相较于对同一人物之不同描写手法,可以看出如《明皇杂录》所写,作者选取饮食行为作为细节来刻画人物,食物在人物道德形象之构建中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与《明皇杂录》相似,以招待客人的饮食行为描写来体现人物之清俭美德,这一书写模式还见于笔记《卢氏杂说》中:
郑余庆清俭有重德。一日,忽召亲朋朝官数人会食,众皆惊。朝僚以故相望重,皆凌晨诣之。至日高,余庆方出。闲话移时,诸人皆枵然。余庆呼左右曰:“处分厨家,烂蒸去毛,莫拗折项。”诸人相顾,以为必蒸鹅鸭之类。逡巡,舁台盘出,酱醋亦极香新。良久就餐,每人前下粟米饭一碗,蒸胡芦一枚。相国餐美,诸人强进而罢。①卢言撰:《卢氏杂说》,《全唐五代笔记》第三册,第2407页。
笔记称郑余庆有清俭重德的美名,这一简陋的待客之物葫芦,与之前《明皇杂录》中卢怀慎用来留客招待的两瓯蒸豆和几根蔬菜具有同样简单朴素的特点,但作者在人物饮食行为之描写手法上却有所不同——《明皇杂录》作者将待客食物的粗陋置于叙述家居用品的匮乏之后,二者同样指向说明人物生活条件的困顿,因而读者并没有意外的预期;而在笔记《卢氏杂说》郑余庆的材料中,宰相以葫芦待客这一看似滑稽并具转折性的情节,既出乎客人的意料,也让读者有意外之感。普通简陋的食物——一只清蒸葫芦,与主人贵为宰相的身份形成了对比,产生了看似不合时宜的意外,让郑氏“清俭重德”的人物形象,在笔记书写中显得生动而传神,可以说作者通过食物来写人物道德,叙事技巧非常高妙。
由上述例子可以看出,唐五代笔记小说作者在构建人物道德形象的“清”时,多选取与饮食相关的事例加以表现,而这种道德品行的“清”,往往与食物之少、粗、陋等特质联系在一起。又因为笔记中所描写对象其身份地位多居高处,这种由人物社会地位所带来的原本看似顺理成章的物质上的富裕、高级、精美之可能性,却在笔记中体现为相关人物所选取食物之少、粗、陋等特质,二者形成一种对比和反差,甚至具有一定的戏剧性,强化突出了人物道德品行之高尚。这一写作模式,在正面表现人物道德尤其是清廉俭朴等特点时尤为常见。
与清廉相反,人物道德品行中的贪婪形象,在唐五代笔记中与饮食的精致、高级联系在一起。孙光宪的《北梦琐言》有一则关于刘崇龟的笔记,正是这一饮食——道德对应模式的体现:
刘仆射荔枝图:唐刘仆射崇龟,以清俭自居,甚招物论。尝召同列餐苦荬,朝士有知其矫,乃潜问小苍头曰:“仆射晨餐何物?”苍头曰:“泼生吃了也。”朝士闻而哂之。及镇番禺,效吴隐之为人,京国亲知贫乏者颙俟濡救,但画荔枝图,自作赋以遗之。后薨于岭表,扶护灵榇,经渚宫,家人鬻海珍珠翠于市,时人讥之。②《北梦琐言》卷3,第63页。
刘崇龟,咸通六年(865年)进士,唐僖宗中和时为兵部郎中,后累官至户部侍郎、检校户部尚书。笔记称他以清廉俭朴自居,却遭致他人的非议。孙光宪选用了三件事描写其为人,一则刘崇龟请客吃饭,一则面对京中亲友求助、千里迢迢只画荔枝图作赋相送以示清白,最后是在他身故后家人扶柩归途中变卖大量珍宝。其中写刘仆射请客吃饭,尤其生动。故事提及的两种食物,苦荬和泼生,从文意上看,一与俭素相关,另一个则含奢华之意,二者均指向具体人物的道德形象,而这对应的模式其内涵究竟何指,通过对食物的具体考证可以得知。
至于“泼生”为何物,颇少见人述及。其实,宋人就已不甚了了。高似孙在《纬略》中说:“泼生面,《太平记》曰大夫蚤来已食一碗泼生面矣。《太平记》,唐人所作。窦平曰泼生面,疑是今之略生面也。”⑤[宋]高似孙著,王群栗点校:《高似孙集》,《纬略》卷11,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762页。高似孙转引的这条资料不见于他处,不知“泼生面”中的“面”字从何而来。不过,就《北梦琐言》原文来看,“泼生”应当是明显区别于苦荬的较高级食品。
