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 鹏,张 辉,张承龙
技术创新是激发企业活力、提升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源泉,而高质量可持续技术创新的必要条件就是构建和完善国家科技创新体制,其本质是在国家范围内进行各类创新资源的组织、整合和管理,以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并最终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当前中国经济的发展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内外部复杂局面,各项改革也进入了攻坚克难的最困难领域。如何加快速度、加大力度完善中国现有的科技创新体制、进一步释放各类社会主体的潜能是“新常态”阶段需要优先和着重解决的事项。在面临许多崭新挑战的背景下,保持兼容并蓄的开放性态度研究国外科技创新体制中的经验得失,对于中国当前创新政策的完善具有现实价值。
本研究将首先从国家科技创新体制对企业创新行为影响的文献回顾出发,分析产权制度、官产学研合作机制、市场机制、税收和补贴机制、风险投资机制等对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绩效的影响机理。紧接着将阐述同为后发国家的中韩两国在完善半导体这一高科技产业领域的科技创新体制方面所实施的政策设计和执行措施,特别是对比分析两国近二十年来在半导体产业所做的政策引导和经验教训。最后以中国华润微电子和韩国SK海力士两家公司为对象,通过对其成长轨迹的质性分析,进一步剖析中韩两国科技创新体制的特点,并希望能对中国正在开展的新型举国体制的构建提供有意义的借鉴。
企业创新活动无疑受到外部体制机制的整体性影响,特别是对处于转型环境中的中国企业而言,技术创新战略的选择和执行同时受到制度变迁和原有体制机制的叠加影响,其激励或约束作用更为显著。企业有限的创新资源必须在市场和行政之间寻求平衡,当与创新相关的体制机制较为僵化时,企业的“非生产性创新活动”会显著增加,会更倾向于通过政府公关、谋求特权等“政治化”努力获得利益,从而会严重阻碍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1](p81-91)而当科技创新体制更为自由时,企业会更倾向于通过正常的市场竞争来获得利益,通过将竞争的压力转换为“探索性”的创新动力,企业会更加自主自发地持续开展新产品和服务开发、提升生产工艺水平、加强组织内部管理和寻求研发合作,以最终获得可观的经济回报。[2][3][4](p25-41)在这一情境下,学者们遵循新制度主义等理论视角广泛研究了科技创新体制对于企业创新能力和绩效的影响,多维度的实证、案例和质性研究已经表明:产权制度、官产学研合作机制、市场体制、税收补贴制度和风险投资机制等因素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最为直接和深远。
理论和实证研究均表明有形财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执法效率的相对低下显著影响了企业开展原创性创新的积极性,[5](p14-23)[6](p63-70)而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其主要包括财产产权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两部分:财产产权制度通过在法律制度上规定和保护创新主体和创新成果之间的产权关系,从而激励创新主体持续开展创新活动,是保障企业创新具有可持续性动力的基石;知识产权制度有助于发挥创新主体内部知识的外部性价值,通过对创新成果和技术秘密的保护以保障权利人在一定期限内持续获得创新收益。[7]
官产学研合作机制的关键作用是促进知识、信息、技术等扩散网络的形成,推动各创新主体行为的自主性、持续性和不断提升创新能力。政府在其中的主要作用是引导和控制,通过与时俱进的制度创新、积极参与甚至是主导技术创新,政府不是或不能仅仅充当“看不见的手”,更要作为强而有力的“看得见的手”发挥引领作用。特别是在投资、风险和不确定性都十分突出的高科技产业领域,政府的政策制定和制度环境营造的有效性往往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企业是技术创新成果商业化的主体,是推动社会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大学和科研机构是创新知识的主要来源,通过其高度密集的基础性研究创造出的新知识和新技术是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源泉。而形成官产学研四类主体的有机合作、共同推动知识在创新网络中有序流动的关键在于要根据各主体在创新成果商业化过程中的贡献程度,按照合理合法的比例有保障地获取技术创新的收益,以刺激和维持其创新行为的持续性,并最终在整体上推动产业的技术升级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8](p27-32)[9](p11-18)
