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 健
自嘉佑元年(1056年)首次出川,至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病逝于常州,苏轼旅居过很多地方,品尝、制作过无数美食。对此,他自己留下很多有趣而美妙的记述。这些记述采用或诗或文的形式,诗美,文雅,美诗、美文与美食构成一个属于苏轼个人的美的合体,比较完整地呈现出他高雅的艺术趣味和高尚的生活品味。这是苏轼遗赠给后人的一笔宝贵的财富,所记食物大都成为各地的传世美食,成为经典的文化记忆。苏轼自觉地把这些美食当作一种文化来传播,从味道、品质、形状、色泽、加工、制作等各个层面展示美食之美,从而表达他的生活情趣、审美品味以及美学追求。
循着苏轼的足迹,出川以后,他便浪迹海角天涯。不管是在山区还是平原,不管是在富庶的江南还是贫瘠的岭南,他都能发现自己喜欢的美食。这是他“凡物皆有可观”美学原则提出的依据。他先是应试、任职于汴京,因反对王安石变法被迫主动离京,任职于杭州;不久,调任密州知州。熙宁十年(1077年),他任职徐州,在徐期间,游历过萧县、灵璧、宿州、泗州等地。尔后,苏轼调任湖州知州,上任仅三个月,便因为乌台诗案而遭逮捕,被押往京师治罪,然后,贬官黄州团练副使。元丰七年(1084年),他原本奉诏任职汝州,却因特殊情况暂居常州。不久,司马光为相,苏轼获任职登州,后又因与司马光政见不合,自请外调,二度任职于杭州。元祐六年(1091年),他调任颍州知州,尔后,知扬州、定州。绍圣元年(1094年),新党再度执政,苏轼被贬往惠州,一直到绍圣四年(1097年),被流放至海南儋州。徽宗继位,他先后被调为廉州安置、舒州团练副使、永州安置。元符三年(1100年),朝廷大赦,苏轼复任朝奉郎,于北归任职途中,病逝于常州。
由此可见,苏轼对美食的描写和追求,与他的生活体验紧密关联。他追求美食并不是为了享乐,而是为了生存。也许有些所谓美食味道不一定真美,可是因为饥饿的缘故,它们也被认定为一种美味,所谓饥不择食。这既是对美食的品味,也是对人生的品味。无论如何,苏轼对美食的认识都是中国饮食文化的一道风景线,其贡献不言而喻。
在惠州时,苏轼津津乐道于惠州的荔枝。他写荔枝味美,没有直截了当地形容,只是说“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做岭南人”。因为荔枝,他愿意常住岭南,做一个岭南人。什么样的美味有这么大的魅力?上文说,苏轼这句诗包含心酸,带着苦涩,那是联系了他的生活遭遇。其实,这句诗还包含着苏轼的风趣,他确实是在赞美岭南佳果,慨叹这一大自然的赐予。后来,他到了廉州(今属广西),吃了当地产的龙眼,立即又心花怒放。那种美味,以至于他写诗赞美都不顾及诗题的含蓄了。《廉州龙眼质味殊绝可敌荔支》形容廉州的龙眼味美:
龙眼与荔支,异出同父祖。
端如甘与橘,未易相可否。
异哉西海滨,琪树罗玄圃。
荔枝(支)和龙眼,都是岭南的产物。它们原本属于一个品类,就像柑与橘一样。通常情况下,荔枝汁多,而龙眼汁少。惠州也产龙眼,相信苏轼在惠州时一定吃过当地的龙眼,可是他并没有像赞美荔枝一样赞美过龙眼,说明惠州的龙眼不够美味。而廉州的龙眼却有所不同,它汁多味美,质味殊绝,胜过荔枝。苏轼形容廉州龙眼汁多,“一一流膏乳”。这是对廉州龙眼的真实描述,更是赞美。像膏乳一样甜美,如此美味的龙眼,世间罕有,确实是其他地方的龙眼无法媲美的,正如诗题所言,是“可敌荔支(枝)”的,因此,苏轼用“质味殊绝”评价之。
细雨斜风作晓寒,淡烟疏柳媚晴滩。入淮清洛渐漫漫。
