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强 强
共同富裕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不懈追求的美好愿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标,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被提上了重要议程。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的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2021年6月,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政策支持下,浙江省率先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我国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不断加速。
作为马克思主义的经典命题,共同富裕一直以来都广受学界关注。早在16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就描绘了未来世界共同富裕的美好蓝图。马克思主义的诞生让社会主义走向科学,马克思认为未来社会生产的目的是“所有人的富裕”,列宁和斯大林在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中提出全社会所有的劳动成果要归全体人民共同享有。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结合中国国情,提出通过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经济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论断。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将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之一,并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提出“先富论”,由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们走上了以共同富裕为主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进入新时代,共同富裕的内涵更加丰富完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指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具体而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就是通过补偿和矫正制度性因素导致的不平等,让全体人民有机会、有能力均等地参与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并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在实现经济方面收入分配公平的同时要在公共服务、生活健康、精神文明方面实现普惠与公平;是党中央提出的又一个重要阶段性发展目标,是党“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庄严承诺;是人民共创日益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成果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重要目标;是构建中等收入阶层占主体的稳定的社会结构的伟大实践。公平是共同富裕的重要指向已成为学界的共识,面向全体人民的公平不仅体现在物质财富方面,更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共同富裕概念是历史的,发展的,很难用统一的标准对共同富裕程度进行衡量。然而,这不代表共同富裕不能被认识,社会贫富差距不再继续扩大且整体经济效率不断提高,这本身就体现了共同富裕的实现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凸显了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性和挑战性。历史经验和现实证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首要前提,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共享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路径和内在要求。就路径方向来看,促进共同富裕,不仅要以发展生产为基础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要完善分配制度体系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不断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的秩序,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就政策要求来看,促进共同富裕,就要优化产业结构,加强财政税收工具的再分配调节功能,做好应对经济结构变化的制度安排,做强做优做大公有制经济,使政府的政策和投入向普惠型转变,进一步落实城乡融合发展战略、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机会均等、资源共享、文明普惠。对此,不少学者致力于在理论层面构建促进共同富裕的评估指标体系:或是以发展性、共享性、可持续性指标为基础筛选14项二级指标和81项三级指标,通过两两对比的方式对指标的重要程度进行划分得出指标的权重模型,然后将其应用于动态监测、数据库建设和指导实践等方面;或是总结各地的评价经验,以“共同”和“富裕”两个关键词为基点,采用体现差异性和共享性的双重指标,构建涵盖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生活环境的三维指标评价体系;或是从基础指标、核心指标和辅助指标三个层次选取了23个指标构建出能够体现我国发展水平和差距以及与国际比较水平的指标体系,同时还运用这一指标体系对我国未来十年的共同富裕水平进行了预测。总体而言,当前的研究更多是从国家宏观层面对共同富裕的内涵、评估指标与实现路径进行探讨,缺乏中观和微观层面的实证研究,在研究内容和研究视角上也较为单一。需要认识到,从横向角度看,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建设的均衡推进,还是经济关系的平等及其所决定的政治、社会关系等平等的总和,上升到全国的综合层面还内含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要求;从纵向角度看,共同富裕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具有发展性、长期性与可持续性,既要考虑人口、资源、环境的承载力与当前经济社会相适应,还要坚持可持续发展观,统筹兼顾人与自然、子孙后代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
不少地区,生态环境问题与贫困问题相互制约。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把自然条件极为恶劣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出来,通过改善迁入地的生产条件,创造发展条件,不仅可以帮助他们脱贫致富,还可以缓解迁出地的人口压力,为改善和恢复生态环境打下良好基础。脱贫攻坚战的实践证明,易地扶贫搬迁不仅是千万贫困群众在地理位置上的迁移,还是生产生活方式的重建、城乡格局的重构和社会关系的重塑,更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集中力量帮助搬迁群众摆脱贫困、走向共同富裕的真实写照。隶属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地处横断山脉纵谷地带,是中央明确的“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之一,长期以来都是巩固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阵地。直至2018年年底,全县还有88个贫困村、55316名贫困人口尚未脱贫,贫困发生率达30.84%;随着党中央作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重大决定,兰坪县在“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11877户44774人,搬迁人口占全县乡村人口17.44万人的26%,占全县建档立卡104406人贫困人口的40%,搬迁群众中傈僳族、白族、彝族、普米族等少数民族群众高达94%以上;通过及时组织转移就业、扶贫车间就近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等多种渠道,截至2020年3月底,兰坪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共实现就业15802人,就业率66.13%,其中建档立卡户共实现就业14443人,就业率为68.97%,建档立卡户就业覆盖率为100%。兰坪县的治理实践不仅改变了这些少数民族贫困落后的面貌,帮助他们开启新生活,还成为各族群众携手走向共同富裕的典型案例。更值得关注的是,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少数民族聚集社区成为各民族发展经济、繁荣文化、加强交往的现实场域。在各族群众建设美好家园走向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血肉共同体逐渐形成,增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搬迁社区的共同富裕实践为多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鲜活案例,总结这一成功经验有助于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本研究以云南省兰坪县的易地扶贫搬迁为例,通过分析多民族地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实施机制,探讨在推进共同富裕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样本,以期为共同富裕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提供新的思路。
