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 军
(芜湖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安徽芜湖 241008)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农村个体食品生产经营商户越来越多,但是由于较多商户存在食品安全意识不足、食品生产经营设施设备较差等情况,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很多问题。这不仅会影响经济发展,还会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对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变得尤为重要。
农村食品市场中很多生产经营主体是个体工商户,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极少。在市场上通常表现为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饭店以及农村大集各类摊贩,也存在部分农村居民在家里自制食品并对外销售的情况。这些食品生产经营者往往规模小,多是2~3个人的小作坊、夫妻店等;分布散、管理乱,基本没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环境差,生产经营场所因地制宜,一般是自家沿街房间或自己搭建的棚子,无防蝇防鼠设施。并且农村食品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基本没有质量检测手段,食品质量良莠不齐,甚至存在“三无”食品或标识不全的食品,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1-2]。
近年来,农民收入水平逐年增长,但农民总体生活水平仍与城市居民存在较大差距。农民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相对较低,食品安全意识也相对淡薄,主要表现在多数农村居民在选购食品时注重价格因素,不关注质量安全,往往导致农村食品市场上充斥着各类山寨食品(如乐哈哈、康帅夫、奥利粤及上好娃等)。春节等节日期间,此类食品销售量较大,原因是我国大量年轻农村居民外出打工,留守农村的大多为老年人和儿童,他们接受信息的渠道较少,食品安全知识近乎空白,对食品质量安全关注度低。
现阶段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各项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学习不足。部分农村食品生产者在采购食品原料时往往选择质次价低的原料进行加工,加工设备陈旧,加工的成品不进行检验就上市销售。部分农村食品经营户采购食品时不履行索证索票义务,从成本价格低的供应商进货,导致销售的不合格食品无法追溯。加上多数农村居民不懂维权,在购买使用不合格食品后不了解相关投诉举报渠道,也不知道如何保留相关证据,在法律维权方面意识较差[3]。
农村市场监管起步较晚,在现阶段的市场管理体制中,有关农村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较少。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呈现小散乱差的特点,相关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重不到位,导致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难度较大。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基本都设置在城市或集镇上,距离农村市场较远,常态化巡查检查频次明显低于城市市场的检查频次。很多农村地区形成了各类大集或庙会,小商小贩借机进行食品加工、销售,监管人员很难及时介入监管。受传统思想观念影响,部分农村居民仍然会在家里操办红白喜事,对于此类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管目前还存在较大空白。虽然近年来各地政府部门加大了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宣传力度,但由于农村居民文化程度不高,对食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掌握仍远远不够,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局面仍然任重道远。
提高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属地政府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形式应多样化,并尽量贴近人们的喜好。每年可结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保健食品“五进”活动等各类专项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宣传。通过播放宣传片、举办知识大讲堂、设立固定宣传栏和宣传横幅、发放食品安全明白纸和告知书及群发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多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坚持以案说法、以案示警。针对农村消费者,要加强宣传食品标签知识,让消费者了解食品标签的相关知识;同时要加强维权知识教育,告知消费者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的维权渠道,鼓励消费者积极投诉举报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使居民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4]。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进一步配齐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按照《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实施网格化监管,增加对农村食品市场监管频次,对食品小作坊、食杂店、小饭店等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农村大集或庙会以及农村自办宴席应做到凡办必查。重点对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人员健康证、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贮存、加工经营环境、食品标签标识及餐具消毒等开展检查。同时各地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四员”队伍作用,加强“四员”管理,督促“四员”切实履行协助执法、隐患排查、宣传引导及信息报送的职责,不断织密织牢食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5]。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索证索票不齐全、食品生产经营环境脏乱差、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标准规定及过期、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行政处罚履行完毕后应对相关处罚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对本地区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形成强烈震慑。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各级政府也不断加大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但与预期水平仍有较大出入。以笔者所属市场监管部门为例,全局80余人,仅有执法车辆6辆(包括局机关和两个基层所),需要从事食品、药品、特殊设备、产品质量、广告、合同、打击传销、长江禁渔及成品油整治等各项市场监管工作,车辆明显不足。各级政府应继续加大财政投入,为基层市场监管部门配齐执法装备。同时要加强监管人员培训,可采取邀请专家授课、现场观摩或赴外地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和食品安全“四员”监管水平。
在现阶段机构精简的大背景下,提升监管效能的智慧化监管能力建设迫在眉睫。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按国家总局要求配齐执法记录仪、手持式执法终端和食品快检设备设施。尤其是对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仅靠执法人员的感官很难判定食品质量是否合格,使用食品快检设备非常必要。执法人员应定期使用快检设备对农村地区加工、销售的大米进行黄曲霉毒素检测,对食用油进行过氧化值和酸价检测,对蔬菜、水果等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对畜肉进行瘦肉精检测,对水产品进行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检测,保障农村居民“菜篮子”安全。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选择合适地点建设食品安全快检室,并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常态化、全覆盖抽检。
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村食品市场供给模式已越来越难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各级政府应大力推广农村新型食品生产经营模式。①吸引资本建设规模化的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和食品加工厂,实行“工厂+基地”合体模式,既能实现农产品就地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又能让农民实现在家门口就业,提升收入水平。②鼓励大型连锁超市进入农村市场,利用货源的区域统一管理,从源头上控制食品的安全性,保障农村食品安全,营造一个规范良好的适应市场,同时自然淘汰一批不符合要求的农村食杂店[6]。③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从消费者需求出发,对现有农村食品商店进行改造并积极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充分发挥其引领作用,以此带动更多的食品经营主体提升管理水平,杜绝销售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
此外,对于农村食品监管来讲,应该定期地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检测的方式可以根据食品的情况进行区分。例如在进行面粉的检验时,可以使用烘干的形式,这样能够提升检验结果的真实性与科学性。与此同时,为了确保检验的精准度,相关部门应该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方面的人才管理,进而在发生特殊情况时,工作人员可以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得出准确的结果。此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该与检验机构进行长期的合作,并定期开展培训交流会,进行经验以及相关知识的沟通。这不仅能够提升食品检验队伍的综合能力,还可以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日常工作提供更多的方向。为了能够提升工作人员的整体水平,相关部门在进行招聘时,应该提升招聘门槛,拓展人才渠道,积极地与专业院校进行合作,从而建设一支可以保障工作能力的人才队伍。农村的食品种类较多,且来源渠道复杂,监管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我能力,利用自身经验对食品进行初步的筛选,在第一时间降低对消费者的影响。
目前,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生产经营主体小散乱差、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与维权意识不足和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农村居民的食品安全还没有得到充分保障,风险隐患持续存在。各级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要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大力推广农村新型食品生产经营模式,切实提高农村食品质量水平,保障人们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