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骆马湖渔业产业化发展对策

2022-11-05 03:55穆新武张伟尹飞蔡云海
水产养殖 2022年9期
关键词:湖泊水产品渔业

穆新武,张伟,尹飞,蔡云海

(江苏省骆马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苏 宿迁 223800)

渔业产业化发展,是传统渔业经营向现代渔业转型的重要路径。目前,我国渔业产业化发展仍处于以捕捞和养殖为主,加工、流通和休闲渔业为辅的初级阶段,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产业结构趋同化、组织模式经营粗放、品种结构层次低、行业发展质量差等,已成为制约渔业产业化发展和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因素。

我国大多数湖泊渔业产业化发展,也面临着同样的困难。长期以来,“依湖而居、以渔为生”的传统渔民,大多采取“守株待兔”的销售方式,既无力进行产业链延伸,也不会创建自主品牌。湖泊渔业产业化水平普遍较低,渔业体量因全面禁捕(养)退捕(养),导致一产大规模压缩而迅速萎缩,二、三产业发展后劲不足,湖泊渔业产业化发展亟待转型升级。

江苏骆马湖与我国大多数湖泊一样,渔业产业发展仍处于以第一产业为主,二、三产业为辅的初级阶段。现以江苏省管湖泊骆马湖为例,基于骆马湖渔业产业化发展现状,对湖泊渔业产业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对策进行分析,以期为新形势下湖泊渔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1 骆马湖渔业产业化发展现状

骆马湖位于江苏省北部,总面积375 km,横跨宿迁、徐州2 市,是淮河流域第3 大湖泊,江苏省第4 大湖泊。年水位涨幅在1.90~5.73 m,年换水次数在10 次左右,是典型过水性湖泊。骆马湖河蟹、银鱼、青虾、翘嘴鲌和四大家鱼等重要经济水产品享誉省内外,是江苏省重要的水产品供给基地之一。但丰富的渔业资源并未带动地方渔业产业发展,骆马湖渔业长期处于第一产业发展态势良好,二、三产业基本没有的状态。

1.1 骆马湖传统捕捞业

自骆马湖蓄水成湖至今,捕捞业一直是湖区渔民的主要谋生手段,也是第一产业的主要组成部分。20 世纪60 年代初期,沿湖成立的专业渔场或渔村近10 处,养活专业渔民数千人,各场(村)施行统捕、统购、统销的管理模式,带动一大批渔民率先实现温饱。随着渔业资源枯竭,“大锅饭”模式无法再调动渔民的积极性,渔场和捕捞公司在20 世纪90年代相继解散,渔民可依法持证自行捕捞。目前,为解决过度捕捞造成的渔业资源枯竭问题,按照江苏省政府要求,骆马湖自2021 年5 月10 日起实施全面退捕,2 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行常年禁捕。全湖1 542 户持证渔民已全部退出湖区,自行转产就业,湖区捕捞业全面停止,待资源恢复后再科学规划。

1.2 骆马湖水产养殖业

自20 世纪90 年代末期以来,在国家政策扶持和渔业主管部门引导下,湖泊养殖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圈围、网围和网箱养殖模式相继出现,养殖面积逐步扩大,成为渔民增收的又一重要手段。据不完全统计,骆马湖养殖发展高峰时期,网围养殖面积约37 km,网箱养殖面积约1.2 km,圈围养殖面积约40 km,养殖总面积达到全湖的31%。无序扩张和投饵用药产生的污染,对湖泊生态安全产生巨大威胁,也为养殖业健康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2016 年以来,江苏省骆马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沿湖地方政府,全面清理湖区养殖设施,有序推进退养还湖工作。截至2020 年,骆马湖新沂水域已实现全面禁养退养,拆除网箱55 万m和网围10.9 km,计划5 年内拆完所有圈围38.5 km(2021 年新沂河长办数据)。骆马湖宿迁水域仅保留网箱面积56.75 万m,并建成6 个“全浮式净水网箱”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安置网围区920 万m,每户3.3 万m,仅允许养殖鲢、鳙或河蟹,所有养殖区禁止投饵用药,全面施行小区化、标准化、积分制管理模式(2022 年省骆马湖渔管办数据)。