带领各族人民群众迈向共同富裕一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衷和使命。“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兰坪县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工作要求,因户施策制定了工作方案,在乡镇主要领导、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班子以及帮扶联系人的共同努力下,宣传党的政策,动员贫困群众开展搬迁工作,建立易地搬迁社区,按时完成了搬迁任务。然而,“搬得出”只是群众走向新生活的第一步,“稳得住”“能致富”才是工作的根本落脚点。兰坪县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努力做好易地搬迁的“后半篇文章”,通过多措并举有效地阻断返贫风险,努力实现搬迁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1.加快转变生计方式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群众“搬得出”“稳得住”的有力保障。只有解决就业问题,才能提高群众收入,改善群众基本生活状况,从而调动他们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在实现社区稳定的同时促进搬迁社区全面发展,是落实民族团结进步政策的具体体现。搬迁社区三管齐下,充分发挥群众、政府、企业的作用,实现稳就业、增收入。
一是动员群众自主就业。一方面,实行商铺、摊位租赁优惠政策,党员干部带头组织搬迁群众参与地摊经济、夜市经济,打造经济消费圈。笔者在调研的搬迁社区发现,每天约有500户摊主参与经营,搬迁群众自主创业304人,约20000人次参与消费。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各种技能的职业培训,为社区居民传授实用的就业技术,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与自我发展能力,增强群众发家致富的内生动力。
二是政府积极对接用人单位,开展区域协作帮扶,为群众广开就业门路。兰坪县政府对县内外企业的用工需求和搬迁群众的基本状况进行调查和梳理,而作为帮扶协作地区的珠海市充分发挥在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经验等方面的地区优势,直接与当地用工单位对接用工指标。在两地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受援地区劳动力的省际输出工作得到极大推动。同时,县政府鼓励本地区乡镇企业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就业问题,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兰坪县农业产业开发,已建设有蔬菜、蓝莓、芒果、食用菌、车厘子、中药材种植等六大产业基地,就近就地安置6000余人就业。
三是政府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切实满足群众的基本就业需要。为确保搬迁户至少“一户一人”就业,县政府开发了超过3000个公益性岗位和公共服务岗位,实现家门口就业;建立起10个扶贫车间,帮助无法外出打工的搬迁户实现就地就近务工;依托合作社建立产业发展的示范点,对于搬迁群众实行免费的分田到户和自主经营管理,先后成立5个造林专业合作社,吸纳481个易地搬迁劳动力就业,每年预期收益360万元,从而确保每户建档立卡易地搬迁户有1项以上产业项目扶持,实现新型经营主体和产业项目带动全覆盖的就业目标。
在群众、政府、企业三方共同努力下,搬迁群众改变了传统刀耕火种的农业生产方式,提升了自我发展能力,通过多种方式实现了稳就业。目前,兰坪县已实现稳定就业16145人,就业率91%,有效地带动搬迁群众增收致富。生计方式的转变,不仅直接改善搬迁群众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也推动他们实现“从农村到城镇、从农民到居民、从务农到务工、从守土待业到就业创业”的转变。这一系列的改变不仅是兰坪县走向共同富裕的坚实物质基础,也是各民族团结进步的具体体现。
2.党建引领社区治理
当下推动共同富裕的核心政策议程是,在高质量发展中推动共同富裕,优化资源和机会分配格局,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兰坪县政府将搬迁社区治理作为重点工作推进,通过加快实现搬迁社区建设与国家整体建设相互衔接、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确保搬迁群众公平享有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消除搬迁群众的后顾之忧。
一是发挥基层党组织干部模范带头作用。首先,搬迁社区党委不断完善组织架构,把团建、妇建、工建纳入党建规划,形成党建带群团、群团促党建的良好局面,各个党支部以“支部包楼、党员包户”的方式组建志愿服务队,充分发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作用,确保搬迁群众遇事有人管、困难有人帮。其次,通过基层党员和居民共建,采取“党工委+社区+党支部+校区+片区+楼栋”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党工委领导联系社区、党工委干部包保小区、社区干部包片、楼长负责楼栋的管理体系。最后,将主题党日活动拓展到群众中去,将党员的“三会一课”制度与群众的教育学习相结合,建立起新时代的“农民讲习所”,定期开展“听党话、跟党走、感恩党”的主题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政治觉悟和公共素养。
二是健全搬迁社区社会保障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促进搬迁群众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为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兰坪县政府统筹协调,把最好的位置、最好的资源安排给易地搬迁群众,并且采取一系列措施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即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政策,确保搬迁群众一出门有组织,一出门可上学,一出门可看病,一出门可购物,一出门可乘车。调研发现,搬迁社区内水电路信网全覆盖,党群服务中心、学校、卫生服务中心、警务室、“三室一中心”(即谈话室、监控室、档案室、纪检信访举报接待中心)、爱心食堂、垃圾清运、农贸市场等设施一应俱全,健全的服务体系使搬迁群众身心皆安。
三是积极引导群众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与自我教育。搬迁社区通过设立民族调解员、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制定制度公约体系,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等措施,逐步化解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社区治安稳定,共同营造社区和谐、文明、团结的良好氛围。为帮助搬迁群众适应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基层工作组以培养搬迁群众良好的生活习惯为抓手对搬迁群众进行入户培训和宣传教育,开展文明礼仪、日常生活知识培训,鼓励群众共同参与社区环境建设,不断提升群众整体素质,推动搬迁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更新生活习惯和生产方式,使之能够从心理上适应新环境、融入新生活。
兰坪县团结各族群众走向共同富裕的实践活动所展现的基本行动准则不仅是坚持经济上“先富帮后富”,更是强调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地享有发展成果与发展机会。这对巩固搬迁群众的政治信仰以及提升各民族群众对党和国家的认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搬迁社区临时党工委的领导下,搬迁群众作为现代社会公民的一员平等地参与到社会治理过程中,并逐步适应了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实现了“农民”向“居民”的转变,同时也享有良好的社会保障服务,能够自觉地将自身成长与发展融入社区和国家的建设。
