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遇到交通事故,会首选“私了”的方式,觉得省时、省力、成本低、赔付快。但如果不区分情况就“私了”,不仅事情得不到解决,反而可能产生更多后续问题,以及不必要的麻烦。
什么是“私了”?在交通事故中,“私了”一般指不需要交警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通过私下协商或者交警协调的方式解决问题。对于一些轻微交通事故(通常指未发生人身伤亡的事故),在法律层面是允许双方自行协商(私了)的。
哪些情况下不能“私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这些情况不能“私了”:事故致人伤亡、双方对事故原因和责任归属有争议、和手续不全车辆发生事故、和载运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致公共设施毁损的事故、无证驾驶或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当事司机酒驾或药驾、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或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遇到以上情况,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交通事故“私了”程序如下:
1.查看财产损失情况。
2.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
3.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
4.签订书面赔偿协议。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履行。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当事人应受赔偿协议的约束,不得“出尔反尔”。但若“私了”之后检查发现伤势较重,存在重大误判的,可协商撤销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撤销后,可能会出现更多的赔偿。一般保险公司都规定,事故之后48 小时内如果不报案,则不立案。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及时上报保险公司,冒然“私了”,后续赔偿就得自掏腰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