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守堂 卢 意 熊 鹰
先从一件案子、一本书稿说起。
一件案子,是犬被盗案。犬主李某报案称,他一年前被盗走的犬,发现在刘某家,怀疑刘某是盗窃嫌疑人。公安机关询问时,刘某谎称是从市场上购来的犬。因事隔一年多,犬的体型外貌变化较大,刘某、李某各执一词,公安机关难以判断此犬就是李某被盗的犬。幸亏,李某的犬来自专业养犬场,他的犬有《犬籍证》,植入了电子芯片标识,可以通过芯片号进行身份信息查证。在第三方犬籍管理机构的帮助下,核对了该犬的芯片号及对应的《犬籍证》,证明该犬正是李某名下的犬。公安机关再次询问时,刘某如实供述了盗犬的事实。
一本书稿,是有幸拜读了中国畜牧史学专家、南京农业大学李群教授的《江苏畜牧史》研究专著书稿。专著提到了古代有一套严密的畜籍管理制度,特别是马籍管理制度非常完善。
由此,从马籍管理,联想到犬被盗案,以及当今的犬籍管理。
在古代,马与当时的社会生活关系密切,不仅是生产生活的役力来源,也是军事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今,犬也与现在的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城市家庭居民饲养的犬成为“伴侣动物”,专业工作犬单位饲养的犬成为“工作犬”。两种动物,从古到今,从社会管理的角度上观察,它们异曲同工,大有一脉相承之感。因此,我们可以汲取古代马籍管理中的智慧,进一步加深对当今犬籍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再借鉴国外先进做法,形成社会共识,着眼规范发展,共同推动我国的犬籍管理工作的建立和应用。
以宋代为例,当时有一套严密的畜籍管理制度。
官府中,设有专门的官员负责主管掌握各类牲畜的出生、饲养、放牧和生病防疫、死亡的情况,强化了对牲畜具体个体的跟踪管理,并以此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
各级管理人员要对各种牲畜进行登记管理,并建立起畜籍,便于掌握畜牧业的发展状况,既要为征用、使用和食用牲畜提供依据,同时也要防止滥杀、乱宰、偷盗等现象,做好牲畜的保护和发展。
尤其重要的是,畜籍中要详细登记牲畜的齿岁、尺寸、毛色等,其目的是防止贩运买卖过程中出现偷梁换柱、损公肥私的现象。特别是对马的管理更加规范。
对马,都要进行烙印。马匹按种类、齿口、公母、归属,用不同的印记分别烙于马的相应部位,使其形成鲜明持久的标识,易于个体的辨别,以便在放牧与管理中不致混乱,或在放牧时不慎走失、被盗时易于查找,贩运买卖过程中不易调换。
烙印的印记标识,在当时相当完善。文献记载,印记标识对解决因牲畜走失而引起的官私、邻里纠纷有很大帮助。特别是对马匹的选育、马匹的所有权、考核官吏、防止奸弊、加强马匹管理和解决因丢失马匹、偷梁换柱而引起的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了军事和生产生活的需要,解决了可能引发的各类矛盾。
从以上的文献记载,结合当下我国的养犬管理和标识(电子芯片标识)推广情况,我们的犬籍管理尚未完全吸收古代马籍管理的智慧。同时,也没有借鉴好国外的犬籍管理先进经验。
国外之所以名犬多,品种纯正,主要是得益于有完善的犬籍管理制度。犬籍是犬的专业管理和社会管理的基础,是犬的根脉。
起源于德国的德国牧羊犬,在1899年就成立了德国牧羊犬协会,其组织遍及全球。在犬籍管理上,德国牧羊犬协会对犬从准生开始进行管理,并对每头犬植入芯片标识,保证历代血统登记清楚,定期疫苗注射,种犬要进行DNA、X光髋关节检测,以确保德国牧羊犬的遗传品质。