对企业而言,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机制是极其重要的外部环境。完备的市场机制能够通过对企业施加竞争压力促使其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也能够通过可观的利润持续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和激情。统一市场机制下的多源、多类型或相互替代型技术的有序竞争和主导技术的推陈出新将有助于降低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10](p36-46)此外,构建良好市场机制的目的是促使技术创新成为各主体的自愿、自发和持续进行的行为。同时,市场作为连接企业、科研院所和政府的纽带和各方利益的交集,决定了技术创新整体的活力和效率。在中国情境下,政府所发挥的职能不仅限于弥补“市场失灵”的漏洞,更需要在根本上规定和完善市场机制。总的来看,良性的、竞争性的市场机制决定了技术创新的可持续性。同时,技术创新的发展也势必倒逼市场机制进行不断的完善,并推动制度不断进行变迁以适应由技术创新所推动的市场结构、竞争态势和产品服务形态的变化。[11](p141-161)
优惠的税收和补贴制度是刺激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已有的实证研究也验证了各类税收减免、政府补贴和资金奖励手段与企业技术创新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且享受过税收和补贴的企业较之其他企业具有更高的持续创新意愿。较之于税收优惠类的支持型政策,现金奖励型政策更能促进企业的创新投入,且这种激励效果对于非国有企业和非高新技术企业更为显著。[12](p58-67)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何种政府补贴都不是越多越好,补贴力度与被补贴对象的创新绩效呈现明显的倒U型关系,即过低或过高的政府补贴都会抑制企业创新,只有与企业所处的行业特征、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市场规则相匹配的、适当强度的政府补贴才会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创新绩效。[13](p67-68)[14]
规范化的风险投资机制能够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资金和信息等综合性的支撑,是企业外部科技创新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有实证研究表明,风险投资对企业创新能力影响随时间而呈现显著的“U型”效应,即在风险资本进入之初能够为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提供充足的“增值服务”,不仅能在研发资金上提供直接支持,更能够为企业提供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行业资源,从而能够支撑企业持续地开展技术创新活动;风险资本在企业IPO 之后的2~3年则呈现出较低的影响力,在此时间段风险资本更多的是谋求资金收益的变现,且这一阶段持续的时间长短具有明显的企业异质性;[15](p187-201)在此之后,随着风险资本投资年限和持股比例的增加,其为了谋求更长期的经济收益,会促使企业开展更具有商业前景和技术难度的创新活动。[16](p158-169)此外,实证研究也表明风险投资对于企业创新投入和创新绩效能起到监督作用,同时对于企业信息透明度能起到调节作用(在非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中表现得更为显著),从而在客观上保障了企业的创新强度和持续性。[17](p1187-1194)[18](p170-173)但风险资本进入的时机显著地影响了其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力,市场等外部体制机制越完善、风险资本进入的时机越早越能显著地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反之则不然。[19]
综上所述,以产权、市场等为代表的科技创新体制对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影响巨大。但已有的研究大多聚焦于某一类体制机制的影响效果研究。考虑到技术创新,特别是高科技产业的技术创新作为一种系统性活动,从单一视角进行研究可能无法更准确地刻画其全貌,因此,本研究尝试从国家、产业和企业的融合性视角对科技创新体制开展系统性的研究,并希望这一宏观、中观和微观的整体性审视有助于更准确地了解良好的科技创新体制的内涵。
