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其中第四点第13条主要包括汽车限购、二手车交易、汽车改装和皮卡解禁四大方面。内容主要包括:破除限制消费障碍壁垒。促进不同地区和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简化优化相关证照或证明办理流程手续。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鼓励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限购地区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因地制宜逐步取消汽车限购。建立健全汽车改装行业管理机制,加快发展汽车后市场。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落实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