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婧 | 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副教授
许多父母常常否定和打击孩子,告诉孩子哪里差、哪里做得不够好,缺少鼓励和包容。这种不断打击、批评的教育方法往往并不能给孩子美好的未来,只会让孩子不断地否定自己,降低自尊感与自我效能感,甚至产生习得性无助,严重地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家长要及时改正自己错误的教育观念与教育方法,“以爱之名”的同时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
父母爱孩子不需要条件。如果家长在孩子表现不好时,经常对孩子说“你不听话妈妈就不爱你了”“你再考不好我就不要你了”,会使孩子产生一种感觉:爸爸妈妈爱我是需要条件的,他们不是真的爱我,而只是想让我做他们喜欢的事情。久而久之,孩子会感受到父母之爱所带来的强大压力,逼迫自己努力做更多父母喜欢的事情,但与父母会渐渐疏远。家长要明白:父母对孩子的爱是不需要条件的。从法律层面来看,父母是孩子的主要抚养人和监护人,不论孩子聪明或愚笨、健全或有缺陷,都负有对孩子进行教育的主要责任。家长需要明白,孩子绝不是为了让父母自豪、满足父母虚荣心而来到这个世界的,孩子应该在父母营造的充满爱的环境中长大成人,而不是在父母无限的要求中成长。
转变教育理念。苏联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说:“成功的欢乐是一种巨大的情绪力量,它可以促使儿童产生好好学习的愿望,请你注意无论如何不要使这种内在的力量消失,缺少这种力量,教育上的任何巧妙措施都无济于事。”当父母总是“以爱之名”来绑架孩子、否定孩子所做出的一切努力时,孩子将难以体会到成功的欢乐,无法激发内在驱动力。因此,在家庭教育中,父母要以积极发展的眼光看待孩子,采用民主的教育理念来教育孩子,给予孩子充分的关心、尊重、理解、信任,用鼓励和欣赏代替指责和批评,让孩子充分发挥潜力。另外,来自父母的盲目鼓励,容易使孩子骄傲自满。面对任务失败或没有外部奖励时,孩子将难以积极认真地完成任务。因此父母要针对孩子所做的具体事情进行鼓励与赞赏,如当孩子饭后主动收拾餐桌时,可以赞赏孩子将桌椅摆放得很整齐,夸奖孩子有秩序感,给予孩子针对性的反馈,帮助孩子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与学习品质。
尊重孩子的主体性。儿童有权对影响自己的事情自由发表意见,成人应当认真听取、重视并思考儿童的意见。当家长以“过来人”的经验为基础代替孩子做出决定时,实际上是在剥夺孩子的这项权利。孩子作为独立的个体,并不是父母手中的“提线木偶”,父母按照自己的想法对孩子的人生进行规划,一方面会使孩子丧失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不能很好地锻炼孩子的责任意识。人的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家长不能主导孩子的一生,要在不突破底线的原则下,耐心倾听孩子内心的需要,减少对孩子的意见与指导,把生活的主动权交给孩子,让他们体会对生活的掌控感,为自己所做出的选择承担责任。正如美国心理学家斯考特·派克所说“懂得分离的爱,才是真爱”,父母在恰当的时候必须主动与孩子分离,让孩子拥有自由生活的机会,促进孩子人格的成长,最终使其成长为一个有独立人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