从唐人其他记述,可以大致推断“泼生”所指。在唐代留存下来的食谱中就有以“生”为烹制对象的菜。唐代士子官员升迁,友朋同僚祝贺,一定盛置酒馔音乐,称作烧尾宴。除了同僚宴饮,新授官职者也有上给皇帝的精美饮食,唐中宗时韦巨源拜尚书令,就曾上过烧尾食,他的家藏旧书中留有当日食账,可以让后人一窥究竟——其中有一道菜名为“五生盘”,下有注曰:“羊、豕、牛、熊、鹿并细治”⑥韦巨源食单,陶穀撰:《清异录》卷下,朱易安等主编:《全宋笔记》第一编二,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郑州:大象出版社,2003年,第103页。,指的是五种肉食精做,生,意思是荤腥类新鲜的肉食。除了以上这些动物,鱼虾类也可称作“生”。在《岭表录异》里,就记载有一种“虾生”的做法:“南人多买虾之细者,生切绰菜兰香蓼等,用浓酱醋先泼活虾,盖以生菜,以熟饮覆其上,就口封之,亦有跳出醋楪者,谓之虾生。鄙里重之,以为异馔也。”⑦刘恂撰:《岭表录异》卷下,《全唐五代笔记》第三册,第2622页。具体说来,就是用浓酱醋等调味料泼在新鲜小虾上,再盖以生切的香辛蔬菜,上覆熟饮而成,由此可见“泼”生的用法。而据明代李日华《紫桃轩杂缀》笔记记载说:“苕上祝翁……其家传有唐人《砍 脍 书》一 编,文 极 奇 古,类 陆 季 疵《茶经》。……《下豉醯》篇中云:‘剪香柔花叶为芼,取其殷红翠碧与银丝相映,不独爽喉,兼亦艳目。’”⑧[明]李日华撰,郁震宏、李保阳等点校:《紫桃轩杂缀》卷2,《六研斋笔记·紫桃轩杂缀》,南京:凤凰出版社,2010年,第283页。这本家传的《砍脍书》应该出自唐代名厨之手,末尾所提到的取“香柔菜”,与《岭表录异》中的“生切菜兰香蓼”的说法相吻合,所谓银丝,指的就是镂切如丝的鱼生。将初生嫩芽的殷红、叶子的翠绿和鱼丝的银白相映,缤纷悦目。而泼沸,应该就是指在将新鲜鱼肉镂切极为细薄之后,用煮沸的汤泼淋其上的制作方式。总而言之,“泼生”这种方式极大程度地保留了肉质的鲜嫩,山珍海味尽得其美,刘崇龟早餐所食用的应当就为此类。刘恂说“鄙里重之,以为异馔”,可见这道菜在当时也算得上珍奇的佳肴,这也就难怪刘崇龟会招致同僚的哂笑。
这则材料在《太平广记》卷二三八中被归之于类目“诡诈”,而孙光宪在《北梦琐言》中没有直接给出对刘崇龟的道德评价,只提及他以“清俭”自居。这一自我评价,通过请客吃饭故事中的苦荬与泼生两种食物的对比,在他人的嘲笑声中瓦解,而一个贪婪虚伪的形象则因此鲜明地在笔记中建构起来,这与两种食物背后所指向的两种不同层次水准的生活大有关系。在这则笔记材料中,食用泼生不是众官员嘲笑刘崇龟的原因,因为这一食品虽然算得上美味,但也不是人间绝无仅有的珍馐,位高权重的刘崇龟食用泼生类高级食品想必也无可厚非,并没有逾越他的身份相应待遇;而让人嘲讽的是他在食用了泼生之后,再请各位同僚吃苦荬——通过在众人面前故意降低真实的饮食标准,来建构自己的“清俭”名声,树立崇高的道德形象。这种虚构的道德形象,在小苍头道出实情、以及刘崇龟身故后家人变卖大量珍宝的现实中瓦解,刘崇龟为人唾弃和嘲笑也就不足为奇,笔记作者对人物的评价在两种食物的对比中不言自明。
在清廉和贪婪以外,与人伦亲情相关的道德形象也是笔记中所着力描写的。在唐五代笔记中,通过日常饮食描写,表现人物的亲情仁爱与手足情深,《因话录》中有这样一条:
新野庾倬,贞元初,为河南府兵曹。有寡姊在家。时洛中物价翔贵,难致口腹,庾常于公堂辍己馔以饷其姊。始言所爱小男,以饷之。同官初甚鄙笑,后知之,咸嘉叹。①赵璘撰:《因话录》卷3,《全唐五代笔记》第三册,第1914页。
本来鄙视嘲笑他心疼孩子的同僚,在得知庾倬对姐姐一番深情照顾的实情后,都赞叹不已。将官职配餐留给儿子,在人们看来是对幼儿的宠溺,而同样的行为,对象换成自己寡居的姐姐,则得到了众人的称赞。通过这一带有戏剧性的场景对比,笔记作者描写了被人物有意掩盖的饮食行为,而其中蕴含的伦理亲情得以进一步展现,庾倬重情而不彰扬的人物德性因此细节描写而更为凸显。
