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族地区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内容、原则与路径

2022-10-25 17:17刘於清
老区建设 2022年13期
关键词:湖南成果攻坚

刘於清

[提 要]湖南民族地区包括1个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7个自治县、3个比照民族自治地方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县区、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84个民族乡。实现湖南民族地区的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注重衔接内容的梯度跟进。坚持系统性与差异性、延续性和创新性、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衔接原则。在此基础上,强化制度保障,坚持做好有效衔接顶层设计;激发内生动力,继续培育脱贫群众致富能力;注入外生动力,坚持强化脱贫地区发展动能;提高治理效能,完善脱贫地区基层治理格局,以期为实现持续巩固拓展湖南民族地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提供优化路径与有益镜鉴。

2020年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 由此我国贫困治理进入了后扶贫时代。202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这对后脱贫时代的贫困治理意义极为重大,标志着中国进入贫困治理的新阶段。2021年6月,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支持“湘西地区和湘赣边区域建设武陵山和罗霄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先行示范区”。同年,出台了《湖南省“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对“十四五”时期湖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等方面作出了宏观指引和部署。本文以湖南民族地区为研究对象,在脱贫成果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衔接的过渡期,探讨有效衔接内容、原则与优化路径,恰逢其时且具有重要意义。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综述

湖南民族地区包括1个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7个自治县、3个比照民族自治地方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县区(桑植县、永定区、武陵源区)、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绥宁县、 会同县、沅陵县、江永县、石门县、慈利县)和84个民族乡。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发展基础总体还比较薄弱,发展还具有脆弱性和不稳定性,脱贫成果的巩固拓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第一,全面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重。民族地区范围较广,涉及脱贫人口较多,在全省脱贫人口中占有较大比重。第二,区域发展差距仍然较大。民族地区主要存在于湘西、湘西北等偏远地区。人均生产总值、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长株潭等省内经济发达地区。第三,脱贫产业基础较为薄弱。产业发展规模小,科技支撑水平低,产业持续性差,脱贫群众缺乏产业发展能力。第四,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 特别是乡村物流快递、生态环卫设施、饮用水安全、废物垃圾处理等需要加强。第五,存在风险防控压力。后疫情时代,脱贫群众就业与增收、乡村产业稳定性发展的压力增大。

目前学界关于脱贫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衔接研究,主要关注点集中在:一是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研究。国内对于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研究主要在抽象理论建构和具体语境研究两个向度展开。就抽象理论建构而言,向燕君、余贵忠、杨继文、毕晓红、徐俊六、狄鸿旭、张丽君、叶敬忠等学者对面临困境、影响因素、乡村振兴主体、优化路径、保障机制等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就具体语境研究而言,陈真、安治民、毕晓红、何海明等学者针对贵州、重庆、云南、内蒙古等民族地区的具体语境研究乡村振兴,这些研究因其强烈的问题意识和现实关怀而颇具启发意义。二是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研究。方堃从产业、旅游、电商扶贫等多维实践中总结和凝练出民族地区精准扶贫难点问题,探寻解决之策。李俊杰将涵盖有民族地区的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分成生态脆弱区、省际交界区、特殊地缘区、特殊文化区四类,提出反贫困分类研究设想。张平、单德朋等学者对民族地区减贫进行了实证研究。汪三贵、郭纹廷、杨天强、凌经球、张同、游俊、岑家峰、赵曦等学者就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扶志扶智问题、 面临困境、实践路径、内生动力、支撑体系等问题展开研究。三是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发展研究。国内学界对于民族地区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还较少涉及,关联性研究成果不多。雷兴长、高强、汪三贵、张云华、张琦、周国华等少数学者开始关注衔接问题。其中周国华基于湖南省的宏观视角,对全省脱贫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行了深入思考。

基于文献计量学与社会网络分析的中药治疗卒中学术团队研究 …………………………………………… 李友巍等(21):2991

有鉴于此,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探索湖南民族地区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具有较好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有利于巩固湖南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培育长效脱贫机制,建设脱贫成果巩固拓展示范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为后扶贫时代政府决策民族地区的贫困治理提供有益参考。

