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民政厅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三次赴江苏考察调研,对江苏发展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擘画了“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新江苏的宏伟蓝图,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这十年,全省民政系统牢记总书记嘱托,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敢为善为、为民惠民、创新创优,大力推进高质量现代民政建设,以民生为底色、以奋斗作笔墨,绘就了一幅温暖人心的十年民政“幸福画卷”。
东台市老年人在家门口的社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享受助餐服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全面深化社会救助改革,扎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更加密实牢靠。
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出台《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全面建立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健全社会救助与扶贫政策衔接机制,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全省254.9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中,有89万人通过低保或特困供养脱贫,占比达35%。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适度扩大基本救助范围,稳步提高救助水平,集中认定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9.2万户25.27万人。目前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0.09万户68.21万人,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03元,较2012年分别增长85%、123%,在全国率先以设区市为单位全面实现低保标准城乡统筹;城乡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678元、1126元。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十年来全省实施临时救助302.2万人次,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深化社会救助改革。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温情社会救助改革,“快”响应、“简”程序、“暖”服务,让救助更有温度、更具人文关怀。建立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困难群众凭“一证一书”即可申请社会救助。实施“救急难”、重残重病“单人保”、低保缓退渐退等政策,探索“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建立健全主动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响应的工作机制,让困难群众享受到更便捷、更温馨的救助服务。实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及巩固提升行动,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社会救助精准度显著提升,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聚焦“一老一小”,破解“急难愁盼”,顺应百姓期待,着力建体系、补短板、增供给、优服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以实打实的暖心举措托起“一老一小”稳稳的幸福。
用心打造“苏适养老”服务品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探索供给高质量、普惠高水平、享老高品质的养老服务江苏方案、江苏路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日益健全,省人大2015年颁布《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省政府印发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省级出台涉老惠老政策文件60余件,各地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服务供给不断优化,全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将基本养老服务内容清单化、项目化,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目前,全省共建成养老床位74.3万张,每千名户籍老年人拥有床位40张,养老机构2200多家,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65%。建有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近2万个,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45%,建成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54个,“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县级全覆盖,290万老年人接受专业化居家上门服务。全省10个设区市、41个县(市、区)开展国家和省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在全国首创家庭养老床位、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等模式。深入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全省共有2.6万家与养老相关的企业,总量全国最多,连续10年举办江苏国际养老服务博览会。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省政府与民政部共建高层次养老人才培养协调机制,开办全国首家本科以上层次的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圆满承办全国首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并荣摘桂冠。强化养老服务安全,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审验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解决911家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
用情构建“苏童成长”关爱机制。积极构建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在全国率先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基本形成家庭尽职、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实施孤儿保障制度和养育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机构集中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平均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2623元、1980元,位居全国前列。向5.25万名重病、重残儿童按照散居孤儿50%的标准发放生活费。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累计投入资金1.15亿元。在全国率先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创新探索“三步排查、四色管理、N重关爱”的主动发现和精准保障机制,将52.62万名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在村级层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1+1+1”结对关爱保护机制,每个农村留守儿童都有一个村组干部、一个远亲近邻或志愿者与其结对。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4.7万名农村留守儿童纳入监护范围。打造市县乡三级联动、各有侧重、功能定位清晰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阵地,全省共建成89家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省政府连续五年将儿童“关爱之家”建设作为民生实事项目,共建成儿童“关爱之家”1185个,达到省级标准的有805个。全省2万多名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活跃在未成年人保护基层一线,呵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各级民政部门不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着力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各地社区治理创新实践如火如荼,硬件设施建设和为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五社联动”焕发出生机与活力。
基层治理平台不断强化。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加强城市和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各级民政部门搭建治理平台、聚合社会力量,以高效能治理推动实现高品质生活。全省城市、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分别达到99%、97%,获评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15家、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3家、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2家,“政社互动”“三社联动”经验在全国推广,并涌现出南京市“仙林经验”、徐州市“马庄经验”等一批叫得响的典型经验。创设城乡社区组织统计数据“一套表”、党建民生“两本账”、工作事项“三项清单”,社区台账和挂牌大幅下降。全省普遍建立城乡社区议事组织,“微治理”实践广泛开展。推进村书记“专职五级”管理,加强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职业化管理,让社区工作者有奔头、有盼头,全省2.1万个社区、20多万城乡社区工作者在统筹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年来,省级财政每年投入社区建设专项资金1.05亿元,87%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到每百户30平方米的国家标准。
社会组织做优做强。目前,全省共登记各类社会组织8.2万个,较2012年增长127%。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不断完善,4955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实现脱钩。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全方位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吸纳75万人就业,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涉企收费5亿多元,惠及企业超12万家,为稳住经济发展大盘作出重要贡献。全省社会组织积极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累计实施帮扶项目7080个,投入帮扶资金30.86亿元,受益人数超1000万人次;成功举办三届“江苏省社会组织展示交流会”,展现“苏社有为”新气象。
慈善事业和社工志愿服务蓬勃发展。出台全国首部贯彻实施慈善法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慈善条例》,颁布实施新修订的《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为依法行善提供重要保障。慈善力量不断壮大,全省共有慈善组织741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慈善组织175家,十年来累计接受捐赠530亿元,全省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累计超过26亿元。慈善内涵持续丰富,发展方式正在从传统的捐钱捐物向备案慈善信托、提供慈善服务、参与志愿活动和捐赠股权、房产、知识产权等不断拓展。全省累计备案慈善信托42单,财产规模达1.52亿元。慈善氛围日益浓厚,全省共获“中华慈善奖”奖项88项,评选表彰“江苏慈善奖”先进典型574个,“人人可及、人人乐为”的慈善文化在江苏大地蔚然成风。全省拥有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8.5万人,登记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2576个,建成乡镇(街道)社工站1267个,实现全覆盖。登记注册志愿者2207.11万人,志愿服务队伍10.69万个。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各项专项服务更加规范普惠、更加便利可及,让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和满意度。
在全国率先实行婚姻登记免费制度,大力发展“互联网+婚姻服务”,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面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3个地区入选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确定24家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深化殡葬改革,在全国率先将“逝有所安”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出台《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有力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加快补齐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各市、县(市)均建立了集中守灵中心,乡镇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实现全覆盖;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绿色文明生态殡葬蔚然成风。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十年来累计救助44.36万人次。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资格认定申请实现“跨省通办”,分别惠及67.62万困难残疾人和66.03万重度残疾人,84个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行政区划管理,出台《江苏省设立镇标准》《江苏省设立街道标准》《县乡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申报审核工作办法》,优化地名公共服务,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稳妥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务实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踏上新征程,江苏各级民政部门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江苏工作重要批示指示为根本遵循,切实担起“勇挑大梁”的重大责任,着力打造“人本民政”“法治民政”“协同民政”“智慧民政”,始终保持奋勇争先的拼劲闯劲,继续用心用情做好民政工作,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用民政部门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实际成效,让民生改善更有力、群众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