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研究之我思
——“意义论”初札

2022-11-05 06:15陈伯海
上海文化(文化研究) 2022年4期
关键词:人文意义生命

陈伯海

文、史、哲之类研究一般归之于“人文科学”,示其与物理、数学、天文等关注自然对象的自然科学有别,且亦与专力考察经济、政治乃至各种社会事象的社会科学有所区分,是以探讨人的内在精神生活为重心的(其中“历史”可兼跨多个领域,而亦常以民族精神及时代精神为演化主轴)。这自是从研究对象着眼所作的分类。但以我之见,人文研究不仅在对象上有别于他类学科,其追求实现的目的任务、采取的途径方法乃至奉行的基本准则和所要达致的思想境界,实皆与通常所谓的科学研究多有差异,故我宁愿称之为“人文学科”,以示其性能之确然不同于一般“科学”。下面就按这个思路来谈谈我对人文研究的一点粗浅想法。

一、人文研究的特殊目的与任务——探求人生意义而非把握事物属性

1. 基本观念:文、史、哲之类人文学科的研究,其宗旨不同于一般自然科学乃至社会科学门类,以把握客观对象自身的属性与规律为主要职责(不等于说不可兼顾这些属性与规律),而当着眼于发掘和领会外在事象对于主体人生所可能具有的意义和价值,藉以反照出我们自身的生命需求,尤其是精神世界的需求。这才是人文关怀的特殊意义所在,也便是人文研究的主旨所在了。

2. 本人于此问题有一个思考的过程。20世纪80年代中叶,我曾积极倡扬文学史的宏观研究,且以总结中国文学传统的特点和规律为努力方向,写下系列文章,在学界得到一定反响。也有不少人提出质疑,特别是对我总结出的一些特点多有商榷。我仔细看了他们的驳论,并不认为足以驳倒我的观点,但感觉他们的主张亦自有根据,不宜轻易抹杀。由此产生的想法是,一种文学现象的特点与规律或当从不同角度来把握与探讨,可以相互参照以共同启发,不必硬求定于一尊。

3. 从20世纪90年代起始,有关文学史观与文学史学的构建问题开始提上议事日程,研究文学史的意义何在,成为议论中的一个焦点。有人提出治文学史的目的在于“还原历史”,得到不少专业人士的呼应,一系列博士论文答辩会上的答辩者也纷纷标榜自己的论文尽力做到了复现“历史的原生态”。但也有人主张“还原”既无可能也无必要,研究的用意乃在“重构”历史,甚至将“重构”比为制作“神话”,观点上的对立十分鲜明。1993年我和几位同行发起在福建莆田举行小型研讨会,专题讨论文学史观问题,参与者仅20余人,都是关心这方面问题的专家学者,议论3天,争辩激烈。我在最后发言中重点涉及这个问题,基本观点是:治文学史,在事象层面上当尊重史实,力求“还原”(考据所以必不可少),但在意义层面上则不求还原也不可能还原,务须“重构”,因为社会生活是不断发展变化着的,历史事件(包括文学作品)出现在它那个时代和流传到我们今天,其可能具有的意义也在不断变化之中。为要把握历史事象对于变动中的现实生活所不断生发的意义,才需要不断地“重写文学史”。由这场讨论,我开始明确地意识到文学史研究的主攻方向或许不在把握文学现象的特点与规律,乃在于寻求意义,并将这一体认逐步推扩至整个人文领域。

4. 结论:“意义”并不等同于事物的属性与规律,它不是外在于人的纯客观存在,乃是由人的需求构建起来的(当然也要落实到对象身上);没有主体需求,事物的属性固依然存在,而其对人的意义和价值即不复具有。文史哲等人文研究虽须涉及各类客观事象,而其宗旨乃在于回应人们对人自身生命意义的探求(尤其是“终极关怀”层面上的探求),这与一般科学之纯粹着眼于把握客观世界取向不一,虽不排除其中也会含有考证史实、版本、文字乃至探求规律等科学研究的成分。

二、人文研究的途径与方法——体验、理解与诠释

1. 人文研究重在领会事象的意义,一般将其途径归之于“理解”和“诠释”,就我看来,首先还需要有“体验”,要能在真切“体验”的基础之上进行恰当的“理解”和“诠释”,才会有切合实际且深入内里的意义构建与抉发(审美自离不开体验,即如哲思和信仰,亦须有某种体验用为凭借方有牢靠的基础,缘于意义的开显和需求的实现都要经过体验始得以确立和验证)。有关“理解”和“诠释”问题,学界讨论甚多,这里将着重谈一谈“体验”。