二、湖南民族地区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内容

脱贫成果的巩固是持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湖南民族地区摆脱了绝对贫困状况,有了一定自我发展能力,但由于长期发展滞后、地理位置偏僻等特殊原因,边缘性返贫人口依然存在,乡村振兴基础不牢固。实施湖南民族地区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笔者认为其内容应当梯度跟进,具有以下三个层次。

(一)脱贫攻坚成果巩固

在确定好研究假设后,采取问卷调查法来研究。工作绩效量表分为任务绩效、人际关系和工作奉献3个维度,直接采用Motowidlo和Scotter绩效模型的量表[4],结合王雁飞和张淑熙等人的研究[5],并进行了一些修订。工作满意度量表分为报酬满意度等7个维度,采用Hackman和Oldham编制的工作诊断调查(job Diagnostic Survey,JDS)中的部分项目,结合Spector编制的工作满意度调查量表[6],并作了一些修正。经过文献研究和访谈得出,人格特质量表分为成就需要维度、控制源维度和自我效能感3个维度。

(二)脱贫攻坚成果拓展

实现湖南民族地区过渡期内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必须遵循一定原则,确保衔接的科学性与有效性。笔者认为应遵循系统性与差异性、延续性和创新性、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

坚持规范性原则是指在过渡期内的有效衔接,要遵守脱贫和减贫工作的基本规律,“减少衔接前、衔接中与衔接后由于主观性所带来的诸多问题,在总体规划、政策法规、机制构建上要保持方向一致性。”坚持灵活性原则是要立足于当下做好脱贫成果巩固,又要在全局中谋划乡村振兴,分析所处困境与挑战,科学研判乡村振兴应有进路与对策。比如要认识到目前湖南民族地区脱贫成果巩固还存在短板,巩固“两不愁三保障”还尚有压力,疫情下脱贫群众就业不稳定,易地搬迁需要后续帮扶,也要认识到当前群众生活品质与向往的美好生活之间还存在差距。具体来讲,坚持灵活性指既要遵循国家政策一般原则,又要立足于湖南民族地区实际情况,根据实际及时转变思维,灵活或者及时变通相关举措。如进入过渡期,解决相对贫困问题要放在整个区域、城乡平衡发展的大格局中考虑,从长远思考问题。民族地区贫困问题的产生,从宏观层面上讲主要有地理位置、生态环境脆弱、经济发展滞后等客观原因;从微观层面上讲,各户有各户的情况,各人有各人的贫因。因此要基于差异性基础之上,灵活地采取巩固拓展举措。

(三)实现二者有效衔接

脱贫成果巩固拓展是实现民族地区脱贫成效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举措,也是实现有效衔接的重要基础。有效推进湖南民族地区脱贫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衔接,在“十四五”过渡期内形成二者良好互动格局,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有效推进。

三、湖南民族地区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原则

在“十四五”过渡期内,脱贫成果巩固以后,要及时整理、归纳和提炼“精准扶贫”阶段好的做法与经验,进行脱贫成果的拓展应用工作。拓展即是成果巩固的之后的提质升级,即“对脱贫攻坚的质量进行全方位提升,让脱贫成果发挥出更大的成效。”笔者认为做好拓展工作,应重点做好:一是工作对象上,从脱贫群众的帮扶扩大到所有群众。转入相对贫困治理阶段后,贫困具有长期性、普遍性和全面性等特点。精准扶贫时期,各种惠民政策集中向建档立卡户倾斜,尽管非建档立卡的群众,其家庭生活条件稍高于建档立卡群众,但是面对没有享受到的优惠政策,依旧心里会产生不平衡感和失落感。二是工作方式上,由过去的精准扶贫阶段的“直接性”帮扶,逐步向市场“竞争性”转变。随着近年来扶贫工作的稳步推进,整体扶贫工作已经变得更加精细化和复杂化,一定程度上造成农村扶贫工作“内卷”,脱贫群众在减贫和防贫方面潜能尚未充分发挥。三是工作重点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是拓展阶段需要重点关注点,他们是过渡期内规模性返贫的风险点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硬骨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对过渡期作出了重要安排和部署,明确提出“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 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的新目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这一新目标,过渡期内,脱贫攻坚成果拓展也可以分成:产业发展成果拓展、乡村生态建设成果拓展、乡村文化建设成果拓展、乡村治理成果拓展和民生改善成果拓展。

