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卿墓志》考释

2022-10-15 09:44张菁华
关键词:墓志

□张菁华

2014 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联合三门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对三门峡市区南部的湖滨花园建设项目(原家王庄村)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 其中,M39 为明代亚中大夫、浙江右参政王卿之墓。 该墓为砖室墓,被多次盗扰,墓门和墓室前端遭破坏,葬具损毁严重, 骨架比较散乱。 墓中共出土器物15件,其中,有一合墓志,刊刻于明嘉靖十五年(1536年),现存于三门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1]。

一、墓志概述

《王卿墓志》,一合。 志盖、志石均为青石质,长方形,长58 厘米,宽52 厘米,厚12 厘米。 志盖,阴刻篆书“明亚中大夫浙江右参政虎岩王公之墓”。志文,阴刻楷书,共31 行,计1240 字。 (封二)

墓志志文释读如下:

明亚中大夫、 浙江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右参政虎岩王君墓志铭

赐进士第、资政大夫、户部尚书、侍经筵官、前翰林国史编修灵宝许赞撰文,生员郭元泰书丹,生员杜佐篆盖。

嘉靖十五年七月十二日, 浙江布政司右参政王君卒于官,卒何? 患疡也。 疡何至? 忧也。 何忧? 忧弟亡。 以及其亡亲,欲弃官遄归,情未即,遂隐痛愤懑,是发于疡,以至不起。 呜呼痛哉! 浙民素感君惠,远近哀思,僚友咸用悼惜,朝之士夫则以君才德兼懋而伤其用之未竟也。

君讳卿,字良佐,虎岩其号,河南陕州弘农卫籍。洪武间,高祖二老翁自山西临县应募河南卫,寻调弘农,遂家陕州,累以平寇功授总旗,多善行。 是生顺,顺生刚,刚生瑀,赠承德郎、刑部主事,娶时氏,封安人。 以成化十五年己亥十一月初三日生, 君自幼痴重,稍长,为州学生,即负气节。

君资秉颖慧,又自刻意问学,弘治甲子,遂以礼经魁乡荐。正德己巳,游太学。甲戌,登进士第,授知山东德平县。 勤厉不问昼夜,诸务振举,竟以治才调知上海。 其县俗称繁华,君一切治以简约,公费有号柜钱者颇不赀,君裁之,民遂欢呼曰:“上海无柜钱矣。 ”小民输税有阄头名色,甚为民病,君又革之,民又欢呼曰:“上海无阄头矣。 ”武皇南巡,江南北有司乘隙科索,入民骨髓。 君晏然不动,人或为君危,君曰:“咎责在我,岂不关心,竟保安静。 ”民益怀之,持廉秉公,叶纤毫私昧可指,至于赈饥弥寇,皆绰有预处,声称蔚然。

庚辰,升户部四川司主事。 既就道,民哭而送者以万计,为立碑以寄怀思。 部委收苏之浒墅关钞,税至则严以御事,商税悉委官平收送府,不自经手。 革豪后,禁横索,税既溢出常额,余数分文必登籍稽查。关有支流,可通小舟,君禁不取税,铺行门肆旧役于关者曰:“王君不取秋毫,吾辈何所仰赖?”多相率引去。

嘉靖甲申,升江西司员外郎,丙戌,升四川司郎中。 凡大会计、大章奏,处分初然,部堂大器重之。 丁亥,升江西袁州知府。袁人颇健讼难治,君一绳以法,民不得逞,乃又怀辑之,民始感服。壬辰,升浙江按察司副使,兵备温处,二府君厚养士卒,练习武具,去贪吏,逻海盗,境内大治。

癸巳,改协理司事,公廉益著。甲午,升浙江布政司右参政,督理粮储,划宿弊严,稽查时征纳,凡两京供御沿海军饷率无逋欠。

乙未秋,赍表上京贺圣节,南还过陕,视弟宪副君病,依依不忍别去。 丙申复抵浙,三月,闻宪副君卒,悲不自禁,乃曰:“吾弟亡,吾无意人世事矣。 ”神气遂异常,即具疏上,乞骸恳归,自是疡发。 部司嘉君之勇退,奏上已允,所请报未至,而君竟不起,享年五十有八。娶陶氏,同郡义官杰之女,封安人。 君以侄承惠为嗣。

呜呼! 君孝友廉介,性赋无改。 初入州庠,年未成立,且处贫薄,淡然不少干人。 在太学,一闻父疾,即狼狈徒步归省。事继母赵氏恭婉恳至,无少不当其意。上海浒墅皆号富丽,凡百侈靡之事,不惟不动其心,且目不经视。 居官几三十年,田不满顷,屋不连楹,尝曰:“财者民之骨肉,吾剥之以肥吾身,恐吾身未及肥而天将剥之矣。 ”士夫传之以为格言。 处兄弟友敬。