2. “体验”本质上属人的情感心理范畴,要了解“体验”,必先了解情感的特性及其在人的精神生活领域里的地位与作用。人作为有机体,是需要与外在世界不断交换物质、能量和信息以维持自己的生存的。我们或可将人的身体行为视作人与外在世界交换物质与能量的活动过程,而将心灵世界看成在此基础之上建立起来而又自具功能的一个信息系统,它依存于人的身体行为及其生理结构,而又不能简单地还原为生理活动。心灵世界自身也是有所分工的,如果说,其中认知活动承担输入信息的任务,意志活动负责发送信息以启动人的行为反应(包括抑制冲动的反应),而在输入与发送间起中枢调节与转换作用的,则非情感莫属了。情感心理并不限于外来刺激下的各种表层情绪反应(所谓“喜怒哀乐”或“喜怒哀惧爱恶欲”等),据心理学家研究,其内在机制乃是人对外物所采取的“接纳”或“拒斥”的不同态度,由此态度方显现为各种情绪反应。而若我们还要进一步追询造成这不同态度取向的更深层基因,则非归之于人的自我生命需求莫属了;需求与否决定“接纳”或“拒斥”,自属顺理成章之事。而这一生命需求实导源于人自身的现实生命活动,在活动必须持续开展的进程中打造出“需求”,它就代表生命活动自身以构成现实的“自我”在其精神世界里的显影,而由其直接操控的情感心理之能在人的整个精神活动中肩负中枢调节的功能,也就不足为奇了。

3. “体验”作为特定的情感心理活动,它源发自人对外界刺激的“感受”(指“感知”与“受应”的一体化呈现,属人对外来刺激的最本初的反应状态,所谓“心物交感”即是)。但“体验”并不停留于表层情绪心理的状态,也不追循外来信息的方向去着力拓展认知经验和能力,却转自内向以搜求反应的由头,并经由“反思”(反观自我)的途径,从外表情绪波动经内里态度省察而深至地切入主体内在的生命需求,这就有了对自我本真的体认。再怀着这一自我生命体验去观照外物,于是有可能透过各种纷繁的外表事象,而直接揳入其内里蕴含着的生命机制与活动轨迹,并在自我生命与外界生命的互切互动和交响共振中,拓宽并深化自身原有的生命体验,以获取对生命意义的新的启示和动力源。所谓“在他物中学会理解我们自己”,恰当地概括出“体验”机制的功能所在,是我们进入意义世界的不二法门。

4. 在把握“体验”的基础之上,当可进以讲求“理解”和“诠释”。“体验”属人的具体感受,具有直观性和难以传达性。将“体验”的直观方式导入知性把握方式,即成为“理解”;而将“理解”到的内容用语言表达出来,也就是“诠释”了。“理解”和“诠释”体现认知功能,但并不类同于科学思维中的逻辑推理,它不是对物性及其规律予以概括说明,乃是就人生意义所作的领会与传达,故仍须以“体验”用为根底。“体验”的直接感受性使其必然带有浓烈的个体主观色彩,在知性转换与言辞表达的过程中,自会稀释某些主观偏好,但也必然要丢失不少真切而独到的成分。为了保持人文研究的准确性与鲜活性,研究者和接受者们往往在经过理解与诠释之后,又常会回过头去对所研究对象重新进行一番再体验的工夫,用新的体验来校正并充实原有体验及其理解与诠释所得。通常所谓的“诠释学循环”,往往只就文本解读以及文本与作者、读者间的互动关系上来把握这一运作方式,实际上,最原初的“循环”乃在“体验”“理解”“诠释”诸环节的周转与互动之中,并通过这一不断反复的周转互动,使“体验”“理解”“诠释”自身的内涵得以逐步拓展和更新,所生成和领会到的“意义”也就得以不断生发开去并巩固下来,这亦便是人文研究的祈向所在了。

三、人文研究的基本准则与目标所向

1. 如上所述,人文研究有别于一般科学研究致力于把握客观事物的属性与规律,它立足于人的主体需求,通过体验、理解与诠释的途径来发掘并构建事象内含的人生意义,藉以引导人们更好地从事生活和实践。问题在于:“意义”并不像事物属性与规律那样具有客观的规定性,它植根于人的需求,而各个人乃至各群体间的生命需求多存在差异,甚或相互对立,则研究工作者又当如何来确定自己的取向并树立具体的规范呢?为此,不妨就“生命本真”的理念作一大致考察,进以追询人文研究所可能开显的境界。

