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广东召开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总结我省社会组织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省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会议。省民政厅党组书记丁红都主持会议,省民政厅厅长卓志强通报有关情况。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出台了我省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总召集人、37个省有关部门参加的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近年来,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尽责,推动我省社会组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二是社会组织发展生态空间进一步净化,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扎实推进,违规涉企收费、评比表彰等行为得到有效清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和规范法人治理等效果明显。三是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体系逐步建立,社会组织管理由民政部门的“被动管理”向各部门齐抓共管、第三方评价、社会监督的“主动管理”模式转变。四是社会组织作用进一步发挥,在乡村振兴、大湾区建设、疫情防控、基层治理等各个方面表现突出。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新时代社会组织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走出一条符合广东实际、具有生机活力的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道路。一是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党建”的要求,推动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突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引领社会组织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二是切实履行部门管理责任。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府综合监管体系,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出台本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管理办法,推动落实相关行业部门归口管理。三是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重大风险。要牢牢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部门间快速响应机制,推动社会组织跨部门抽查审计、联合执法、联合督导等成为工作常态。要规范社会组织举办“一讲两坛三会”,加大社会组织非营利监管力度,重视民办机构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常态化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四是强化社会组织引导培育和激励扶持。要立足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定位,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投身“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助力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培育扶持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要重视疫情对社会组织的影响,帮助社会组织共克时艰。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正面宣传和适当激励表彰,增强社会组织的光荣感、归属感。
会议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主动担当、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狠抓落实。省民政厅要发挥联席会议牵头协调作用,加强政策解读、培训和服务工作,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深入开展社会组织政策理论研究,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各部门要树立“管好本级、指导下级”的思想,以上率下,加强指导,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开展典型宣传,营造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合力推动我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会上,省民政厅通报了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以来有关情况,会议审议了《促进广东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广东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2022年工作要点》。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文联等5家成员单位分别作交流发言。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37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