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国热处理企业实行规范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满足各热处理企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需求,全国热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热处理学会根据GB/T 32541—2016《热处理质量控制体系》标准的要求,对热处理加工企业从质量策划和持续改进、人员、物料、设备、工艺材料、工艺与过程控制、作业场所与安全卫生等热处理全过程质量控制水平进行审核,拟了解或参加审核的企业指定专人向全国热标委会秘书处索要表格先进行自查,符合要求的企业指派审核员参加本会培训,合格后可申请专家组到现场进行,如企业改进后符合条件将由全国热处理标委会和全国热处理学会统一颁发通过“热处理质量控制体系”国家标准审核证书。
1.熟悉金属学及热处理工艺和设备等专业知识,在热处理行业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热处理或材料工程师或相当资质的企业负责人、质量主管、标准化管理人员。
2.具有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经过培训取得热处理质量控制体系审核员资格证书。
1) 申请企业向全国热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申请,索取“审核自查表”;
2) 两周内提交自查结果;
3) 秘书处初步审核,回复初评意见;
4) 通过初审,签署审核协议;
5) 全国热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派专家到现场提出审核意见;
6) 合格者获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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