中韩两国同受儒家文化浸润,且作为后发国家具有类似的国家创新追赶经历,这是两国具有可对比性的重要基础和前置条件。更重要的是,上述相似之处并没有掩盖中韩两国在技术创新领域日益凸显的差异性,这一现象又使得中韩之间的对比分析更具有政策启示性。
对于国家层面的创新能力研究,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编写的《全球创新指数(The Global Innovation Index,GII)报告》无疑影响最为广泛,其提供了一套统一的国际化标尺用以比较不同国家创新能力的强弱。通过对2011—2020 年GII 报告中中韩两国在总体和各二级指标上的排名变化分析,可以直观看出两国创新能力的整体提升和各自的优劣势领域。
如图1 所示,近十年来中韩国家创新能力均得到了改善,特别是中国的排名自2013—2014年小幅回落后呈现加速度改善的态势,已从最低的排名第35 位上升至2020 年的第14 位,但仍然与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不相匹配;韩国在近十年间的排名基本保持平稳,除了2012年跌落至20名以下之外,2016年以来的近5年间基本保持在第11位左右,这与韩国GDP 的全球排位是相符的。为识别中韩在影响创新能力的各个细分维度的优劣势,本研究遵循漆苏和刘立春(2018)[20](p1-10)提出的判别方法,即在同一时间序列条件下平均排名高于总平均排名的为优势维度,低于总平均排名的为劣势维度。中韩两国在7个一级维度的排名情况如表1所示:
图1 中韩近十年GII总排名
表1 中韩各分维度排名表
可以看出,在7个一级维度指标上,知识和技术产出、商业成熟度是中国的优势领域,而创意产出和制度则是劣势领域,特别是制度指标的排名远远落后于总平均排名,这表明中国在制度维度的表现在近年来虽有所改善,但仍然是整体创新能力提升的最大短板。与中国不同的是,韩国在人力资本和研究维度显示出明显的优势,连续8年排名位居前三位。商业成熟度、创意产出和制度三个维度虽然是劣势领域,但与总平均排名的差距不大,仍然处于全球前30位左右,整体表现较为平均。
由于宏观制度层面所涵盖的体制机制非常广泛,且对不同产业的影响差异性非常明显,这使得找到合适的切入点进行对比分析成为一项挑战。为进一步探究该问题,需要更细化地聚焦到中观层面的产业层级和微观层面的企业层级。从产业的视角来看,半导体产业作为“现代工业的大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都至关重要,其不仅能直接提升国家的全球竞争力,更能带动高端制造、信息通讯、交通物流、清洁能源和医疗保健等多应用领域的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21](p86-92)因此,本研究将探究中韩半导体产业在国家科技创新体制推动下的发展路径和模式,对两国在不同时期所制定和完善的产权、市场、税收补贴等制度进行对比分析,以进一步阐述科技创新体制在产业层面的影响,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中韩半导体产业科技创新体制对比
从表2 可以看出,中国半导体产业与韩国几乎同步启动,并在短期内还处于领先地位,但遗憾的是自20 世纪70 年代中期就开始落后,并在80—90年代被进一步拉开距离。进入新世纪后差距开始缩小,中国半导体产业链的完备性、技术水平和国产化率也得到了相当明显的改善,但在设计、材料和生产等关键环节与国际领先水平之间仍存在代际差距,追赶的难度仍然相当大。客观理性地来看,韩国在半导体产业的崛起绝非偶然,而是历时40余年的整体谋划、政企合作、举国协同的结果,其在科技创新体制的构建和具体措施实行上都有值得借鉴的地方,具体表现在:
1.整体谋划。韩国很早即将半导体确定为国家战略产业,并在国家层面进行了整体性的规划,包括设立专门的科研院所、中长期技术攻关、高级人才培养等方面。通过坚持和贯彻以大型企业为中心、以全球市场需求为驱动的技术研发战略,韩国已经形成了以三星、SK海力士等大企业为核心,数十家专业科研院所和数万家中小企业提供细分技术支撑的技术创新网络。但也要看到,这一架构容易造成创新资源过于集中在少数几个大公司手中,在产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会大幅度削弱市场整体的创新活力和造成大企业产生明显的技术路径依赖。过于偏重存储芯片技术而在深度学习、人工智能等新兴应用领域的技术储备不足已成为未来韩国半导体产业最大的隐忧。
2.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保障创新主体的利益。韩国在1994年即制定了专门的半导体芯片保护法,对知识产权的归属权和使用权以及在每个阶段不同类型权利人的利益分配进行了清晰的界定,使其能够持续享受到创新成果商业化之后的收益。随后,韩国以法规形式明确了官产学研合作研发的组织架构、权利与责任、长短期利益分配方案,并在海外人才引进上提前布局。在人才的培养上,韩国在1995年和2020年分别制定了为期10年的半导体高级技术人才培养方案.通过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的方式实现了人才培养的专业化和可持续性。特别是在鼓励高级技术人才在企业和科研院所之间合理流动方面,韩国政府制定了较为细化且具体可执行的规章制度,如鼓励公职科研人员以休假式创业、专利使用权参股或职位互换等灵活的形式参与到创新创业活动中,从而极大激活了高科技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
