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娟
(天津墨赫新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津 300453)
业财法税融合,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产物。它突破了企业单一化管理的模式,更强调协同工作与流程化管理。针对建筑施工企业长期以来存在的责任划分不清、信息沟通不畅、内控管理不足、风险管控不强等问题,业财法税融合有针对性地提供了解决途径。相信在不断地探索与实践中,业财法税融合必将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并得到广泛运用,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也将到达一个新的高度。
建筑施工企业具有施工地点分散、业务类型繁杂、人员良莠不齐等特点,这就决定了“沟通”在该行业中的重要性。业财法税融合正是基于部门协作产生的。通过创建有效的沟通渠道,打破部门壁垒,将财务、法务、税务与业务结合起来,真正做到部门融合。企业是一个整体,有效的沟通与协作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建筑施工企业更要将团队精神贯穿始终,将业财法税融合作为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助推器。
业财法税融合是企业财务管理逐步发展的产物,而内部控制不仅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转型亟待解决的难题。建筑施工企业只有不断加强内部管控、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决策的前瞻性和科学性,才能打破长期以来的积垢,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业财法税融合,无疑为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内部建设、进行科学化管理指明了方向。
业财法税融合强调企业的流程控制和过程管理,这种管控贯穿业务活动的始终,并与企业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建筑施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经营风险较高,业财法税融合主要是针对风险管控提出的,它能有效地规避企业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团队风险,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我国建筑业正处于升级转型期,建筑施工企业也在转型中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如何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以应对建筑施工企业转型的需要,进而提升企业的整体价值,业财法税融合为之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基础。从业财融合开始,一直到现在的业财法税融合,都是财务管理在不断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业财法税融合也必将成为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取得实质性突破的真理之一。
现阶段,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和财税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国家治理的支柱作用越来越明显。为适应改革的需要,我国逐步推行了许多实质性举措,业财法税融合也是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应运而生的。建筑施工企业要想在改革的浪潮中做大、做强,也必须遵从国家体制改革的方向,将财、税、法融入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之中,在突显业务核心地位的同时,把企业财务管理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建筑施工企业面临财务管理转型的压力,试图通过推进业财法税融合,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诸多问题。但是在现实中,业财法税的融合程度明显不足,契合度远远达不到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无论是业务开展前期的调研和预测,业务开展中的管理和控制、还是业务结束后的清算和总结,建筑施工企业都缺乏有力的协调机制。一方面,业财法税难以做到全方位融合。比如,建筑施工企业在加强业财融合的同时,忽略了法税的作用,这就为建筑施工企业的风险管控留下了隐患。另一方面,业财法税达不到全过程融合。有些企业只强调事中控制,忽视了事前预测和事后反馈,同样达不到融合的效果。由此可知,建筑施工企业需要不断加强业财法税的全方位、全过程管控,提高融合度。
建筑施工企业要打破部门壁垒,加强业财法税的融合,就需要探索多种途径,寻求最经济、最有效的沟通渠道。建筑施工企业业务类型复杂,项目分散,要想建立适合企业自身需求的协作机制,统一沟通口径,精简信息传递流程,保证企业各项机制有序运转,就需要在融合途径上多下功夫。长期以来,建筑施工企业做了不少尝试,例如,许多大型建筑企业建立了财务共享中心,这对部门融合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财务共享中心更多地适用于集团化管理,尚不能在建筑施工企业得到普遍运用。如何寻求适宜的融合途径,建筑施工企业仍任重道远。
作为我国的传统行业,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施工成本不断增加,利润空间逐步缩小,很多企业甚至出现了亏损的局面。成本控制不容忽视,建筑施工企业在“开源”的同时,更要把“节流”提升到关系企业存亡的位置。业财法税融合,旨在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和经营风险,但在实施过程中,尤其是在实施初期,仍然会伴随着协调成本的增加,如果不加节制,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负担,从而给融合造成障碍。如何控制企业的融合成本,既能满足部门间沟通的需要,又不过多地消耗企业资源,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对流程进行量体设计。
随着现代财务管理制度的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已意识到部门融合的重要性,逐步将业财法税融合的理念应用到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中。但是,这种意识还是不健全的,对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来说,业财法税融合尚属萌芽期或发展期,距离真正意义上的融合还有很长的距离。大多数企业更关注经济效益的增长,对文化建设意识不强,而业财法税融合,不仅需要从制度上去制约,更需要从观念上予以认可。建筑施工企业要想将业财法税融合真正落地,融合理念还需进一步加强。
建筑施工企业要推进业财法税融合,就必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建立无障碍沟通机制。
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以制度促融合
财务管理建立在财务制度的基础之上,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就是一句空话。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业财法税融合,首要的就是制度支持。企业可以提纲挈领,将融合作为企业的发展方向之一,从制度上将其重要性确定下来。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若干具体规范、办法等,将业财法税融合渗透企业的经营管理中。
2.建立横向跨部门的内部沟通机制
由于建筑施工项目存在着投资金额大、工期时间长、参与主体多且关系复杂等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在经营中存在着很多不确定性,企业面临的风险日益加大。通过建立跨部门的内部沟通机制,建筑施工企业能提前预判风险,有效选择最优路径,将损失降到最低。通过横向跨部门协作,从业务、财务、法务、税务等多角度出发,将企业活动加以分析并进行决策,力求规避或降低风险,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业财法税要想达到一体化融合,必须建立高效的沟通渠道,加强流程管控,使效率和效果并进。