1.3 第二、三产业

多年来,骆马湖沿湖各类涉渔企业数量极少,普遍规模较小。新沂市窑湾镇原有一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沂市骆马湖水产品科技有限公司,近年因经营不善已倒闭。宿迁市湖滨新区皂河镇依托靠近骆马湖的地理优势,正着力打造“省级现代水产渔业产业园”,园区内有大北农水产园和文海水产园等2 家外地客商投资的大型水产园,也有本地多家水产科技公司,但是园区内生产加工的水产品,主要来自内陆养殖,极少来自骆马湖区,对湖区二、三产业发展贡献较少。

2 面临的问题

经过多年发展,骆马湖渔业二、三产业始终未形成规模,产业化发展进程迟缓,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2.1 传统观念强,缺乏创业能力

当地渔民整体文化水平偏低,老龄化比较严重,接受新技术的意识不强,习惯于从事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捕捞和养殖,满足于自给自足和自负盈亏现状,加之全面退捕,无转产就业积极性和必备技能,缺乏创新和创业的能力。

2.2 组织不健全,缺乏完善机制

湖区渔业合作社及中介组织不健全,水产品的销售以被动销售为主,过分依赖于经纪人和中间商,在价格、规格等方面受制于人。现有水产交易市场规模小,人员杂,普遍存在恶性竞争、占道经营、假货横行的现象,行业自律性和市场口碑差,缺乏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和监管机制。

2.3 渔业贡献低,缺乏政策支持

沿湖渔业从业人口占比少,水产企业数量少,渔业纳税对地方财政贡献低,地方政府不重视,政策支持力度小。企业不发展,品牌就打不响,渔民与企业不联系,供需信息不畅,湖泊特色水产品价格低,附加值增长缓慢。

这些问题既有渔民自身原因,也有政府层面的原因。随着骆马湖禁捕退养,一产规模的大幅萎缩,湖泊生态水产品产量骤减,湖区渔业产业化发展必将受到严重制约。

3 发展对策

3.1 加快构建渔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3.1.1 建立多元化经营主体

尽快引导湖区现有网箱、网围养殖户分别组建专业合作社,鼓励渔民以养殖权入股,培养有知识、有经验、有担当的合作社带头人;梳理沿湖现有涉渔企业,为实力较强的企业争取政策扶持和技术支持,努力培植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产业化经营主体;整合沿湖散乱的水产品交易点,取缔各类无证经营摊点,规划并建设综合性水产交易市场,统一监管,提高组织化水平。

3.1.2 构建因地制宜的产业化组织

加快建立“渔户+合作社+企业+科研机构”“四位一体”的渔业产业化发展模式。通过构建由产业链多元化经营主体组成的产业组织,在分工经济和规模经济基础上,进一步释放范围经济和聚合经济效应所带来的增效效应,促进现代渔业快速发展。

3.1.3 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共同利益是产业化经营赖以生存发展的核心和动力。对渔业产业化经营的各个环节要按市场经济的要求管理,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根据互利、平等、资源和渔业工贸各方面兼顾的原则,处理好内部利益的分配,建立生产者有利可图,加工经营者利润合理,消费者得到实惠,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分配机制。

3.2 加快渔业“三次产业”的融合发展,着力打造特色产业基地

要充分发挥渔业管理委员会的协调作用,联合各委员单位共同发力。根据龙头企业、特色产业以及旅游消费者的需求,按照以商带渔、以渔促商原则,大力调整优化渔业结构,加速推进产业互融、功能互补,重点建设高标准生态养殖基地、渔业产业园区和渔旅综合体。

3.2.1 高标准建设生态养殖示范区

以现有标准养殖区为核心,严格按照生态化、景观化和标准化的方向,重点在适应市场、优化结构、改良品种和提高效益上做文章,始终把不投饵、不用药、可净水的绿色水产品质量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努力建成国家级湖泊生态养殖示范基地。

3.2.2 着力建设2 处渔业产业园区

以宿迁市皂河镇和新沂市窑湾镇为基地,以当地现有的水产龙头企业为基础,整合各类小型涉渔企业和水产交易点,以加工和销售骆马湖绿色水产品以及陆上池塘精养的特色水产品为主,全力在皂河镇和窑湾镇打造2 个现代化渔业产业园。以实现更大规模与程度的要素聚合、产业聚合与纵向聚合,获得更高程度的渔业生产经营增效。