但在笔记《隋唐嘉话》中,同样描写对寡居姐姐的关爱以及人物间的手足情深,作者并没有加以掩饰,相反,通过人物日常的饮食行为直接加以描写。李勣其人,据史传记载对待下属和旧日上司都“感德推功”,兼之战功累累,德行高尚,是画入凌烟阁的功臣勋旧。其墓前的《大唐英公神道碑》为唐高宗御制御书,规格之高绝无仅有。而笔记《隋唐嘉话》作者选取的素材不是战场军功,也与国家政治无关,却是一幅生动温馨的煮粥图,在灶火映照中表现人物高尚的道德形象:
英公虽贵为仆射,其姊病,必亲为粥。釜燃辄焚其须。姊曰:“仆妾多矣,何为自苦如此?”勣曰:“岂为无人耶!顾今姊年老,勣亦年老,虽欲久为姊粥,复可得乎?”②刘餗撰,程毅中点校:《隋唐嘉话》卷上,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9页。
据《旧唐书》李勣传,“其姊早寡,居勣旧闾,皇后亲自临问,赐以衣服,仍封为东平郡君。”③《旧唐书》卷67,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487页。当多年寡居的姐姐生病时,位高权重已身为仆射的李勣一定要亲自下厨为她煮粥。因为靠近炉灶,“风回,爇其须髩”。④此条资料亦见于《资治通鉴》卷201,《全唐五代笔记》编者指出此事见《大唐新语》卷6、《类说》卷6。笔记里的这段人物间对话,体现出了李勣内心的细腻情感:身为郡君的姐姐身边并不缺人服侍,只是现在她已经年老,自己也年老了,即使想要长久地给姐姐煮粥,又怎么可能呢?亲自为年老生病的姐姐煮粥,对他来说是弥足珍贵的亲情记忆,食物是他们姐弟情深的象征。而随着时间流失,这种温暖的煮粥吃粥场面终将成为逝去的回忆。笔记作者选取这个生活细节,在时光的跳跃与回溯中,通过描写人物于想象的来日追忆当下的场景,从而体会到现时寻常饮食生活之可贵。这一描写不存在戏剧性的反差,但于虚拟的时间转换之中,作者表现了李勣道德形象中笃于亲情的温柔一面,这与传记史料所体现的人物高尚形象并不冲突,却因为日常饮食中的细节描写而具有了生动传神的表现,是“轶事小说”所具有的特点。
饼为唐人常见的食物,大量出现在唐五代笔记关于日常生活的描写中。通过对笔记的全面梳理,我们可以发现其中存在某一类型的饼食故事,虽然时代不同,但人物都具有相似的行为特点,笔记作者直接将他们的吃饼行为与道德评价联系起来,如下可见:
荥阳公清俭:荥阳公尚书韩澣,以清规素履,嗣续门风。尹正河南日,有从父昆弟之孙自覃怀来谒者,力农自赡尔,未尝干谒,拜揖甚野,冠带亦古。郑公之子弟仆御,皆笑其疏质,而公心独怜之。问其所欲,则曰“某为本邑,以民待久矣,思得承乏一尉,乃锦游故乡里也。”公深然之。而公之清誉重德,为时所归,或致书于郡守,犹臂之使指也。将脂辖前一日,召甥侄与之会食。有蒸而为饼者,郑孙搴去其皮,然后食之,公大嗟怒曰:“皮之与中,何以异耶?仆尝病浇态讹俗,骄侈自奉,思得以还淳反朴,敦厚风俗。是独怜子力田弊衣,必能知艰难于稼穑,奈何嚣浮有甚于五侯家绮纨乳臭儿耶!”因引手请所弃饼表。郑孙错愕失据,器而奉之。公则尽食所弃,遂揖归宾闼,赠以束帛,斥归乡里……公所执如此,宜乎子孙昌衍,光辅累朝矣。①高彦休撰:《唐阙史》,《全唐五代笔记》第三册,第2331~2332页。
英公时为宰相,有乡人尝过宅,为设食。食客裂却饼缘,英公曰:“君大少年。此饼犁地两遍熟,概下种锄埘收刈打扬讫,硙罗作面,然后为饼。少年裂却缘,是何道?此处犹可,若对至尊前,公做如此事,参差斫却你头。”客大惭悚。浮休子曰:宇文朝华州剌史王罴,有客裂饼缘者,罴曰:“此饼大用功力,然后入口。公裂之,只是未饥,且擎却。”客愕然。又台使致罴食饭,使人割瓜皮大厚,投地罴就地拾起以食之。使人极悚息。今轻薄少年裂饼缘,割瓜侵瓤,以为达官儿郎,通人之所不为也。②张鷟撰,赵守俨点校:《朝野佥载》卷5,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12页,第128页注26。
这两则笔记所述,都是高官面对乡人扔弃饼食的故事。第一则出自《唐阙史》,作者写郑孙求官,将蒸饼外皮去掉以后再吃,这一幕让韩澣勃然大怒,人物的惜物之德在其后所描写的一个细节中,则更为凸显——尚书让郑孙将丢弃的蒸饼皮拿过来,自己全部吃了下去。笔记中人物的弃食行为,显然被作者将其与德行的缺失划上了等号,而荥阳公的“清规素履”“清誉重德”,在吃饼皮的细节中得到了具体的说明。这一行为背后的道德在作者看来,是其“子孙昌衍,光辅累朝”的保证。