叶间灵陕,境土相接,君与余家有连。 弘治正德以来籓参宪副,二君联捷,高科仕华,要皆方廉,端雅宛然,双壁辉映于时。 夫何山川还气,草木含悴,二君相继弃世,使里闬宗族远近悼伤。 呜呼! 不独乡里之惜抑,亦朝廷人才之惜也。

陶安人与承惠将以是年十二月初三日举君之柩葬于州东南过水原之上,与宪副君墓左右望,乃恳乡进士董文吉顾诏求余志其墓,遂为铭曰:“维世植善,是生才良,维德孝纯,至是多建扬。 文采呈于廷陛,才华重于部堂。 牧袁洵多于惠绩,备温克壮乎武襄。 继参浙省,益著声望。 敏亮立事,慎约自将。 官三纪,跻三品,而田屋如常,脱绝世态,金玉其光。 虎岩孝廉,令名孔彰,千载永安,过水原长。 ”

二、王卿家世及生平

1.家族世系。 王卿,字良佐,号虎岩。 河南陕州弘农卫籍。生于明成化十五年(1479 年),卒于明嘉靖十五年(1536 年),享年58 岁。 其高祖在洪武年间从山西临县应募来到河南卫当兵,后调往弘农卫,遂定居陕州,因平定匪寇有功升迁至总旗。 父王瑀,官至承德郎、刑部主事。 母时氏,生缙、卿、畿、言四子,王卿排行老二。 其兄王缙,未仕。 其三弟王畿,为廪膳生,但因奉养继母赵氏,未就职。 其四弟王言,为戊辰科进士,官至山东按察司副使。 其妻陶氏,同郡义官杰之女,封安人。 王卿无子,过继侄子王承惠作为继承人。 根据《王卿墓志》和明代王氏家族墓考古材料,可将王卿世系简考如图1。

图1 王卿世系图

2.生平事迹。王卿自幼智虑深沉,年长后入州学。弘治甲子(1504 年),以礼经科第一的成绩被乡里推荐到太学。 正德己巳(1509 年),到太学游学。 甲戌年(1514 年),中进士,被授予山东德平县知县,他勤于政务,不分昼夜。 因治理有方,调任为上海知县,在任期间,王卿取消“柜钱”“阄头”等苛捐杂税,为百姓称道。 1519 年,明武宗南巡,长江南北大多数官员趁机大肆搜刮百姓,而王卿廉洁奉公,赈济饥民,抵御匪寇,政绩斐然。 庚辰年(1520 年),升为户部四川司主事。 王卿在四川司主事离任时, 数以万计的百姓送别,还为他立碑寄托思念。 嘉靖甲申年(1524 年),升为江西司员外郎。 丙戌年(1526 年),升为四川司郎中。 丁亥年(1527 年),升为江西袁州知府。 袁州人善于诉讼,难以治理,王卿先以法律约束,后以怀柔政策,使百姓感念服从。 壬辰年(1532 年),升为浙江按察司副使。 王卿整顿军务,优待士兵,训练军事,除去贪官,防备海盗,辖内安稳有序。癸巳年(1533 年),改任协理司事,公正廉洁。 甲午年(1534 年),升为浙江布政司右参政。 任内,王卿督理粮食储备,凡是供应两京、沿海军饷的粮食一概没有拖欠。 乙未年(1535年)秋,携奏章上京贺皇帝(嘉靖)生辰,南返途中过陕州,见弟王畿病重,依依惜别。丙申年(1536 年),回浙江,三月,听闻弟弟去世,悲痛不已,上疏请求退官。 户部赞其品德,准许退休,然令书尚未送及,王卿已然去世,享年58 岁。 继子王承惠于十二月初三日将他埋葬于陕州东南过水原的祖坟, 与其弟之墓相邻。

3.墓志涉及的相关人物。 宪副君,应是王卿四弟王言。 王言,字良谟,别号三峰,官至山东按察司副使。 《崤函古县志辑汇·陕县志》卷十六《选举表》进士科中载:“王言正德戊辰大名山东宪副。 ”《崤函古县志辑汇·陕县志》卷十七《人物志》又载:“王言弱冠登正德戊辰进士……调大名山东宪副,时黄河溃决,言驰往巡视以劳致疾卒。 ”

撰文者许赞,字廷美,号松皋,河南灵宝人。 《明史》卷一百八十六记载:“赞,字廷美,进第三子也。 弘治九年进士。 授大名推官。 亦以辨疑狱知名,召拜御史。正德元年改编修。刘瑾逐进,赞亦出为临淄知县。累迁浙江左布政使。 嘉靖六年,入为光禄卿,历刑部左、右侍郎……八年,进尚书。 ……十年,改赞户部尚书。 驰驿归省母。 母先卒。 服未阕,诏以为吏部尚书,服除始入朝。 ……久之,加少傅。 以年逾七十,数乞休。 帝责其忘君爱身,落职闲住。 归三年卒。 后复官,赠少师,谥文简。 ”从以上史料可知,许赞有着卓越的政治才能,弘治九年进士,历仕明孝宗、武宗、世宗三朝,深受皇帝赏识,官至户部尚书、吏部尚书、少保兼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

