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士力
(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辽宁桓仁 117200)
人类的发展需要资源和能源,离不开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1]。桓仁县紧紧围绕“生态立县”的总目标[2],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为推动地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等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通过遥感调查与数据分析,开展桓仁县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及时掌握桓仁县生态环境质量现状,为政府生态环境管理数字化决策提供切实有效的管理信息,对下一步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桓仁满族自治县地处辽宁东部山区,县域面积3 547 km2,其中,山林面积2 920 km2,耕地面积273.3 km2,水域面积265.3 km2,形成了“八山一水一分田”的自然地貌。桓仁县生态环境良好,自然资源丰富,产业特色鲜明,拥有5 个“辽宁之最”,即最高的山峰佛顶山,海拔1 367 m;最大的水库桓龙湖,水域面积100 km2,库容34.6 亿m3;最高的森林覆盖率,达78.94%;最优的水质,地表水和地下水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最佳的空气质量,负氧离子平均含量5 000 个/cm3。桓仁县是辽宁重要的水源地和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
为确保准确评估桓仁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采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实施细则》中的评价体系[3],对桓仁县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技术指标值由自然生态指标和环境状况指标组成,突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4 类生态功能区差异,桓仁县被划分为水源涵养类型。水源涵养类型技术指标考核权重见表1。
表1 水源涵养类型技术指标考核权重
监管指标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指标、自然生态变化详查指标以及人为因素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指标3 部分。
3.2.1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指标
从生态保护成效、环境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运行、县域考核工作组织4 个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各项目的分值相加即为该县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得分值(EM管理),满分为100 分。具体二级指标体系见表2。
表2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考核指标分
式中,EMmax为某省考核县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得分的最大值;EMmin为某省考核县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得分的最小值;EMavg为某省考核县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得分的平均值。
3.2.2 自然生态变化详查指标
自然生态变化详查是通过考核年与基准年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对比分析及无人机遥感核查,查找并验证局部生态系统发生变化的区域,根据变化面积、变化区域重要性确定自然生态变化详查评价值(EM'无人机),自然生态变化详查的评价值介于-1,0~+1.0,根据变化面积确定。自然生态变化详查指标评价见表3。
表3 自然生态变化详查指标评价
3.2.3 人为因素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指标
人为因素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起负向评价作用,评价值以EM'事件表示,介于-0.5~0。但当县域发生特大、重大环境事件时,对最终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机制,直接定为最差一档。
3.3.1 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值
县域生态环境质量采用综合指数法评价,以EI 表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计算公式为:
式中,EIeco为自然生态指标值;Weco为自然生态指标权重;EIenv为环境状况指标值;Wenv为环境状况指标权重。EIeco,EIenv分别由各自的二级指标加权获得。
式中,wi为二级指标权重;Xi'为二级指标标准化后的值。
3.3.2 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值
以ΔEI'表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情况,计算公式为:
3.3.3 综合考核
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考核结果以ΔEI 表示,由技术评价结果(即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值ΔEI')、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评价值(EM'管理)、自然生态变化详查评价值(EM'无人机)、人为因素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评价值(EM'事件)4 部分组成,计算公式如下:
ΔEI=△EI'+EM'管理+EM'无人机+EM'事件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考核结果分为3 级7类,见表4。
表4 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考核结果分级
经遥感分析及计算,2020 年桓仁县EI 指数为87.56,较2019 年EI 指数略微提高,△EI 为0.82,说明桓仁县生态环境质量变化基本稳定,整体良好。
基于2020 年桓仁县EI 指数变化情况,得出桓仁县目前生态环境质量指数较为稳定,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仍然比较落后[4],目前桓仁县还存在一些个别村屯污水、垃圾随意排放,已建成的垃圾站、污水站运行率低的情况,需要加强建设运维;二是受上游来水影响,桓仁水库水质达标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需要建立省级联合机制,保障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三是农村面源污染严重[5],农村面源污染主要来源于化肥、农药、畜禽养殖粪便、农村污水、生活垃圾和农作物秸秆等,目前仍然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县域河流总磷、总氮一直居高不下,下一步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力度,从根源上解决农村面源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