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丛林
(江西省地产开发集团 江西,南昌 330000)
“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习近平的“两山论”特别提出,经济建设发展的同时,亦需要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在此背景下,耕地保护工作的落实,除需要基本保障耕地生态资源的保护与修复,还需要将耕地资源有效利用,推动耕地及农业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绿色发展理念。这就需要将生态文明理念作为引领,从多个层面进一步落实耕地生态保护。然而就现阶段我国耕地情况分析,还存在一定的工作困境与挑战,需对此进行充分有效的分析,进而采取有效策略,立足生态文明视角,创新耕地生态保护工作。
在生态文明发展建设视域下,耕地保护工作的落实与其之间存在的矛盾主要体验在两个方面:首先,表现在耕地保护的传统观念方面。我国人口众多,在大基数的人口环境下,需要更多的粮食,因而对现阶段我国社会整体发展而言,粮食产量稳定及其质量安全问题是有效促进当前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至关重要的前提。现阶段,在当前国情影响下,传统观念仍是当前的主导保护思想,这一观念在耕地保护工作中,更关注于对粮食生产安全、土地数量控制等方面的保障。基于总体规划角度分析,其核心目的是实现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覆盖面等的有效保护,在满足大量人口粮食需求的基础上,耕地数量是当下主要的衡量指标,而在实质意义上,粮食安全能够更好的使耕地保护价值效益得以发挥。同时,在传统耕地保护理念下,为能够有效重视到耕地资源的多功能性,而基于生态文明的视角对耕地保护工作予以强化落实,能够进一步提高其生态价值,如在耕地中开展水源涵养等。其次,表现在耕地保护政策及生态保护两者间的矛盾方面。我国耕地保护的《土地管理法》对耕地数量的保护及平衡提出了强调,但这一政策与实际存在相悖的情况,导致在实施过程当中逐渐出现农田质量较低,耕地占优补劣等现象,不仅严重影响耕地质量的均衡分布,更是使得耕地隐形流失,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对粮食安全造成了相应的威胁。同时,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实施过程当中,不断加快了偏远区域的边际土地开发,而这些区域的生态环境情况相对较为脆弱,具有较高的开发成本,且易于造成生态环境损坏等现象。
结合现阶段耕地面积及耕地质量发展情况分析,近年来整体上呈递减的趋势发展,土壤环境质量存在严峻的污染问题,且污染恢复难度相对较大,需要采取强硬的控制及处理手段进行管控,在实际修复过程当中,土壤质量的恢复周期也相对较长。现阶段土壤环境质量检测以相关标准为主要依据,检测的方向主要存在于有机污染物、重金属含量等方面,一旦土壤中重金属超标,则会造成一定的生态环境影响。相较于农村耕地,郊区耕地环境远不足农村耕地环境,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强生态涵养及修复工作,以提高耕地保护质量,促使土壤环境得以有效修复。
我国森林覆盖率相对较低,尽管现阶段对生态环境建设力度不断扩大,更多的城市对生态文明建设逐步提高了重视程度,是城市发展中生态保护质量获得有效提升,将森林覆盖率、河水水面率得以有效改善,但在实际生态建设期间,对耕地资源的关注有所忽视,导致在建设生态环境的同时占据了耕地资源,从而影响耕地保护工作的顺利展开。如此一来,耕地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平衡维系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
自然资源及农业资源的融合与开发工作的有效落实,能够使农业更好的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粮食产量及其安全获得有效保障。现阶段,在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过程当中,人口基数的扩增亦是不断加剧了对粮食的需求,从而逐步产生并加剧了人地矛盾问题。在此背景下,农业生产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亦是受其影响。如若无法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则会进一步产生其他一系列问题。
作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思想先导,发展理念的有效落实能够更好的明确发展的发现及战略,使发展过程更具着力点,提高发展的有效性及可持续性。在此基础上,生态文明理念的核心意义,在于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进行有效解决与处理。而在耕地保护工作中落实生态文明理念,其根本目的则是以推进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实现人、生态及耕地三者间的相互关系。一方面,在习近平“两山论”的指导下,需坚持并树立良好的生态文明理念——“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促使耕地生态能够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实现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则需在耕地保护工作期间,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其中,同时,尊重自然、社会及经济规律,依托制度与技术创新,进一步探索耕地保护工作的有效落实,实现有效耕地保护,并在此基础上创造新价值的生态发展路径,从而解决耕地保护与耕地利用的矛盾关系。
在落实耕地保护工作过程当中,在传统耕地保护观念基础上,还需立足生态安全,构建综合保护观念意识,建立更加完整的耕地保护体系。不仅需要满足经济社会当下实际需求,对土地资源文化生态景观质量及数量进行综合利用于控制,还需进一步强化对农地所有者、使用者等进行保护,为其提供农产品,以提升经济效益,创造良好的环境财富,从而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发展共同落实对综合效果,促使城市更具生产力,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同时,对耕地生态功能的有效利用,还能够对城市环境及气候等方面实现有效调节,从而将生态环境承载力得以提高,提供更好的空间及城市景观体验,创造更为舒适的自然环境。
其一,在耕地数量保护方面。耕地数量的保护目的在于基本满足区域人口粮食及粮食安全需求量。在此过程中,可通过进一步控制城市用地、对农村土地的整理与复垦等方式进行保护落实,实施集约节约形式的土地管理,使产业向园区集中、土地规模经营集中,以此达到增加耕地供给面积的效果。