1.进行价值链分析
首先,建筑施工企业要推行业财法税融合,就需要全面了解企业内外部的各项活动,对企业的价值活动进行分析,找出对企业价值存在重大影响的环节或链条,有重点地进行融合。通过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内部价值链、行业价值链、相关单位价值链进行分解,可以把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每一个环节由点及面地贯穿起来,以企业的增值活动为着力点,加强各环节的协同效应,从而对企业进行有效管理,实现企业的价值目标。
其次,内部价值链分析,能有效地识别企业内部的价值活动和非价值活动,促进企业加快价值活动的协调与优化,提高竞争优势。将建筑施工企业的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进行细分,使业务活动成为环环相扣的有机整体,财务、法务、税务则以业务活动为核心,建立起紧密联系、相互融合的共同体,为业务活动的成本控制和风险管理保驾护航。
再次,行业价值链分析,即纵向价值链分析,是把企业的上下游关系纳入企业的管理体系中,深入分析链条上的价值创造环节,从价值转移中获取更多的增值收益。建筑施工企业要对行业价值链上的企业进行梳理,明确自己在链条中的定位,从全局角度确定企业的价值目标和整合方向。将业财法税融入行业价值链分析中,财务管理的作用前置并延展,能够从源头上把控企业的战略目标,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最后,相关单位价值链分析,主要是对竞争对手价值链进行分析。通过关键指标的调查和比较,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充分了解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有针对性地发现不足,提高竞争优势。在现实中,建筑施工企业对竞争对手的了解,多源于企业在业务活动中的接触,非财务指标较多。财务、法务、税务深入对竞争对手的研究中,能更多地获取财务指标的数据,为建筑施工企业的科学决策提供导向作用。
2.加强“多流合一”管控
“多流合一”是指企业的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信息流等能够统一并相互对应,这是我国税制改革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产物。随着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的逐步应用,金税系统也在快速地升级更新,从而对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税务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要降低税务风险,就需要加强财务管理力度,严格做到“多流合一”。业财法税融合,将企业的职能部门与业务流向对照,加快了企业“多流合一”的进程。法务部门要严格把控合同流向,业务、财务、税务部门深入参与其中;财务部门主要对接资金流向,对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税务部门把控好发票流向,并根据各部门的预算做好税务筹划;业务部门则对货物流向负责,在其他部门的支持和监督下开展业务活动。各职能部门各取所长又互相协作,通过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实现部门多方位、多角度融合。
建筑施工企业要实现“多流合一”,必须加强对“证据链”的建设和管理。企业加快“多流合一”的进程,实质上就是“证据链”的收集过程。合同是业务活动的关键性载体,也是“证据链”中的重要环节,企业的法务活动、财务活动、税务活动都是以合同为基础进行的。而财务凭证、税务资料等,是对业务活动和业务实质的进一步阐述和佐证,同合同一起,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建筑施工企业要实行业财法税融合,就需要将“证据链”思想融入具体的工作中,真正做到有理有据、有法可依。
3.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预算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它对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加强管控力度、评价业绩指标等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加强预算管理,可以促进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从而加强业财法税的融合程度。建筑施工企业要确立业务部门的核心地位,将业务预算作为预算管理的起点和核心;充分发挥法务部门、税务部门的风险管控作用,引导业务活动向更法治、更规范、更高效的方面发展;树立财务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体系。建筑施工企业要调动各部门的能动性,通过业财法税融合,切实将预算管理放到一个战略高度,力争使企业在越来越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
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业财法税融合,就要推进企业信息化的进程,为融合创造必要的条件。
1.搭建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信息传递效率
建筑施工企业要根据需要,选择适合自身架构和业务流程的信息管理系统。在加强业务部门、财务部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将企业的价值活动纳入信息管理平台中。通过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加快信息传递速度,尽快实现信息一体化进程。借助信息时代的东风,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也会更加顺畅,这必将推动建筑施工企业业财法税融合的步伐,推动企业财务管理的进一步转型升级。
2.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在加强信息化进程的同时,要特别关注信息安全问题。企业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信息资源进行加密处理,保证信息在传递和存储方面的安全,规避信息被泄露、损坏、篡改的风险;建立信息安全审计系统,对企业信息进行全面、实时监测。企业要提高风险控制意识,规范部门间的信息传递流程,为业财法税融合创造一个安全的沟通渠道。
建筑施工企业业财法税融合的过程,也是企业团队建设的过程,要想融合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必须依靠“人”的力量。首先,建筑施工企业要完善业绩评价机制,将融合与绩效考核挂钩。通过建立健全考核体系,把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充分发挥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促进作用。其次,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引进或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企业在关注人员专业素质的同时,更要重视综合素养。比如,财务管理人员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更要懂业务,知法务,以财税为着力点,在不断扩大知识的深度和广度的同时,加强与各部门沟通的能力。最后,进行开放式的企业文化建设,为业财法税融合助力。
业财法税融合在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是企业财务管理上升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在实际运用中,很多企业并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融合,在融合的深度和广度上亟待加强,这种现象是必然的。我们相信,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业财法税必定能做到真正的融合,而企业的一体化融合也不会是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