第二则为《朝野佥载》所载,同样是关于扔弃饼食行为的故事,人物为李勣。在这类珍惜食物的吃饼故事中,食物与品德的关联紧密。值得注意的是,笔记作者张鷟在评判少年随意扔弃食物的行为时,还提到了历史上另一位人物王罴类似的故事。王罴招待的客人食瓜时将瓜皮切去扔在地上,在王罴看来被丢弃的瓜皮上还有不少可食,所以他直接从地上捡起来吃了。这一让客人惊悚的举动,所表现的同样是人物的惜物之德,这与前述韩澣捡拾乡人丢弃的饼皮来食之细节如出一辙。正如笔记作者张鷟在故事末尾所评论说“轻薄少年裂饼缘,割瓜侵瓤”,是“达官儿郎、通人之所不为”的。而与之相反的做法,笔记作者都写到了位高者将被人丢弃的食物(饼皮和仍带有瓜瓤的瓜皮)拿来,自己不以为意地吃下去。这种令人惊讶的行为与位高权重之人物身份结合在一起,凸显的是人物对食物的极度珍惜和笔记作者力图赞美的人物德性。
这种惜物的品德,在笔记中人物看来十分重要,上文第二则笔记中李勣说如果是面对皇上,扔弃食物的做法甚至将被砍头。这并不只是《朝野佥载》作者的想象或异想天开的恐吓,在另一笔记郑处诲的《明皇杂录》中有这么一条:
武惠妃生日,上与诸公主按舞于万岁楼下。上乘步辇,从复道窥见卫士食毕,以饼饵相弃水窦中。上大怒,命高力士杖杀之。上方震怒,左右无敢言者。宁王从容请上曰:“从复道窥见护卫士之有过而杀之,恐人臣不能自安,又失大体。陛下志在勤俭爱物,恶弃于地,奈何性命至重,反轻于残飧乎?”上蹶然大悟,遽命赦之。③郑处诲撰,田廷柱点校:《明皇杂录》,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47页。
《明皇杂录》这则笔记中记载唐玄宗想要杖杀弃食饼饵的士兵,恰好与上文《朝野佥载》中李勣所说的天子对饮食浪费者的态度形成一种呼应。宁王称玄宗“志在勤俭爱物”,十分痛恨扔弃食物的行为,但生命与“残餐”相比更可宝贵,这一劝解平息了玄宗的怒气,士兵的性命因而得以保全。由此故事,可以得知唐玄宗对于食物的珍惜程度,他对扔弃食物者的暴怒反应也与第二则笔记中李勣所言一致。
归纳分析上述唐代笔记,这一类型的饼食故事可以总结为:通过对浪费食物者的痛斥,以及对人物极度珍惜食物行为(食用被弃部分)的刻画,笔记彰扬了人物节俭惜物的美德,从而建构人物的正面道德形象。
在笔记中,除了通过饮食行为来赞美人物的道德品质,食物所系,亦能体现人性中的卑鄙与恶劣:
东海孝子郭纯丧母,每哭则群鸟大集,使检有实,旌表门闾。后访,乃是孝子每哭,即撒饼食于地,群鸟争来食之。后如此,鸟闻哭声以为度,莫不竞凑,非有灵也。①《朝野佥载》卷3,第71页。
这是笔记《朝野佥载》中的“孝子”故事。郭纯的悲恸一哭,看似群鸟为其孝母诚心所感动,实则是他利用鸟儿,以饼食为诱饵形成的条件反射。饼食所寄,是其为利益所驱使的心机,也是他利用人们的期待为自己赚取道德资本。等到真相大白,笔记中情节之反转,也是人物形象的颠覆,郭纯从一个感天动地的孝子形象,转变为心机深重博取名利的小人,以饼相诱这一笔记中与食物相关的细节,推动了郭纯人物形象的发展。
笔记中这类人物的卑鄙行径,更有甚者,是于欢洽宴饮之中给同僚狠狠捅上一刀,利用食物博取自己官阶晋升的捷径。《太平广记》卷二六三中有这样一则故事:
周长寿中,断屠极切,左拾遗张徳妻诞一男,私宰一口羊宴客,其日命诸遗补。杜肃私嚢一餤肉,进状告之。至明日,在朝前,则天谓张徳曰:“卿妻诞一男,大欢喜。”徳拜谢。则天又谓曰:“然何处得肉?”徳叩头称死罪。则天曰:“朕断屠,吉凶不预。卿命客亦须择交,无赖之人不须共聚集。”出肃状以示之。肃流汗浃背,举朝唾其面。②《太平广记》卷263,此条材料的出处,《太平广记》注“阙”,不知笔记名称。此故事内容亦见于《资治通鉴》,文字略有不同:“(长寿元年)五月,丙寅,禁天下屠杀及捕鱼虾。……右拾遗张德,生男三日,私杀羊会同僚,补阙杜肃怀一餤,上表告之。明日,太后对仗,谓德曰:‘闻卿生男,甚喜。’德拜谢。太后曰‘何从得肉?’德叩头服罪。太后曰:‘朕禁屠宰,吉凶不预。然卿自今招客,亦须择人。’出肃表示之。肃大惭,举朝欲唾其面。”故事叙述生动,应当与《太平广记》的资料来源相同。
