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俊娜
(1.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081;2.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北京 100872)
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的重要内容,对于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贫困人口彻底摆脱恶劣的生存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搬迁对那些世代居住在深山或因各种原因生活条件艰苦的贫困户而言可能是改变命运的好机会,但生产生活环境的突变也可能使他们产生不稳定因素,为其在安置地的社会融入埋下“隐患”。农户搬迁后在安置地的融入和发展才是决定搬迁工程成功与否的关键。作为国家主导的扶贫政策,易地搬迁具有强烈的政府干预性,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执行也必定缺乏针对性,如在安置方式上,易地搬迁主要有村内安置、外村安置、乡镇安置和县城安置4种方式,而这通常是县级政府根据本县县情、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在县域内统一规划,具有政府的主观意志[1]。政策执行时,制度安排不可避免地会与农户的生产生活逻辑产生矛盾[2]。实地调研中也发现,搬迁虽然改善了贫困人口的居住条件,但安置到不同地点的农户由于生存环境变化程度的不同,融入新环境的状况也不同。与就近村内安置农户相比,外迁农户,尤其是城镇安置农户搬迁后生产生活环境发生剧烈变化,容易使搬迁农户产生不安、焦虑等情绪,出现返迁或拒不搬迁等现象,这与政策的强制执行不无关系。
易地搬迁实质上是移民的一种特殊形式。关于移民社会融入问题,现有文献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研究:一是社会融入的概念,较多研究指出移民社会融入是融入流入地社会的动态过程,并能够获得经济、政治以及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资源[3-5]。二是社会融入的测度,已有研究可归结为从经济融入、社会融入和文化融入3个维度测量社会融入的三因素说[6,7],从经济整合、文化接纳、行为适应和身份认同四个方面测度的四因素说[8],以及从经济、文化、社会、结构和身份认同5个维度测度的五因素说[9]。三是社会融入的影响因素,已有文献主要从移民的人力资本[10-12]、社会资本[13-16]以及制度障碍[17-19]等方面进行研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具有行政干预的特殊性,搬迁农户的社会融入与制度性安排下农户安置方式的非自愿选择有关。因此,与以往大多数研究个人特征、家庭特征等影响移民社会融入的因素不同,文章尝试从安置方式本身研究其对搬迁农户社会融入的影响。
由于制度安排,易地搬迁农户的安置具有一定程度的非自愿性和不可逆性,这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其在新环境的融入难度。该文结合已有研究成果与易地搬迁实际情况,将社会融入操作化为经济融入、社会交往融入和心理融入3个维度,并基于可持续生计、强弱关系以及环境应激理论分析安置方式影响搬迁农户社会融入的机制。
所谓可持续生计,一般是指个人或家庭为改善长远的生活状况所拥有和获得的谋生能力、资产和有收入的活动[20]。土地对于农民而言是一种赖以生存的可持续生计。搬迁以前,农户大多靠土地为生。搬迁使得农民离开土地,原本的谋生手段被断绝,加之就业技能缺乏,生计转换存在困难,导致搬迁农户的可持续生计缺乏保障[21,22]。村内安置农户仍然可以从原居住地获得土地产出,但外村安置、乡镇安置、县城安置农户与主动进城务工的农民不同,他们不是完全从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向城市移植,并没有彻底脱离土地。随着搬迁要不面临“无地可种”,要不面临生产距离增加从而影响生产便利性,进而影响收入的可持续性[23]。搬迁还造成农户生活方式的变化。搬迁前,农户多为就地取材、自给自足,对外部环境依赖较少,生活成本较低[24],而搬迁导致农户离开土地,需要购买原本不需要购买的消费品,衣、食、住、行各个方面的生活成本都有较大幅度增加[25]。生活成本增加可能导致搬迁户生活方面的不适应。