3.更精准的税收优惠政策。围绕企业在高科技创新活动中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需求,由国家风险投资机构提供配套的资金投资。韩国首先在3~5 年的中短期规划和10 年的长期规划中对于支持半导体产业发展的各类优惠政策做了一般性规划;其次,鼓励大企业按照这一规划进行项目投资,并由企业、政府、半导体工业协会三方针对具体项目进行“一项一策”的共同投资比例和税收优惠条款的协商。在风险投资体制的构建上,韩国数十年来坚持政府和大企业“按比例投资、按比例分红”的方式,通过多次发行支持半导体产业发展的专项国债的形式募集了大量资金,为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和扶持小微创新型企业的成长奠定了雄厚的财力基础。
以具体企业为研究对象的案例分析能够更好地从微观层面审视科技创新体制对企业发展的影响,能够更精细化地反映出以企业为核心的科技创新活动的质量。在研究对象的选择上主要考虑以下两点:1.成立年限接近。作为身处于战略性产业中的半导体企业而言,其发展不可避免地被打上大国竞争和经济兴衰的时代烙印,因此成立时间接近的公司之间更具有可比性;2.企业发展历程和规模相当。企业成长历程能反映出国家科技创新体制的变迁,企业在所在国的市场地位和规模应具有可比性。基于上述考虑,本研究在中国企业的选择上没有选择成立于2000年、注册于开曼群岛的中芯国际,而是选择了成立于1983 年,具有央企背景的华润微电子;在韩国企业的选择上没有选择大而全的三星集团而是选择了业务更加聚焦且同样成立于1983年的SK海力士半导体公司。
华润微电子前身是1983 年央企华润集团与中央部委共同在香港成立的香港华科电子公司,2002年更名为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并于2020年成功在上交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华润微电子在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上投入了大量资金,研发投入多年来的占比都在8%以上,使得其在中国国内能够持续保持着技术领先优势,但高端核心技术的不足也使得华润微电子在国际市场缺乏竞争力。受益于国内庞大的市场需求和各类优惠政策,华润微电子所采取的垂直整合模式(Internet Download Manager,IDM)能够充分发挥其从定制化设计到高成品率批量化生产的技术集成优势,从而明显地缩短产品交付的周期。从短期经济收益着眼引进国外技术并不是最先进的生产线,但在后续持续增加自主研发的投入以实现技术的消化吸收,这一技术创新战略帮助华润微电子构建了国内领先的、较为齐备的全产业链运营能力,从而形成了其核心竞争力。SK海力士始于1983年成立的现代电子株式会社,主要业务是存储器半导体(DRAM)和系统半导体等。通过早期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方式在DRAM的研发上一直处于世界领先水平。2012年,韩国SK 电信集团成为海力士第一大股东,公司名称随即变更为SK海力士。伴随着2020年成功研发出业界高容量的移动端DRAM,SK海力士一直保持着世界半导体产业的领先地位,预计将在一段时期内继续担当着高端存储芯片的技术领导者。两家公司的发展历程如图2所示。
图2 华润微电子和SK海力士发展历程对比图
可以看出,华润微电子作为中国央企背景的半导体企业,其诞生和发展都深受国家产业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影响,是典型的市场需求驱动型运营战略。随着中国数轮刺激半导体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密集出台,华润微电子充分享受了政策红利,构建了从芯片设计、生产到封测的全产业链运营能力。但由于研发技术水平、资金投入和创新意愿的相对不足,华润微电子尚处在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阶段,还没有实现在此基础上的二次创新,而相对偏弱的高端产品研发能力不足也限制了其对国际市场的影响力。SK 海力士的发展属于典型的创新驱动型战略,其经营扩张同样明显受到了国家技术创新战略的驱动。自公司成立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SK 海力士作为主要成员全程参与了韩国科技部主导的各项半导体产业规划项目,在引进的美国和日本成熟技术的基础上成功实现了二次创新。自1995年以后,海力士已经成为存储芯片领域的世界领先者,率先开发了多类型的存储芯片,并通过高频次的并购和越来越短的新产品开发周期推动着世界半导体产业的整体技术升级。凭借着在存储芯片领域深厚的技术积累,随着近年来智能手机、电动汽车、智能设备等市场需求的爆发,SK海力士的业绩和利润随之迎来了较高速的增长,不断推出的高端产品已经成为其持续获取高额利润的关键。