3.2.3 重点打造3 个休闲渔旅综合体

以现有旅游景点为基础,深挖湖泊渔文化元素,重点打造宿迁湖滨旅游度假区、宿迁皂河龙运城和新沂窑湾古镇等3 个渔旅综合体。依托渔业生产过程、渔民文化生活和沿湖风情风貌,大力发展旅游、垂钓、餐饮、展览、表演、住宿、渔文化纪念品销售等为一体的休闲渔业,延伸渔业产业链,建设渔旅经济体,推进渔文化节庆、旅游观光、文化创作等业态融合,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提高休闲渔业的市场竞争力,逐步实现渔业的跨界融合发展。

3.3 加快品牌建设与技术研发,不断拓展渔业产业新业态

3.3.1 以品牌建设扩大产品影响力

品牌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于产业化发展水平落后,骆马湖有影响力的品牌较少,因此要努力加大渔业品牌建设,以龙头企业为载体,推进特色水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积极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主流展会;举办骆马湖渔火节、旅游节、沙雕节、美食节和元宵灯会等大型节庆活动,主打或加入渔文化元素,展销水产食品和礼品,全力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以品牌建设推进渔业产业发展。

3.3.2 以技术研发夯实产业化科技支撑

以“四位一体”发展模式和现代渔业产业园为载体,充分发挥渔业科技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特长,加大渔业生态养殖、重大疫病防控、产品质量安全、产品深加工、特色礼品和环境保护、渔业节能等技术的研发力度,促进技术扩散与知识共享,切实解决渔业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的关键技术难题,夯实渔业产业化运营的科技支撑。

3.3.3 借助互联网模式拓展湖泊渔业产业新业态

目前,互联网模式是海洋渔业领域应用较广泛的新业态之一。该模式借助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和区块链等现代技术深度融合,打造智慧海洋渔业,提升渔业信息化水平。互联网模式在湖泊渔业产业发展中同样适用:在生产方面,物联网技术可助力湖泊养殖精细化管理,通过视频监控、数据采集和传输,实现水产养殖的实时监测和可视化管理;在销售方面,可利用互联网打造水产品B2B(Business-to-Business)、B2C(Business-to-Cus tomer)、跨境电商等新模式,拓宽水产品的销售渠道;在服务方面,渔业云服务平台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为渔业企业提供溯源服务,可实现渔船监管、渔业金融服务、水产品交易等功能,确保水产品产销全程可追溯,保障质量安全。

3.4 加快制定渔业产业发展规划,不断完善政府助推机制

在省级层面统一渔业产业园区、产业化联合体等产业组织建设标准与政策支持,加强技术、人才、资金和服务方面的动力促进,坚持产业化、区域化、特色化和带农化发展路径。

3.4.1 制定湖泊渔业产业发展规划

尽快按国家级示范区标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通过“现代化精品园区”建设,改变过去渔业生产“低、小、散”的传统方式,带动生态高效品牌渔业理念的推广,吸引渔业发展要素,配置优势资源,壮大主导产业,促进渔业增效和渔民增收。

3.4.2 制定大水面合理流转政策

要实施渔业规模化经营,合理流转养殖水面是前提。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探索建立合理的大水面流转机制,可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减轻渔业主管部门和生产者的管理压力,切实解放劳动生产力。促进有实力的养殖大户或企业引进先进管理模式,快速提升产业发展速度,促进湖区养殖渔业由“小而散”向“大而精”的模式转变。

3.4.3 健全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健全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以渔业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为平台,完善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加大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与推广力度。加强渔民培训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渔业经营者的素质。完善融资、筹资服务体系,以渔民投入为主体,财政投入为启动,信贷、外贸和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原则。政府在建设初期给予资金投入倾斜,吸引更多的资金进入渔业生产与流通领域。同时,兴办渔业合作基金会,在渔村以股份合作制方式,把部分集体资金和渔民手中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为渔业生产实行短期、小额资金有偿服务。

3.4.4 全面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将面临各种假冒品牌鱼目混珠、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对消费者造成干扰。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水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加强生产全过程特别是养殖投入品的监管,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可追溯体系,使水产品生产、经营各环节有标准可循。大力推广无公害水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放大品牌效应,稳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社会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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