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来信:
我在网上看到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想咨询一下,如果遭遇家庭暴力,应该如何收集证据?莫莫:
您好,如果遭遇家庭暴力,莫莫建议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收集证据:(一)妇联、居(村)委会等机构调解的证据。在家庭暴力发生后,受害者应及时向妇联、居(村)委会等机构寻求帮助或调解,调解记录等材料可作为证据。(二)向公安机关报警的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时,受害者应及时报警,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也是证据。(三)医院的就诊记录、诊断证明等治疗凭据。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伤,一定要及时去医院就诊,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的票据等。伤情严重的,应及时进行伤情鉴定并保留好伤情鉴定报告。(四)家庭暴力后写下的保证书、悔过书、承诺书。(五)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家庭暴力发生时可以进行录音、摄像,并保留好原始的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亲友、邻居如果目睹家庭暴力发生,也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网友来信:
我是一名小学教师,近日发现班上有个学生精神状态异常、身上还有伤痕,经了解得知她长期被父亲家暴,我想帮她又怕多管闲事,我该怎么做呢?莫莫:
您好,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更不是多管闲事,反对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在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一条规定了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制度,即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等负有法定报告义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残疾、重病或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报案的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若因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予以处分。因此,莫莫建议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学校反映,为该学生提供相应保护和帮助。网友来信:
婚后丈夫经常酗酒后辱骂我,最近他出轨被我发现。他要和我离婚,还让我净身出户。我不同意,他就对我拳打脚踢。我每天都生活在被家暴的恐惧中,我该怎么保护自己?莫莫:
您好,对于您的遭遇莫莫感到非常遗憾与痛心,家庭暴力是破坏夫妻感情的重要原因。一旦遭遇家庭暴力,莫莫建议您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同时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必要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具体做法如下:1.远离厨房,避免施暴者用锐器伤害;2.靠近门窗向邻居及路人求助;3.注意保护头、脸、胸、腹等身体重要部位;4.躲进有电话可求助的房间,如有可能,将施暴者反锁在门外;5.拨打110报警,并保存出警记录;6.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如12338妇女维权热线,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今年3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公安部等六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其中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进一步明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保障家庭成员免受各种形式家庭暴力的侵害。因此,莫莫建议您可以收集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如果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也可以让您的近亲属或请求当地公安机关、妇联、居(村)委会、救助管理机构等代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