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桂新
本文利用国家统计局招标课题提供的“七普”相关数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2010~2020年,特别是2015~2020年中国省际(为了表述方便,本文“省”的概念包含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迁移的变化及特征。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人户分离数据,2000年全国流动人口为10 901.06万人,2010年人口迁移流动规模增大到22 103.11万人,比2000年增加11 202.05万人;2020年又增长到37 581.68万人,比2010年增长15 478.57万人。然而,2000年省内与省际人口迁移流动规模为6 659.21万人和4 241.85万人,2010年增长到13 515.48万人和8 587.63万人,10年间分别增长6 856.27万人和4 345.78万人,增长率分别为102.96%和102.45%,省内与省际人口迁移流动规模增长速度基本相当。2020年,省内与省际人口迁移流动规模进一步增长到25 097.96万人和12 483.72万人,分别比2010年增长11 582.48万人和3 896.09万人,增长率分别为85.70%和45.37%。2010~2020年省际人口迁移流动规模增长率下降了57个百分点,省内人口迁移流动规模增长则比前期加快了17.26个百分点,为同期省际人口迁移流动规模增长率的1.89倍。2000年全国5年前常住地在外省的迁入人口为3 228.21万人,2010年为5 499.39万人,比2000年增长2 271.18万人,增长率为70.35%;2020年全国5年前常住地在外省的迁入人口为5 083.19万人,规模比2010减少416.20万人。可见2010~2020年中国人口迁移流动规模的迅速增长,主要是省内人口迁移流动规模增长形成的,而省际人口迁移流动则呈弱化趋势。2010年以后省际人口迁移流动规模的增长趋向减速,2015年开始规模缩小。
1.根据出生地考察的省际迁入人口规模及其区域分布。2020年全国现住地常住人口中出生地为外省的迁入人口有14 235.07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0.28%,比2010年的10 230.69万人多4 004.38万人,说明2010~2020年全国至少有4 004.38万人从出生省份迁入现住地。其主要分布特征为:(1)全国从出生地迁出的省际迁移人口主要选择迁入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北京、福建和新疆等地,其出生地为外省的迁入人口占全国同类人口的比重均在3%以上,合计占66.60%。其中以迁入广东和浙江的居前两位,新疆出生地为外省的“援疆”人口也占有较高比重。(2)各省出生地为外省的迁入人口占本省常住人口之比存在明显差异。上海、北京、浙江、广东、新疆、江苏和福建由于迁入出生地为外省的人口较多,在本省常住人口中均占14%以上,其中上海、北京占比分别为47.56%和45.63%,浙江、广东和天津占比也在25%以上;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四川和甘肃等省份出生地为外省的迁入人口占比均低于4%。
2.根据户籍地考察的省际迁入人口规模及其区域分布。2020年现住地常住人口中户籍地为外省的迁入人口全国为11 969.58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8.63%,比出生在外省的迁入人口少2 265.58万人,比2010年户籍地为外省的迁入人口(7 928.93万人)多4 040.65万人。各省出生地和户籍地为外省的迁入人口分布的相关系数高达0.998,说明二者对迁入目的地的选择具有密切关系。户籍地为外省的省际迁移人口主要选择迁入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省份,而且比迁离出生地的省际迁移人口对迁入目的地的选择更加集中。
3.根据5年前常住地考察的省际迁入人口规模及其区域分布。2020年现住地常住人口中5年前常住地在外省的迁入人口为5 083.19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3.87%,其区域分布特征主要表现为:(1)总体上与按出生地、户籍地为外省统计的省际迁入人口的区域分布模式大致相似。5年前常住地为外省的迁入人口也主要选择迁入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北京、福建等省份,其迁入人口占全国同类迁移人口的比重均在4%以上,其中广东和浙江占比居前,分别为17.21%和13.17%。这些省份5年前常住地为外省的迁移人口占本省常住人口比重也都在5%以上,其中居前三位的北京、上海、浙江均占10%以上,上海最高,为14.64%。另外,选择迁入四川和安徽的也较多,占全国同类迁移人口的比重在4%以上,显示四川和安徽两个传统人口迁出大省也已成为省际迁移的重要迁入地。(2)各省常住人口中5年前常住地为外省的迁入人口与所有户籍地为外省迁入人口之比存在明显差异。该比值大于和小于全国平均水平(42.47%)的省份大致为2∶1,北京、辽宁、上海、浙江、广东和新疆等经济发达或国家重点开发建设地区,户籍地为外省的迁入人口较多。中西部地区的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等传统人口迁出大省,省外迁入人口也明显增多,与本省户籍地为外省迁入人口的比值均在90%以上。说明中西部地区这些省份经济发展较快,吸引力相对增强,2015~2020年已吸引较多的本省人口回迁和外省人口迁入。
