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杨小枫 汕头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
农村“源头截污、雨污分流”是“三源”(源头截污、源头减污、源头雨污分流)共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原农村地区多采用雨污分流合流制。合流体制管网简单,但当降雨量较大时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巨大的冲击。同时,部分污水排入河道会污染地表水环境。不少农村水体由于污染超出其环境承载力而变为“黑臭水体”。为此,汕头市于2019年底全面启动农村“源头截污、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
汕头市的农村民房主要分为传统民宅(下山虎、四点金)和现代楼房两种。村内排污工程采用合流制,未建有独立的雨污管渠。建筑物内部污水及屋面、天井、大埕雨水经住户内排水管渠汇至巷道内合流制排水暗渠或明沟排放,导致了雨水和污水的混合。尤其是在雨季,这种现象更容易导致管网超负荷,污水溢出,影响了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稀释了污水浓度,降低了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造成处理资源的浪费。
以试点示范工程为模板,村居在改造过程中因地制宜,地尽可能利用保持完好的原有雨污合流管,配合新建管道,节约建造成本,解决雨污分流问题。改造模式大致分为三种:①“污水管+雨水管”,双管形式适用于巷道宽度较大和地基条件较好的区域;②“污水管+雨水盖板渠或明渠”,雨水盖板渠或明渠适用原排水方式为合流明沟的区域;③“污水管+雨水漫流”,雨水漫流的方式一般适用地面坡度较大的地形区域。通过改造,全面收集村内卫生户厕等公用设施污水和农户厕所、厨房、浴室、洗衣和家庭清洁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实现“四水齐收”,统一汇入污水管道,排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雨水排入周周围地表水体、农田等,真正做到“源头截污、雨污分流”。三种模式可以根据需要穿插使用。传统民宅由于建筑特色和村民生活习惯,大多在大埕设置盥洗槽,洗衣、洗菜及其他洗涤废水经盥洗槽集中收集后排入污水管。
实施雨污分流以来,村内路面污水横流现象不复存在,水质发生巨大转变,农村面貌从“脏乱差”向“绿净美”转变。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浓度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可以有效提高处理效率和降低运营成本。河沟等地表水体的水质也有明显改善。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21年1~5月,全市污水厂平均进水COD、氨氮浓度相比于2019年1~5月(实施雨污分流前)分别提升18.4%、44.3%;COD、氨氮削减量分别提升66.9%、99.5%。练江15+1(官田水)条和梅溪河流域11条重要支流水质从劣Ⅴ类提升至Ⅴ类以上。
一些村居雨污分流工程前期以覆盖村民集聚区的村民住宅为主,导致一些重点场所、老寨(厝)区未纳入原雨污分流工程设计范围,未能实现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全覆盖。
部分区域市政管网或接驳管网的建设相对滞后,源头截污工程收集的污水在村居末端仍为合流排放,影响了雨污分流工程效益。截至2021年6月底,应实施农村“源头截污、雨污分流”改造的村居治理率为80.10%。部分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于早期建设过程中还未有相应的农村污水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存在处理工艺技术不满足现有标准的问题,亟需被升级改造。
汕头市雨污分流工程总概算由市、区、镇村级按比例承担。由于人口多,建设成本高,镇村级配套资金仍在筹措,且原投资预算仅按涉农人口测算,不包括实现重点场所等方面的资金;同时,运维资金缺口问题突出,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近1~2年建成的,运维由建设单位移交地方,资金问题将寄托于乡镇政府,增大镇村级财政压力。
大部分村居由于缺乏资金等问题未能将运维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导致制度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问题,社区干部和村民自行维护的管理能力、技术能力、检测能力不足,已建成的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水平较低,雨污分流效果大打折扣。
村民环保意识总体薄弱,部分村民对“源头截污、雨污分流”的改造存在着应付心态,甚至受传统思想影响,对管网的改造呈现出抵制情绪;部分村民习惯于门前洗漱,导致了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篦子;部分村民对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等行为,给项目的推进带来了阻碍。
进一步理清农村“源头截污、雨污分流”改造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实施清单式管理,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加强跟踪督办,落实“闭环整改”要求,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全力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全面梳理污水管网现状,摸清市政网管缺口及排污口接驳不到位的情况,盘活现状管网,充分发挥现有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效益。建议推进“城镇级污水处理厂+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模式,加快补齐管网缺口、填补管网空白区,统一污水管网通水数据统计口径,有效提高污水管网的通水率和治污效果。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立足村居实际,采取整区整镇推进、分类指导实施做法。对比较集中的村居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的,实行区、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对布局分散、相对纯农的村居,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处理设施。在治理方式上,鼓励大胆探索,选择适合各自特点的污水治理路径和模式。
建立健全运维管理制度,因地制宜辅以其他灵活多样的常态化管养模式,形成“有人负责、有人干事、有人监督”的良性机制。建议推进排水公司运作,鼓励将村内雨污分流管网日常管养纳入排水公司管理,落实日常的清理和维护;同时,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出水水质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对不能正常运行、尾水排放不达标的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污水能稳定达标排放。探索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数字化监管,建立治理电子台账,通过电量、流量数据、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实时监管,并及时开展数据信息的分析预警,逐步实现基础信息数字化、问题处置便捷化、辅助决策智能化。开发移动客户端,畅通农民和基层干部的监督与问题反馈渠道。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数字政府“一网统管”,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共享的信息交流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按政府补助一部分,鼓励当地企业和乡贤等捐资一部分方式建立多渠道资金投入体系。政府作为项目的责任主体应安排落实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积极做好项目申报,谋划项目入库储备,争取上级财政补助;整合各类扶持资金,形成叠加效应;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鼓励村民积极参与,鼓励工商企业、乡贤捐资支持,逐步建立健全农村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运维提供支持。建议推进农村供排水一体化,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集中供水统筹管理,统一建设、统一收费、统一运维。综合污水处理成本、使用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使用者付费标准,稳步推行使用者付费,引导和支持村级组织将付费事项纳入村规民约,依托供水公司收取污水处理费。
治水先治人,人的主观能动性起主要作用。为此,提升村民环保意识,引导和规范村民的行为从无序到有序至关重要。结合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战略等开展宣传教育,借助手机客户端、电视、广播等媒介,宣传普及实施“源头截污、雨污分流”的重要性,培育提升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步规范生活用水、排水行为。引导村民参与,建立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的机制,提高村民参与感和满意度。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先进雨污分流先行试点示范的案例推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运维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针对农村“源头截污、雨污分流”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策略,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实现尾水达标排放,有效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和水污染现状,消灭农村黑臭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