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移视角下中国医药产业军民融合协同创新路径研究*

2022-10-12 14:32王颖玮
科技创新与生产力 2022年8期
关键词:医药产业军民成果

王颖玮

(中国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9)

军民融合发展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关乎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既是强军之策,又是兴国之举。军民融合指的是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度融入经济、科技、教育和社会发展的体系当中,既为提高军队战斗力提供了丰厚的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又能够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的科技产物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推动创新技术向生产力转化,从而提升国家的战略竞争力[1]。对于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的中国而言,实现军民融合,找到符合中国国情的军民融合路径将有助于培育富于活力、创造力和规模效益的创新主体,为高技术产业协同创新提供坚实的支撑[2]。

现有的军民融合研究大多集中在航空航天、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对于医药产业,尤其是医疗器械、生物制药和新材料等方面的讨论几乎空白。中国的医药产业近年来已进入成熟发展的阶段,成为增长较快的产业之一,但由于该产业是典型的创新驱动型产业,目前仍存在创新投入转化率低、技术研发能力弱等问题[3-4]。同时,由于国防技术创新体系与民用技术创新体系联系不紧密,技术创新活动各自为营,导致医药产业内研究设备共享共用水平低、技术研发重复率高、科技成果转化壁垒高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中国医药产业军民深度融合与发展。

在医药产业内,尤其是医疗器械和医用药用新材料领域,军用技术体系与民用技术体系在表面看来具有明确界限,但实际上二者在基础研究与技术开发方面均存在共性和相似性,如何将二者的优势有效整合,协同创新产生“共振效应”甚至是“倍增效应”,是医药产业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亟待解决的问题。从技术角度出发,通过技术转移式的技术协作可以获得所需的关键技术,而如何识别及采取何种技术协同创新模式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军民协同创新,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1 中国医药产业技术转移现存壁垒

医药产业技术转移的本质是人们在认识生命现象、疾病发生发展、探索防病治病、增进健康等过程中发现并创造的有价值的创新成果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流转,最终转化为能够造福人类健康的物质实体或技术方法[5]。在这一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基础研究、实验室实验、中试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产品化研究、市场研究、产品实施诸多环节,需要不同主体参与其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保证技术从研发到落地的时效性、安全性、可用性和长期性[6],因此对于资金投入的要求多、技术难度大、风险系数高。

1.1 研发资金投入不足

医药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依赖大量的资金支持。以国际上新药研发的平均成本为参考(约为5~10亿美元),其中研发经费投入占比为15%~18%,而目前中国医药行业的研发经费占比仅为1%~2%,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7]。同时,医药产品的研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资金投入会出现严重的滞后效应,短时间内难以观察到技术转移的成果。

1.2 技术研发与市场需求存在矛盾

医药产业的准入门槛较高,究其根本一方面来自研发技术的限制,另一方面来自相关法规的要求。这些条件限制了市场中具备研发能力的主体的数量,也阻碍了研发主体之间的沟通和交流,造成了当前研发主体各自为营的局面。同时,以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部门为主力的研发部门对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无法适应医药研发活动的特征。这种矛盾限制了医药产业研发人员技术创新的动力,加剧了市场需求与技术供给之间的矛盾,独立创新和技术转移的周期变得愈发漫长。

1.3 科技成果转化渠道尚不完善

与其他领域相比,医药领域中科技成果转化的经济效益更具有不确定性,导致很多成果转化由于缺少资金的投入而寸步难行[8]。此外,在成果转化过程中不同主体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企业与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之间无法对接,尚未形成自上而下、统一规范的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和转化细则,影响了各创新主体在实现成果转化时的工作效率,同时在医药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缺少为其提供服务的相关产业[9]。科研管理和创新成果转化管理分属不同类型,二者的业务属性和能力要求跨度较大,导致现有科研管理部门不能较为专业和专注地开展创新成果转化工作。

2 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必要性

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军民融合发展已迈出历史性步伐,取得一批重大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逐渐步入提速增效的快车道[10]。

2.1 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

科技综合实力的提高既关乎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也关系着国家的安危。因此,在发展过程中要“一手抓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一手抓创新驱动战略”,统筹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11]。在传统模式下,军队建设和社会发展相互分割,军用部门的发展目标明确但灵活性不足,与之相比,为居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服务和产品的民用部门更能适应当前市场的供求关系,但容易受到宏观政策变化带来的冲击和限制,风险应对能力相对较差。而军民融合战略恰恰能够将军、民两大体系的资源整合,实现优势互补,将来自社会各界的力量汇聚成军民一体、活力倍增的国家总体对抗博弈能力。在此背景下,军民深度融合成为了统筹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国防体系建设以及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内在要求。

2.2 军民融合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手段

当前,中国的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从规模速度型的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的集约增长,迫切需要推动劳动力、土地和资本等供给侧要素的改革,以满足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是提升供给质量,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弹性,提升全要素生产率[12]。

