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离咲
2022第八届中华慈孝文化节于8月13日在浙江杭州启幕,通过举办2022年度中华慈孝人物征集及遴选、蔡志忠禅意漫画展、“百年7路千年灵隐”慈孝公交、2022第八届中华慈孝文化节开幕式暨年度中华慈孝人物颁奖盛典、中华慈孝养老论坛等活动,面向海内外弘扬新时代中华慈孝文化,让“慈孝”之风直抵人心,让“慈孝”之声绵延千里。8月2日,中华慈孝文化节组委会公布“2022年度中华慈孝人物/团体”名 单。
“希望让更多老年人看到美好生活的多样性。就像歌词唱的一样:我想再活出我的青春。我们老年人也要帮助老年人,大家一起跟上这个时代,哪怕脚步慢一点。”78岁的杭州“摇滚奶奶”董云蓉是2022年度中华慈孝人物之一,她和朋友组建了杭州摇滚奶奶乐队,参加各类公益演出,弘扬社会正能量,演绎着“慈爱”的当下表达。
新时代需要怎么样的慈孝文化?中华慈孝文化节以“更积极、更平等、更尊重、更文明”作答。今年与董云蓉一同入选的个人和团队,还有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帮扶的爱心组织“红苹果公益”;30多年如一日靠卖鸡蛋养活母亲和养女的盲人张喜平;“为百位烈士画像”公益活动;为山区孩子圆篮球梦的返乡青年瓦尔阿木;鼓励身心障碍者、癌童、罕见疾病者等人群“热爱生命、快乐生活”的周大观文教基金会;帮助听障人士“听得见、听得清”的悦耳行动;临终老人的心灵呵护者方树功;秉承祖训续写爱心、跨越万里助力父辈家乡发展的华人叶竣棓。
勾勒慈孝温暖群像的,不仅是讲述“平凡故事”的慈孝人物,为让慈孝成为全社会的风尚,中华慈孝文化节更是不断丰富文化传播形式,创新以文传声的路径。
2015年至今,中华慈孝文化节从最初评选孝亲人物的省域论坛,变成海内外颇具影响力的“慈孝”系列主题活动,其形式不断丰富、层级不断提高、规模不断壮大。如2018年的中华慈孝文化节在千年古刹杭州灵隐寺举行了一场慈孝感恩音乐会。齐豫、李玉刚、朱哲琴三位中华慈孝文化大使以歌声传颂慈孝文化,浙江省残联艺术团、云林志工艺术团献上精彩表演。
2019年,组委会特地开设了地铁“中华慈孝专列”,旨在以民众常用的交通工具为载体,向社会传播慈孝理念,营造“主动让座”的良好氛围。2021年,用中国现代画家丰子恺漫画布置的“慈孝公交”现身杭州街头,一幅幅生动形象的漫画带民众感悟慈孝的魅力和传承,感受大师笔下的真、善、美。
第八届中华慈孝文化节期间,著名漫画家蔡志忠作品在灵隐寺展出。此次展览以漫画艺术为桥梁,于灵隐寺打造可体验的文化场景,以艺术传播中华慈孝文化。
经过多年的举办,中华慈孝文化节已经成为传递慈孝大爱的思想盛宴、精神盛宴。8年来,中新社在全球遴选中华慈孝人物,已产生80个人物/团体。其中不少来自港澳台:以话剧传递家国情的澳门“苦尽甘来”团队,往返海峡两岸完成老兵“回家”遗愿的中国台湾里长刘德文,无偿为留守老人开设“补给站”的王崑成,数十年日积月累靠卖菜资助孤贫儿童的“爱心阿嬷”陈树菊,用自己单薄的双肩为单亲母亲撑起整个家的励志少女卢诗芸……
慈孝文化贯穿于中华民族历史之中,是浸染在华夏儿女心灵深处的共通力量,而这正是中华慈孝文化节生生不息的“精神之泉”。
(信息来源:中新网)
整理|离咲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就业援助工作的若干意见》(沪人社就发〔2016〕54号,以下简称《意见》)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经修订,《意见》重新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下为该政策的部分解读。
Q1.
Q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是什么?
A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一定劳动能力且就业愿望迫切,但因自身就业条件差而难以实现市场化就业,连续处于实际失业状态6个月以上的下列本市户籍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离土农民;(二)零就业家庭成员;(三)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四)中度及以上残障、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或一户多残家庭成员;(五)大龄或领取生活费补贴期满的被征地人员;(六)缺乏工作经验,处于实际失业状态1年以上,且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半年以上,多次推荐就业岗位仍未实现就业的35岁以下青年;(七)刑满释放、戒毒康复等有特殊困难的其他人员。
其中,“大龄”指的是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离土农民”指的是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为单位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集体经济组织,纳入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管理系统,流转期在5年以上的本市户籍人员;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认定按照本市民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并引入经济状况核对。
对满足以上除“连续处于实际失业状态6个月以上”的其他条件,但就业确有特殊困难的人员,可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Q2.Q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可享受哪些补贴
A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按照以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应缴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同一名“就业困难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已经按照原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对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的补充通知》(沪劳保就发〔2008〕34号)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的人员,在灵活就业期间可按照上述补贴标准和期限享受社会保险费补贴。
Q3.
Q 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哪些补贴政策?
A 公益性岗位具有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过渡性安置的托底作用。公益性岗位吸纳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 贴。
Q4.Q “就业困难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享受哪些补贴政策?
A 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困难人员”的技能素养和水平。“就业困难人员”参加规定项目职业技能培训的,可按补贴标准享受100%培训费补贴。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