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辉
(建平县江河流域管理局 辽宁 建平 122400)
从2016年到2020年,建平县按照“一井一表”要求,安装灌溉井计量设施,按水量收费,综合考虑供水成本变化、增产增效情况、高效节水发展、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科学制定水价。保障农村群众生活、生产的合理用水需求,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优先选择基础条件好、基层组织积极性高、群众意愿强的地区开展改革试点,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全县进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33 万亩,分布在沙海、朱碌科、喀喇沁等28 个乡镇,187 个村,涉及水源井1 487 处,安装超声波流量计1 487套。
2.1 改革进程缓慢。2016年,国家水利部、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要求要用10年的时间逐步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但结合现阶段建平县开展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现状来看,全县有效灌溉面积大约为98万亩,当前已实施完成面积仅为33 万亩,而且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过程中存在方案不详细及不合理、保障措施不具体、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到位的情况,甚至还有一些地方在改革过程中的方案目标不是很明确,任务也不具体,这些问题都将影响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整体推进步伐。
2.2 配套政策不够细化。当前建平县还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业水权制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三条红线”之一“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已经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全面落实,但还没有在行业中落实,不能有效地细化到灌区、农户以及田块等农业用水体系中。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文件,甚至完全没有结合农业实际用水水量情况,也缺乏建立精准补贴机制的措施。
2.3 存在畏难情绪。农业灌溉水费,属于一项生产经营性收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后,农业灌溉水费成为向农民直接进行收费的一个项目。虽然灌溉收费与农民买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性质是相同的,但农民自身的水商品意识相对来说还很薄弱,对农业水价调整问题很敏感,甚至会出现抵触情绪。况且大部分地区灌溉水费成为农民一项负担,在推进改革中农民顾及方面很多,必然会出现些畏难情绪。
2.4 改革基础不牢固。现今我国各个地区的农田水利设施普遍都存在着建设标准比较低和年久失修等问题,一些中型灌排泵站设备完好率仅仅在40%左右,其中有60%的中型灌区配套设施还不完善,灌溉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效果也都难以使农民满意,必然导致水费收缴存在一定的难度。现如今在大中型灌区的支渠以下大部分都缺少用水计量设施,农村机井大多是采用以电折水的方式进行计量,农业水价的综合改革要求在总量控制以及定额管理的过程中无法有效落实。
3.1 加强组织领导。县、乡两级分别成立农业水价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业水价改革工作,及时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物价部门指导建立水价机制,核定水价;财政部门强化资金管理,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水务部门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以及供水计量体系建设,加强供水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农经部门积极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推进节水措施。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做好农业水价改革的政策配套、服务保障等工作,确保水价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和水利工程良性长效运行。
将农业水价改革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指标考核体系,与建平县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考核挂钩,制定考核办法,明确任务目标,确保农业用水水价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3.2 加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是水价改革的具体实施者,要建立健全县、乡、村、农民用水户合作组织体系,为水价改革提供组织保障。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维护等各项涉水资金,优先向实施水价改革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倾斜,鼓励其积极参与水价改革。加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做到依法依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执行能力,充分发挥其在推动农业水价改革中的主体作用。
3.3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授课、座谈、专刊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全社会的用水宣传,做好政策解读,转变大家的用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和有偿用水意识,争取社会各界和用水农户对水价改革的理解和支持,为推进水价改革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保障水价改革平稳顺利实施。
3.4 设置财政补贴和节水奖励。市政府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建立健全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标准,根据节水量,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种植结构的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户给予适当奖励,提高用户主动节水的意识和积极性。对于补贴及加价的水价资金,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负责管理,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参照80%作为补贴资金,按耕地面积平均返还给用水户,20%作为节水奖励资金,用于农户节水奖励。
3.5 加强基数统计,合理分配加价水费。村农民用水户合作组织及村水管员对各户的耕地面积、村机井数量、每眼井控制范围内的用户和面积、水(电)计量底数等基础数据统计造册,张榜公示,作为加价水费及补贴资金的发放依据。农民用水户合作组织按照统计数据,每年汇总各户的取用水量(或电量),组织井管员收缴农业水费,对于加收的水费和财政补贴资金,根据支出标准,按照耕地面积,返还给各用水户。
3.6 强化供需管理。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完善农田水工程体系,大力推广渠道防渗、低压管道输水、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依据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DB21/T 1237—2015),细化灌溉定额,加强供水计划管理,优化用水调度,保障合理的灌溉用水需求。压减水资源短缺区域高耗水低效益作物面积,选育推广低耗水高效益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