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宇翔 石明亮
2020年,科技部印发《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关于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中提出,在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中,推动高校、科研院所设立科研助理或辅助人员岗位。但当前实施现状并不乐观,当前科研院所普遍存在片面追求高学历、忽视科研辅助人员的配套、培养问题。
目前大部分地市级科研单位只招聘硕士以上学历人员,有些甚至要求博士学位,一些科研单位近30年没有招收工人或科研辅助人员。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2007年统计,以31个国家的科研人员与科研辅助人员中位数比例为1:0.59,当时中国是1:0.22,排29位。时至今日,中国的这一比例更低。以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为例,2006年全所科研人员68人,一线科研辅助人员47人(其中编外年轻人员8人),科研与辅助人员比例接近3:2;2021年全所科研人员105人,一线科研辅助人员9人(其中编外年轻人员2人),科研与辅助人员比例接近12:1,这种人才结构在很多科研单位都存在,不利于我国科研事业的长久发展。
资料显示,我国科研辅助人员40岁以上比例达85%。目前大部分地区科研单位科研辅助人员存在编制内人员老龄化严重,一些单位科研辅助人员3—5年内即将全部退休。以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为例,15年内科研辅助在编人员从39人减少到7人,其中将有6人在4年内也相继退休。
科研单位因为实际需要,招收极少数编外科研辅助人员。由于不在编制内,其工资福利一般由研究团队支付,实际收入约为在编人员的一半,而且研究团队不能长期稳定支付其工资、福利、养老等,缺乏长期保障。
为此,建议:
地方科研院所在优化科研人才队伍结构,保证科研人员高素质、高学历的同时,应适当增加其科研辅助人员的招收比例。因应用型科研工作的特殊性、专业性、长期性,地市级科研院所,急需补充科研辅助人员进入正式编制,建立合理稳定的人才队伍。
科研单位招收科研辅助人员可以大专生、本科生为主,或具有多年本领域丰富工作经验的长期人事代理人员。对具有一定专业经验,执业时间长达10年、15年以上的编外人员,可优先解决其入编问题,对这部分同志的学历、学位条件可适当放宽。
对在职的编内外科研辅助人员,可规划其定向培养发展通道,其职称可确定为技术员、技师、高级技师等,保证他们有业务水平和工资待遇提升的正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