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后的现有乡村与乡村振兴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只有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才能顺利过渡到乡村振兴。笔者认为做好二者有效衔接,应坚持衔接内容的梯度跟进,第一个层次是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湖南民族地区地域较广,涉及人口较多,脱贫后的群众自我发展能力还不足。因此,对脱贫攻坚成果加以巩固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并指出,“对脱贫县要扶上马送一程,设立过渡期”。何谓脱贫攻坚成果?简单地说,就是精准扶贫时期所取得的成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党和政府采取了产业扶贫、文化扶贫、教育扶贫、 易地搬迁等形式多样的扶贫方式,取得了产业发展、乡村治理、民生改善等众多成果。这些成果与乡村振兴的要求相比较,还是较为薄弱的,需要在“十四五”时期予以巩固:一是加强动态监测和帮扶。 深入开展排查,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困难户”等特殊群体,开展定期检查,及时加强帮扶。 二是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三是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实现搬迁群众“住得下”“稳得住”“融得进”“过得好”。 四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根据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的总要求,笔者认为,脱贫成果巩固,具体又可以分为: 产业发展成果巩固、乡村生态建设成果巩固、 乡村文化建设成果巩固、乡村治理成果巩固和民生改善成果巩固。

(一)系统性与差异性原则

首先,坚持系统性原则。从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不是简单的复制和延伸精准扶贫时期的各项政策和举措。巩固和拓展脱贫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巩固拓展是为了实现有效衔接,有效衔接目的是为了实现乡村振兴。实现脱贫群众的“两不愁和三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等脱贫成果巩固的目标是较为容易实现的,但是如果仅仅是实现这个目标,不提升乡村整体发展水平,那么这个巩固和拓展依旧是低水平和不稳定的。因此做好有效衔接,必须坚持系统性原则,用系统观念去设计和谋划。其次,坚持差异性原则。实现湖南民族地区脱贫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充分考虑省域内各民族地区的基础条件,考虑到发展基础、各地资源具有的差异性。各民族地区的脱贫区域和群众实现从脱贫到生活富裕,仍将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的脱贫群众,特别是易返贫群体,要实施常态化及重点监测。因此,要根据差异性原则,将衔接内容分为脱贫成果巩固样板区、有效衔接先行示范区、乡村振兴示范区等,差异化引导与建设不同衔接类型,坚持“持续巩固一批、有效拓展一批、创新升级一批”的循序渐进思路,最终实现民族地区乡村的全面振兴。

(二)延续性与创新性原则

近年来,我国第三方物流业不断增长,平均年增长速度在20%左右,2010年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业务收入达5390亿美元,截至2014年底,破9000亿美元,达到9380亿美元[1]。近年来也在持续增长。

坚持延续性原则是指在过渡期内,在思考如何过渡问题上,精准扶贫时期所采取的政策不能断崖式退出,经总结与优化后要进行内在延续。湖南是“精准扶贫”首倡地,在脱贫攻坚过程中积累了大量可复制、操作性强的湖南经验与模式,形成了保障类、支持类、发展类等较为完善的扶贫政策体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很好的政策基础。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并不意味着扶贫工作就此结束。精准扶贫在于满足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乡村振兴在于全面提升乡村发展水平。 因此进入衔接期,扶贫政策调整是正确的和必要的,应避免“一刀切”,确保过渡期内的主要政策保持总体稳定,形成缓冲期。比如产业帮扶上,继续补齐短板,在技术、设施、营销等方面升级,提升发展档次。总之,延续性就是在过渡期内总体保持政策稳定。坚持创新性原则是指随着“三农”工作的推进, 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政策等都会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因此必须坚持创新,形成动态监测机制、政策跟进机制、统筹协调机制。比如针对建档立卡等困难群众建立的各种帮扶政策,进入衔接期后要逐步具有普惠性, 既要关注特殊性脱贫人口,又要立足于非贫困的农村人口,做到均衡与兼顾。