《太平广记》所引的此则唐人故事说的是武则天长寿禁屠时,补阙杜肃以私藏的羊肉馅饼来告发同僚拾遗张德违反禁屠令。杜肃这一维护朝廷法令纲纪的理由,貌似正当、堂皇,却背离了人情的友善,连武则天也无法忍受,称其为“无赖之人”,《太平广记》作者亦将此则故事归于类目“无赖”之下。馅饼咬下去的每一口,原本品尝的是同僚间亲密分享的人生喜悦,竟成为无耻小子告密揭发的凭据,散发出人心黑暗的隔夜恶臭。洗儿宴上的欢乐氛围与朝廷告密的剑拔弩张,心怀鬼胎之卑鄙与举朝唾弃表现出的正义,禁止屠钓律令的严苛与面对世俗人情的宽容,在笔记中形成的多重对比,以及故事围绕这一食物所发生的一系列戏剧性变化,让笔记中杜肃处心积虑告密的卑鄙形象因而格外鲜明。
以生动写实的语言在日常故事中勾勒人物形象的唐五代笔记,蕴含了作者及其所处时代对于人物评判的标准,其中饮食书写尤其受到笔记作者的青睐,可以说,食物即是人物道德形象的投射。
从上文的探讨可知,唐五代笔记中饮食行为与人物道德形成的对应关系虽然各有不同,但以饮食行为描写人性中的良善与卑鄙,多处出现了情节的反转。这种反转加强了对人物真实形象的刻画,构成了饮食与人物形象之间的关联,可以说是唐五代笔记中饮食行为——人物道德的书写模式。值得注意的是,情节反转的背后,存在着笔记作者及所处社会所认同的某种规则,情节之反转也常常同时是对这一规则的逾越。
此一规则指的是饮食的等级性,即饮食与其他待遇一样,依身份高低可以分成多个层次,位高权重者享用高标准的饮食被视为理所当然。
中国饮食的等级,自上古礼制即有所体现。③关于饮食的等级性,已有学者指出,如徐海荣:“中国饮食史中,等级性与伦理性的特征十分显著。”氏著:《中国饮食史》卷一,杭州:杭州出版社,1999年,第69页。赵荣光《试论中国饮食史上的层次性结构》:“中国饮食史上明显存在等级差异。”参见《商业研究》1987年第5期。“周公制礼,天子日食太牢,则诸侯日食少牢,大夫日食特牲,士日食特豚”,这种饮食上的等级,唐代孔颖达已指出“天子大牢,大夫特牢,士特豚,是常食有限,不得逾越。”①孔颖达疏,阮元校刻:《礼记注疏》卷12,《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09页。这种在礼中所体现的等级区别不可逾越。
正如唐人崔元翰的《判曹食堂壁记》所言:“古之上贤,必有禄秩之给,有烹饪之养,所以优之也。汉时尚书诸曹郎,太官供膳;春秋时,齐大夫公膳日双鸡。然则天子诸侯于其公卿大夫,盖皆日有饔饩。”②《全唐文》卷523,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5321页。对于所谓“上贤”,除了俸禄官品之外,“烹饪之养”即饮食上的待遇也同样体现的是对于官员的优待。
唐代这种官员的饮食优待,表现为官员的每月食料,以及可以享用的公厨。王梵志诗云:“仕人作官职,人中第一好。行即食天厨,坐即享月料”就清楚说明了这一点。③[唐]王梵志著,项楚校注:《王梵志诗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662页。作为官员,饮食待遇是其职位的体现,而不同职品之间的饮食待遇,在诏敕及相关制度中可见一二。
关于月料,唐玄宗时期各级官员包含食料在内的月收入都有详细规定:“(开元)二十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敕:百官料钱宜合为一色,都以月俸为名,各据本官,随月给付。其贮粟宜令入禄数同申。应合减折及申请时限,并依例程。一品:三十一千,月俸八千,食料一千八百,防阁二十千,杂用一千二百文。二品:二十四千,月俸六千,食料一千五百,防阁十五千,杂用一千文。……九品:一千九百一十七文,月俸一千五十文,食料二百五十,庶仆四百一十七文,杂用二百文。”④[宋]王溥撰:《唐会要》卷91,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654~1655页。
