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网站11月8日消息,民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这项惠民之举,随即引发广泛关注。
疫情以来,建筑、餐饮等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备受影响,加之农民工、餐饮服务人员等群体失业保险覆盖率相对较低,进而影响到农民工等群体的生存水平与生活质量。在此背景下,四部门要求“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临时救助”,明确符合一定条件的未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无疑充分体现了政府救济在民生领域的兜底保障功能。
现实中,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在社会中本就競争力不强,尤其是信息社会越来越发达的情况下,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因为知识结构等因素的限制,一旦失业,在疫情的掣肘下,要想再找到一份工作,其实并不容易。所以,加大对未参保失业人员的保障,对于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质量,有着非常强的现实意义。
更深层面去看,给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临时救助金,其实也是对一个社会基本底线的维护。每一位公民都有权享有高质量发展成果,如果因为疫情影响,使得一些未参保失业人员返贫,那显然会影响民众在日常生活中的获得感。同时,此举也让民生领域的政府救济变得更具针对性——不让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被主流视野抛开,让他们在疫情之下也能维持基本的生活。
目前,相关政策已经出台,接下来更为重要的是,各地要想方设法落实好这些政策,包括专项资金的规划、开设专门的申请通道、专项人员的负责等事项,都要尽快安排。与此同时,还要积极通过公共媒体、线下宣讲、摸底上门帮助申请服务等渠道、手段,让这项惠民之举尽快惠及特定群体。
(摘自《新京报》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