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排污致人摔残 妨碍通行侵权成立

2022-11-18 20:25:52
文萃报·周五版 2022年45期
关键词:过道潼南朱某

商户向路面倾倒污水,导致过往行人摔倒致残,商户应当承担何种责任?近日,重庆市潼南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案。

法院查明,2021年2月4日下午,潼南区某面包店的生产车间做大扫除时,工作人员将清洗面包框的污水直接傾倒在车间外,污水沿路面漫延十余米至周边居民通行的过道。该过道采光条件较差,存在一定坡度。朱某正常步行经过该过道时,因路面存在油污滑倒受伤,造成右三踝骨折,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住院治疗21天。因与面包店无法达成赔偿协议,朱某诉至法院,要求面包店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面包店向公共道路倾倒污水,造成经过该过道的朱某受伤,其行为妨碍了公共道路的通行,应认定侵权责任成立。过道系阴暗潮湿的坡形路面,朱某系周边居民,未仔细观察路面情况,应认定其未尽自身安全的审慎义务,可适当减轻面包店的责任。因此,法院认定面包店应承担主要责任,判决向朱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约84000元。

双方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均提起上诉。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本案涉及的侵权责任为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民法典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的过道属于周边居民通行的过道,允许不特定的社会公众通行,具有公共道路的性质,但并无具体的道路管理人,面包店作为造成污水漫延的行为人,是本案中唯一的侵权责任人。此外,面包店随意倾倒污水行为也不符合团结、友善的道德规范和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摘自《法治日报》)

猜你喜欢
过道潼南朱某
眼睛(外一首)
北京文学(2022年8期)2022-07-05 20:56:16
男子为回老家抱着木板横渡长江
五绝·潼南天台山(外一首)
鸭绿江(2021年35期)2021-04-19 12:24:12
重庆市潼南区中医院抗疫阻击战告捷
重庆潼南:就业精准扶贫让贫困户端上“铁饭碗”
今日农业(2019年13期)2019-01-03 15:05:47
微信转账不慎误转他人,能否请求对方返还
微信转账不慎误转他人,能否请求对方返还
长寿(2018年9期)2018-01-28 07:27:56
看病记
宁夏画报(2016年8期)2016-11-05 11:11:34
官场上办公厅的三个“过道”功能
公务员文萃(2016年3期)2016-03-23 19:20:41
说好潼南话 干好潼南事 做好潼南人
当代党员(2015年1期)2015-01-07 16: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