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惠芝
(惠民县总工会,山东 滨州 251700)
当前,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完善,单位所处的社会经营环境日趋复杂,事业单位面临的财务风险也在不断提升。在此背景下,财务内部控制在单位决策、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显。只有建立完善的财务内控体系,对单位各项经济事项进行全流程全方位的管控,才能及时指导单位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强力有效的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单位财产安全。因此,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是事业单位提升管理水平、实现社会职能的基础保障,对事业单位的运行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多数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因此,接受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方监督并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成为事业单位的基本工作职责之一。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取决于财务工作的规范性,而财务工作的规范性离不开科学合理的财务内控制度。科学、规范、完善的财务内控制度,通过对工作人员行为和业务流程的限制,可以对财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产生约束性,从而进一步保障会计确认的真实性、记录的规范性、计量的准确性和报告的及时性,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并为单位正常业务活动开展提供参考。
国有资产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是事业单位开展各项工作最基础的物质保障。国有资产流失和使用效率低下是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严格的财务内控制度是保护国有资产安全行之有效的措施。通过合理实施财务内控制度,可以对流动资产的使用进行全流程的监督,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分配、使用等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控,全面有效的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同时,完善的财务内控制度有助于廉政建设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建设,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的缺陷和漏洞,提前对财务风险进行防范,进一步提升工作的合规性,有效规避财务违规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贪污腐败问题的发生,形成气正风清的良好工作氛围。
事业单位是国家政策的主要贯彻执行者,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其运行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其服务社会的水平。科学健全的财务内控制度可以覆盖事业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并贯穿预算、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能够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关键业务事项和重点高风险领域,可以最大限度地规范各种财务行为,将事后问题整改变更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责任管控,进而从思想上提升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也提高单位工作人员的自我约束,以制度约束行为,真正发挥财务内部控制的监督作用。因此,通过执行有效的财务内控制度,能使单位的财务制度更加规范、业务流程更加合理、岗位设置更加科学,进而提升单位工作质效,提升整体管理水平,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政策的推陈出新,事业单位响应国家号召,越来越重视财务内部控制,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来提升内部控制的效果,但在财务内控管理过程中,其财务内控意识、内控制度、监督机制尚存在以下问题。
目前,仍有部分事业单位没有充分认识到加强财务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管理者对财务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必要的风险意识。许多事业单位管理者缺乏相应的财务专业知识,认为财务内控制度只是财务工作的一种监督制度,在凡是单位支出均需要负责人签批的规定下财务内控制度无足轻重,更多的关注单位经济业务活动的开展和单位的绩效考核评价,并未意识到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是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种手段,因此对财务内控制度在本单位的建设实施不够重视,使财务内控制度的效果无法得到有效发挥。
第二,单位财务内控管理人员对制度认识不够深刻。现阶段,多数事业单位没有成立专门的财务内控管理部门,而是财务部门人员兼任内控管理职责。在财务部门人员紧张工作繁杂的情况下对内控管理工作分身乏术。财务内控管理人员不能专业系统的学习和掌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对相关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不够深刻,因此不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和完善财务内控制度,而是简单的参照国家相关制度或其他单位的财务内控制度应付性地完成工作。
第三,单位其他工作人员财务内控意识薄弱。许多单位工作人员对财务内控工作不了解、不熟悉,单纯地认为财务内控工作仅仅是财务部门的职责,与自身工作没有多大关系,而是对自身工作的限制,因此往往不能积极配合财务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对财务内控工作的全面开展和落实造成了阻碍。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应该具有适应性、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但部分事业单位的财务内控制度在建立时忽视了以上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部分事业单位没有结合单位经营活动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财务内控制度,而是直接采用“拿来主义”,生搬硬套其他单位的制度设计,内控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将内控制度与日常的业务活动相融合,造成财务内控制度与工作实际相脱离。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财务内控制度,但没有根据单位内外环境变化及时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使得财务内控的指导和控制作用难以及时有效的发挥。
第二,财务内控的关注点较为片面。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管理。财务内部控制应是对单位所有财务管理工作的控制,但部分事业单位财务内控重点关注单位收支的管理,而忽视了预算、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内容的控制,无法做到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第三,部分事业单位存在混岗现象。受单位编制、人员水平等多方面问题影响,部分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上存在一定的问题,未能严格落实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定期轮岗制度,岗位职责划分不清,混岗现象时有发生,降低了财务内控制度的制衡作用。
财务内控制度的监督机制包含内外两部分,既包含单位内部的审计监督机制,又包括来自政府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管检查。目前,针对各事业单位的内审外查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
