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汪昌莲
我国人口老龄化在加速,有媒体统计,当前已有13 个省份60 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了20%。其中,辽宁这一比重最高,超过了25%。从区域分布来看,13 个省份主要分布东北、华北、长三角、西南的川渝和华东的山东、中部的湖北。
人口老龄化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目前全国有149 个城市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其中11个城市已经进入超老龄化阶段。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和城乡群众生活方式的转变,全社会正面临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问题。
首先必须承认,养老不仅仅是家庭责任,也是社会责任。为此,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系列养老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如新农保政策,让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农村户籍的60 岁以上老年人受益;许多地方开始实行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改变群众“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和养老传统,改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及高龄老年人的生活窘境。
在我国逐步迈入老龄化社会的当下,多地针对养老服务进行立法,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在省级层面,安徽、江苏、甘肃、山东、上海、广东、河北等地已经制定了养老服务条例,河南和贵州的养老服务条例正在制定中,重庆、内蒙古、四川等地已经开展立法调研或者论证工作。从改造养老服务设施,到提高老年人防范非法侵害能力;从明确政府及部门职责定位,到明晰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各地围绕重点难点,聚焦短板弱项,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然而,必须正视的是,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同,制定的条例也会有所差异,由此导致不同地区的老年人获得的优待政策也会出现差异。同时,由于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养老服务方面的专项法律,难以满足全国养老服务快速发展的法治需求。基于此,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呼吁推动养老服务专门立法,建立全国老年人基本优待制度,提高养老服务法治化水平;明确法律框架下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扶持优惠政策、养老服务监管和法律责任等,让全国养老服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换言之,社会老龄化加速,亟需养老服务法治化。首先,不妨采纳人大代表建议,尽快制定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明确“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发展”的养老服务发展原则,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其次,地方政府应出台更多扶持政策,发展普惠养老;建立“医养结合”式养老院,让老人在养老院里可以看病。再次,要发展和支持居家养老、互助养老等模式,尽可能实现政府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让社工上门服务,扩大政府性服务的覆盖面,并与无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良性互动,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服务,让更多空巢和独居老人得到及时照应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