2. 有关“生命本真”的界定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思考。众所周知,人是以个体生存的状态存活于世的,各个人的生存方式决定了他们各自的生命需求,其间自有相当的差异甚至矛盾存在。我们不能否认这是个体的真实需求,即使其特异性表现也属于生命的实在,也会有特殊的意义与之相呼应,但若每个人执定自己的需求,进以排斥和打压一切与己不合的他人需求,则人事争斗殆无宁日,各自的需求也很难得到满足了。再从另一方面来看,人又是不能脱离群体及其整个生活环境的,个人的生存与发展必以族群的存在乃至整个自然界的存在为前提,就这个意义上说,“本真”的生命除含有挺立自我人格的意味外,还当包容与他人、与族群乃至与天地万物共生共荣的信念在。为此,我们又不当将“生命本真”局限于个人实际需求的范围之内,而要关顾到个体生命与群体生命乃至宇宙生命活动的相容并存与互联互动。要言之,如何把握好“独立自主”与“和协共生”乃至“平等相待”“普济众生”这多重目标之间的协调与包容关系,已成为当下构建人文理念的一道重要关坎,缘于无客观规律用为依据,人文追求只能在主体生命及其内在需求的不断演化中摸索行进,其发展必然是有定向(大致方向)而又无定则(具体规范)的。

3. 既然立足于主体“生命需求”和“生命本真”的人文理念永远都将追随人自身及其所处生活环境的演进而不断有所发展变化,我们把握人文研究的标准就不能像科学研究那样单纯以“证实”或“证伪”作评判,而当体察时代生活的需求和时代精神的推移用为参照(其间还会有表层与深层之别),并以求同存异的方式来处理各种歧见,便于不同观点、不同学派之间的相互争鸣与取长补短。还要看到,在科学研究中,人们对事物的考察一般总是愈来愈趋精密系统,故前代的成果大多包容于后人论述之中,求取知识自当“后来居上”,不必处处追根溯源;且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人如果面对的是同一个大自然,其研究的结果也必然大致相当,尽可直接取用而无须多加更张。但就人文研究而言,则人的精神生活需求及其对“意义”的领会,却是话题相通而又人各言殊,后不必超胜于前,“本土”与“外来”也自会有质性上的区隔,这正是为什么人文学者常要致力于“传统”和“异域”的开发,力图从中发掘对自身当下思考有启发意义的话题与话语。“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主旨在于突出立足当代中国以形成明确的价值标准,但也从另一个侧面表明人文领域正是人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产物,当本着这一思路来打开其研究的天地,推动人文思考不断追随时代精神的演进而有所发展与更新。

4. 最后要关注的是,人文研究自身的终极目标究竟何在,我以为,当是“人文精神”(或云“人文理念”)的树立与发扬。“人文理念”的要义在于“把‘人’当作‘人’”,其实在内涵乃是以“人”为主体来对待世界,但不光要以“自我”为主体,亦须将“他人”同样视为主体,故“独立自主”与“和协共生”要当并存,以前者为出发点(前提)而以后者为归结点(取向),自属题中应有之义。还要看到在我们当今时代倡扬“人文精神”的独特意义所在。当今是高科技蓬勃发展的时代,高科技依凭的是科学认知能力,对人文情怀相对忽略。但人的认知能力毕竟是有局限的,一味凭靠高科技所开发的人工智能、信息网络、虚拟世界、生物基因改造乃至宇航、地层、深海等探险活动来变革世界,而又缺乏可靠的驾驭能力,不光要冒相当的风险,且有可能激化人与自然的对立态势,使人类自身的生存濒临危境(目前已见征兆)。而若以“和协共生”的人文理念来引导高科技的发展,让高科技更多地服务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如大力采集天然能源以减少煤炭、石油甚至核能的使用),则将对人类未来前景带来新的机遇。当今世界又处在“全球化”与“多极化”并行发展的时代,“全球化”促使世界经济乃至社会生活联成一体,利害纠结,难解难分,而“多极化”取向又常呈现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以及各地区、各民族、各文明传统甚至一国社会内部各阶层、各利益集团之间矛盾激化与缠斗不休。在此情势之下,要想稳住大局,避免灾难性的自相戕杀,只有倡导利益协调,在“交相利”的基础之上共谋人类大家庭“兼相爱”的“和协共生”局面,这也是“人文”情怀亟需得到关注和发扬的重要依据。质言之,倡扬“人文关怀”绝非以虚空之遐想或廉价的同情来转换对现实问题的关注,恰恰相反,它正立足于当今时代矛盾丛集的交织点上,或可成为治疗和减轻现代世界高热病变的一贴不无效应的清凉剂,当然它也不能“包打天下”,用以取代各种高科技的开发以及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各领域的科学考察和研究活动,人文工作者当谨守自己的阵地以尽自己的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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