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出版:研究对象、内容与边界

2022-11-01 04:55张新新张璐颖
中国传媒科技 2022年10期
关键词:出版业智能内容

张新新 张璐颖

(上海理工大学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上海 200093)

随着大数据、深度学习、云计算等关键领域的突破,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兴技术高速发展,推动我国新闻出版业由数字化、碎片化、数据化逐步向智能化过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研发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包括基于深度学习、类脑智能的机器写作、机器翻译、机器智能选题策划、智能内容分发的关键技术”;“推动印刷产业向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提高发行流通的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1],侧重强调出版业数字化转型的全面推进与产业化的总体布局。2021年12月,国家新闻出版署正式下发《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提出实施数字化战略并指出“壮大数字出版产业”“大力提升智能化水平”“产业数字化水平迈上新台阶”。[2]由此可以窥见,两次出版业五年规划对出版业数字化转型、融合发展、深度融合的指导与规划呈递进式发展。智能出版将成为促进出版业市场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关键所在。

通过对中国知网智能出版相关主题的检索,笔者发现当前智能出版研究主要集中于智能出版应用的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一是内容生产,即智能出版对内重塑出版流程。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广泛应用于出版产业链中的选题策划、内容创作、编辑审校、印刷发行等各个环节要素[3],并通过数据、算法、算力进行传统出版产业链的智能再造,能够有效减少流程系统重复建设,避免不必要的劳动力投入,提高出版工作效率。二是内容呈现,即智能出版对外提供产品服务。其中,基于深度学习、用户感知等技术,人工智能已逐渐渗透至教育出版领域,为广大师生提供智能辅助的全新教学模式[4];基于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技术,专业出版、大众出版能够为用户提供更加立体化、多元化、专业化的智能出版产品与服务。然而,出版业却鲜有对智能出版基础理论的翔实探讨,因而不免会出现概念界定混淆、内容见仁见智、边界模糊不清的情况。例如,关于具体名称,就有学者称其为“智慧出版”,另有学者称其为“智能出版”。

基于此,厘清智能出版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以及研究边界,达成业界共识,推动形成该领域的理论体系,不仅是在落实国家政策的战略目标,更是在顺应数字时代发展的需要。

1.智能出版的研究对象

研究对象是一门学科的学术理论内核,是不为人类意志转移的客观存在,其规定了学科的研究内容与研究边界,是一门学科体系形成的关键所在。有学者曾利用找寻元数据、具体到抽象、边界合理化等提炼方法对数字出版学的研究对象进行归纳总结。[5]因此,本文欲把前人研究中可以借鉴的研究方法、提炼手段等移植于智能出版中来,提炼出智能出版的研究对象,使其与出版的其他阶段有所区分,做出正确合理的分析评述。

1.1 研究方法

1.1.1 找寻元问题

“元者,首也,始也”。简单理解,元问题,即一门学科的第一问题,也就是最根本、最基础的问题。[6]由此,智能出版的研究对象需要正面回答的是智能出版的元问题。

从研究主题来看,笔者通过检索中国知网发现,截至2022年8月,智能出版前9位研究热点词分别为“出版业、智能出版、人工智能技术、人工智能、数字出版、出版流程、大数据、出版物、出版行业”。由此可见:基于宏观视角,当前研究热点主要包含智能出版本体以及具有属种关系的数字出版领域。其中,出版流程属于智能出版内部的流程再造研究,出版物属于智能出版外部的产品服务研究;基于微观视角,学术界对于智能出版的研究多围绕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为代表的智能技术展开(见图1)。

图1 CNKI统计智能出版主题文献

从研究内容来看,通过横向比对学术界关于智能出版的概念认知,有学者基于出版的固有内核将智能出版界定为“以智能化的数字技术将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进行传播的新兴出版”[7],也有学者基于智能出版的发行效果,将其定义为“得益于人工智能技术,出版的内容创作、内容分发与内容变现都更加精准与高效的出版新业态”。[8]同时,业内学者也通过结合行业成功案例就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出版行业的发展路径展开讨论。例如,从内容、产品、市场这三方面分析人工智能与教育出版的融合发展路径。[9]国家新闻出版署智慧出版与知识服务重点实验室主任杨海平提出智慧出版的定义,是指“以人工智能为主的技术体系作用于出版流程,构建泛在、共享、共创的出版机制,为用户提供个性化、场景化、智慧化的出版服务,进而实现出版生态的可持续发展。”[10]综合上述分析,学界对于智能出版的概念认知,大多围绕“智能化的数字技术+出版”“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出版”“智能出版技术+融合”“以人工智能为主的技术体系作用于出版”等指称展开。由此,智能出版的元问题包含智能技术的要素与属性。