搬迁以前,农村熟人社会的文化特质使得农户所属阶层内部具有同质性。在这种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农户形成了独特的人际交往方式,建立了同质性很强的人际关系[25]。搬迁重塑了社会关系网络,使农户原先依托地缘构建的强关系网络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随时间增长可能转为弱关系[18]。与村内安置仍处于同质性圈子不同,外迁农户与不同村落的搬迁农户聚集的新环境是一个包含了多个局部“熟人社会”的异质性安置区,搬迁农户所处环境由原先的单一与均质变得多元与异质[2]。在新环境中,贫困户固有的思维定式和长期囿于自身狭窄的社交圈使得农户之间存在社会交往隔膜。这种隔膜随着安置区人口异质性的增强而增强,从而不同程度地限制搬迁农户的社交能力,导致重新建立的关系网络较为薄弱[21,26]。
环境应激理论认为,人们居住环境的许多因素都能引起个体的反应。环境既会给人带来积极的心理影响,如山、水、植物等令人赏心悦目的对象;也会带来消极的心理影响,如人员嘈杂、邻里纠纷、失业等[27]。易地搬迁使人口迁移到一个新的居住环境,对农户的心理既包括积极影响,如搬迁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条件的改善等;也包括消极方面,如居住方式由散居到聚居、由一户一宅到楼房化安置,活动空间由山水草木压缩到固定一域,交往人群由同质到异质等[25]。并且,农户搬迁后虽然实现了空间上的流动,但仍然与土地保持着联系,多数搬迁农户不认同自己本地人的身份,缺少社区认同和情感归依[25,28]。
基于上述分析,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1:与村内安置相比,外村安置、乡镇安置、县城安置对搬迁农户经济融入、社会交往融入均有负向影响,且影响程度依次增大;对搬迁农户心理融入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也依次增大,但整体消极影响大于积极影响。由于外村安置仍然是农业安置,故对农户的心理影响可能不明显。总体来看,与村内安置相比,外村安置、乡镇安置、县城安置对搬迁农户社会融入均有负向影响,且影响程度依次增大。
H2:影响机制分别为:随搬迁距离增加,不同安置方式对搬迁农户的生计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负向影响越大,从而依次降低其经济融入水平;随搬迁距离增加,不同安置方式对搬迁农户旧关系网络的破坏越大,新关系网络建立的难度越大,从而依次降低其社会交往融入水平;随搬迁距离增加,不同安置方式对搬迁农户的心理归属感和生活期望产生的负向影响越大,从而依次降低其心理融入水平。
数据来源于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和国家发改委组织的易地扶贫搬迁专题调研。该调研涉及湖北、湖南、甘肃、陕西、四川、贵州、云南、广西等8省(自治区)16县,以上地区易地扶贫搬迁规模较大,建档立卡搬迁农户规模均超过50万人,样本具有较强代表性。调研采取随机抽样法,首先由省级扶贫部门推荐省内4个县,然后课题组随机抽取2个县。根据安置区的分布、搬迁户数、入住情况等基本信息,每县抽取大型、中型、小型安置点共计6~12个,每个安置点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抽取农户,共抽取65户。调查问卷包括两部分:一是安置区问卷,包括安置区基本情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入、治理情况以及政策扶持等。二是农户问卷,包括农户搬迁前后家庭的基本情况、生计资本、收入与消费以及借贷情况等,以及农户搬迁后的住房、生产生活、社会融入以及后续帮扶和存在困难等。调查总样本规模为1 056户,均为已搬迁到安置区内农户。在剔除部分关键变量缺失、无效或存在一定缺陷样本后,最终得到969个有效样本。
社会融入是一个抽象且宽泛的概念,需要将其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变量进行衡量。该文根据已有研究和搬迁农户的特点,并基于数据可得性分别从3个主维度、6个子维度共计选择9个具体指标建立指标体系(表1),基本能够反映搬迁人口社会融入情况。
