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挥和增强我国制度优势。”新征程上,我们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挑战、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我们必须坚定制度自信,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坚持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实践已经证明,中国共产党所具有的无比坚强的领导力,是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根本点,是风雨来袭时中国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其中首要的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中国之制”之所以能发挥强大效能,也是因为党的领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统领地位和作用。坚持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才能有效协调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重大关系,确保大政方针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更好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各方面的显著优势,更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这个最大优势发挥得越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就越突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就越彰显,我们的制度自信就越坚定。坚持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最根本的就是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守正创新。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品格。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裹足不前、固步自封,而是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新征程上,坚定制度自信必须坚守正确方向,坚持守正创新,处理好“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强化守正这个基础,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遵循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毫不动摇坚持和巩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不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在涉及制度层面的方向性和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保持志不改、道不变的坚定,避免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从而坚持好、巩固好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保持其稳定性和延续性。抓牢创新这个关键,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发展规律,坚持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既立足本国国情和实际,又借鉴人类优秀制度成果,根据时与势不断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及时对基层创造的行之有效的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手段进行总结和提炼,并转化为制度成果,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
《人民日报》2022年9月28日第9版
坚持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制度优势最终要转化为治理效能,体现为发展优势。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保障制度执行是关键,而制度执行是否到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干部的治理能力。这就要求广大领导干部强化制度意识,始终对制度怀有敬畏之心,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防止硬约束变成“橡皮筋”、“长效”变成“无效”,不仅需要内在的自觉意识和行动,而且需要外部的有效监督和检查。要着力健全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把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治理全过程,不留“暗门”、不开“天窗”,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坚决杜绝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推动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善于运用制度谋事干事。
一个国家的现代化,不仅是经济、科技、国防等的现代化,更是制度和治理的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成之时,我们将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制度自信向着这个目标坚韧不拔、锲而不舍地努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永葆生机活力,为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提供更加坚强的制度保障,续写以“中国之制”保障“中国之治”、创造“中国奇迹”的精彩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