那么,究竟何为智能技术?从广义视角来看,智能技术是指“以人类智慧为驱动改变生产力关系,具有创新作用的人工技术体系”;从狭义视角来看,智能技术是指“以信息硬件设备为基础,具有感知、分析、处理、计算、逻辑能力的人工性技术”。[11]尽管目前,出版界尚未对“智能技术”这一术语做出统一界定,业内学者们通常站在技术层面将人工智能技术、5G技术以及区块链技术总结为智能技术的三大体系,并强调出版内外部的“智能化”再造与优化。但依据人工智能专业相关读物来看,智能技术指的是模拟实现人的抽象思维和智能行为的技术,通常包括语音识别、智能机器人、图像识别、深度学习、自然语言处理、人机交互等,其更凸显技术的“类人化”,包括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智能技术。因此,本文认为,智能技术是指能够自主感知、学习、决策、执行和控制的数字技术。智能技术在出版行业流程再造与产品服务的应用领域中,意为依靠计算机类人化的智力活动,比如分析预测、推理判断、自主决策等,用以延伸和代替部分出版从业人员的脑力和体力劳动,实现知识密集型生产和决策自动化。其中,尤其强调“部分劳动”,是因为人类在做出行为举动时多会出现模棱两可的灰色地带,但对智能技术来说,它们只能根据人类在计算机中输入的内容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不能在行为上产生任何的矛盾冲突。这也就意味着,短期内人们需要探索的是人机共生关系,而非替代关系。对内容产业来说,只有采取人机协同的方式,才能够在出版领域里真正实现人机的智能融合。

1.1.2 具体到抽象

智能出版研究对象的认定,需要从形而上,也就是从宏观、抽象的视角来思考。智能出版作为智能技术作用于出版内外部的必然产物,有着其独特的要素、特征以及现象,但究其“形而上”根本,智能出版研究对象的认定依旧属于出版学的范畴。目前,通说认为出版学的研究对象是出版活动[12],“出版活动说”在业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与认可度,其能够将智能出版、智能出版现象、智能出版活动等为基础的客观存在所衍生出的智能出版矛盾、规律、要素等更为基础的客观存在都包容在内。基于此,本文认为用“出版活动”来界定和描述智能出版的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1.1.3 边界合理化

智能出版作为我国新闻出版业的前沿领域,基于智能技术的复杂化与特殊化,其研究边界也需进一步浓缩与升华。首先,就研究对象而言,研究对象的特定化要求智能出版需聚焦于智能技术,而并非只是简单的数字技术。其次,就研究范围而言,智能出版的边界不能随意缩小,也不能盲目扩大。一方面,智能出版的研究范围不能盲目缩小,传统出版的产业链因智能技术的介入而大量讨论内容的生产环节,将内容创作与内容编辑混为一谈。[13]例如,广东科技出版社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在疫情期间创作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护》,其只能代表智能技术使人类不再成为出版物的唯一作者,但不能代替编辑环节的存在。智能出版的研究范围需始终围绕出版的固有内核,即“编辑、复制、发行”的范围内展开,缺一不可。另一方面,智能出版的研究范围同样也不能盲目扩大,尤其要注意智能技术与非智能数字技术作用的出版活动之间的区别,不能盲目将由依托于非智能数字技术所进行的数字出版活动纳入智能出版的研究范围,例如多媒体制作技术、电子书格式制作技术等相对基础的数字技术。相应地,智能出版的研究范围也不能因技术的智能化而盲目扩展到智能技术赋能的新闻领域、视听领域以及游戏动漫等其他学科的研究范围。

1.2 研究对象

综上所述,本文得出初步结论:智能出版的研究对象是智能出版活动,即智能技术作用于出版的行为总和,其中智能出版调节活动和治理活动是核心范畴。究其本质来看,智能出版活动具备一定的制度结构。因此,本文将以关系分析法为视角,通过分析智能出版活动的“主体—内容—客体”对“什么是智能出版活动”做进一步解释。