3.加强族际沟通和交往
民族团结进步是推动民族地区搬迁社区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是维护社区稳定的基本保障,也是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目标和基本原则。兰坪县政府主动将民族团结工作落到实处,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相互融合,从自身工作的特点出发,找到与民族团结进步的结合点,以实际行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原则的指引下,搬迁社区借助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契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公共活动,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的社区氛围,教育和引导社区居民群众树立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从而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促进各民族之间的理解与包容。
一是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搬迁社区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公共活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以及最美片区、最美楼栋、最美家庭评比活动等),大力营造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对民族团结、和谐、友好相处的楼栋、片区、家庭进行表彰,树立民族团结、邻里互助的良好风气。此外,还通过悬挂进步标语、开展主题党日实践活动、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组织有关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教育培训班等,推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和先进事迹,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自下而上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二是社区基层党组织主动帮助各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兰坪县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强调创建活动贴近基层群众生活实际的工作理念,以统筹协调解决搬迁群众“最急、最优、最盼”的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引导各族群众广泛参与民族团结发展的实践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族人民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要和少数民族群众建立深厚的友谊就要主动深入他们的日常生活,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面临的现实问题,唯此才能拉近党和群众之间的距离。搬迁社区成立的暖心服务队,定期对社区孤寡老人、特困家庭等进行入户暖心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家庭环境卫生整理、心理疏导、爱心食堂送餐服务等实实在在的帮助,对营造团结有爱、邻里互助的良好社区氛围具有积极影响,有利于拉近党和群众之间的距离,逐步提升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4.促进统一的文化心理认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认同是团结的前提,没有认同就没有团结;认同是团结的根基,没有认同,团结就是无本之木。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在历史的进程中各民族形成的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长久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为了增强搬迁社区群众“五个认同”意识,形成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文化风尚,搬迁社区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创建活动,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群众心里扎根。
一是以民族节日为切入点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节日是民族情感、民族文化的集中体现。为更好地展现搬迁社区各族群众悠久的民族文化、培育进取拼搏的文化氛围,搬迁社区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文化活动,成立民族文化传承小组,举行民族文化座谈会,成立文艺小组定期组织文艺演出以及开展“传统文化进校园”等各种文化活动。社区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使各族群众有机会更加深入地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民族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有效推动了民族团结建设,增强了各族群众的民族文化自信心,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持。
二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搬迁社区组建感恩宣讲团、文艺宣传队等社区自组织,开设“多元化课堂”,搭建“文体大舞台”,通过定期举行升旗仪式和“唱红歌颂经典”等活动,营造“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浓厚新风尚,坚定群众的“五个认同”;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社区群众普通话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理解。寓教于乐的活动在丰富社区居民日常文化生活、提高居民文化素养的同时,也激发了居民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民族责任感和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推动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是促进搬迁群众形成统一文化心理的重要前提。兰坪县所开展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焕发传统文化生机的同时也巩固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主流地位,满足居民的精神文化需要,提高了群众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修养,强化了居民对于搬迁社区的精神归属感。
民族是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稳定的共同体。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我国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深化,形成了“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的局面,逐步构建了牢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同时强化了各民族在心理和文化上所具有的同质性,即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于中华民族长期的奋斗过程中,也展现在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上。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云南省兰坪县在探索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践过程中,不仅通过空间重构改善了当地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使大家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而且从情感认同、思想认同、命运认同和政治认同的角度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1.用历史记忆加强情感共同体
