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序迎
摘要:国家对“双一流”大学及学科建设的推进,不仅为法医学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硬软件环境,而且为人才培养与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高校应在结合法医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同时立足法医学专业人才培养规律,充分认识法医学人才培养的战略定位,积极开展法医学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建设执业认证培训体系,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的运行机制,探寻法医学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以提高法医人才的执业能力与专业水平。
关键词:法医学;人才培养;“双一流”;继续教育
中图分类号:C961;G64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3561(2022)28-0001-04
构建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是我国为加快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与部署,推进世界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已经成为我国高校发展的重要动力。在“双一流”战略建设的助推下,我国医科大学应采取与时俱进的发展策略,尊重法医学学科发展规律,迸发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新力,以建设世界一流学科的勇气和态度开展教育活动,加强对法医学学科的体系建设,了解法医学学科的特殊教育规律,对法医学发展的系统性、技术依赖性、异质性等特征进行研究,积极应对世界一流学科与一流大学的新形势,努力创造法医学学科新高峰。法医学继续教育也应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与发展路径,不但要充分重视交叉融合和优化学科体系,而且要不断加强自身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和培育优势促进法医学人才队伍的壮大。本文基于我国法医学人才培养与继续教育现状和法医学继续教育人才培养定位,對法医学人才继续教育模式的创新与优化策略进行论述。
当前,我国法医学继续教育主要由高校、公安机关所设鉴定机构及社会鉴定机构三方面的力量协同开展,以高校为主,公安机关所设鉴定机构为辅,而社会鉴定机构参与较少。高校应充分利用各类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继续教育,而司法鉴定机构应依托高校服务社会,保持与社会的紧密联系,使培养的法医学人才不仅具有全方位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能将理论知识更好地应用于实践中。
1.高校肩负着法医学人才继续教育的重要责任
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而法医学在法治体系中占据着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因此提升法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已成为当前需要深入探讨的重要课题。调查研究表明,我国开设法医学专业的高校大多数开展了继续教育培训,并且许多医学类高校的继续教育成效明显,具体体现在对医学理论的传授和对科研实践的重视,其迅速发展的势头与科研的定位具有一致性,与一般的继续教育存在明显的差异性,成为满足社会对法医学人才需求的重要力量。医学类高校的继续教育培训,能使参与继续教育的人员初步掌握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与法医毒物分析领域的相关理论,还能增强鉴定部门同教学组织的融合度,并朝着更加专业的方向发展。从知识传授人员的构成方面来看,从事法医学继续教育的教师主要来自医学类高校的专职教师,他们无论是在知识储备上还是在传授经验上都具有一定优势,为法医学人才继续教育创造了良好的平台。从发展指向来看,高校在直接面向社会和服务于社会的过程中始终保持同社会发展的同向同行,因此在培养学生多方位看待问题与临床实战能力方面的作用不容小觑,能够对学生未来从事法医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总体来说,高校在法医学继续教育与培训方面采用理论传授与医学研究实践双轨并行的方式,其与生俱来的资源优势和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初衷使得其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在法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公安机关所设鉴定机构在法医学继续教育中发挥辅助作用
法医学继续教育的发展比较早,在初创时主要由公安部门内部设立鉴定机构开展。从外部环境来看,大部分省市公安机关都建有与法医学实践相关的基地,经过长期的积淀,为法医学领域的发展提供了相对丰富而稳定的实践经验和教学路径,并不断完善和成熟,已成为法医学继续教育必不可少的实践之地。公安部门附属的法医鉴定机构承担了很多的法医学继续教育实践工作,这是因为其侦查勘验方面的优势是其他机构无法替代的,有利于学生专业理论与应用实践的高度融合,对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有重要作用,能够使学生尽早地了解与法医鉴定相关的内容,培养其程序与证据意识,可以作为学校学习的重要的补充。由此可见,公安部门设置的鉴定机构能够极大地提高法医学育人效果,对培养法医学人才也具有重要作用。
3.社会鉴定机构承载着对法医学人才继续教育的重大使命
加快我国司法鉴定社会化与市场化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依附于各类民事主体的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在规模拓展与业务水平提升方面的变化十分显著,其呈现出的多样化特点使之成为司法鉴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司法鉴定作为法医学必不可少的环节,在某种程度上与高校同公安所设置的鉴定机构的鉴定工作相似,其在法医学人才继续培育方面的作用显而易见,因此部分具有资质的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开设的法医学继续教育实习基地已经承担起该领域人才培养的重大职责。但此类机构的主要目标为市场拓展而并非人才培养,尤其教学实践方面比较薄弱,且设备条件和专业水平的欠缺,使之无法满足实践教学的迫切需求。也有部分高水平社会鉴定机构在培养法医学人才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对法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1.注重实践能力培养