(三)规范性与灵活性原则

Kathy is a great mate, we are like sisters.凯茜是个很好的伙伴,我们亲如姐妹。

四、湖南民族地区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路径

精准扶贫阶段采取的“产业扶贫、生态扶贫、文化扶贫、党建扶贫、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等重要举措,与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有着较高契合度,也与乡村振兴战略的“二十字”的总体要求相一致。因此,在巩固拓展任务完成的基础上,要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无缝衔接,实现向乡村振兴转型。笔者认为应做好:一是巩固拓展产业扶贫同产业兴旺衔接,产业扶贫是湖南民族地区脱贫的重要路径和方式。如湘西的十八洞村,精准扶贫的首倡地,形成了乡村旅游、种植、苗绣、山泉水、劳务等多个产业。正着力于从精准扶贫样板的经验出发,向乡村振兴样板进军。可见乡村的全面振兴,首先是产业振兴,通过发展产业实现致富,给脱贫群众带来持续增收能力。湖南民族地区应大力发展民族特色产业,扎实筑牢村一级的产业基础。二是巩固拓展生态扶贫同生态宜居衔接。湖南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时期通过走绿色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要继续依托民族地区良好的自然资源禀赋,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现保护生态和经济利益双赢目标。三是巩固拓展文化扶贫同乡村文化振兴衔接。进一步传承乡村优秀传统农耕文化, 最大限度保持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四是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同生活富裕衔接。“两不愁三保障”实现后,应重点思考怎么样让他们过上富裕生活。五是党建扶贫同组织、人才振兴衔接。 组织和人才是提升治理效度的基础,应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大乡村人才培育,提升基层治理队伍整体素质和治理成效。

(一)强化制度保障:坚持做好有效衔接顶层设计

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集中解决了绝对贫困现象,进一步弥补了农村发展中的短板,为实现共同富裕迈出的坚实一步。实现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必须做好制度设计:第一,做好规划的衔接。科学编制“十四五” 时期脱贫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如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出台了《湘西州“十四五”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规划》,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加强规划和政策衔接落实。第二,重视各种机制衔接。一是延续精准扶贫经验,继续“五级书记”抓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 健全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二是创新贫困监测识别和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动态更新防止返贫致贫的预警台账。湖南民族地区发展落后,武陵山连片特困地区为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全面脱贫之后,集中连片贫困现象不复存在,贫困具有偶发、突发和散发等新特征。因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贫困监测、快速发现和精准识别方法尤为重要。特别是针对重大疾病、家庭变故等情况,需及时启动帮扶工作预案,将返贫因素消灭在萌芽中。三是建立吸引人才机制。应培养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引导进城务工群众、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培育乡村电商人才和新农人。第三,做好具体政策衔接。首先,筑牢乡村振兴的基底政策。完善特惠性兜底保障政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确保帮扶政策稳定不变,保持政策连续性,增强脱贫稳定性。其次,筑牢顶层设计与基层落实协同政策。精准精细落实各级政府制定的产业发展、医疗保障、危房改造、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普惠性政策。最后,完善面向农村所有群众的普惠性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激发内生动力:继续培育脱贫群众致富能力

进入相对贫困治理阶段后,在乡村贫困治理上应更加注重精神扶贫与精神脱贫,不断培育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增强防贫治贫主动性。第一,做好思想引导。乡村振兴的主体离不开农民,没有农民参与的乡村振兴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要通过典型宣传助力榜样引领,讲述农村脱贫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经验,激发其他脱贫群众不断追求美好生活,逐步摒弃“等、靠、要”思想,实现由“争贫”向“致富”的转型,提升脱贫群众的主体认同,树立勤劳致富价值导向。第二,加大人才培育。应想方设法提高脱贫群众文化和认识水平,要培养一支稳定的产业人才队伍,发挥能人带动效应。要充分发挥湖南高职院校在劳动技能培训等方面的优势资源,通过校村、校县结对等形式,举办适合农民工群体多样需求的差异化职业劳动技能培训和实用职业技术培训。湖南民族地区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具有发展生态旅游、民族文化旅游、红色旅游、康养业、生态农业等天然条件。要根据这些产业形态对人才的要求,针对性地开展区域群众相关专业技能培训。第三,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贯彻落实《湖南省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吸引培育相关人才参与乡村产业建设,提升产业经营管理水平。第四,壮大集体经济,增强脱贫群众经济主体性。产业发展是脱贫成果巩固最有效途径之一。要结合湖南民族地区资源禀赋、历史文化、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避免同质化、低质化竞争。湖南民族地区是湖南省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点地区,整体面临一定返贫风险与发展阻力,只有因地制宜制定稳定脱贫成果的政策方案,增强脱贫村庄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才能将其打造成为稳定脱贫样板区。

