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水利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实际,胸怀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国之大者”,切实担负起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通过构筑骨干水网、提升水治理能力、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等措施,增强了区域水安全保障能力,河湖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 黄河源头扎陵湖
> 西宁南川河治理工程 摄/马生录
>海北州水生态治理成效显著
青海,因青海湖得名。这里是黄河、长江、澜沧江等大江大河的发源地,每年向下游输送600亿m3的源头活水,素有“三江之源”“中华水塔”之称,是我国乃至亚洲的生态安全屏障和重要水源涵养地。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重大水利工程骨干网络加快形成、民生福祉有效增进、防灾减灾体系日趋完善、水生态治理保护成效显著、重点水利改革激发活力,为青海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利保障。
青海水利深度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找准水利工作在全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着力点,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引领,《青海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中华水塔水生态保护规划》《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等重点规划、专项规划相继印发实施,构建了层级配套、衔接有序、系统完备的青海水利发展规划体系,绘就了水安全保障、水生态保护的治水画卷。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全面推进事关全局、支撑发展、保护生态、惠及民生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全省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初步构建,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不断提高,为保障城乡供水、粮食生产和生态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水利保障。
十年来,全省累计投入水利建设资金640亿元,实施了9项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成了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北干渠一期和沿黄四大水库灌溉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基本建成引大济湟西干渠、北干渠二期和蓄集峡水利枢纽主体工程,马什格羊水库等10余座水库建成蓄水。引黄济宁、共和盆地及其外围水资源配置、黄河干流防洪二期、柴达木盆地水资源配置等重大项目前期加快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根基进一步夯实。
以人民为中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水利支撑。十年来,累计解决102.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260.6万人饮水安全水平,实现30.1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清零”目标,全省行政村基本实现饮水安全工程全覆盖。以沿黄四大水库灌溉工程为代表的农田水利工程网络建成投运,累计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2.13万亩(1亩=1/15hm2,下同),改善灌溉面积286.87万亩,基本形成了蓄、引、提、调结合,大、中、小、微并举的农田灌溉体系。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筑牢江河安澜防线。防洪减灾工程体系日趋完善,黄河干流防洪(一期)工程建成运行,防护干支流180余km;新建(加固)堤防(护岸)1052km,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4座、淤地坝除险加固153座,203座水库(水电站)防洪、供水、灌溉、发电等综合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全面实施,构建了省、市、县三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成49个监测预警平台,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四情”防御基础持续夯实,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能力不断提升。落实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1.53万名,山洪灾害防御实现包片负责和网格化管理,有效提升了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水平。
>天下黄河贵德清
牢牢把握“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重大要求,扛起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责任。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依规开展取水许可审批,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建立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连续9年完成国家控制年度目标。2021年,全省用水总量24.02亿m3,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75.5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31.1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03,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进一步凸显。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西宁、格尔木、德令哈3市获得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创建了15个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3个国家级“水效领跑者”公共机构、51家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和1006个省级节水型示范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水利部门加快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和祁连山水土流失专项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治理小流域186条,建设小型蓄水保土工程7762项,新修梯田3.17万hm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实现全覆盖,全社会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9万km2。
十年来,青海创建了西宁市、海北州2个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打造了西宁市“河湖清”高原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海北州金银湖水环境修复、青海湖湟鱼洄游通道建设等10项水系连通工程建成发挥效益,完成国土绿化水利配套面积10余万亩,创建13个国家水利风景区、5个省级水利风景区,实施3个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河道生态基流保障和监管持续加强,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长江、澜沧江干流水质保持Ⅰ类,黄河干流水质保持Ⅱ类及以上。
> 湟中县实施小流域治理后的美丽村庄
>北川河湿地公园
> 引大济湟西干渠
十年来,青海聚焦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重点水利改革多点开花、纵深推进,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持续加强,治水管水水平明显提升。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全面建立,6723名河湖长上岗履职,15980名河湖管护员巡河护河,54个河湖长制办公室发挥作用,构建了党政主导、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河湖管护长效机制,累计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680项,全省河湖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率先在黄河流域出台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条例,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衔接协作、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省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等长效机制。2019年青海省贵德县河湖长制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十年来,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推进,完成5677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功创建1个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3个“国字号”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水利投融资改革取得重大突破,通过PPP等模式融资51.67亿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推进,77处灌区、234.22万亩改革任务全面完成;智慧水利建设有序推进,青海水利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工程一期成果启用上线,水利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建成运行。湟水数字孪生流域建设积极推进,多项水利科研成果和勘测设计项目获水利部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青海水利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重要讲话和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对照打造“高地”、建设“四地”等重大布局,以保障生态、供水、防洪安全为重点,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为抓手,构建青海分级水网,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扎实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贡献水利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