许赞为《王卿墓志》撰写者,其四弟许伦为王卿三弟王畿、四弟王言撰写墓志,体现出同出身于三门峡的许氏家族与王氏家族的深厚情谊。

三、从王氏家族浮沉来看明代兵制变迁

王卿高祖原籍山西临县,为明代卫所军事人员。军队是国家政权赖以生存的重要支柱, 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采纳开国功臣刘伯温建议,加强中央集权制度,在军队编制上采用卫所制度。 卫所制度,也称世兵制或军户制,其军户世袭为兵。 按规定在要害之处设立卫所,大约5600 人为一卫,1120 人为千户所,112 人为百户所, 下辖两个总旗, 每总旗下设10 小旗,小旗下设军士10 人。 卫的上级机构为都指挥使司(都司),原则上都司统卫,卫统千户所。 都司隶属于五军都督府, 并听命于兵部。 五军都督府负责军籍、军政,兵部负责军官选授,军队调遣权和最高指挥权最终由皇帝掌控巩固政权。 在此制度之下,一人入卫,世代为军,明代数以百万计家庭受到影响。 洪武、永乐时期,参军人数空前。 《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二十五年(1392 年),官军共1214923 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 年),设“内外卫所三百二十九,守御千户所六十五”。 王卿高祖,于洪武年间应朝廷招募,进入河南卫,不久调往弘农卫,因平寇有功,升迁至弘农卫总旗,为卫所下层军官。 因此,按照制度规定,自王卿的高祖起,世代为军。 为维持卫所军队庞大的军费开支,朝廷施行军屯以供军费。 《明太宗实录》记载,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 年),全国军屯共交税粮500多万石。 永乐元年 (1403 年), 入库的屯田子粒为23450799 石。卫所军队完全能够依靠军屯实现自给,财政充实,制度向好发展,军队实力雄厚,国力强盛。

宣德以后,卫所制度逐渐式微。一方面,国家长期积弱不振,内忧外患频仍,统治阶级国防观念淡化,卫所军队战力减弱;另一方面,土地兼并加剧,作为卫所经济支柱的军屯制度遭到破坏, 屯田废弛,军屯收入大减,至明宣德十年(1435 年),屯田子粒为1776141 石, 低于能自供粮饷的产量标准。同时,卫所军士待遇愈加低下,月粮低微,苛税繁重,生活困苦不堪,选择应试科举或匿籍逃亡现象不断出现,致使军队缺口增大,卫所制度开始瓦解。《明史·兵志》记载,明正统二年(1437 年),“始募所在军余、民壮愿自效者,陕西得四千二百人”。 募兵出现, 逐步取代卫军成为战时主要的军事力量,卫所内部的土地、人口、管理与职能则渐渐褪去军事化色彩。

按照明代卫所制度规定,武官世袭、旗军世役。自王卿的高祖起,世代为军。但据墓志记载,王卿的父亲王瑀,景泰年生人,其身份为生员,即俗称之秀才,官至承德郎、刑部主事。 王卿年少即入州学,官至浙江布政司右参政。 其父子二人脱离卫所应试进入仕途,典型地反映了卫所制度破坏且趋向行政化的现象。明初卫所军士待遇低下,中叶后更甚。 明代中期以后,社会上重文轻武。 《明宣宗实录》记载,明宣德七年(1432 年)三月,“行在吏部尚书郭琎等奏比陕西按察司佥事林时言:各处卫所宜建学校,以教军官子孙。 臣等议得卫所与府、州、县治相邻者,令入府、州、县学读书,相远者或一卫所,或二三卫所共设一学,以教训之。 学有成者。 听赴本处乡试。 从之”。 这时,经朝廷批准设立卫学,越来越多的卫所军士人员选择弃武读书应试,部分能者还被授予重要官衔,反映了统治阶级对卫所的管制已逐步松懈。

明代卫所制度,前人研究成果颇丰,但对该制度全方位、多层次的探讨仍需继续深化。 通过卫所军士家族兴替来管窥卫所制度沿革变迁,也是研究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四、结语

《王卿墓志》 为我们提供了明代卫所军户及其后裔变迁的新资料。 志文中提及的军户后裔脱离卫所、科举为官一事,与史籍所载明代中后期卫所制度逐步式微相对应。 此外,与该墓志一同出土的其他明代墓志,共同为王氏家族以及明代政治的变迁提供了可靠的研究依据,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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