表1 易地扶贫搬迁农户社会融入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移民社会融入程度的衡量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单变量分析法,即对社会融入的每个维度设置单变量进行分析[11]。二是指数分析法,即将社会融入各维度下的众多指标进行简化,缩减为一个或几个指数[29]。该文采用后者,通过构建经济、社会交往、心理3个维度的社会融入分指数和基于这三者综合计算得出的社会融入总指数对搬迁农户社会融入状况进行全面测量。首先,通过极值化方法对所有变量进行无量纲化处理,使得各变量的取值范围均为[0,1]。其次,借鉴王明涛[30]提出的客观赋权法——均方差权数决策法为各个指标赋予权重。这种方法使得各个指标相对权数的大小取决于不同安置方式下该指标属性值的相对离散程度,离散程度越大,该指标的权数越大。最后,利用同一维度下无量纲化后的数据与各指标权数计算经济融入指数、社会交往融入指数和心理融入指数,进而加总生成社会融入总指数。
该文所采用的969个样本分别来自8省(自治区)16县的74个安置区,平均每个安置区调查13.1户,最少的1户、最多的51户。不同安置区之间在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搬迁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当地居民特征等方面都存在差异性,因此,样本农户与安置区之间存在嵌套关系,若忽视了这种多层次的数据结构特点,回归估计结果可能由于违反了样本之间的独立性假定而导致低估标准误、显著性提高等推断偏误[11]。为应对该问题,该文借鉴杨菊华[29]研究中采用的多层模型分析技术,将数据处理为以安置区为高层单位、以受访农户为低层单位的两层数据结构,构建的随机截距模型为:
式(1)中,yij为被解释变量,表示居住于j安置区i农户的社会融入指数;x1ij为0~1虚拟变量,若x1ij=1表示外村安置,否则为0;同样,x2ij、x3ij分别表示农户为乡镇安置和县城安置虚拟变量;Z′为控制变量,表示其他一些可能影响农户社会融入的因素,包括户主特征、家庭特征、安置区特征等;δ0j表示安置区层次的随机变量,是j安置区的截距到总截距的距离;εij是受访农户层次的随机变量,即安置到j安置区的i农户到该安置区截距的偏离。δ0j的存在使得该方程式成为多层模型。具体变量选取与描述性统计情况见表2。
表2 变量选取与描述性统计
通过构建社会融入分项指数和总指数,搬迁农户的社会融入情况如表3所示。由于指标选取与赋值、权重赋予以及计算方法不同,所得社会融入指数绝对值便不同,不同维度之间也不具有可比性。但社会融入指数的绝对值以及各维度之间的比较并非该文关注重点,该文主要关注同一指数下不同安置方式之间的相对大小,以说明不同安置方式下搬迁农户社会融入程度的相对高低。由表3可以看出,不同维度下社会融入的分项指数以及总指数均为村内安置最高,外村安置、乡镇安置、县城安置依次降低,说明村内安置农户社会融入水平最高,外村安置、乡镇安置、县城安置农户融入水平依次降低。
表3 不同安置方式搬迁农户社会融入情况
从表4看,安置方式对搬迁农户社会融入有显著影响。分维度来看,相比于村内安置,外村安置、乡镇安置、县城安置分别在5%、1%、1%的统计水平上对农户经济融入产生显著负向影响,且影响程度依次增大;在社会交往维度,不同安置方式均在1%的统计水平上产生显著负向影响,且影响程度依次增大;在心理维度,相比于村内安置,乡镇安置和县城安置对农户心理融入均在1%的统计水平上产生显著负向影响,外村安置相比于村内安置影响不显著,这可能与外村安置同样为农村安置、农户搬迁前后生活环境差异较小有关。总体来看,与村内安置相比,外村安置、乡镇安置、县城安置均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降低了农户社会融入总水平,且降低程度依次增大。研究假说1得以验证。
表4 安置方式对搬迁农户社会融入影响的回归结果
为了增加回归结果的可信度,该文采用替换自变量的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理论上讲,村内安置、外村安置、乡镇安置、县城安置在空间距离上依次增加,尤其在贫困山区,这种现实状况更为明显。因此,该文用搬迁距离替换安置方式作为替换自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表5可以看出,搬迁距离对搬迁农户经济融入、社会交往融入、心理融入和社会融入均在1%或5%的统计水平上产生显著负向影响,说明随着搬迁距离的增加,搬迁农户的融入水平均显著降低。这与基准回归结果基本一致,说明搬迁距离作为替换自变量是可行的,同时说明基准回归结果是基本稳健的。