以下将重点考察按5年前常住地统计的2015~2020年的省际人口迁移规模、强度及其区域分布的变化特征。
1.省际人口迁移规模的区域分布及其变化。2010~2020年中国省际人口迁出、迁入规模与净迁移规模的分布及其变化,主要表现出以下特征:(1)省际人口迁出、迁入规模的分布比较集中,各省相对大小变化不大,区域分布模式基本稳定。2010年迁出、迁入规模较大的省份,2020年迁出、迁入规模仍比较大。2010和2020年全国排名居前的人口迁出大省为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和四川,其迁出人口合计分别占同期全国省际迁移人口的44.26%和32.67%,其中河南省迁出人口规模居全国前列,分别占全国省际迁移人口的9.87%和9.08%;全国排名前五位的人口迁入大省均为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其迁入人口合计分别占同期全国省际迁移人口的65.21%和50.44%,其中广东和浙江省迁入人口规模分别居全国第一、第二位。(2)省际人口净迁移规模的区域分布也相对集中和稳定。全国排名居前的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四川、广西、贵州等人口迁出大省,也是传统人口净迁出大省,2010和2020年这些省份净迁出人口占各省净迁出人口合计的59.77%和54.13%。2010和2020年全国净迁入人口排名前五位的是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其净迁入人口分别占各省净迁入人口合计的88.07%和87.15%。相对省际人口迁出、净迁出规模及其区域分布模式,省际人口迁入、净迁入规模及其区域分布模式更集中、更稳定。
2.省际人口迁移强度的区域分布及其变化。2020年中国省际人口迁移率为3.61%,比2010年下降0.52个百分点。已显弱化的省际人口迁出、迁入强度及其区域分布主要表现出以下特征:省际人口迁出强度与迁入强度存在省际差异,但各省相对强弱变化不大。2010年人口迁出强度全国排名前五位的是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和贵州,人口迁出率均在6.5%以上;2020年全国省际人口迁出强度排名前五位的是北京、安徽、江西、贵州和甘肃,人口迁出率均在5%以上,其中北京、甘肃虽取代2010年的湖北和湖南,但基本变化不大,湖北和湖南仍是位居全国前列的人口迁出强省;其他省区人口迁出强度都相对较弱。从省际人口迁入强度看,2010和2020年全国省际人口迁入强度居前五位是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和广东,河南、黑龙江、甘肃等省迁入强度偏弱。由于决定2010~2020年中国每个地区省际人口迁移强度的影响因素相对稳定,使这一时期上述各省人口迁出、迁入强度与净迁移强度的相对强弱变化不大,省际人口迁出、迁入强度与净迁移强度及其区域分布模式比较稳定。
3.省际人口迁移规模、强度及其区域分布模式的变化。如上述,2010~2020年由于受国内外诸多因素的影响,不仅使全国省际人口迁移规模及强度自2015年前后开始减小,而且省际人口迁移规模及强度的区域分布模式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1)省际人口迁移虽然仍以由西向东迁移为主,但中西部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一些省际人口迁移重要省份的人口迁出、迁入规模及强度已出现反向变化。如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和四川等中西部地区经济欠发达的重要人口迁出省份,2020年的迁出人口规模均比2010年减少100万人以上,减少幅度是全国平均水平(7.57%)的4~5倍;而东部沿海地区的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等经济发达省份,迁出规模与迁出强度均有所增大,如北京、上海迁出人口各增加86万,增长率超过200%,广东迁出规模也增长了95.48%,迁出人口规模已跃居全国第四位。与上相反,中西部经济欠发达的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重要人口迁出省份迁入人口却有增长,2010~2020年增长率均为73%以上,安徽增长最多,达153.96%;而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的重要人口迁入省份中,北京、天津、上海和广东的迁入人口均减少了30%以上,江苏、浙江和福建也减少了10%以上。(2)省际人口迁移规模及强度的省际差异均明显趋向减小,区域分布都已呈分散化趋势。由于上述省际人口迁移重要地区的迁出、迁入规模及迁出、迁入强度发生反向变化,使省际人口迁出规模及强度的省际差异趋向减小。2010年与2020年省际人口迁出、迁入规模最大者均有减小,最小者都呈增大;省际人口迁移强度最强者均有减弱,最弱者都呈增强。由此必然使省际人口迁移规模及强度的省际差异趋向减小,区域分布都呈分散化趋势。