(三)注入外生动力:坚持强化脱贫地区发展动能

持续注入外生动力是脱贫成果巩固拓展的重要外在推动力。第一,国家对民族地区的政策延续。湖南民族地区,曾是湖南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在资金、人员、政策等方面,国家给予了前所未有扶持和帮助。国家利好政策的出台及落地为脱贫成果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根本保障。第二,省市对民族区域的政策倾斜。如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分配了2022年度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中仅湘西州就获得1.0935亿元资金支持。资金倾斜主要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产业发展。为防范化解因疫因灾返贫致贫风险,“湖南及时向张家界市调度衔接资金3000万元支持稳岗就业, 筹措1亿元资金用于张家界市及相邻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地文旅产业纾困解难。”另外各地还大力支持快递、电商进农村,让民族地区的特色资源优势得以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推进以农产品电商为代表的乡村数字经济业态发展,把脱贫户、小农户纳入农产品电商产业链。第三,鼓励社会力量助力民族地区发展。一是湖南民族地区由于历史发展、地理位置、思想观念、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影响,导致缺乏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充分开发大自然和人类历史所馈赠的优势资源,这就需要鼓励社会投资参与。湖南正在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探索村企合作共赢、利益共享的新模式。二是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大力培育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

(四)提高治理效能:完善脱贫地区基层治理格局

一是加强脱贫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时期,“全国上下‘五级书记抓扶贫’为基层贫困治理注入了强大动力,同时选派优秀第一书记、组建驻村工作队,为基层贫困治理注入了新鲜血液和创新理念。”进入巩固拓展和衔接期后,要总结精准扶贫时期的优秀经验,常态化优化调整乡镇党委、村“两委”班子、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目前扶贫机构已整体改组为乡村振兴工作机构,从国家到地方均成了乡村振兴局,为过渡期相关工作衔接提供了组织保障。每个脱贫村派驻的扶贫工作队,也已调整为乡村振兴工作队。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系。“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是符合中国农村特点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应“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模式,构建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模式。”在自治方面,创新基层自治管理模式,完善村民自治,强化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引导“新乡绅”等人士积极参与乡村事务,鼓励脱贫群众参与基层事务管理,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和主动性,筑牢农村社会治理根基。在法治方面,基层党组织要提升村干部的法治思维和素质,提升村干部的综合管理能力,加大群众普法力度,为群众提供全面的普惠性法律服务。在德治方面,要用好湖南民族地区优秀传统文化滋养优良乡风民风,健全村规民约,加强乡村道德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文明和谐新风尚,最终为湖南民族地区脱贫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权赋能,构建起“德治、法治、自治”三位一体的基层治理格局。

麦小秋一年前从广州回来。那年她从D城出发在广州投奔的是一个老乡,她找的那个女孩儿一双小狐狸的眼睛,瞪着立足未稳风尘仆仆的麦小秋,说:“你说,你想干什么?”麦小秋气还没有换匀,她惊异地看着她,听她给自己安排。瓦塘老乡说:“你究竟想干什么?做服务员?或者去商店做模特?要不就是坐台,这种地方这种工作是最有票子挣的,只要你扯开脸,反正在这里半辈子也不一定碰着一个瓦塘老乡。”她对老乡说,她想做教师,做幼儿教师。在家里时她教过一个幼儿班,她有一张幼儿师范的毕业证。

五、结语

“十四五”时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阶段。湖南民族地区曾是湖南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也是后脱贫时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点区域。目前湖南省已出台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文件,为脱贫成果巩固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宏观指引方向,但在具体的建设实践中,应注重衔接内容的梯度跟进,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通过强化制度保障、激发内生动力、注入外生动力、提高治理效能等路径,逐步建立内生与外生相融合,国家、社会、村集体、社会力量和脱贫群众多元参与的防贫治理体系,以此持续巩固拓展湖南民族地区脱贫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的实现奠定扎实基础,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最终实现城乡共同发展和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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