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慢乐 丁欢 徐靖 胡进
在国际贸易中,商品进出口国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制度等,对外国进出口产品制定过于严格的卫生检疫标准,技术标准,商品包装和标签标准,从而提高进口产品的技术要求,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这样一种非关税壁垒措施称为技术性贸易壁垒。
世界贸易组织1995年1月1日发布两个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文件,“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和纺织品服装相关的TBT协定的目标是: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生命、保护环境,保证出口产品质量等。为实现目标,各国政府和组织制定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
各国产业水平存在差异,发达国家在TBT协定中占有优势地位,且存在滥用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风险。在服装产业方面,我国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在管理理念、消费观念、技术水平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国服装产业对外较为依赖,一直以来面临来自发达国家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为维护本国服装产业的健康发展,服装贸易企业应多关注WTO/TBT通报,了解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做到及时规避,当自身合法的贸易权益受到侵犯时,选择恰当的申诉渠道维护。
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有以下3个特点:一是广泛性。技术性贸易壁垒涉及的范围较广,主要是与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相关。二是合理性。技术性贸易壁垒能够促进全球经济发展,在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三是隐蔽性。由于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为了维护本国的出口产业,限制进口,以人权保护、民族文化和生态环保等名义制定了很多规定来排除其他国家竞争者。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产生有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从主观原因分析,一国采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根本目的是保护本国产业发展。从客观原因分析,世界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使技术性贸易壁垒产生。
各进口国在纺织产品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提出要求,TBT通报除标准和法规外,在技术、操作规范、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更为关注。近年,非洲国家对我国出口纺织服装类产品的TBT通报在增长,尤其是面料通用基础标准。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我国作为防疫物资的主要出口国,在TBT协定通报中,出现了较多的关于我国防疫物资的标准和规范。发达国家进口国对我国出口服装产品采取的限制技术措施主要有以下三点:
在产品、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方面,经公认机构批准、非强制执行的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称为技术标准,必须强制执行的称为技术法规,包括:法律、法规、命令、决定、条例,技术规范、指南、准则、指示,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等。在国际贸易中,由于技术法规的强制执行特点,技术法规成为比技术标准更难以逾越的技术壁垒。
与纺织服装相关的欧盟技术法规有产品通用安全要求指令(2001/95/EC)、有害物质限制指令(76/769/EEC)、纺织品名称指令(2008/121/EC)、REACH法规[条例(EC)No1907/2006]等。欧盟地区消费者普遍认可的OEKO-TEX 100纺织品环保标准,限制进口服装的甲醛、重金属、防腐剂等100多种有害物质含量。《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ACH 条例)规定2021年2月3日起,在欧盟市场,纺织品中的NPEO含量不超过0.01%。
日本的《关于日用品中有害物质含量法规的实施规则》和《控制日用品中有害物质含量的法律》规定了纺织服装中常见的有害物质限量指标;《消防法》对纺织服装的燃烧性能做了规定;《纤维产品质量表示规程》规定纺织品用途质量。有关纺织服装的技术规定和标准,日本和国际标准差异较大,出口企业适用成本高昂。
在美国,在纺织品阻燃性方面,《易燃性织物法案》和该法案的条例作了明确规定。针对不同年龄段服饰上的小部件的强力,美国法规16CRFPart1500.51-53提出了不同的要求。2005年,美国在安全标准和技术方面限制我国纺织服装出口,限制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