词中写到多种饮食。茶味很香,形状也很漂亮,“雪沫乳花”,雪一样的洁白的泡沫,乳汁一样的水花;蓼、茸、蒿、笋是当地的时令春盘,都是些清新淡雅之物。或许因为苏轼在黄州时大鱼大肉吃腻了,这些清新淡雅之物才为美味。然而,他的“人间有味是清欢”并不是描写这些食物的清淡,而是借这些清新淡雅的食物说人生,是对人生的慨叹。玉盘珍馐、纸醉金迷虽然代表人生的得意、快意,同时也代表着人生的堕落,而平平常常、清新淡雅才是人生的归宿。在经过痛苦的人生磨难之后,苏轼突然产生顿悟。他向往清欢,把清欢视为真正的人生之味,而且是人生至味!清淡给人带来欢乐,平淡能够带给人永久的快乐。这种人生感悟是受美食的启发而来的。可见,美食不仅给他带来口福,也给他提供了丰富的人生感悟与智慧。
美食之美主要在于味觉和视觉,它是色、香、味的统一。大凡美食都会在味觉和视觉上做到极致,在美上做到极致。香与味大体上可归为味,而色不仅指颜色,还应包括形状。苏轼非常注重美食的视觉之美,对形状的要求很高。形状之美意在给人造成强烈的视觉冲击,看起来诱人,再加上闻起来馋人,美食的境界就基本形成了。
苏轼非常喜爱一种美食——寒具,为此,专门写了一首诗《寒具》。我们猜测,这首诗写于苏轼在密州或徐州为官时。寒具,古人称之为捻头、粔籹、环饼等,据说南北都有,南方以糯米粉为之,北方以小麦面为之。在我看来,北方具有代表性,它是北方的经典面食,徐州及黄淮一带称之为“馓子”。《寒具》记述这种美食,将它写得非常高贵,也非常妖艳。其实,寒具就是一种油炸食物,本身并不高贵。传说春秋时期,晋国有一位名士叫介子推,他帮助晋文公成就霸主。然而功成之后,他却带着母亲隐居深山不仕。晋文公为了逼他出山,竟然放火烧山,不意却把介子推母子活活烧死。据传,寒食节(清明节的前一两天)就是为纪念介子推而设立的,以表彰他的忠孝。这一天全民禁火。为了解决寒食节的饮食问题,人们就发明一种食物,专供这一天食用,故而谓之“寒具”。作为北方的传统美食,也是中原美食的代表之一,寒具深受当地人的喜爱,至今仍被视为一种补品,供病人、产妇及老人食用。苏轼非常青睐这种食品,以至于念念不忘,特作诗一首,将这种非常普通平常的食物渲染得特别美艳,借以寄予自己的喜爱之情:
纤手搓成玉数寻,碧油轻蘸嫩黄深。
馓子是由无数长长的细面丝组成的,制作时,需将面粉制成一根长长的细条,盘在一个大盆之中,然后注入油。煎炸时,将细丝缠绕在手臂上,缠绕数十圈,然后,不断地抻,拧成蝴蝶状,放入油锅炸成嫩黄色。这种食物可干吃,可卷在烙饼里吃,可炒菜,也可做汤,吃起来鲜香无比。由于苏轼非常喜爱这种食物,于是就充分发挥他那惊人的想象力,想象着这种食物是美人春睡的杰作。由于美人睡意浓烈,不经意间压扁了她戴在手臂上的金镯子。馓子的那种油炸的金黄色,那种篦子状的整齐细丝,可不就像金丝吗?这种描绘非常形象传神。如此一来,平常食物仿佛变得高贵起来,被赋予美的意义。倘若不是出自对这种美食的真诚喜爱,能写出这样的诗句吗?苏轼对于美食形态的描写,寒具堪称经典。《寒具》并没有描写这种食物如何美味,呈现的只是这种食物的美的形态,人们借助这种形态之美可以想象它的味之美。这其中表现了苏轼对于美食的认知与品味,大凡美食一定是形美(视觉美)与味美兼具的。
在《和蒋夔寄茶》一诗中,苏轼又将美食的形美(视觉美)和味美渲染到极致。诗歌描写的是餐饮及烹茶,虽然强调写的是茶,其实写的是美食与茶。诗中所写的美食包括南北美食,其中不仅有味的比较,更有形的比较。这首诗作于苏轼任职密州时,彼时,他才从杭州来到密州。从“东南形胜”之地到齐鲁苍莽大地,风土在变,人情也在变。诗是回味,也是品味。他是在品味自己的人生经历,发泄着自己的人生感喟。诗云:
我生百事常随缘,四方水陆无不便。
扁舟渡江适吴越,三年饮食穷芳鲜:
金齑玉脍饭炊雪,海螯江柱初脱泉;
我没有进去与台湾画商见面,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才离开了那家KTV厅的。在走出大厅之后,我就打电话约了一帮圈内的朋友一起去酒吧喝酒。我们一边喝酒,一边天南地北地聊天,可女人的影子总会时不时的浮现在我眼前。
临风饱食甘寝罢,一瓯花乳浮轻圆。
自从舍舟入东武,沃野便到桑麻川。
剪毛胡羊大如马,谁记鹿角腥盘筵?