法医学具有综合性与应用型特征,因此法医学专业人才应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这也是法医学实践教学改革中不可忽视的环节。高校要站在新的高度,对人才培养规律与教育标准制定等方面进行重新审视,充分肯定实践教学在法医学继续教育中的地位,通过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实践教学,为人才培养提供教学实践平台,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2.强调鉴教协同
培养能独当一面的司法鉴定人才既是法医学继续教育的重要目标,也是司法鉴定行业发展的重大动力。高素质的法医学人才除了需要对法医学理论进行深入学习外,还需要提高鉴定技能,而想要提高鉴定技能,继续教育必须持续开展。法医学继续教育不仅要开展法医学理论知识的教学,而且要使鉴定实训教育伴随始终。医学类高校与鉴定机构共同开展法医学继续教育,不仅可以促进鉴定工作和法医学教学的发展,而且可以培养具备专业知识和精湛实践能力的法医人才。
3.与国家医学教育改革与标准相适应
提高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的鉴定能力是司法鉴定改革的重要目标,因此应强调完善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的鉴定资质。为此,不仅需要充分发挥高等医学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优质资源的作用,而且要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对法医学继续教育提出新任务与新要求。为规范法医学人才继续教育,政府相继发布教育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营造良好的法医学继续教育环境。具备法医学继续教育实践教学资格的基地,不仅关系到实践教学的质量能否提升,而且对于法医学教育的内涵式拓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法医学继续教育相关单位不仅应具备一定的司法鉴定能力,而且要有稳定可靠的实习基地,以满足法医学人才实践学习的实际需求。
4.具有较强的执业能力
法医学继续教育的人才培养缺乏明确定位,导致司法鉴定人员的知识储备不足,技术和能力的提高也受到限制,制约着司法鉴定行业的长远发展。因此,高校法医学继续教育应针对法医临床学、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物分析四部分进行教学设置,并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另外,法医学继续教育培训教师应具备法医类鉴定人员执业资格,熟练掌握法医学专业知識与系统化教育方面的内容,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有机结合,运用丰富的素材及理论对学生进行教学,从而提高学生的执业能力。
法医学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从司法鉴定人执业认证培训标准、人才培养的运行机制、专业实训基地及核心条件、科学评定成效等方面进行战略思考及部署,探寻司法鉴定机构适应人才培养需求的改革举措与途径,并开展标准化法医学继续教育培训,构建法医学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机制,提高继续教育水平,对继续教育机构人才培养实效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
1.开展标准化法医学继续教育培训
为顺应法医学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需求,法医学继续教育要不断改革创新,对鉴定管理机制与法医学专业教育加以统筹规划,以增强继续教育法医人才培养整体性与协同性,提高法医学人才培养水平。司法鉴定机构应加强对法医人才执业能力方面的评定,并将标准化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发展方向,提高法医学继续教育的人才培养能力,推动法医学继续教育改革。一是根据临床医学技能培训方面的经验,对法医学执业技能认证继续培训标准进行重新审定,根据法医学执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实践能力类别,在定性与定量两个方面对继续教育的实效性进行评定。二是组织行业专家通过广泛调研和充分研讨的方式确定继续教育对象培训期间必须掌握的与法医学专业相关的基本技能,应涵盖法医现场勘验分析与法医病理学诊断等方面,既要紧密结合法医学人才的执业认证考核的内容,又要考虑实践应用,并对操作的各个关键环节进行必要的认证考评。三是通过专门论证与评估确定法医学继续教育与培训的资格。法医学继续教育基地应满足司法鉴定机关规定的条件,并逐步提升标准化技能培训水平,助推司法鉴定继续教育水平的不断提升。
2.构建法医学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机制
现有的法医学继续教育与人才日益增长的对高层次、高质量的继续教育需求间的矛盾已经有所凸显。因此,形成系统的法医学人才继续教育及培训机制,促进执业鉴定人员专业能力的提升,是当今司法鉴定行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而借助鉴定机构进行实训是法医学领域专业人才培养的必要环节,因此法医学继续教育机构应充分贯彻相关规定,结合继续教育中实践教学培养内容多、参与学习时间少的客观情况,确定法医学继续教育人才培养的目标,注重能力培养和专业能力提升,构建科学合理的培训课程体系,并将法医病理学和解剖组织学等内容融入其中,对法医临床学损伤评定实践与法医物证检验鉴定等内容进行参考,对各专业鉴定检验工作进行精细化部署。例如,可将与法医病理学理论相关的教学内容以及各类案例进行融合,并将其应用到具体实践中,以提升法医学实践教育质量,为培养高水平法医人才奠定基础。
3.提高继续教育水平
根据目前法医学在继续教育领域的发展状态,培养实践型与专业型的法医学人才是继续教育的重要发展方向。法医学继续教育应将学生基本实践技能训练与鉴定人资格准入的执业能力相结合,形成符合学科特点与专业发展规律的教育基地。司法鉴定机构应主动参与,力争在法医人才培养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主要可从如下三个层面进行渗透。一是努力完善与司法鉴定管理法规和鉴定机构设立准入相符合的硬件设施。完善教学场地,加大资金投入,严格按照司法鉴定和法庭科学机构的要求购置与之匹配的仪器及相关设施,在质量管理方面切实做到细致入微。二是按照法医学继续教育的人才培养要求,组建优秀鉴定人员教学团队,完善教学人员规模与职称结构,促进执教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的协调发展,对教学团队实施科学管理,推动教学团队教学水平的持续提高。三是积极落实培养工作所需的经费,加强专项管理,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法医学继续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4.对继续教育机构人才培养实效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
