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磊,王翔汉,陈盈果
(国防科技大学 系统工程学院,湖南 长沙 410073)
博士生教育位于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是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聚集地,培养博士的数量和质量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高等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发展水平及潜力的重要标志之一。
长期以来,我国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进行博士生招生,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这种方式为我国选拔出了很多优秀的科研人才。与硕士生招生主要为全国统考相比,高校在博士生选拔方面拥有更高的自主权。自1978年我国开始博士生培养以来,随着各行业对高层次人才需求的不断增长,我国博士生招生人数也在快速增长,至2021年,博士生每年招生人数已经超过十万。在实践过程中,各高校逐步形成了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及本科生直接攻博三种博士生选拔方式,其中,普通招考作为最常见、覆盖最广的考核方式,在运行中逐步暴露出考核覆盖不全面、考核方式不灵活及选拔结果不理想等缺陷。为了克服以上弊端,各高校对博士生选拔方式进行了不断改革优化,“申请—考核”制度就是这些改革优化的重要成果之一。与传统普通招考相比,“申请—考核”制度更倾向于选拔具有科研学术潜力的学生,而不仅仅是“会考试”的学生。“申请—考核”制度最初起源于北京大学和复旦大学,两所高校于2007年开展审核制试点,随后,一些国内其他高校开始尝试选择部分学科试点“申请—考核”制度。在此基础上,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于2013年联合发布《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指出要建立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审核”机制,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在此之后,更多高校加入了试点行列,通过9年多的改进与完善,如今适合高校学科领域发展的“申请—考核”制度逐步形成。
基于公开数据,截至2020年7月,我国已有67.86%的高校/单位明确说明使用了“申请—考核”制度进行博士生招生,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申请—考核”制度招生达到了100%,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达到了89.80%,其他单位则有52.23%采用该制度。截至2022年,已有多所高校宣布博士取消统一入学考试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如国防科技大学、郑州大学等。由此可见,“申请—考核”制度已成为我国高校当前博士生选拔的主要方式。
尽管已经成为我国高校博士招生的主流模式,但“申请—考核”制在运行中也显露出诸多问题。
根据近年来实际招考情况来看,专家审核方式逐渐演变为专家数考生发表SCI论文篇数、看SCI论文分区及影响因子等,“唯论文”等不良导向表现得较为明显,导致对考生其他方面的业绩能力考查弱化。由于评分过程中学术论文对考生的得分影响很大,部分实践能力强、参与项目多的学生,因为没有精力撰写论文而无法获得较高分数。同时,面对这样的标准,部分有志报考博士的考生也更倾向于进行“短平快”的研究,将大量时间耗费在“水刊”上,盲目追求论文数量,而忽略了论文质量及其他方面能力的培养。
由于“申请—考核”制往往不具备清晰、客观、统一的考核标准,专家可以根据主观喜好选择学生,这也导致该过程中可能存在暗箱操作的现象。同时,校内外的关系户也会在“申请—考核”过程中更占优势,导致各类近亲繁殖的学术小圈子的出现,这种现象一方面限制了学生的创新力,一方面也影响了教育的公平性。
高校在指定“申请—考核”选拔条件时,往往会对考生的学历背景、外语水平、科研成果及学业成绩等方面设置相关的准入条件,例如,限制英语六级成绩时间,要求考生本科、硕士阶段需为“双一流”建设高校,三年内必须有一作SCI论文,要求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证明等,这些准入机制使得直读生在“申请—考核”过程中更占优势,对于“双非学校”考生、往届生和在职人员存在一定的出身偏见和歧视现象。
由于“申请—考核”制需要的许多证明材料,如学术论文、推荐信、研究计划书等都可以提前准备,不可避免会出现一定的造假现象。部分学生提供的材料可能经过了导师或其他“枪手”的润色,甚至直接由他人代劳,使得专家难以判断学生的真实水平。
部分高校在组织面试考生时,为了避免考生导师对专家评价的影响,会要求导师不能作为专家组成员。但一名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学生成才与否都由其导师承担后果,但导师却对面试过程没有投票权,容易引发许多矛盾和争议。同时,专家评选打分的公平、公正性也与专家和导师所在单位、所在团队利益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