智能出版活动主体,即出版活动的实施者,其构成包括智能编辑主体,智能印刷主体、智能发行主体、智能管理主体等。智能时代下,出版活动主体的界限因智能设备的普及和内容发布平台的涌现而逐渐趋向模糊,出版业的传统话语权发生解构,智能出版活动主体产生了具有时代性的独特内涵与定位。依据上文所述,智能出版活动主体不再由人类独自承担,将以人机协作的形式进行出版工作。针对智能出版编辑,是指传统编辑在智能技术赋能的作用下,其编辑功能范围有所延伸,包括感知、理解、计算、组织、记忆、推理、联想、预测、策划等智力劳动。[14]针对智能印刷主体,是指利用智能印刷技术构建印刷新型生态圈的能力,主要包括智能化、绿色化的按需印刷能力。针对智能发行主体,其根本命题在于传统发行商利用智能技术承担的发行能力,营销、发行机构能够精准识别用户需求,精准输送内容产品,并对发行效果采取智能化的效果评估,如借由大数据技术从图书种类销售、平台销售、用户评价等方面进行判定。针对智能管理主体,可以理解为引领智能出版行业发展、推动智能出版活动展开的核心力量,主要包括智能出版领军人才、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等。最后,智能出版活动主体须具备相应的智能出版素养,为应对智能技术所带来的积极影响与消极影响,要求其具备相应的职业素养、伦理判断、价值判断等抽象层面的素质能力。

智能出版活动内容,可分为基于智能技术的调节活动和治理活动两方面,前者主要包括了出版流程智能再造、智能出版产品研发、智能技术运用、智能出版运营等;后者主要包括智能出版计划治理、财政治理、税收治理、投资治理、价格治理、标准治理等治理活动。在调节活动一侧,当前学界对其研究较为丰富,本文不再赘述。在治理活动一侧,应从宏观布局和整体转型的角度来思考,如:出版融合发展工程、出版公共服务效能、现代出版市场体系、出版“走出去”等。

智能出版活动客体,是出版活动直接或间接的施加对象,主要囊括智能出版产品、智能出版技术、智能出版环境、智能出版用户、智能出版效益等。智能出版产品范畴不局限于由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智能技术所打造的以纸质为载体的出版物,“数据”作为智能时代中诞生的新型内容载体[15],传统出版企业可将出版产品内容拆分为多个数据单元进行售卖,这是基于智能技术对智能出版产品内容的进一步具体细化。同时智能机器人也可以成为智能出版对象,充分结合内容产业的优势走向前台为用户提供产品与服务。智能出版技术除了本体外,还包括其本身的技术缺陷、伦理风险等问题。智能出版环境是指借助智能技术能够拓宽传统出版物空间维度的特点,将出版内容嵌入至用户的生活中[16],主要表现为应用场景研究,如利用阅读场景的智能化推动书香城市的建设。[17]智能出版用户是基于“技术—用户”的智能出版研究范式提出的,智能出版的关键便在于如何重构智能出版活动与用户之间的关系。[18]智能出版效益,指的是依附于智能出版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2.智能出版的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取决于研究对象,如果说研究对象是抽象的、形而上的,那么研究内容就是具体的、形而下的客观存在。基于此,本文将从智能出版活动的治理活动、调节活动以及基础理论三方面进行分析,从而能够较为完整地认识智能出版的研究内容。

2.1 治理活动研究

智能出版治理活动研究,是对智能出版治理现象和规律进行归纳与总结。国家新闻出版署于2021年出台的《规划》共17次提及“智能”,主要包括“大力提升智能化水平”“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智能仓储管理能力”“智能制造”“智能发行”“推动智能合约”等。由此可知,“智能”已然成为“十四五”时期出版业生态圈建设的重点命题,成为计划治理、财政治理、税收治理、投资治理、价格治理、标准治理等多种治理手段的发展聚焦与关键所在。对智能出版治理活动研究,可以以重大工程项目为中心,通过聚焦项目从策划到验收的全过程,以辐射总结出计划、财政、税收、投资、价格、标准等宏观调控活动[19]作用于智能出版的现象与规律。目前,学界对智能出版治理活动的研究存在大量空白,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其能够对智能出版市场调节活动研究与基础理论研究产生重要的指导意义与参考价值。