第一,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受人员编制等多种因素影响,部分事业单位没有成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或没有设定专职审计人员,而是由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兼任内部审计职责,使得内部审计流于形式,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离开了科学完善的内控监督机制,仅仅依靠内控制度的约束和员工的行为自觉无法充分保证内控制度的执行效果,无法对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形成深度制约,导致内部控制达不到应有的防范效果。
第二,外部检查具有局限性。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的外部监督主要来自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但由于我国事业单位种类繁多,其承担的社会职能纷繁复杂,开展的业务活动也五花八门,隔行如隔山,外部审计部门难以全面系统的掌握各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活动的必要性,因此,外部审计检查主要针对单位的经营业务活动和财务管理的合规性进行审计,侧重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合乎标准的检查,而忽视了对合理性的审查分析,忽视了对财务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审查,不能及时发现财务内控制度的不足支出,缺少对潜在风险的识别。
为有效发挥财务内控的作用,提升事业单位管理质效,现针对事业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过程中在内控意识、内控制度和监督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针对性建议。
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内控意识至关重要,只有积极转变思想认识,人人参与内控建设,才能不断稳步推进财务内控制度完善与优化。
第一,单位管理者要提高对财务内控的重视程度,要充分认识到财务内控制度只有同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相融合,才能更好地防范财务风险,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同时,单位管理者应当发挥领头羊的作用,从自身做起,认真学习内控制度规范等相关制度,深入理解制度规定,将单位内控制度的建设推广作为全员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培养全员内控意识。另外,管理者应当为单位财务内控管理人员提供更多参与培训学习和沟通交流的机会,聘请社会专业机构进行咨询指导,鼓励内控人员积极参加社会性考试等,进一步提升内控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对财务内控的重视程度,从而不断推动整个单位财务内控工作的实施和完善。
第二,财务内部控制是一项专业性和综合性较强的管理工作,需要专业的高素质人才来完成。因此,提高内控管理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才能保障财务内控制度顺利高效实施。内控管理人员是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实施和完善的主动力,打铁还需自身硬,内控管理人员应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认真学习制度规范,结合单位业务实际,加强同领导的沟通,明确单位内控目标,建立单位内控框架;加强同业务部门沟通,进一步细化完善内控制度;借鉴先进工作经验,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同时,要根据单位内外经营环境的变化不断优化内控制度,找准重点、突破难点、培育亮点,推动本单位内控建设不断创新发展。
第三,单位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会议、培训、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使单位各岗位工作人员全面了解财务内控相关工作的内容和意义,充分理解财务内控工作和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的关联性,从而能够积极配合单位财务内控工作的开展,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促进事业单位管理水平的提升。
各事业单位应结合单位自身业务特点,明确关键风险点,遵循适应性、全面性、重要性和制衡性的内部控制特征,制定并完善反映本单位业务实际的财务内控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内控体系。
第一,事业单位应不断推进业务管理与财务管理相融合。各业务部门应全力配合内控管理部门,积极参与财务内控制度的制定、执行、反馈和完善;内控管理部门实时监督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掌握并准确分析各种信息,及时发现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并不断对内控制度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使单位内控制度与自身业务发展相适应,对可能发生风险的业务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从而有效预防并应对各种潜在的风险。
第二,事业单位财务内控不应仅仅将单位收支管理作为重点,而应实行全业务全流程的全方位管控。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单位预算、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全方面内容及其申请、执行、后续反馈等全流程纳入内控管理,及时沟通反馈,从而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同时为单位经营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数据支撑。
第三,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明确各部门、各岗位间的分工,细化各岗位工作职责及各岗位的工作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分离,杜绝一人兼任多个相关联岗位的情况发生,剔除会计舞弊、贪污腐败的隐患,充分发挥岗位的制约和监督作用。
事业单位应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内审外查活动对事业单位财务内控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持续监督,确保单位财务内控能够高效落实。
第一,完善内部审计,保证内审独立性。事业单位应成立独立的内审部门或指定无关联关系的工作人员承担内审职责,将单位所有经济活动和工作人员无差别的纳入监督范围,对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收支、资产使用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监督。同时,内部审计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明确单位经济业务关键风险点,形成监督检查常态化的工作机制,通过实时的内部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内控工作中的薄弱点、盲点和新增风险点,并有针对性的进行调整优化,从而提升财务内控管理能力。
第二,促进内外融合,提高外查专业性。外部审计检查是提高单位内控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应杜绝应付检查的思想,充分认识到外部检查对促进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化的工作价值。加强同外部审计部门的配合,定期进行信息交互,从而提高外部检查的专业性,形成一套完整可行的外部监督体系,形成内外监督合力,确保财务内控制度落实到位。
第三,落实考核制度,提升内控质效。各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完整、可量化、可操作、奖罚分明的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将财务内控执行效果与工作人员个人绩效挂钩,与各部门年终考评挂钩。提高全体人员内控执行过程中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提高内控执行效果,让完善的考核机制促进内控管理充分发挥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杜绝违法违纪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有序健康发展,事业单位必须强化财务内部控制工作,切实提高全员内控意识,不断完善和优化财务内控体系,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以期全面提升财务内部控制效果,促进事业单位财务内控工作稳步发展,更好的发挥事业单位的公共职能和社会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