通过对当前国内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对比研究,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申请—考核”制度。
面向学生的岗位需求,通过改进研究生学术排名方法,以选拔具有突出学术创新能力的潜在培养对象。由于不同领域之间存在研究热度差异,学术影响力不同,若使用同一套特征指标评价不同领域的学生,处于热度偏低研究领域的学生将明显处于劣势。因此结合复杂网络和分类算法,提出一种按照领域划分的排名方法,使不同领域内学生的学术产出对比更加公平有效。
首先,基于网络可获取的文献数据,提取并构造出研究生在论文方面的特征,基于学科分类体系,分析不同院系不同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成果产出形式和类型,针对不同类型,结合现有评价指标设计不同评价指标体系,采集研究生学术研究产出成果数据及对应于指标体系的原始数据,转换处理后形成指标体系中各单指标的相对排序,基于不同专业领域的特点设计标准化方法,拉平不同专业背景下学术成果在单项指标方面的整体差异性;然后,针对提取出的特征,建立研究生学术能力模型;最后,针对高维度完整列表,改善现有的专家打分方法,通过排名聚合方法,使其更适用于研究生学术绩效对比。
动手实践创新能力评估,旨在考核申请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根据近年来实际招考情况来看,材料审核和创新能力评估两个环节重复考查考生的学术论文,选拔职能并没有明显侧重区分,两个环节作用趋同。因此,需要科学设计动手实践能力评估方法,对考生的科研项目、学科竞赛的参与程度和创新实践能力通过面试和提问环节进行考查。创新实践能力评估结果由面试考核组现场独立实名打分,主要考核考生参与工程项目、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能力,评分结果累积到考生总分中。通过上述调整,在专家面试这一最终评价中较为完全地包含需要考查的能力,破除“唯论文”现象,筛选出有发展潜力的科研人才。
着眼培养复合型、综合性人才,注重更广泛的学科专业交叉与融合,注重强化整合能力、全球视野、实践能力,针对研究生动手实践能力评估问题偏定性的特点,优化设计创新实践能力考核方法和过程,从学生参与工程项目、学科竞赛等方面综合评价创新实践能力,树立问题从实践中提炼、能力在实践中锻炼、成果在实践中应用的科学导向,引导学生攻关突破我国当前面临的“卡脖子”问题,做“有意义”的科学研究。
当前各院校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中的宏观评价制度设计,还未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定量+定性”结合的评分细则。因此,为了让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更好地推广,应设计一个针对“申请—考核”制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材料审核评分细则,来指导各招生单位的实践活动,确保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选拔导向落地生根。
该细则对考生能力评价采用积分制,从学术研究水平、应用实践能力、课程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评价考生的能力水平和学科贡献。
学术研究水平积分(40分)。主要评价考生发现问题、科研协作、学术水平、学科声誉贡献等能力,原则上以发表的学术论文作为积分依据,该项积分上限为40分,以鼓励学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为导向,并结合学科发展方向,提供各领域重点推荐的中文期刊。同时,为防止论文“灌水”现象,鼓励以代表作评价学生,限制提交论文数量,同时大幅提高中科院一区期刊、CCF A类国际期刊等高水平期刊的分值,不简单以SCI检索、EI检索、影响因子评价期刊。
应用实践能力积分(30分)。主要评价考生的应用实践能力,由专家现场通过面试提问方式,针对考生参加的重大任务、科研项目、担任助教、专利授权、竞赛获奖、教材和著作编著等进行评分,分为五档,第一档为25~30分,第二档为19~24分,第三档为13~18分,第四档为7~12分,第五档为0~6分,每档比例为20%。
课程学习成绩(20分)。主要评价考生硕士期间的课程成绩,该项积分设置为20分,共分为三档,第一档为17~20分,第二档为13~16分,第三档为9~12分,三档比例为3∶4∶3。
综合素质积分(10分)。主要评价考生硕士期间的学术道德、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体能素质、参加重大活动等方面的表现,该项积分设置上限为10分。共分为三档,第一档为10分,第二档为8分,第三档为6分。
为了结合博士人才的岗位需求,改进选人用人理念,本文针对当前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制度存在的“唯论文”倾向及考核标准不清晰、不合理、选拔过程有失公平性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通过改进研究生学术排名方法、创新研究生动手实践能力评估方法、制定应届硕士研究生材料审核评分细则等途径完善“申请—考核”制度,从而选拔出真正具有科研学术潜力的高素质博士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