2.2 调节活动研究

智能出版调节活动研究,是对智能出版市场调节现象和规律进行归纳与总结。只有从完善的出版市场要素进行思考,包含智能出版产品体系、技术体系、人才体系、运营体系、管理体系等,才能够有利于出版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其研究范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产品体系来看,分为对内进行的流程智能再造研究以及对外进行的智能产品服务研究展开。在出版流程方面,智能技术应用于出版产业链,主要包括:智能策划与协同撰稿、智能审校、智能数据加工、智能印刷、智能发行等。在产品服务方面,包括增强现实类、虚拟仿真类、出版大数据类以及智能知识服务类。另外,从产品类型划分,主要分为智能大众出版研究、智能专业出版研究、智能教育出版研究。第二,从技术体系来看,智能技术可分为宏观、中观与微观三个层面,其中宏观层面主要包括人工智能技术、5G技术、区块链技术;中观层面包括大数据、云计算技术、AR/VR技术、数字图书馆技术等;微观层面包括版权保护技术等。第三,从人才体系来看,包括为培养和保障智能出版所建设的领军人才、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内容人才、销售人才等。第四,从运营体系来看,包括平台运营研究、终端渠道研究等。第五,从管理体系来看,包括智能出版市场秩序研究以及对智能出版理念、机制、标准层面的研究。总的来说,当下智能出版市场调节活动研究正处于起步阶段,图1表明其研究内容主要围绕智能技术应用于出版流程和产品服务的内容展开。

2.3 基础理论研究

智能出版基础理论研究,从内容上可分为几个方面:一是开展智能出版本体论的研究,即概念、特征、属性、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范围等本体论的研究,搞清楚、弄明白智能出版基本问题、基础性研究都包含哪些内容,以有效指导智能出版实践。二是开展智能出版价值论的研究,包括智能出版的政治功能、经济功能、社会功能、文化功能等功能论体系;也包括智能出版在满足人民美好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方面的价值,以及智能出版是否具有价值评判准则等。三是开展智能出版方法论的研究,智能出版属于交叉学科、横断学科,如何以出版学方法、智能技术学科相关研究方法来开展研究,需要建构哪些哲学、一般科学以及专门学科研究方法等,这些都属于智能出版方法论的研究内容。

此外,在横向维度上,还包括了不同区域、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智能出版比较研究;在纵向维度上,包括智能出版发展历程的历史论体系和前瞻智能技术对出版业应用的未来论体系。总之,智能出版基础理论研究存在大量空白,学界大多关注市场应用研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对理论研究提供参考价值,但是,对于智能出版开展时间维度、空间维度、调节维度、治理维度以及基础理论研究,进行全面、系统地探索,是智能出版理论进步和产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3.智能出版的研究边界

研究边界取决于研究对象,侧重于研究对象的外部联系。智能出版的研究边界需在智能出版活动范围内展开。本文将通过对比研究,对智能出版的内部边界、外部边界以及边界模糊性问题进行归纳与总结。

3.1 内部边界

智能出版的内部边界强调的是“智能”。智能出版作为出版内外部都呈现智能化、自动化、一体化的出版新业态,其内部边界必须紧紧围绕依托于智能技术的智能出版活动范围内展开。以现代汉语词汇结构分析的视角来看,“智能”作为“技术”的定语,起到的是修饰作用,表示的是一种性质、状态、特征或者属性,如“智能化”抑或者是“非智能化”“半智能化”。故而,智能出版的内部边界要与以依托于非智能数字技术的数字出版活动做出有效区隔,更要与基于纸质媒介的传统出版做出严格区分。

3.2 外部边界

智能出版的外部边界强调的是“出版”。智能出版因依托于智能技术,使得其能够赋能的领域会有所延伸,但外部边界不能盲目扩大,否则可能会产生研究范围不合理、研究方向跑偏的问题。因此,智能出版的外部边界必须紧紧在智能出版活动范围内展开,限定于依托智能技术所进行的编辑、复制、发行的出版活动,而并非智能新闻、智能视听、AR/VR游戏等其他领域的研究范围。