历史既是民族文化延续的见证,又是国家发展的镜鉴,承载着整个国家和民族的记忆。各民族之间共同的历史记忆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得以形成的历史根基,也是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底蕴。共同体意识的核心是认同感和归属感,因此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要从情感上为各民族群众搭建沟通交往的桥梁,为人们在互相交往中创造回顾民族发展历程、展望民族发展前景的条件,使个体能以融入集体的方式来面对现实和未来,让深远的历史记忆在当代中国依然发挥强大的凝聚作用。民族历史的情感体验是民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亲切记忆,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历程中,要强化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历史认同,就要不断延续这种基于民族历史的情感认同,使之上升为理性认同并转变成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守。
兰坪县在治理过程中注重加强各民族群众之间的情感联系,党和政府以搬迁群众的现实需要为切入点,通过社会保障与文化建设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物质和精神需求,通过走进群众生活、为群众解决现实困难的方式拉近各民族群众之间的心理距离,通过培养共同的理想信念加强各民族群众之间的情感黏性,从而促使搬迁社区群众集体意识的觉醒,逐步在群众心中树立起各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平等一员的观念,最终推动各族群众把对本民族的深厚情感升华为对国家整体利益的切身关怀以及对整个中华民族的认同与热爱。唯有在形成集体认同的前提下,才能激发搬迁群众的主体意识,使之愿意承担社区治理和建设的责任,推动搬迁社区实现可持续发展。
2.用优秀文化巩固思想共同体
中华民族是在国家统一过程中由汉族和少数民族共同形成的民族共同体,中华文化是根植于历史和现实的土壤中得到各民族普遍认同的精神体系,同时又反作用于广大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为巩固各民族的思想认同奠定坚实基础。文化是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载体,是涵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沃土。打造文化认同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各民族文化间的相互尊重是增强中华文化认同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文化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同富裕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双重富裕。各民族文化都是中华文化中的瑰宝,中华文化是各族人民共有的精神家园。尊重各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是增强各民族之间情感认同的基本前提。在追求“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治理愿景中,兰坪县充分利用现有文化资源在搬迁社区大力发展面向各族群众的公共文化事业,不仅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还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与融合,促使各族群众在文化的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促进中增进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3.用经济基础构建发展共同体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要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就要不断畅通向上发展的渠道,确保各民族共同享有发展机会,促进各民族协同发展,其中最重要的举措就是要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各民族在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差距较为明显,要构建具有统一经济基础的民族发展共同体就要不断缩小各民族之间的发展差距,帮助落后地区提高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融入国家整体战略规划与经济发展布局,实现东中西部地区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区域资源的最大价值,形成良好的国内经济循环格局。兰坪县通过激发内生动力与强化外部帮扶,不仅促进搬迁社区经济发展,还增强民族之间的经济融合,推动搬迁社区形成拥有共同经济基础的发展共同体。为解决搬迁地区群众在离开原来生活区域之后的生计问题和促进搬迁社区的经济发展,县政府引导搬迁社区积极转变生产方式,改变以往以第一产业为主的经济发展路径依赖,综合运用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对口协作、对口合作的对口支援政策体系,积极推进对口支援工作,通过密切府际联系,加强发达地区与帮扶地区横向间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促进地区间资源要素流动和搬迁群众的就业,在增加搬迁社区居民经济收入的基础上,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构建受援地区与发达地区的产业协同发展机制,逐步缩小各民族之间的发展差距。唯有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经济建设共同体,使各民族之间的发展前景与发展利益密切联系在一起,才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经济基础。
4.用制度优势形成政治共同体
人民群众对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认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国家推动共同富裕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都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框架下的具体实践,而这一实践过程也是我国构建各民族团结统一的政治共同体的重要过程。一个民族共同体只有建立在法律意义上的主体地位以及文化意义上的社会地位的基础上才能称其为民族共同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国家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自从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各民族就逐渐演变成围绕在党中央周围的政治实体,在此过程中各民族的力量不断凝聚体现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精神力量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激励各族人民共同取得脱贫攻坚战的伟大胜利。今天,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之后,下一步我国将致力于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要增强各族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认同和稳定支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需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兰坪县不断延伸党建工作触角,做到党建工作与搬迁社区管理双推进,全面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下沉社区发展,走出了一条基层党建领航脱贫攻坚走向共同富裕的新路子,使组织优势转化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行动优势,将党建活力转化为推动共同富裕的动力。在县党委的领导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兰坪县得到了有效落实,不仅维护了国家制度统一,还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在社区层面,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各族群众以主人翁的地位和精神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决策、执行、监督的治理全过程彰显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兰坪县通过引导搬迁群众主动参与社区民主生活,融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有效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增强了各民族在政治生活中的同质性,增强了各民族之间的政治联系,有效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进而激发少数民族群众对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和信念。