而关于另一类饮食待遇,唐太宗时因为官员上朝日需时颇久,提出给官员设廊下食:“有唐太宗文皇帝克定天下,方勤于治,命庶官日出而视事,日中而退朝,既而晏归,则宜朝食,于是朝者食之廊庑下,遂命其余官司……以具庖厨。”⑤崔元翰:《判曹食堂壁记》,《全唐文》卷523,第5321页。这种皇家待遇推而广之,是各个官衙包括地方上也都设立公厨。蔡词立《虔州孔目院食堂记》即称:“京百司至于天下郡府,有曹署者,则有公厨。”⑥关于廊下食和公厨食,参见陈明光:《唐代的食堂与“食本”》,《文史知识》1988年第10期;拜根兴:《饮食与唐代官场》,《人文杂志》1994年第1期;赖瑞和:《论唐代官员的办公时间》,《中国史研究》2005年第4期。
其中官员的饮食待遇则规定之细致,从常食料亦可见,如初唐时,景云二年(公元711年)敕云:“每日常参官职事五品以上及员外郎,供一百盘、羊三口。余赐中书门下供奉官及监察御史、太常博士。”⑦《唐会要》卷65“光禄寺”,第1137~1138页。其他官员也有相应的食物待遇,冬天供汤饼,夏月有冷淘,另外还有桃、梨水果等。《唐六典》记载,凡是亲王以下的官员都享有各自的常食料。所谓常食料,指的是官员在朝参日由朝廷提供的食物,如三品以上官员的标准配置是常食料九盘:“每日有细米二升二合,粳米八合,面二升四合,酒一升半,羊肉四分,酱四合,醋四合,瓜三颗,盐、豉、葱、姜、葵、韭之类各有差。”⑧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4,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128页。
除了份量不小的常食料,还有早餐、午时粥等等:“凡诸王已下皆有小食,午时粥料各有差,复有设食料、设会料,每事皆加常食料。又有节日食料。”⑨《唐六典》卷4,第128、128页。遇到节日,诸王之下的大小官员所配节日食料有:寒食的麦粥、正月七日和三月三日的煎饼、正月十五日和晦日的膏糜、五月五日的粽(米壹),七月七日的斫饼,九月九日的麻葛糕,十月一日的黍臛……皆有等差,各有配食料。⑩《唐六典》卷4,第128、128页。正如韩愈诗中所形容:“殿前群公赐食罢,骅骝蹋路骄且闲。称多量少鉴裁密,岂念幽桂遗榛菅。”⑪韩愈:《雪后寄崔二十六丞公》,《全唐诗》卷342,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3830页。这些大小官员们在享用过天子的赐食以后,轻骑闲步,回味无穷,好一派志得意满之态。
如此种种,均见于唐代的典章制度,可知官员所享受的饮食待遇之优渥,也体现了崔文翰的《判曹食堂壁记》所说“古之上贤,必有禄秩之给,有烹饪之养,所以优之”的含义。道道美食,是臣子们供奉在案几上的汤汤皇恩,而依官职高低享受,则为典章制度所规定,不可逾越。
关于官员饮食所具有的“优待”性质,唐代笔记中有这样的记载:
张文瓘为侍中,同列宰相以政事堂供馔珍美,请减其料。文瓘曰:“此食,天子所以重枢机,待贤才也。若不任其职,当自陈乞,以避贤路,不宜减削公膳,以邀虚名。国家所贵,不在于此。苟有益于公道,斯不为多也。”①《大唐新语》卷7,第102、102页。
当有人以政事堂的饮食精美为由,请求减少相应待遇的时候,侍中张文瓘认为,政事堂为官员们提拱的珍馐美味体现的是天子对国家贤才的重视,如果觉得个人对不起这份待遇,应当辞去职位让贤,而不应该提出削减待遇的要求来获得好名声。“国家所贵,不在于此”的意思是与美食相比,人,才是更加珍贵的,“重枢机,待贤才”显示的是天子对宰相们的器重,这些待遇与官员们之为国效力相比较,美食的花费支出也并不算多。他维护了官员的饮食待遇,既是对饮食——官阶规则的肯定,也是出于对国家人才的维护。关于张文瓘其人品行,笔记中有他“得人心”的说法:“初为大理卿,旬日决遣疑狱四百余条,无一人称屈。文瓘尝卧疾,系囚设斋以祷焉,乃迁侍中,诸囚一时恸哭。其得人心如此。四子,潜、沛、洽、涉,皆至三品,时人呼为‘万石张家’,咸以为福善之应也。”②《大唐新语》卷7,第102、102页。张文瓘为大理卿时的决案公正,也可见他人品的端方,在当时人看来,其四子皆官居高位,正是他道德品行积福行善所致。
