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面子”失“里子”丢“位子”

2022-11-10 02:19张亮
共产党员(辽宁) 2022年14期

文/张亮

不久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淮北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胡亮决定逮捕。在通报中特别提到他搞政绩工程的问题。此前,纪检部门也曾通报过,陕西省铜川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惠荣脱离实际,盲目决策,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福建省三明市委原副书记黄建平,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可见,因“面子”失“里子”丢“位子”的官员不在少数。

诚然,“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害人不浅,既浪费国家财力物力,劳民伤财,又影响党和政府形象,降低政府公信力,还催生一些干部的错误政绩观、事业观,污化当地的政治生态。“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损害的是党群关系,忘却的是宗旨意识,丢失的是群众基础,但为何屡禁不止呢?说到底,还是有人由此而得到“真实惠”“真乌纱”。这应引起党员干部的警醒和反思。

治理“面子工程”,一是“不留面子”。热衷“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小部分干部,以为将工作做到“面上”“点上”,能让上级领导立马看到自己的“成绩”,用“假面子”换来“真乌纱”。然而,一旦“最高的大楼”“最大的雕像”,换不来“最高的荣誉”“最大的政绩”,那些热衷搞“盆景”、造“典型”的干部就没有了市场,也就不再热衷于“整景”造势了。二是把评判权交给群众。“金奖银奖不如百姓的夸奖”,要把“数据考核”“工程考核”变成“民意考核”“口碑考核”,多重用办真事、办实事的干部,让搞“面子工程”的人没有市场。三是要将监督关口前移。等到“面子工程”出现了再去纠正,已经造成了浪费。要围绕动议、规划、审批、建设等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如一些地方采取对重大项目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建立服务对象意见收集、会商机制,赋予百姓参与权、监督权,把“面子工程”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