兰坪县的实践案例表明,推进共同富裕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根本价值取向上是一致的,需要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向心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各族群众的大发展、大团结、大繁荣是强化各族群众情感归依、政治认同的重要基础。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巩固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需要在逐步提升区域发展水平、缩小贫富差距的基础上,不断建设以中华文化为基础的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体系,确保各族群众都能平等地享有发展进步的机会。
一是要努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重要命题,其背后的深刻内涵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势能够为我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在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维护各民族大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大问题上,同样需要把握好“将制度优势转变为治理效能进而形成发展优势”这一关键点。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制度自信,是因地制宜地解决我国民族地区发展面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问题的根本制度基础。一要加强党在制度优势转化中的领导作用。作为坚强有力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不断发挥利益聚合、组织动员、制度建设等功能,将党建活力转变为共同富裕的动力,将党的领导转变为实现民族地区发展的坚强力量。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二要以整体性视角认识与落实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与法律制度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制度之间具有一致的内在逻辑和运行机制,只有从全局角度出发才能掌握制度之间的同质性,加快构建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通过治理实践,不断落实、巩固和完善制度体系,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能力与治理效能。就民族地区的工作全局而言,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凸显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关键,即支持各民族群众在党和国家的政策指引下,结合本地区的现实情况,推动本民族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结合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打造高水平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引领群众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全过程,激发群众参与社会主义民主生活的热情。三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作用,重视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发挥群众在政治制度运行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重点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群众创造参与政治生活的良好条件,切实展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本质特征,最终实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是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各民族融合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着深刻的社会现实基础和历史文化根源。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要按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发展要求,采取多种方式促进各民族融合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来说更是如此。若民族地区贫困落后的面貌长期无法改变,与东部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将难以避免民族地区群众产生与经济发达地区人们之间的心理隔阂,如不加防范,则会逐渐演变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离心力,甚至会因此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环节,也是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前提。党和政府要在结合外部帮扶作用的基础上,充分激发民族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改变民族地区经济落后的面貌。只有缩小各民族之间的经济差距,促进各民族之间协调发展,才能保障各民族群众享有平等发展机会的权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同时,还需要注意到,实现中国梦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比翼双飞的发展过程。不仅要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还要着眼于民族地区群众的精神建设,加大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支持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构建以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为载体的共有精神家园。不断强化各族群众对于国家发展道路的高度共识是把民族关系发展好、把经济社会建设好的重要前提。在同步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增进中华民族共同性的关键是坚持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即引领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事业,促进经济共同繁荣,社会交往密切交融,文化兼收并蓄,心理同感共情。
三是坚持维护各民族的整体利益。在我国,各民族虽然在语言文字、风俗习惯、生活环境等方面千差万别,但在实现推动自身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愿景上具有高度一致性。在此基础上构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一个整体代表着各民族共同发展的根本利益。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共同富裕,运用整体性思维看待和处理各民族发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既要维护国家整体利益,也要维护好、发展好各民族的利益诉求,实现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的有机统一,实现国家发展与各民族整体发展的协同一致,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一根本目标。
①“三区三州”的“三区”是指西藏自治区和青海、四川、甘肃、云南四省藏区及南疆的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四地区;“三州”是指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②数据来源于笔者在云南省兰坪县的实地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