这种对饮食待遇等级规则的维护,唐代笔记中还有体现:
监察御史李畲母清素贞洁,畲请禄米送至宅,母遣量之,胜三石。问其故,令史曰:“御史例不概胜。”又问车脚几钱,又曰:“御史例不还车脚钱。”母怒,令还所胜米及脚钱以责畲,畲乃追仓官科罪。诸御史皆有惭色。③《朝野佥载》卷3,第58页。
根据唐律,监察御史为正八品上,监察御史李畲的禄米送到后,却被他母亲发现有三石之多超过了相应官职等级的数量,此外还有运送费免收的问题,李母愤怒地责令退回多送的禄米并补缴运费。这一后果是追责仓官,而此前享受了御史超额待遇的官员也都惭愧不已。在这个自我约束、不逾规矩的故事中,与饮食相关的禄米,和李畲母亲的道德品行有着密切的关系。所谓“例不概”“例不还车脚钱”显然是当时官场中人的约定俗成,却是对唐朝法律中饮食待遇等级规定的违背,李母的“怒”而“责”,所表现的是对饮食等级规则的维护,作者从而构建起李母“清素贞洁”的道德形象。
而在笔记故事中,对饮食等级待遇规则的逾越,同样往往与表现人物之道德品行、塑造人物形象相关。唐笔记中还有这样一则涉及米的记载:
纳言娄师德,郑州人,为兵部尚书,使并州,接境诸县令随之。日高至驿,恐人烦扰驿家,令就厅同食。尚书饭白而细,诸人饭黑而粗,呼驿长嗔之曰:“饭何为两种待客?”驿将恐,对曰:“邂逅浙米不得,死罪。”尚书曰:“卒客无卒主人,亦复何损。”遂换取粗饭食之。……其行事皆此类。浮休子曰:“司马徽、刘宽无以加也。”④《朝野佥载》卷5,第111~112页。
《朝野佥载》叙述的是兵部尚书娄师德出使并州的饮食故事。在好米不够的情况下,驿长遵循的规则是官阶高下有别,位高者饮食待遇亦高,优先供给兵部尚书娄师德。而娄师德对不同米饭待遇加以追查的态度,则表明他将自己与随访的地方官员视为同等,更在驿长说明好米量缺的缘由后,以“卒客无卒主人”之说表示自己不应超过随行本地县令的待遇,并换成粗黑饭食和大家同吃,他这一系列行为所体现的是对饮食——官职等级对应规则的逾越。虽然关于娄师德其人道德品行,笔记此处并无评判,但从作者随后将其与史上以宽容知名的长者司马徽、刘宽二人相提并论,其道德评价蕴含于字里行间,呼之欲出。在这吃粗饭弃白米的笔记故事中,娄师德身居高位,却与下属同甘共苦,粗黑的饭食与精细的白米对比之下,平易近人、谦和恤下、清廉朴实等等人物德行,则在对应的饮食规则之逾越中建立起来。
《大唐新语》中也有一个逾越饮食规则的例子:
景龙末,朝纲失叙,风教既替,公卿大臣初拜命者,例许献食,号为“烧尾。”时苏瓌拜仆射,独不献食。后因侍宴,宗晋卿谓瓌曰:“拜仆射竟不烧尾,岂不喜乎?”中宗默然。瓌奏曰:“臣闻宰相主调阴阳,代天理物。今粒食涌贵,百姓不足,臣见宿卫兵至有三日不得食者,臣愚不称职,所以不敢烧尾耳。”晋卿无以对。①《大唐新语》卷3,第45~46页。
中宗景龙年间公卿大臣遇上升迁,依惯例需向上进献美食,称之为“烧尾”,前文所引现存韦巨源烧尾宴食单可一窥其精致与丰富。而唯独苏瓌官拜仆射却不献食。他所给出的理由并不是个人“不喜”,而是表明以身居宰相一职、代天理物为己任,因为当时米价高昂百姓不足,甚至宫中值宿的卫兵都有三天不得食的,他自省不称职,所以说不敢献上一份丰富精致的烧尾食。这一看似对当时朝廷中升官献食之相关饮食规则的破坏,反映出的是苏瓌为人之恭谨贤良,以及他对百姓生活的体恤,这恰恰是对其德行胜任仆射一职的最好体现。《大唐新语》的作者将此一故事列于“公直”条目之下,也可见对其人德行的评价。
这种对饮食等级规则的违背与逾越,往往见于笔记人物正面的道德形象塑造中,不仅见于官员,在宫廷皇室人物中也有所体现。
