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慧 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近几年,我国的财政税制改革成效明显,调节了政府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推动了财政增长的机制,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目前,我国的财政税制改革还面临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需要通过一些强有力的、行之有效的对策来解决。
财政税制是指国家各级政府通过对民众合理征税,以税收收入为财政运行和各部门提供资金支持的一种制度体系。在现阶段,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也在不断地变化,在改革的进程中,也有相当的成绩,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政府采购制度和财政绩效管理制度的改革,包括集中采购制度、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财政绩效评价等改革举措,逐步提高了财政管理的效能。通过对政府支出结构的优化和调整,逐步实现由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并在实施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服务、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投入,尤其是教育、卫生、社保等方面的投入,对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在农业领域,要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增加农村财政投入、推进乡村行政、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等配套改革,投资建立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健全农村的公共服务事业。
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强化预算监督体系的效能,实行部门预算制度、单一账户制度、收支限额制度,增强预算制度的科学性。在深化我国政府预算管理体制、完善国有资本运营预算体系等方面,对国企改革、金融管理体制的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对增值税、所得税等几个方面的改革,构建了以增值税为主的新的流转税体系,实现了由计划经济性质的产品税制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流转税的过渡,保持了我国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收入比重稳步增加,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执法能力。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税制,实行分税制,使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得到了优化,提高了中央财政的能力,提高了宏观调控的水平。通过优化和完善转移支付体系,大力强化中央对地方财政的支持,运用税收返还等一系列制度,解决了贫困地区资金短缺的问题。
从当前我国财政税制发展的现状来看,强化我国的财政税制改革势在必行,其重点是:
通过大量的调查可以看出,我国目前最突出的问题在于,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差异性、歧视性和地方性的税收政策的差异,使得我国的税负水平差异很大。这种差异还使东、中、西部的发展水平拉开了差距。如果不改革税制,东部、中部和西部就不能实现均衡发展。因此,要缩小区域间的贫富差距,必须从财政税制改革入手。
目前的制度规定,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存在着重复征税现象,这对于扩大投资和促进技术进步十分不利。无形中加重了企业的生产负担,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重复税收。
由于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相对较多,各地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区域间的协调能力不强,矛盾和差异也比较大,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自己制定的优惠政策,不但严重干扰了市场的公平竞争,更是形成了不平等竞争的局面,严重影响了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财政体制的深化改革势在必行,但现实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制约着我国的财政体制改革。
目前,我国实行分税制的主要内容是对收入进行分割,但是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权力分配却不明确。在权力上,本该是中央财政的事情,由地方来处理,而中央的资金又相对充裕,地方的财力也有很大的压力。地方政府又要承担中央财政的责任,这就加重了地方财政的负担,尤其是县、乡两级的财政收入不足以应付所需支出。同时,对社会成员和对公司来说也是如此。而当中央将一部分的赋税交给了中央之后,其他省份的财政也会按照中央的要求,将自己的财政收入转移给了各省,而地方政府则将自己的财政收入转移到了其他地方。随着改革的推进,中央将社会发展的职责下放到了省级,省级下放到了地方,地方又下放到了县、乡,但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各级政府的权力和管理职责的不对称。
目前的分税制,除了按照税收种类来划分外,还根据不同的产业和隶属关系来划分。企业所得税按隶属关系划分,由中央和地方两级划分,导致地方政府为了谋取私利,大量重复建设,地方经济结构趋同,严重阻碍了企业的重组。一些税种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配不合理,而且没有经过仔细的审核和考量。
我国现行的税制改革中,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地方,表现在:第一,现行的分配原则会加剧区域间财政资源的差异。“存量不动”的原则,实质上是把区域间财政差距固化;第二,结构不合理,一般转移支付在实现均等化方面所占比重偏低;第三,现有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无法有效地弥补地方财政差距;第四,财政资源发展的不平衡,使得各级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很大。
我国现行税种和税率的设置不符合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水平,存在着大量的税收优惠和滥用现象。市场经济要求市场在分配资源中起到基础性的作用,公平竞争是其根本原则。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并没有完全反映出这一原则,而且在不同的所有制和不同的区域间也存在着差异。由此产生了地方性的税收政策,进而造成了税负的不平等。
我国目前的财政预算覆盖面较窄,存在着较大的挪用风险,而在中长期或周期性的预算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顺周期效应,与宏观调控与国家发展计划不相适应。而在预算体系中,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督机制,导致了审计工作的缺失。