根据前文分析,不同安置方式显著降低了搬迁农户的社会融入水平。接下来,该文进一步检验不同安置方式降低农户社会融入水平的作用机制。根据理论分析,该文从搬迁户生计方式和生活方式改变、旧网络破坏和新网络建立以及新环境的积极和消极影响等方面分析不同安置方式对搬迁农户社会融入的作用机制,并基于数据可得性,将模型(1)的因变量分别换成表征以上作用机制的变量进行实证检验。
首先,选取农户搬迁后的生产劳动是否方便和日常支出是否增加作为生计方式和生活方式改变的衡量。表6第1、2列显示,与村内安置相比,外村安置、乡镇安置、县城安置分别在5%、1%、1%的统计水平上依次降低了搬迁农户的生产劳动便利性、增加了日常支出,说明不同安置方式对搬迁农户生计方式和生活方式产生了影响进而影响其经济融入水平。
其次,选取农户在安置地是否有朋友衡量新网络建立情况①由于问卷中缺少对旧网络破坏的代理指标,故只进行新网络建立难度的影响机制检验。表6第3列显示,与村内安置相比,外村安置、乡镇安置、县城安置农户在安置地有朋友的概率分别在10%、1%、1%的统计水平上依次显著降低,说明搬迁农户新网络建立的难度依次增加,从而导致社会交往融入水平依次降低。
最后,选取农户对安置地基础设施满意度和对周围环境是否陌生表征新环境给农户心理带来的积极和消极影响。表6第4列显示,与村内安置相比,外迁安置农户对新环境基础设施的满意度均有所增加,但这种影响缺乏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表6第5列显示,不同安置方式导致搬迁农户对新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陌生感,从而影响其心理融入水平。其中,外村安置农户对新环境的陌生感并不明显,这可能与外村安置同样为农村安置,居住环境变化差异不明显有关。
根据以上检验,该文研究假说2得以验证。
该文以8省(自治区)16县969个搬迁农户为样本,实证研究了安置方式对搬迁农户社会融入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结论如下。
(1)与村内安置相比,外村安置、乡镇安置和县城安置对搬迁农户的社会融入产生了显著负向影响,且影响程度依次增大。
表6 安置方式对搬迁农户社会融入影响的作用机制检验
(2)进一步分析作用机制得出:与村内安置相比,外村安置、乡镇安置和县城安置通过影响搬迁农户的生计方式和生活方式而影响其经济融入;通过破坏搬迁农户的旧关系网络和影响新关系网络的建立而影响其社会交往融入;通过影响搬迁农户对新环境的适应程度而影响其心理融入。
易地扶贫搬迁,归根结底是人的搬迁,目的是要实现人的脱贫与发展。因此,要针对搬迁对象的异质性特征,准确识别农户多层次、多维度的安置需求,精准开展后续帮扶工作,促进农户的社会融入。
(1)要在安置区周围发展配套产业,为搬迁农户创造生产或就业机会,帮助其通过生产与就业的接续或产业转型的接续获得收入来源。对于城镇安置农户,可以通过厨师、手工、司机等行业的技能培训,提高搬迁人口的就业能力。还可以通过在安置区引进工厂、企业等为搬迁人口提供就业岗位。对于农村安置农户,要合理规划安置区土地和搬迁农户原有土地,引导搬迁农户在安置地调整生产结构,进行规模化和特色化经营,原有土地则可流转出去获得租金收入,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农户的收入水平。
(2)要加强公共服务供给,保证搬迁人口公平地参与公共生活和分享公共资源,避免权利被剥夺。例如,抚养人口比例高的搬迁农户对教育和医疗的需求较大,应加大教育资助和医疗救助力度,防止因学、因病返贫;对没有劳动能力的搬迁人口,应加大社会保障兜底、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的力度,确保搬迁不返贫。通过精准施策,解决搬迁农户的后顾之忧,助其更好融入新环境。
(3)要多开展农户喜闻乐见的集体活动,促进搬迁对象之间的相互交往、相互了解。例如,安置区可以组织棋牌交流会、广场舞、传统节日活动等,增进搬迁农户之间的沟通和交流,逐渐消除对新环境的不适应,尽快融入新环境。同时,不定期开展社区教育,引导农户彼此尊重不同的文化和价值观念,拉近距离,增强搬迁农户的社区认同感和心理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