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立法叫停手机外放扰民的不文明行为

2022-11-16 17:21张立美
江淮法治 2022年18期
关键词:候车室邻座公共场所

文/张立美

9月8日上午,在苏州火车站候车室,因嫌邻座刷网络小视频的声音大,一男子竟然对其大打出手,不仅用力薅住其头发加以警告,更是在对方解释后数次扇其耳光。最终,该男子因殴打他人被上海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乘客在火车站候车室用手机刷视频,这本无可厚非。但是,若乘客无视他人的存在,在刷视频时外放手机声音,吵到邻座乘客,这显然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火车站候车室属于公共场所,每个人的行为都要顾及到旁人的感受,不能影响到他人,这是现代文明社会应有的基本公共道德。有数据调查显示,超八成的受访者认为外放电子设备声音不文明,是非常打扰别人的行为。

然而,乘客刷视频外放手机声音虽然不文明,但邻座乘客也不能对其大打出手,应该进行文明劝说或交由火车站工作人员处理。乘客外放手机刷视频遭邻座扇耳光,背后凸显出法律的空白。

近年来,为遏制手机外放声音扰民这种不文明行为以及引起的冲突,北京、兰州、昆明等地相继制定规范城市轨道交通乘客乘车的政策法规,明确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得外放声音吵到他人。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乘客不得有“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但仅限于城市轨道交通领域。

乘车要讲文明,候车也要讲文明。公共场所手机声音外放,不能靠拳头解决,也不能一味靠乘客自觉自律,还需要法律叫停。呼吁立法机关尽快对电子产品在公共场所声音外放行为进行明确立法,为制止手机外放声音不文明行为撑腰;同时,公共场合管理者也应承担起管理责任,除设置禁止声音外放标识之外,更要对类似不文明行为予以及时劝告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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