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雪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化进程顺利推进的重要途径。在当前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中,应坚持系统观念,以开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为抓手,完善文明城市创建机制,不断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推进以来积累的宝贵经验。创建文明城市要始终保持和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品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总结把握创建的本质和规律,紧密跟踪创造性实践,推动理论创新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
第一,深刻理解时代精神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关键指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应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方方面面,拿出新举措,付诸新实践,发挥好精神文明建设在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尤其要注重在文明创建中充分调动科技企业、地方政府等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
第二,深刻认识系统发展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系统观念既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又融入了现代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等科学元素,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不断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谋划、总揽全局、整体推进。在创建过程中应强化系统发展理念、促进创建均衡。统筹协调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关系,是文明城市创建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三,深刻把握坚持问题导向是创建文明城市的科学方法。坚持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个时代总有属于它自己的问题,只要科学地认识、准确地把握、正确地解决这些问题,就能够把我们的社会不断推向前进。”创建文明城市也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清哪些是文明城市创建环境条件不成熟导致的问题;哪些是文明城市创建体制机制弊端造成的问题;哪些是工作责任没有落实落细造成的问题……从而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应坚持和完善重要决策调研论证制度,把调查研究贯穿决策全过程,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积极适应当今社会信息网络化特点,拓展调研渠道、丰富调研手段、创新调研方式。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人们的创建观念随着城市化发展趋势和市民文明素养的提高不断变化。人们对创建工作的认识,从最初的重结果到更重过程,从为测评而创建到自发创建,系统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观念日益增强。
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有的地方在以往的创建工作中存在一些误区,比如,生搬硬套其它城市的先进经验,不接地气地照搬照抄;躺在之前创建成绩的功劳簿里,对于测评内容的理解局限在旧格局里。时代在发展,创建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做到科学、准确。首先是定位要科学。根据城市自身的优势和不足,明确创建方向,历史文化底蕴丰厚的挖掘历史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的突出旅游开放,经济发展迅速的强化城市建设,做到接地气、切实际。其次是目标要科学。各部门的创建目标必须精准,分工明确,可操作性强。最后是方法要科学。积极适应新形势,不断研究和改进群众乐于接受的创建形式,让更多人参与进来,达到全面提升的目标。
由形式化向内涵化转变。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特别是各级创城办以及创建工作牵头部门,一方面要清楚创建工作的全部要求,另一方面要准确无误地传递到各基层创建主体。这就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有针对性。各种创建活动应明确受众的群体特征、文化层次、职业习惯等,不能盲目开展活动。二是切实体现效果。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是为创建而创建,关键要有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吸引更多人参与。群众永远是创建的主要参与者和受益者。如果群众对创建形式不接受或不感兴趣,那就很难产生应有的效果。
由部门化向社会化转变。为改变有的人对于“文明城市创建就是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的工作,最多再加上城管、交警、住建等重点部门”的错误认知,应做到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各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应全员参与。一些单位和部门可能没有直接相关的文明城市创建任务,但做好本职工作、提高服务水平也是支持创建的基本要求,特别是一些和群众直接打交道的“窗口单位”要真正做到服务高质、办事高效、措施便民。这样才能让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从漠不关心到感同身受,从而积极参与其中。另一方面,应善于调动各方积极性。创建文明城市要聚焦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便民市场、建设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项目,让广大市民切切实实感受到创建带来的实惠。另外,文明城市创建要做好宣传,积极扩大宣传效果,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由命令式向自觉式转变。创建文明城市的初衷和最终目标是提升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这个过程是质变到量变的过程。应把一些地方对基层生硬的机械命令式工作安排,转变成其自觉组织安排各种创建活动,提高相关人员的行政执法理念,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广大党员和政府工作人员应主动进取、充满热情、全身心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中,为创建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如何开创文明城市建设新局面,与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成为一道必答题。除一些文明城市创建测评硬件指标外,开展活动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活动效果的好坏直接决定文明城市创建的成败。当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需要抓好以下几项重点活动的组织开展。
第一,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机制。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要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做好规划设计。在每一个文明城市创建届次和每个年度安排部署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本地特色设计符合实际的活动形式,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分工,强化督导检查,抓好任务落实。
做好日常融入。积极推广普及,设计制作与环境相协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用足用好各类社会宣传媒介,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积极探索市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宣传主流价值观,例如,制作发放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市民手册、购物袋等宣传品和日常生活用品;开展以“诚信友善”“邻里守望”等为主题的系列文化活动;组织以敬业、奉献、公平、诚信为主题的机关、企业实践活动,开展各类先进典型评选、表彰等活动。
做好涵养化育。打造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育基地,让广大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离得近,便于参与,比如,各类群众性文化场馆、展馆、红色教育基地等。通过图片、动漫图说、雕塑漫画等多种方式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令人一目了然,印象深刻,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与熏陶。积极利用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节点开展各类群众性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
第二,抓好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机制。志愿服务活动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点活动之一。随着经验的积累,各地志愿服务活动从最初的简单打扫卫生、交通劝导等逐渐转变为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活动,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建设。成立城市志愿服务联合会,负责城市志愿服务活动和志愿者的管理,包括注册、培训、指导、回馈、奖励等各项工作,并按照部门、地域、人员结构等下设各分会及分支机构,形成一套完整、周密、贯通、高效的工作组织架构。加强其他各级志愿服务组织与城市联合会的完整对接,不断完善自身各项机制,既能够保障完成上级部署的全部任务,又能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一些特色活动。
做好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分类、培训工作。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根据群众的实际需要,及时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吸纳多方力量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等,为有意愿、能胜任的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在注册时做好分类,实现供需有效对接,使服务更精准、高效。坚持培训与服务并重的原则,根据志愿服务项目要求,通过集中辅导、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建立完善志愿者激励机制。志愿者可根据服务内容和时长享受一定回馈服务,营造参与志愿服务光荣的社会氛围。适时开展荣誉表彰奖励,形成崇德向善的良好风气,比如,组织评选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表彰活动。
第三,抓好文明村镇创建机制。当前文明村镇创建已经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文明村镇工作中,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改善环境面貌。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大力推进通村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出行不便等问题;积极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不断提升农村建筑风貌,保留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
加强体系建设。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强化道德建设。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挖掘农村传统道德教育资源,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开展“十星级文明农户”“文明家庭”“孝老爱亲模范”等评选活动,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并广泛宣传,积极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开展移风易俗行动,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