进一步考察2015~2020年中国省际人口迁移目的地选择的区域模式及其变化,可发现主要有以下特征:(1)如同上述,省际迁出人口对迁入目的地的选择虽然相对比较集中,但已表现出明显的分散化趋势。全国31个省迁出人口选择迁入各目的地人口比重的熵平均值为2.70,约占其理论最大值(3.4)的79.41%,分别比2010年的2.51和73.82%明显增大;选择迁入前三位目的地的人口比重合计的平均值为44.96%,比2010年的53.06%下降8.1个百分点。其中选择迁入第一目的地人口比重的平均值为24.68%,比2010年的32.02%下降7.34个百分点。(2)各省迁出人口对迁入目的地选择的集中程度存在明显差异。少数省份迁出人口对迁入目的地的选择非常集中。如广西、湖南迁出人口选择迁入前三位目的地的人口比重合计分别达80.05%和69.24%,特别是选择迁入第一目的地(均为相邻广东省)的人口占各自全部迁出人口的73.88%和55.23%。上海、安徽、江西和贵州等迁出人口对迁入目的地的选择也比较集中。其他大多数省份迁出人口对迁入目的地的选择比较分散。(3)广东、北京、浙江、江苏和四川为全国省际人口迁移的五大主要迁入中心,并围绕以上主要人口迁入中心分别形成华北、华东、东南三大全国性省际人口迁移圈。华北迁移圈为全国第三大迁移圈,以北京市为迁入中心,主体由华北地区各省构成,包括北京和迁出人口选择北京为第一迁入目的地的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和辽宁;东南迁移圈为全国最大的迁移圈,以广东省为人口迁入中心,主体由中南、华东、西南三大区域的部分省份构成,包括广东和迁出人口选择广东省为第一迁入目的地的湖北、湖南、海南、广西、江西、福建、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和陕西;华东迁移圈以上海、江苏、浙江为共同迁入中心、以安徽省为迁入人口主要来源地,包括共同迁入中心上海、江苏、浙江和迁出人口选择该三省为第一迁入目的地的安徽、山东、河南。另外,在西部地区还形成一个以四川为迁入中心的区域性省际人口迁移圈,包括四川省和迁出人口选择四川省为第一迁入目的地的青海、新疆和西藏。
关于2010~2020年中国省际人口迁移的时空变化及其特征,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进一步思考和讨论。第一,中西部地区原来经济欠发达的安徽、江西、贵州、四川等传统人口迁出大省已成为经济快速增长和重要人口迁入地区,而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的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人口迁入大省,则成为重要人口迁出地区。如何促进中西部地区原来经济欠发达的传统人口迁出大省规模增大的人口迁入,与其人口迁出形成本地人口迁移的对流,增强本地发展活力,推动本地经济增长;强化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省份规模增大的人口迁出对人口迁入地区经济发展的辐射作用,带动其辐射区域共同发展。第二,以北京为迁入中心的华北迁移圈,以江苏、浙江、上海为迁入中心的华东迁移圈和以广东为迁入中心的东南迁移圈三大省际人口迁移圈,均以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的三大都市群核心城市为迁入中心,说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省际迁移人口由西向东、特别是向东部沿海地区三大都市群迁移集中的基本格局尚未发生根本性改变。但西部地区也已形成以四川省为迁入中心的区域性人口迁移圈,其迁出人口虽然仍选择主要向广东迁移,但同时也成为西藏、甘肃和新疆迁出人口选择的第一目的地。这一迁移圈的形成,对保持西部地区人口的稳定及西部地区的开发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第三,中西部地区的安徽、湖北、贵州、四川等省表现突出,其省会城市已成为潜在人口迁入中心和区域经济中心,带动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虽然继续作为全国重要人口迁入中心,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北京和上海两个超大城市的表现不尽如人意。北京迁入人口规模不大,上海影响迁入地区范围不广,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和限制了两个超大城市作为全国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从人口迁移视角看,天津和重庆也表现不佳,都未能真正发挥直辖市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