其二,在耕地质量保护方面。现阶段耕地面积中,中低产田占比相对较高,其中,低产田面积更是高于中产田面积。在土地资源制约条件下,耕地占补平衡政策难以顺利实施,加之后备耕地资源不断减少,成本更是不断增加,无法持续外延式数量保护。通过耕地质量的提高,对中低产田进行改造与优化,是当前耕地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能够更好的满足耕地保护及耕地产出率的提升效果。
其三,在耕地生态保护方面。耕地兼具生态、经济两种系统体系,其中,生态效益则是耕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前提基础。耕地生态功能具有调节气候、废物处理、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现阶段耕地生态安全隐患及其威胁,主要表现在农药、化肥等的过度使用,同时,对土地的过度开垦亦是致使耕地生态功能降低的重要因素。在绿色发展理念下,则能够有效实现耕地生态保护,进一步推动并发展绿色农业,促使弄滴利用方式的绿色化转型。
其四,在耕地文化保护方面。其主要体现在教育、美学及伦理等文化价值方面。其中,教育价值体现在农业生产劳动的参与过程当中,能够使人们感受和体验农业价值,懂得珍惜劳动生产成果,具备良好的节约粮食意识及行为。同时,还能进一步对农业及农作物相关知识得以了解,增长这一领域的知识。美学价值体现在田园景观的建设上,能够进一步开发旅游业,提供给人们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伦理价值则是体现在耕地利用方面,应需与实际社会需要相符,具备良好的道德价值观念。
其五,在耕地权益保护方面。耕地作为农民的重要财产,在其流转过程当中,如若交易价值未能达到其本身价值,则会使农民利益受损,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因而在耕地保护过程当中,权益保护亦是尤为重要,是综合考虑中的重要因素及内容。在此过程当中,需立足权益保护,进行相关政策的优化,以更好的实现农业经济增长与耕地保护的协调性。
为更好的实现生态建设与耕地保护工作的协调实现,降低两者间共同建设的双重压力,则可基于空间利用的方式,通过科学的林地规划,进一步引导落实生态建设布局,对各区域进行有效规划,落实生态建设。如加强对工业区周边、农业污染源较严重等区域的生态建设;注重外环绿带、生态间隔带等重要的生态结构空间生态建设。进而基于耕作层有效保护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逐一落实生态建设,以整体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在此期间,做好各项管控措施,加强对耕地保护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另外,在管理机制上,需要做好对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的有效管制,严格限制各类建设活动,以提高生态耕地的保护效率理。同时,还需进一步完善其他细节性制度,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使之能够充分有效的发挥管理效用,达到良好的耕地保护管理效果。在造林树种的选择上,立足生态文明的角度,选择具有较优性能的树种,如具备涵养水源、净化土壤、吸附粉尘能力较强的树种等,以此对耕地实现土壤修复、保护耕作层的效果。
结合现阶段城市农用地的发展情况而言,除耕地外的其他农用地逐渐减少,包括如林地、园地等。据统计,其他农用地的减少主要发展为城市建设用地、整理复垦耕地或是转化为未利用地等等,其中,复垦耕地的占比相对较高,城市建设用地仅居其二,未利用地占比仅约1%。总体而言,其他农用地逐渐呈减少的趋势,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落实具有一定的阻力。对此,一方面,针对复垦耕地方面,需调整实施战略,将传统对耕地数量的保护转向为耕地质量的提升,并对复耕进行严格约束。对于未利用耕地进行适度开发,将其作为后备资源。在整个复垦开发过程当中,应做好评估及论证工作。另一方面,亦可科学的对农用地内部结构进行调整,促使农用地具备较强的多维复合利用率,使之功能得以充分体现,使生产、生活、生态得以共同作用。结合实际发展需要,在进行对农用地调整其结构过程当中,可通过轮作休耕、产业调整等方式实现,构建生态发展型农业,实现空间及功能上的综合发展提升。即空间上以立体混种等方式,实现多类型农业共享空间资源,达到优势互补的效果;功能上推进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将农用地进一步开发为具备生态景观、文化教育及休闲观光等的集成化发展方向。此外,还需注意拓宽耕地保护范围,包括如绿、水、田、林、湿等生态用地,特别需注意保护田、林网、水系空间,将生态系统的功能作用充分发挥,以更好的实现生态系统的全方位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
现阶段对于耕地保护工作及对耕地土壤质量调查等方面隶属于多个行政管理部门——环保部门主要是以对土壤环境治理、污染情况、土壤质量类型等方面的调查;农业部门是以对耕地地力进行调查;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农用地进行分等定级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等。使耕地保护工作从多个层面及环节得以落实,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耕地质量水平。但从耕地保护技术及机制的角度上而言,还需合力达成综合管理效果。首先,需进一步强化对耕地质量综合评价的技术标准研究工作,具体在对耕地质量水平的评定过程当中,需综合考量多个方面的问题,包括如土壤污染、土壤物理特征、农田基础设施等,以此提升对耕地质量监测和评价的科学性。其次,需对耕地质量监测和评价制度进行完善建立,设立对应的监测站点网络,定期对耕地综合情况进行检测与评价,以做好对耕地质量的全方位掌控。最后,应需进一步完善耕地质量监管机制,包括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标准、新增耕地质量验收程序等,以此提高对耕地质量监测的全面性,进一步保障耕地的质量。同时,还需加强落实各项生态修复工作、开展各类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进一步增强对耕地保护工作的落实,通过有效的改造与耕地治理,全方位实现耕地质量的整体提升。
社会经济的发展虽有效推动了我国农业产业的经济结构发展,使农业发展获得了空前的进步,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耕地资源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为更好的实现绿色发展观,推动生态文明与耕地保护共同建设、协调发展,则需进一步展开对耕地保护工作的研究落实,将生态保护作为核心进行工作落实,促使耕地保护工作得以有效展开,提升耕地保护的有效性,促使生态文明与耕地保护逐步提升其之间的关联性,以更好的实现生态文明视角下耕地保护工作的有序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