皇家饮食之珍贵丰富,从笔记中描写公主进食可见一斑:“天宝中,诸公主相效进食,上命中宫袁思艺为检校进食使。水陆珍馐数千,一盘之贵,盖中人十家之产。中书舍人窦华尝因退朝,遇公主进食,方列于通衢,乃传呵按辔,行于其间。宫苑小儿数百人奋梃而前,华仅以身免。”②《明皇杂录》,第47页。公主给父皇进食的水陆珍馐需要上百的宫中小儿送入,可见其规模海量;而每盘所进美食的价值,相当于十户中等人家的资产,皇家饮食之奢华,由此情景可知。但涉及天下至尊与奢华饮食,这一对应规则在笔记小说人物道德形象的塑造中,亦可见逆转与逾越。
例如这一与饼有关的饮食故事,见诸多处唐代笔记,情节极为相似:
太宗使宇文士及割肉,以饼拭手,帝屡目焉,士及佯为不悟,更徐拭而便啖之。③《隋唐嘉话》卷上,第12页。
肃宗为太子,尝侍膳。尚食置熟俎,有羊臂臑,上顾使太子割。肃宗既割,余污漫刃,以饼洁之,上熟视,不怿;肃宗徐举饼啖之,上甚悦,谓太子曰:“福当如是爱惜。”④李德裕撰:《次柳氏旧闻》,《全唐五代笔记》第二册,第1011页。
相传云,德宗幸东宫,太子亲割羊脾,水泽手,因以饼洁之。太子觉上色动,乃徐卷而食。司公赞皇公著《次柳氏旧闻》,又云是肃宗。刘餗《传记》云:“太宗使宇文士及割肉,以饼拭手,上屡目之。士及佯不寤,徐卷而啖。”⑤《酉阳杂俎》续集卷4,第231页。
《隋唐嘉话》中的这则记载与唐太宗有关,而据《次柳氏旧闻》与《酉阳杂俎》,相关人物却是唐肃宗以及唐德宗。从《酉阳杂俎》所述文献记载来看,这一吃饼传说当时已经流传,并有了不同人物的版本。笔记的文学性叙述不等同于历史事实的记载,三则与饮食相关的日常生活内容,其材料的来源、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及其引用关系值得推敲,但更重要的是在不同的笔记作者形容揣摩的宫禁秘事之背后,不约而同选取以惜饼行为构建明君贤臣等道德形象的写作模式。⑥黄正建有《“宇文士及割肉”及其他》一文,主要通过史料记载考证宇文士及其人,指出割肉故事编造的可能性。氏著:《走进日常:唐代社会生活考论》,上海:中西书局,2016年,第314~320页。在这一脉相承的故事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到被饼抹去、一起吞下的,不仅仅是肉沫余渣等等食物的“污秽”,还有天子对于臣僚、继任者德行人品所投去的怀疑的目光。这种食物与德行之间关系建立的思想依据,正如唐明皇对太子所言:“福当如是爱惜”,而珍惜食物,就是珍惜福分,具有清俭的美德,或抚育万邦的资格。笔记中所隐含的对应规则是以皇室之尊,精美奢华的饮食足与之相配;但三则笔记中的人物都在以饼食作为刀具的清洁用品后却并未扔弃饼食,而是继续将其作为食物吃下。值得注意的是,笔记中人物将饼吃下的行为,均是在觉察到天子对其以饼作为洁刀工具的行为不满后所做出的。这一细节描写,着重体现的是天子所推崇的惜物与节俭的品德,这与皇室王家应有的无上待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对天下至尊与奢华饮食这一对应规则之逾越,正是笔记作者通过日常饮食行为来构建彰显天子俭以养德的崇高形象之基础。
综上所述,笔者在较为全面梳理唐五代笔记小说中饮食书写的基础上,提炼归纳以饮食细节描写人物道德品行的多种模式,分析阐述唐人的道德书写与饮食行为之间所存在的对应规则。从中可见,对应关系虽然各有不同,但以饮食行为描写人性中的良善与卑鄙,多处出现了情节的反转,此类反转加强了对人物真实形象的刻画,构成了饮食与人物形象之间的关联,可以说是唐五代笔记中饮食行为—人物道德的书写模式。情节反转的背后,存在着笔记作者及社会所认同的规则,情节之反转也常常同时是对这一规则的逾越,此种逾越即建立在饮食等级性的基础上。正是在这种饮食行为与道德形象模式的对应与规则之逾越中,唐五代笔记小说构建了丰富而鲜明的人物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