厨中蒸粟堆饭瓮,大杓更取酸生涎。
柘罗铜碾弃不用,脂麻白土须盆研。
故人犹作旧眼看,谓我好尚如当年:
沙谿北苑强分别,水脚一线争谁先。
吟哦烹噍两奇绝,只恐偷乞烦封缠。
老妻稚子不知爱,一半已入姜盐煎。
人生所遇无不可,南北嗜好知谁贤?
死生祸福久不择,更论甘苦争蚩妍。
而密州的美食是一种怎样的形状与味道呢?我们来看苏轼的记述。他到密州之后,品尝到了这样的食物。“剪毛胡羊大如马,谁记鹿角腥盘筵?厨中蒸粟堆饭瓮,大杓更取酸生涎。柘罗铜碾弃不用,脂麻白土须盆研。”粗放的食材,粗放的形状,粗放的味道,连同粗放的做法,是密州饮食的特征。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是北方人的习俗。苏轼看到的是那比马大的胡羊,那腥气浓烈的鹿肉,粗陋的蒸粟米饭,以及闻起来就让人流口水的酸汤。这对密州人来说是绝对的美味。这样的美味只能用盆、瓮、大勺之类的器皿,而江南精美的器皿在这里根本派不上用场(大概苏轼去密州时带了一些江南的器皿)。这就是南北饮食文化的差异。在我们看来,苏轼如此描绘密州美食不是贬损,也没有褒扬,只是表达他已经习惯了江南的美食,不习惯北方美食;喜欢“花乳浮轻圆”,不喜欢“鹿角腥盘筵”。借这种对密州美食的描述,苏轼展示的却是他的宽容态度: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美食,南北美食具有不同的风味,这些风味是无法区分优劣的。人生就像这美食,有的甘,有的苦,但是,有人喜欢甘的味道,有人却喜欢苦的滋味。人生有得意、有失意,恰如味道有甘苦,这都是自然的,没有必要计较得失。“人生所遇无不可,南北嗜好知谁贤。死生祸福久不择,更论甘苦争蚩妍。”如此,品味美食与品味人生便成为一体。
苏轼是一个美食家。美食家的名头意谓他不仅仅是一个吃主,而且还是一个烹制美食的高手。苏轼之于饮食,品味极高。这种品味不仅指食物的品质与档次,还包括食物的烹制技艺与食用方法。苏轼通过对加工制作与食用方法的记述表达出他的美学态度。
《老饕赋》作于苏轼流放儋州时。赋云:
这里说的都是高档美食。苏轼告诉人们,高档美食的烹调方法有一个通则,那就是:水要新鲜的水,锅一定要洗干净;柴火相当有考究,火候一定要把握好;有些食物要经过多次蒸煮晒干才能用,有些要在锅里慢慢地熬。接着,苏轼告诉人们如何选择食材。选择猪肉要选小猪颈后部的那一小块肉,选螃蟹要选霜降前最肥美的螃蟹,而且只选两只大螯。蜜是樱桃捣烂在锅中煎熬而成的,糕点一定要用杏仁浆蒸。吃蛤蜊要趁半熟时就着酒吃;螃蟹要和酒糟一起蒸,不要太熟,蒸得稍微生些才更美味。这样,这些高档美食的选材、制作与食用方法就大体明确了。当然,这并不够。接着,苏轼描述了应该怎样在豪华的筵席上食用这些美食。闷头闷脑地吃当然缺乏情调,一定要有歌舞相伴。音乐应选择艳若桃李、端庄大方的美女演奏,使用湘妃用过的玉瑟和尧帝女儿用过的云璈(云锣),然后,再请仙女萼绿华随《郁轮袍》的曲子翩翩起舞。饮酒时要用珍贵的南海玻璃杯斟上凉州的葡萄美酒。