从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国家科技创新体制对于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重要影响,中韩虽然在半导体产业的发展上采取了相似的“政府牵头、企业主导”的举国体制模式,但韩国在政策的设计和制定、企业的激励和监督、人才的长期培养方面做得更为细化也更有成效。中国现行的科研举国体制仍然带有较强的计划经济特点,将其用于市场性和战略性都十分显著的高科技产业已经暴露出诸多的不足,亟需以更大的力度和魄力完善创新体制机制,以进一步优化创新要素的配置和激发广大科研工作者的创新活力。
1.正确认识半导体等高科技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和困难性
2020 年中国芯片进口总额超过了2.4 万亿元,占国内进口总额的18%,已远超石油成为第一大进口商品。[22](p9-26)这意味着以芯片为代表的半导体产业不仅关乎着经济的稳定,更关乎着国家安全。在日益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大国博弈的激烈态势下,集中资源大力开展国产半导体产业的技术创新,实现更高水平的自给自足意义重大。但长期以来中国各界对于半导体产业的重要性和困难性都认识不足,各类政策的出台缺乏长期的战略性规划和过于偏重短期的经济效益,“喝水何必自己去挖井”等观点长期存在于企业界。2018年爆发的中美贸易战,特别是中兴和华为等企业受到的打压虽然让上述观点不攻自破,但在经过三年多激烈的大国博弈之后,国内近期又出现了另一类观点,认为中国可以凭借世界上最大的半导体需方市场改变世界半导体产业的格局,从而推动中国半导体产业自然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甚至有部分学者认为中国半导体产业已经实现了高质量的发展,当前的问题仅仅是各地区“腾笼换鸟”的过程而已。此类盲目乐观的观点忽视了中国半导体产业在生产工艺、高端设备以及原材料等关键环节对进口的高度依赖性和脆弱性,忽视了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随时可能给中国半导体产业链和供应链造成致命打击,而对技术升级周期日益缩短、技术创新难度日益增加等困难程度的认识不足则可能会导致急功冒进等历史性错误的重现。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半导体这一技术升级和市场需求变化都极为迅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而言,市场的调节机制是存在显著滞后效应的,寄希望于“看不见的手”进行资源的整合和要素的优化配置以最终推动产业的自然升级是不现实的。正如社会经济从高速发展阶段到高质量发展阶段并不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自然演变规律一样,一个国家的高科技产业要想实现高质量发展也是一个要付出极大努力的艰苦奋斗的过程,而正确地认识到这一点是开展后续工作的基础。
2.进一步构建“政府有为、企业主导、产学研协同”的创新网络
对于半导体这一战略性和市场性高度融合的产业而言,构建高效协同的创新网络并持续开展创新体制的完善是解决当前“卡脖子”问题的关键。当前中国在高科技产业的产学研协同研发的创新网络尚未形成,主要表现在产学研三条线相互割裂、技术创新考核准则和具体考核指标上存在较大的不足、科研经费等资源配置失衡现象严重。凡此种种都极大地阻碍了创新活动的可持续性和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因此,在中央层面设立专门的部门统筹规划半导体产业的政策制定、科研院所、企业、人才培养、风险投资等各方面的资源十分必要,以加快推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政府政策为引导、以企业为创新主体、以科研院所为支撑的半导体产业创新网络的形成。
3.完善税收补贴和风险投资等体制机制
如果说建立可持续的官产学研创新组织架构是硬性条件的话,建立现代化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和风险投资体系则是必不可少的软性条件。高科技产业具有投入资本大、回报周期长、技术风险高等特点,加大研发投资会造成巨大技术和财务风险,而减少研发则会迅速被市场淘汰。这一“研发困境”对于半导体产业而言更为突出,而解决这一难题依靠企业自身的努力显然是不够的。虽然近年来中国各级政府出台了数量众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大多以招商引资为政策出发点,并不能从根本上缓解企业在市场进入早期或重大项目建设上所面临的巨大资金压力。此外,由于财务回报周期长,半导体产业一直以来都是传统风险投资机构所不愿意涉足的。中国已经建立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仍然存在募集资金数量较少、资金渠道单一、投资门槛过高等不足,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力度有待加强。
