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万顺,蓝 茜,刘子愉,蒋建军,赵 雨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0)
建筑产业是传统资源能源密集型行业,尽管十八大以来全国建筑碳排放增速、城镇建筑碳排放强度均出现下降趋势,但建筑行业仍然是城市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排放源之一。目前国内外对于建筑产业碳排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整个国家或地区的建筑产业碳排放的定义与计算以及低碳发展政策等。本文通过实地调研与计算分析研究扬州市的碳达峰路径,力求加快地方绿色建筑产业发展。这不仅符合江苏绿色建造及低碳发展的要求,而且能进一步高效推进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还能在全国范围内起到一定的示范与推广作用。
为了响应政府提出的“2030年左右碳排放达峰并争取尽早实现”“2030年单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等目标,我国建筑业在节水、节材、节能、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等方面都出台了相关政策。
本文结合调研过程中与扬州市部分建筑构配件生产、运输和施工安装企业工作人员的交谈、施工人员填写的问卷、现场调研结果等,分析了目前在建筑生产、建筑施工两个阶段国家倡导的节能减排措施特别是节材与节能方面的落实情况,并总结如下。
2021年8月我国首颗碳卫星已助力我国科学家获取全球碳通量数据,“2021碳中和高峰论坛”也在线上成功召开,可见低碳发展理念已经受到社会各界学者的广泛关注。但根据调查问卷数据反馈,目前仅有近35%的建筑业工作者熟知不同建筑材料的碳排放特点且明确国家相关节能减排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环保观念的缺失,导致经常发生使用的建筑材质不符合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难以达到节能减排标准等情况。总之,目前节能减排措施仍未能良好地应用到施工项目中,约束了对建筑业碳排放量的进一步控制。
根据《中国建筑材料工业碳排放报告(2020年度)》数据,2020年水泥工业二氧化碳排放12.3亿t,可见水泥这种建材仍是碳排放的重要排放源,且在水泥生产过程中减排二氧化碳量的措施不多。陈俊武院士曾提出“在多种多样的节能减排措施中,必须优先关注节约水泥的使用。”[1]目前,扬州市的建筑材料中水泥的应用仍然占有较大的比重,如果不及时限制水泥的生产和使用,将难以实现降低单位GDP排放二氧化碳量40%~50%的指标[1]。新型节能材料的使用也还不广泛,调研发现目前在施工项目中定型钢模、钢框竹模、竹胶板等有利于节约自然资源的模板使用率不高。
一般整个建设项目通常具有较高的系统性,程序繁杂,不少施工单位反映在实际工作中如果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或沟通协调滞后,会导致出现建筑环节缺失、建材损耗甚至延误工期,最终增加资源的浪费和能源的消耗。
建筑施工阶段的能耗由构配件安装施工和建筑拆迁两个部分产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拆迁日渐增多,若能将旧建材回收再利用将有利于降低建筑业的碳排放。扬州市已有多家单位投入到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研究与实践中,例如在扬州江都工业园区就有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再利用的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但整体上看扬州市旧建材的回收再利用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由于现有的各种统计年鉴中尚缺乏扬州市建筑业对主要能源消耗量的具体数据,考虑到扬州市建筑行业发展迅速,总产值逐年增长,近年来已位于江苏省前列(见图1),特别是2020年建筑产业总产值实现4 300亿元,位列江苏省第二,快速增长的碳排放加上没有相应的节能减排措施,必将导致逐年上升的碳排放量。本文以江苏省建筑业碳排放的具体计算数据按照比例关系研究扬州市建筑业的碳排放规律。
图1 江苏省建筑业总产值与扬州市建筑业总产值数据对比图
本文首先基于碳排放系数法对江苏省建筑业直接碳排放进行核算,再全面考虑建筑业的产业关联关系,利用投入产出法核算江苏省建筑业间接碳排放的具体数据。最后按照扬州市建筑业总产值占江苏省建筑业总产值的比例估算扬州市建筑业的碳排放数据,并对其碳排放特征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目前学术界尚未有对建筑业碳排放的详细说明。杜强[2]在《中国建筑业碳排放特征与机理》一书中将建筑业碳排放划分为直接碳排放和间接碳排放。其中直接碳排放指的是建筑业活动直接消耗能源(煤炭、焦炭、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和天然气等8种化石能源)而产生的碳排放;间接碳排放指建筑业拉动其他相关行业导致的碳排放之和,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建筑业消耗电力和热力所产生的碳排放量;另一部分是热力和电力在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量。本文借鉴书中的计算方法,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0》《江苏统计年鉴(2020)》《中国投入产出表(2018)》中的相关数据计算2015—2019年的江苏省建筑业碳排放(见表1)。