酒足饭饱之后再倒一缸雪乳般的香茗。这样才算是真正的享受美食。美食应和美的艺术结合在一起,不仅是为追求口腹之欲,而且追求精神的满足。苏轼毕竟是见过大场面的,他对这些高档美食如数家珍。可是,在那时,苏轼远处儋州荒蛮之地,连花猪肉和黄鸡粥都无法满足,他为什么还要侈谈这些美食呢?在笔者看来,这仅仅是为了满足他自己在艰难处境中对美食的想象,只为逞口舌、自嘲而已,其内在的心酸我们上文已经作了分析。在这里,苏轼又确实是在谈论美食的选材、加工、制作与食用方法,借此渲染美食给人带来的味觉和精神上的享受。
《菜羹赋》同样作于儋州,但讨论的却是家常美食的选材、加工、制作与食用。苏轼写道:“东坡先生卜居南山之下,服食器用,称家之有无。水陆之味,贫不能致,煮蔓菁、芦菔、苦荠而食之。其法不用醯酱,而有自然之味。”在儋州,他连吃饭的器皿都置备不全,更何况“水陆之味”。买不起鸡鸭鱼肉,只能“煮蔓菁、芦菔、苦荠”,而且没有调味品,被迫吃“自然之味”。可见,他在儋州的生活艰难。赋中写道:
苏轼写这篇赋的目的是为了表达自己的理想境界及精神追求,他写自己的窘迫与饥饿,是为了展示自己不畏饥饿的乐观主义情怀。这是苏轼在儋州生活的写真。家里没有东西吃,眼看要挨饿,邻居给了些蔬菜,于是他便用这些蔬菜做了一顿美食。他陈述了美食制作的方法。先用山泉水洗净菜叶和菜根,放在锅里用油炒,那种鲜香的味道馋得人口水都流了出来。然后,加入糁和豆,搅拌均匀,反扣上陶瓯,不要频繁搅动,不要使用醋和酱油,也不要放花椒、桂皮之类的香辛料,只保持原味。等到水开始沸腾,锅里发出声音,再用均匀的大火,菜蔬便随开水翻滚,这样就煮成了酥烂的菜羹,实在是清香甘美。盛上一碗菜羹作为早餐,香味不由得令人口舌生津,几可与牛、羊、豕、鱼、麋五鼎媲美了。苏轼用华美的文字渲染了菜羹的美味。显然,这种美味是饥饿带来的,是饱含人生辛酸的独特美味。
与《老饕赋》相比,《菜羹赋》描写的食物在档次上产生天壤般的反差,但是菜羹确实是苏轼心中的美食,那不仅是家常美食,更是精神美食。通过菜羹的烹制,表现他顽强的生活能力与生命意志。人在饥饿的状态下能获得如此美食是极大的幸福。同时,这篇赋又与《老饕赋》形成强烈的对照,那不仅是美食档次上的对照,同时也是思想情感上的对照。如果说,《老饕赋》是苏轼对美食的想象,是逞口舌、自嘲,那么,《菜羹赋》则是他现实境遇的写真。两篇赋展示的是苏轼能上能下的生活适应能力,是他顽强生命意志的隐喻。而他对美食的审美态度依然是“凡物皆有可观”,辩证、通达的情怀并没有丝毫改变。
苏轼对美食的认识与记述紧密关联着他的生活境遇与思想情感。他对美食的探索与追求是他积极生存观念的隐喻。我们探讨苏轼的饮食美学,不仅看他对美食的味道、颜色、形状以及选材、加工、制作、食用的认识,更要联系他的生活理想和生命意志,在更为宏阔的背景下发掘他的本真意图,只有如此,才能真正揭示他在中国饮食文化中的意义,揭示他在中国美学史上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