财政税制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实行更加高效的税制,但随着制度的深入,税制的实施越来越困难。究其原因,在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对其进行合理、有效的监管,使国家制度改革的内容无法与基层行政机关的具体实施内容相匹配,进而使整个制度改革的执行进程产生问题,影响到我国的长远发展。
现阶段,为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政府对宏观调控的需要,对现行的财政税制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完善。但是它的制度内容还不能完全符合地方政府的发展,而地方政府却盲目地按照中央财政制度来发展,没有按照自己的实际发展来建立和完善地方的税收制度,就会对地方经济的发展造成很大的制约,而这些影响的效果也不尽相同,从而使国家的经济发展出现失衡,从而阻碍财政税收制度的改革。
随着时代的发展,财政收入已逐步成为我国目前最重要的基础和重要的经济来源,政府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将其投入到社会的各个方面,真正地为人民服务。当然,在现行的财政税制实施过程中,更应该注意到其中的缺陷,并在其不足之处多做一些努力,以使财政税收制度能够真正地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要使我国的财政税制全面深化,必须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深化。对政府来说,要清楚地认识到改革是以时间为依据的,每个时期都有自己的财政、税务制度,所以有关部门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当然,现行的税制改革也是一样,它要求我们对现行的宏观经济发展现状进行全面的分析,掌握税种的类型和变化趋势,然后通过政府的规范功能来调节,适当地减少纳税人的税外负担,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其税负,并促使个人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例如,各级政府以及相应的部门可以通过各项原则以及发展的实际情况,设置一个专门的财政税制研究机构,主要开展的工作是结合近些年来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财政税制发展的未来趋势,将其与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各项内容以及相应的政策相互结合,从而得出科学合理的结果,为改革提供有效的依据。
鉴于目前我国现行的财政税制与各级政府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应充分考虑到这一问题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实行分级和分权管理,而最佳的分级和分权管理则要求各级政府对本区域的收支、建设、发展状况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适当的权限下放到各级政府,让它们在国家所制定的条件下,自行行使各种法定的税收减免权。例如,通过对不同发展状况的区域和人群的不同程度的财政支持,以及对特定区域的贫困者给予最大的税收优惠,对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人群给予一定的补贴,使其更为全面、合理。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的经济高速发展创造了世界纪录,但是整体的社会负担加重,企业发展缺乏资本积累,工人的工资和收入增长缓慢,中小型企业活力低下,高科技企业和文化创意企业因现行的流转税制度而税负过重,更为严重的是造成民间私人资金向境外流动。因此,必须加快税收制度的设计和改革,既能使国家强大,又能使人民富裕,二者之间要有更好的协调。
我们国家是一个人口大国,工作压力很大,没有大批的企业,就没有很多的工作机会。目前,我国政府非常重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并出台了关于小型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但这些政策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为此,必须从“富民强国”的战略高度,营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加强对国企的监督。最大限度地利用业务潜能和利润。促进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第二,增加国企分红,增加国企的利润。国企是国家所有人的公司,为人民谋福祉是他们的职责。
我国的税收制度应当遵循“符合国家经济制度、符合国家政治制度、符合国家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探索建立财政法律监督机构,或者对地方财政监察机构进行改革,充实地方政府的权力与职能。要从解决地方税收立法权限、国家地税各自的税收管理权限、建立税收司法机关等问题入手,建立基于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财税法制体系;加强财政支出的绩效管理,加强财政预算的制约,以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率。
在收入分配上,既要从中央宏观调控入手,又要兼顾地方政府的职能,又要实现全国统一的市场,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通,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要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对居民收入进行合理的分配。
我国的中长期财政预算与中长期发展计划相结合,建立了一种新型的复式国家预算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预算管理制度。要拓宽预算覆盖范围,健全和完善复式预算制度。我国的预算制度应当包括经常性预算、资本性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国有资本运营预算,并尽可能地将政府一切与财政有关的活动都纳入预算管理的范畴。
为确保完善的财政税制尽快落实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的、严格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改革的实施,防止中间环节出了问题,导致整个制度的执行不能完成。我国和各级政府必须认识到,在制度变革的进程中,科学合理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对于整个制度的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在转型时期,强化和深化财政税制改革是必要的,但是在现实的改革中,却出现了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必须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才能推动财政税制的快速发展和进步,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让我们的国家变得更加强大,加速中国梦实现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