一般情况下,认证、认可和相互承认组成合格评定程序,影响较大的是第三方认证。认证有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产品符合标准或技术规定称为产品认证。由于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产品的安全性息息相关,所以产品认证为强制认证。当各个国家接受认可一种合格评定体系,认可对方的检验结果,这样是可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然而,各个国家实行的合格评定有很多,即使大家所采用的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相同,但各国认证体系之间存在的差异将成为贸易中的技术壁垒。
当技术标准和法规不能成为贸易中的技术壁垒时,在产品的合格评定程序方面,有些国家就会设置障碍,使进口纺织服装产品很难进入市场。
欧盟一共制定了8种统一的合格评定模式,但执行标准和程序方面,欧盟成员国自行掌握,给部分从中国进口的纺织品服装产品在欧盟市场内的流动构成障碍。欧盟以外的国家,只有符合欧盟指令和标准,纺织服装产品才能进入该市场,包括欧盟标准化委员会CNE认证、欧盟生态标签(EU ECOLABEL)认证、欧共体安全认证标志CE、ISO9000质量管理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在美国,“第三方评定”即产品由独立测评机构测试后,再提供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评定结果。如果产品能通过美国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认可,那么产品就可以在美国流通。纺织服装产品相关的认证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等效采纳)、AGPC绿色环境标志认证、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认证、美国产品安全认证体系UL认证、美国消费者安全委员会(CPSC)认证。
在日本,纺织服装产品相关的认证有日本消费品安全协会(Consumer Product Safety Association, 简称CPSA)SG产品认证、日本工业标准/日本产业规格(JIS)认证和日本环境协会的日本生态标签(Eco-Mark)认证。
在包装和标签方面,如文字、图形等,进口国对进口商品提出的一系列要求即为包装和标签的要求。很多国家颁布了有关包装和标签方面的法律和法规,防止包装和其废弃物对人类及动植物的安全、生态环境构成威胁。包装制度在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方面,有其合理性,但其要求使成本增加了,且各国的技术要求不一样,根据进口国要求,纺织服装出口商只能不断变换包装。
1998年,由于含有天牛,美国限制了我国出口的木质包装。紧接着加拿大和英国也采取措施限制我国木质包装。现在很多国家要求,我国出口的产品都要有非木质包装证明。进入市场的纺织品必须贴有标签或标记,这是欧盟第96/74/EC号指令的要求。欧盟还提出要求,凡是纺织服装进口产品必须要加贴生态标签OKO-Tex Standard 100,标签上需注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和纺织纤维的情况,必须使用本国语言注明。欧盟第94/11/EC号指令规定了有关鞋类产品中主要部分的标签,表层,里层、鞋垫及鞋底的材料需在标签中体现。欧盟制定 “生态标签”制度,目的在于使欧盟地区、挪威和爱尔兰的消费者能够识别官方认可的“绿色产品”。其包装上的“循环箭头”表示该包装物可循环再利用。
在美国,所有进口产品都施以严格的标签立法规定。海关法规对进入美国的产品提出要求:必须说明原产地。另外,一些特殊产品,只有原产地才准许进入美国市场,退回、扣押没有标识原产地标签的产品。纺织品标签还要求符合危险物质和商品条例和纺织服装原产地规则。
在日本,《家用产品质量标签法》和《家用产品质量标签法》规定纺织服装的成分含量、包装、商标和标识。《回收条例》和《包装容器回收再利用法案》提出要求:进口的纺织品包装必须表明该包装是否可回收再利用。
面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我们首先要提升纺织品出口的质量,加强自主品牌研发,促进纺织行业发展。我国纺织企业应树立绿色制造理念,加快技术创新,研发新材料,制造环保面料,提升纺织产品质量。我国服装自主品牌较少,政府应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引进人才,提升企业开发和设计服装产品的能力,建立服装自主品牌,从而提高服装产品核心竞争力。我们应该学习国外先进管理制度,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其次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当今是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必须提升信息技术水平,防止信息落后而受到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再次,开展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实时评估,把风险扼杀在萌芽期。促进服装企业贸易多元化,开拓新兴市场,避免对欧美日等市场的过多依赖。
总体来看,欧美市场的法规要求日益严格,且存在发达国家进口国增加出口国生产成本、保护本国产业、掌握行业制高点等行为。随着发达国家国民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一方面,对出口国的纺织服装产品质量和安全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提出出口国对遏制全球变暖和环境保护负有重大责任。此外,为迎合本国国民消费潮流的新趋势,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通过一些技术壁垒,把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驱逐出市场。
我们对不符合世贸组织原则规定的现象,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立足本国纺织服装产业的实际发展,给有需求的纺织服装企业提供信息服务、资讯沟通、法务保障等服务,从而提高本国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