表1 2015—2019年江苏省建筑业碳排放量统计表 (单位:万t)
根据图1中扬州市建筑业总产值占江苏省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估算2015—2019年扬州市建筑业碳排放统计图(见图2)。
图2 扬州市建筑业碳排放统计图
根据图2可知,估算得到的扬州市建筑业碳排放除2016年较2015年有小幅度降低外,从2016年开始至2019年逐年上升,增长率也在逐年增加,说明如若不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政策和法律规范,采取相应的节能减排措施降低碳排放,未来一段时间内扬州市的碳排放量将会保持上升的趋势。
结合对图1~2的研究结果表明,扬州市建筑业碳排放随着行业生产总值的增长而递增,因此一味追求经济增长而不主动制定减排政策与措施来减少建筑业碳排放是不切实际的,协调经济发展与减排之间的关系是建筑业低碳发展的关键所在。
根据扬州市建筑业碳排放量统计图(见图2)的数据,2015—2019年,扬州市建筑业的碳排放中,直接碳排放的占比较低,间接碳排放量占比较高,甚至超过了90%且有上升趋势。说明扬州市建筑业碳排放具有“直接性耗能碳排放少,拉动性耗能碳排放量多”的特点。
研究数据表明,扬州市建筑业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不是建筑生产和施工过程本身带来的直接碳排放,而是建筑业拉动其他产业带来的间接碳排放。因此,针对扬州市建筑业的二氧化碳减排工作,间接碳排放有较明显的优化空间,节能减排的重点应在于控制建筑间接碳排放。但直接碳排放仍保持每年少量增长的趋势,也不能忽视。应该根据不同阶段合理安排减排措施。
1)建筑生产阶段。建筑材料需尽量就地取材,并选择符合国家减排标准的绿色节能、可再生材料。《木结构建筑全寿命周期碳排放计算研究报告》指出,根据替代钢材和混凝土等传统建材的比例不同,使用木材的建筑可以使碳排放降低48.9%~94.7%,带动建筑全寿命周期减排幅度高达8.6%~13.7%。
2)建筑施工阶段。首先,从设计阶段入手,将绿色建筑设计手法运用到建筑设计中,有利于减少建筑建成后的运营阶段碳排放,尽可能实现“低碳”甚至“零碳排放”建筑;其次,推动BIM技术的运用,实现建筑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统筹协调,规范了项目的各项工作,避免由于缺乏沟通或操作不规范导致的各种施工错误和返工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直接碳排放。
3)建筑运营阶段。建筑在运营阶段产生较多的间接碳排放。因此,应加大力度提升科技水平,对于新建建筑利用低碳技术减少碳排放,而老旧建筑则推动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
4)建筑拆除阶段。国内建筑的拆迁周期较短,很多建筑投入使用50~60年后就会进入到拆迁重建阶段,此举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也会有大量的碳排放。为此,一方面要大幅度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再利用的技术研究。
通过对扬州市建筑生产与施工阶段的实地调研可以发现,目前我国建筑业从业者、企业等对于国家拟定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认识不足,低碳意识较为薄弱,不利于建筑业碳排放的减少。因此,不仅要针对建筑业内人员,更要对国民进行低碳理念和重要性的宣传。如投放公益广告、开展公益讲座等,从思想的角度进行潜移默化的正向影响。
1)以经济发展带动建筑业发展。颁布一系列国家经济政策和措施,如征收生态税、提高能源利用率等,通过发展低碳经济带动低碳建筑业的发展。
2)建筑评价标准种类多、要求细致。如美国的LEED评价标准、英国的BREEAM、法国的HQE,不同的评价标准侧重点和评价角度有一定区别,但各有优点,同时在不断更新。我国的绿色建筑标准评价体系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完善,并监督落实情况。
3)侧重既有建筑的节能减排。针对建筑节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特别是对既有建筑的外墙保温隔热系统有比较严格的管理规定。
4)补贴措施多元化。对于采用节能减排的低碳建材的建设单位、消费者等给予财政补贴等资金资助;对于低碳排放的建筑给予税收、贷款利率等优惠。
减少建筑业的碳排放是一项需要投入较高成本,在短期内得到的经济效益很难量化,甚至收益属于全人类的事业。为了引导扬州市早日完成碳达峰目标,从而促进国家整体达峰目标的实现,在相关政策的指导下,还需加强节能减排技术的研究,积极探索减少间接碳排放的路径,以低碳经济带动低碳建筑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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