3.3 边界模糊性

随着出版的智能化转型,我国出版业相继出现AR出版、VR出版等新业态,与新闻视听领域、工业制造领域的研究范围进一步交叉融合,由此衍生出了智能出版的边界模糊性问题。例如,当前由狭义的工业机器人概念已开始向着广义的智能机器人技术概念发展,包括智能传感技术、智能人际交互技术、智能信息处理技术等。例如,以由国有出版单位打造的智能教育机器人为例,其构成要素包括智能机器人本体、控制软件、教材课本。在语音识别、智能翻译、深度学习等智能技术的作用下,既拥有内容产业的优质信息资源数据库,为用户提供专业性、权威性的知识服务,也拥有新闻视听领域能够在纸质阅览、视频展示、语音播报之间自由选择的功能。[20]智能教育机器人的出现使得智能出版的阅、视、听边界进一步模糊。

基于此,本文认为智能出版边界模糊性问题是当前智能技术与出版融合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但常言道“术业有专攻”,这一必然趋势也同时意味着出版业要牢牢把握智能出版的研究边界,即在基于以智能技术作用的智能出版活动范围内展开,由出版业主导开发智能产品与服务,找到智能技术在出版业的痛点,发挥内容为王的优势。其目的在于在动态的发展环境中审视出版的新变化与新规律,从而能够更好地认识出版业与智能技术赋能之间的关系。

4.智能出版的研究趋势展望

智能出版作为当前我国出版业最具前瞻性与战略性的领域,随着出版产业智能化持续强化,智能出版的话语权也将日趋强化。基于此,本文认为智能出版的研究内容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的研究趋势。

首先,在出版业数字化战略和精品化战略的指导下,以计划治理、财政治理、税收治理、投资治理、价格治理、标准治理、数字治理、数据治理、算法治理等多种调控手段包含在内的治理体系将进一步完善。由此,智能出版治理研究将会因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治理体系的不断健全而向着更加立体化、深层次、宽领域的方向发展。

其次,鉴于宏观调控的及时规划与调整、鉴于“连接—交互—协同—融合”的人机关系[21],对产品体系、技术体系、人才体系、运营体系、管理体系等市场调节活动的研究也同样会有一个由浅入深的渐进过程。如从技术体系来看,其研究趋势主要表现为由智能技术应用的研究转向对智能技术本体的研究,通过了解人工智能的三要素——“数据、算力、算法”的技术原理,从而能够更好地应用智能出版的产业链重塑和产品服务供给。

最后,从发展与深化的方向上来看,基础理论研究趋势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以往对智能出版的研究大多以功能主义的视角去审视,很少从本体论的角度出发对智能出版的概念、特点、研究对象等进行清晰界定。因此,本文认为基于市场研究的需要,学者们会逐渐转向对智能出版生成逻辑的考察。第二,当前对智能出版的研究逐渐趋向理性,而并非只是一味追捧。为应对智能化数字技术所带来的技术风险、数据风险、导向风险以及制度风险等问题[22],智能出版在理论层面中会逐渐构建起一套系统化、结构化、专门化的规范体系,为宏观调控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第三,从价值论角度来看,当前我国智能技术拥有强大的价值创造能力。如何利用这些技术来挖掘我国出版业的价值同样也是理论研究的关键内容,例如:如何利用智能技术催生“数据”这一全新出版要素,让数据在流动中创造价值;再如,基于数字技术创作内容的AI创作,其所带来的文化价值创造主体由人向机器的转变以及随之衍生出来的AI人格权等法律规制问题。最后,从人才论角度来看,智能技术的复杂性与特殊性要求出版业培养顺应智能时代发展潮流的复合型出版人才,智能出版场域下出版人才包括编辑人才、印刷人才、营销人才等人才体系的智能化转型研究将应运而生。

总的来说,尽管当前学界关于智能出版相关研究存在大量空白,但笔者坚信,随着智能时代的不断发展,智能技术与出版的融合也会逐渐深入。未来,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学者投身于智能出版领域中。诗人刘禹锡曾言:“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智能出版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结语

智能出版是出版由数字化走向智能化的必然规律,是一种面向现实、依赖现实、回馈现实的出版新业态。目前,智能出版正处于起步阶段,在推进产业应用的同时,更需要思考的是智能出版的生成逻辑。本文仅就智能出版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以及研究边界进行初步探讨,但形成该领域的理论体系往往需要各方学者的共同努力。因此,笔者希望能够以一家之言以求达到抛砖引玉之效,从而在智能出版的领域里真正建立起理论与实践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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