4.完善产权制度和人才培养机制
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归根到底是企业的发展,而创新活动要能可持续连续开展的关键是企业必须自主自愿。只有企业从自身生存发展的角度充分认识到和国家创新战略进行对接的必要性,才能促使企业持续开展技术创新,而实现这一过程的必要条件是外部的法律法规、体制机制要能提供对企业创新成果的保护、收益的合理分配和高端技术人才的持续供给。中国产权制度的不足由来已久,以产权为核心的创新要素市场并未完全成形。这在相当程度上造成了中国研发经费投入中基础研发、应用研发和试验经费的比例长期保持在较低水平,特别是基础研发的比例远远低于发达经济体。[5]此外,中国在推动产业发展的立法方面尚有待加强,特别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监督力度的不足显著影响了企业开展高投入技术创新的信心和活力。近年来,随着中国国内对于半导体等高科技产业重要性的重新认识,特别是将集成电路专业设置为一级学科并在若干重点大学设立未来技术学院等举措极大地扭转了社会各界对于半导体等长周期投资回报产业的态度,也吸引了众多人才和大型互联网公司投身其中,但其对产业的提振效果尚需较长的时间才能显现出来。
不断激发企业这一最重要创新主体的自主动能是提升经济发展效率并最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中国半导体产业的发展曲折而艰难,虽然在近年来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成就并在芯片设计等少数领域达到了国际同步水平,但在若干核心环节仍然处于被“卡脖子”的尴尬境地。在严峻的事实面前,从政府到企业界都逐渐认识到战略性高端核心技术靠市场换不来、靠投资买不来、靠数量弥补低效更是行不通。面对当前的困境和历史遗留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归咎为市场失灵或国外技术封锁,而是需要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上做进一步的探究。
为此,本研究首先系统性回顾了产权、市场、税收、风险投资等不同类型的体制机制对于企业等创新主体的影响机理。接下来,从国家、产业和企业三个层面对比分析了中韩两国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创新体制。结果显示:韩国半导体产业在近40年内的强势赶超源于其已经成形的以政府长期规划为主导、以大型企业和财团为核心、以专业科研院所和大学为新知识来源、以中小微企业为专项技术提供者的创新网络。其突出特点是将大型企业作为创新网络的核心,尊重企业科研投入、半导体产业发展和全球化市场需求的客观规律,围绕大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不同阶段的不同需求提供更精准的配套支撑。在企业层面的对比分析表明:华润微电子的发展属于典型的市场驱动型战略,其经营扩张明显受到国家税收补贴等优惠政策的驱动,总体而言采取的是务实策略,通过持续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技术、生产工艺和生产线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虽然在技术先进性上并不具备国际竞争力,但也能凭借完备的全产业能力实现企业业绩的持续改善。SK 海力士作为世界领先的半导体企业采取的是典型的技术创新驱动战略。通过在重大项目上的国家资本投入和大量科研院所的智力支持,SK海力士在十余年时间内较快地完成了从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到二次自主创新的转变。自20 世纪90 年代中期起,SK 海力士已经成为存储芯片领域的全球技术领导者,在巨额研发投入和持续高强度自主研发的支撑下,其创新驱动战略日趋成熟和完善。
理论研究和实践都表明,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并不仅仅是技术问题,也并不仅仅是单个产业的问题,而是国家产业系统整体升级、国家科技创新体制整体优化的结果。进一步发挥“有为政府”的前瞻性战略规划功能、巩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构建官产学研协同研发的组织架构,并根据企业技术创新的需求和活动特点提供行之有效的产权、资金和优惠政策保障是实现高技术产业自主高质量发展和带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