法医学继续教育应以实践技能训练为重要内容,将人才培养的规范化与均质化作为重要目标,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推动法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对法医学继续教育的评价内容应涵盖培养目标与教学内容,以及师资队伍建设与教学组织形式等诸多要素,将信息量与操作性作为重要的评估指标。在评价组织方面,应将教学机构和鉴定管理部门纳入其中,从行业用人单位中抽调专家构建优秀评估团队对其进行评审,同时采取同行评价与学生评议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从评估中获取具有指导意义的评定。针对评价结果,应按照具体评估所暴露的问题对法医学继续教育机构实施精准跟进,推动教学质量提升。对于评估反馈的信息,法医学继续教育培训机构需要对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组建汇集名师的高水平教学团队,加强对学员专业能力的培养。针对教学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硬件与教学资源的不足,法医学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加大对实习基地教师的规范化管理力度,以弥补实践教学考核评估与交流改进等制度落实不充分方面的漏洞,谋求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总之,随着我国对高水平的法医学人才需求日益增大,继续教育对法医学人才培养的作用日益凸显,成为培养法医学领域高层次人才的重要举措。因此,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不断促进机制、体制创新,激发融合发展活力,以促进法医学继续教育新发展。科研和实践能力相对较强的综合性大学医学学科应积极支持法医学继续教育,充分尊重法医学学科的特点,以医学学科的发展带动法医学继续教育水平的提高,有效对接科学发展前沿与国家战略发展需求,联合各类与法医教学教育实践相关的机构,深度挖掘其人才培养功能,构建实践教学平台和专业人才训练基地,使之成为培养法医学人才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王小广,杨昱晗,赵虎.我国法医学专业法学教育现状分析与教学改革建议[J].中国大学教学,2021(03).
[2]刘玉波,王启燕,任峥,等.“双一流”背景下法医学人才继续教育模式探索[J].现代职业教育,2021(03).
[3]包海军,蒯锦霞.法医学实践对于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思维能力培养[J].现代职业教育,2021(03).
[4]张明阳,黄傲,陈溪萍,等.法医学专业开展通识教育课程的探索[J].中国医学教育技术,2020(06).
[5]陈新山.我国临床医学专业留学生法医学教学的现状及改进建议[J].医学教育研究与实践,2020(06).
[6]张自伟,洪亮.法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以“法医毒物分析”课程为例[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0(03).
[7]王娟,颜贝,曹相玫,郭凤英,常越,景丽.司法鉴定融入法医学课程助力高素质医学留学生培养[J].卫生职业教育,2019(19).
[8]侯一平,云利兵,诸虹,王茜,丛斌.我国法医学人才培养发展战略研究[J].中国工程科学,2019(02).
[9]云利兵,诸虹,吴智文,丛斌,侯一平.新时代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医学人才培养中的战略意义[J].中国司法鉴定,2018(04).
[10]曾恩泉,郑绍军,邓振华,陈红.我国法医学人才培养体制的困境与改革[J].中国法医学杂志,2016(02).
Research on the Continuing Education Model of Forensic Talents Based on the"Double First-class" Background
Li Xuying
(Department of Crimi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unan Police Academy, Changsha 410006,China)
Abstract: The promo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double first-class" universities and disciplines by the state not only creates a favorable hardware and software environmen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forensic medicine, but also points out the direction for personnel training and educational reform. In combination with the national standards for the teaching quality of forensic medicin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hould base themselves on the training rules of forensic medicine professionals, fully understand the strategic positioning of the training of forensic medicine professionals, actively carry out continuing education of forensic medicine professionals, build a professional certification training system, develop a corresponding operating mechanism for personnel training, and explore an effective way to cultivate forensic medicine professionals, so as to improve their professional ability and professional level.
Key words: forensicmedicine; talentcultivation;"doublefirst-class";continuing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