1911年成立的世界犬业联合会,现有九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成员加入,颁布认可了近400个犬种标准,其成员国按标准统一颁发的犬籍证书,在各会员国国家和地区中得到认可。他们这套犬籍管理制度,始建于100多年前,尽管历史沧桑,管理方法和手段有了进步,但管好个体犬籍身份这条根没丢。
也许他们当初的犬籍管理,是为了犬种繁育专业管理的需要。但是,当犬大量进入人们生活成为“伴侣”时,犬也由单一的经济属性,变成了既有经济属性又有社会属性。这时,犬籍成为社会管理的需要。从个体识别、犬主归属、跟踪溯源、免疫记载、流浪犬寻找,甚至城市管犬、司法、保险纠纷等都离不开犬籍作为基础。
犬籍管理就是指有关组织以犬个体为单位,对其基本情况和相关情况进行注册登记、备案、管理并颁发证书予以证明的活动。通过犬籍管理,实现犬从生到死的终身跟踪,关系到犬的身份识别,对犬的个体管理、综合管理、价值资源的确认上,都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是让犬获得一个唯一的个体身份识别码。犬在注册登记中植入电子芯片标识,使其获得了一个唯一的专属识别码,起到了个体身份区分与识别的作用。现代的电子芯片标识替代了原来的烙印、刺青、耳号、标牌等标识方式,使单个犬获得世界唯一、全国统一、终身不变的芯片标识,使得管理更加现代化、智能化和全球化。在此基础上,犬注册登记后,颁发犬籍证明,记录犬的主要自然情况,即犬的身份情况证明,使犬籍证起到与人类身份证一样的作用。
其次是犬籍身份证明为犬的综合管理提供了基础信息。特别是芯片标识,成为记录记载和跟踪溯源最直接的身份代码依据。有了记录记载,通过跟踪溯源,对犬的血统品种、资源价值、疾病防治、异动变更、分布状况、综合情况等信息可以进行综合判断。当然,犬籍证只是身份信息的基础,并不是城市养犬管理的“犬准养证”,也不是有关机构认定的“工 作犬证”。
重要的是,犬籍是由犬管理者或所有者进行申报,包含犬主、犬住址和交换记录等基本情况,第三方组织在注册登记中会有明确记载,从而明确了犬的归属(权属)关系。犬主关系由第三方组织确立证明,为犬的权属纠纷、流浪犬查找提供了依据。
在现代信息时代背景下,犬籍管理采用了数据库管理模式,可以在网上为有关部门提供犬的信息登记和查询服务,最终实现“犬联网”模式和信息化管理犬的目标。
我国的犬籍管理还很不完善,分散且断断续续,在犬的社会管理上没有很好地发挥基础支撑作用。特别是对因犬引发的矛盾,缺少专业管理的支持,给涉犬调处矛盾的部门带来困惑。
除警犬等工作犬专业部门有完善的犬籍(档案)管理制度外,社会养犬的犬籍管理起步晚,社会对其重要性的共识尚未形成。有些城市养犬管理部门建立的登记制度,只限于从“准养”“颁证”的角度出发,且彼此分割,难于从犬的全链条管理和全国一盘棋的角度开展犬籍管理。
当然,随着专业工作犬的需要和社会伴侣犬的发展,更多的部门认识到了犬籍管理的重要性。有的将世界犬业联合会、德国牧羊犬协会和美国犬业协会的犬籍制度,引入到了我国,为国内的犬只申办世界犬业联合会或德国牧羊犬协会、美国犬业协会的犬籍证书(也称犬血统证)。我国自主品牌的犬籍证书,中国工作犬管理协会在20年前已经开始接受登记申办,虽然推出了中国品牌的犬籍,并有为实现“为专业部门开发利用犬业资源服务、为职能部门有序管理犬业服务”的目标理念,但由于社会的认知度还不够,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推广。
因此,汲取古代马籍管理的智慧,借鉴国外的先进做法,建立适应时代需要的犬籍管理制度,道阻且长,需要形成共识并齐心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