3 医药产业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路径选择

考虑到当前医药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及军民融合的内涵,本文提出要充分发挥军民融合的战略优势,弥补医药产业的发展短板,在技术转移视角下实现医药领域的军民融合协同创新。

根据循序渐进的方式,军民融合技术协同创新模式可以划分为技术贸易、技术联盟、协同一体化三类。以医药产业为例,技术贸易是指科技成果从高校、科研院所或医院(生产部门)转向医疗企业(应用部门),以此来创造经济效益,提高社会生产力;技术联盟则为合作主体从未来的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目标出发,在某些包含共同利益的环节建立共担风险、共摊成本、共享利益、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伙伴关系;协同一体化是在联盟基础上要求各部门从医药研发、临床研究、试生产到最终销售全产业链共同参与,并针对不同环节贡献各自的优势力量,从中获得收益和发展,最终惠及人民。

尽管中国的军民融合已取得初步成效,但在医药领域,其发展路径尚在探索阶段。本文参考现有文献对军民融合和医药创新研发的研究,提出中国医药产业军民融合协同创新路径,见图1。

图1 医药产业军民融合协同创新路径

3.1 构建多方参与的军民融合体系

军民融合的内涵之一在于调动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过程中的主体参与积极性,形成深度交互的协同创新体系,良好的参与主体关系有利于维护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在医药产业中,技术研发的主力集中在具有相关背景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医院及医药企业则作为后备力量,随时提供来自实际应用中的技术参考。因此,医药产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包含的主体类型较多,需要构建多方参与的军民融合体系来明确不同主体的任务,维持主体间的良好关系。

具体来说,可以制定合理的阶段化契约并不断调整和完善,逐渐增强主体间的信任和合作意愿;弱化军方部门、民用企业和研究机构之间的界限,建立监督评估机制,破除体制障碍,提升协同创新合作的稳定性;引入更多的金融机构,建立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间的新商业模式,解决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资金投入问题,实现社会各项资源的最优配置;根据不同主体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意愿构建评价标准,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生产和研发积极性,鼓励各主体在融合过程中发挥优势。

3.2 搭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平台

信息沟通的有效性及其成本是影响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关键因素[13]。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平台通过整合资源、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等方式,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不同主体提供信息交流的基础,促进高水平学术交流,凝聚高层次科技创新研发人才;充分发挥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体系中各主体在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方面的优势,引领中国医药领域在前沿应用上进行探索和突破[14]。

为了突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平台的引领作用,首先,要规范信息来源和发布渠道,最大限度地挖掘利用军民融合市场,突破地理限制,组织多渠道的信息交流活动,实现军方部门、民用企业、科研机构信息的无缝对接;其次,要保持对市场需求和前沿科技的敏感度,主动发现并识别具有创新潜力的医药科研缺口,以项目建设为牵引,鼓励并引导优秀科研工作者投入技术创新工作,做好科技军民融合工作的“领头羊”;再次,要加快资源共用共享,优先形成区域产业链,打造优势互补和相互支撑的医药产业集群[15],提高科技成果的经济效益,以点及面,逐步带动周边区域的医药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最后,要将平台打造成为成果转化的助推器,利用军、民融合的优势推动技术与资本紧密结合,提高平台服务对象的抗风险能力,消除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后顾之忧[16]。

3.3 完善政府监督职能

政府是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支持者、倡导者和参与者。一方面,政府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构建军民融合产业园或产业基地;另一方面,政府会采购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产品,或给予相关补贴推动其深度发展,还会向军民融合的主体提供资金支持,降低技术研发的成本投入,弥补由于利润共享而造成的个体利益降低[17]。

针对中国医药产业现存的若干问题,政府除了要从宏观政策等角度对医药产业军民融合进行支持外,还应关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尤其是对于医药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医药产业成果转化周期长,在新技术落地到变成产品正式问世前,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的保护成为了医药科研工作者的心头大事。政府应当完善该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科研工作者的学术成果;给予高校或科研机构有力的政策支持,缓解医药科学研究与个人职业发展之间的矛盾,鼓励更多的学者跳出基础理论研究的范围,投入到新药研制工作中;给予医药企业更多关注,引导企业减少简单重复的药物仿制工作,帮助企业从新技术转化中获得效益。

3.4 坚持市场需求导向

医药产业技术研发的最终目标是解决影响人类健康的问题,技术的最终归宿是形成产品投入到市场中惠及更多人群,因此,市场的供求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不同技术的紧缺程度,预示着亟需解决的医学技术难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另一个层面上也满足了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体系中民用企业追求经济效益的发展目标,从而能够保证该体系运作的物质投入。

中国医药产业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这要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在进行学术研究时要考虑研究成果在实际应用中的价值,避免过度纠结那些“空洞而宽泛”的理论;要求协同创新平台能够及时反馈当前的市场信息,打破技术提供方与成果接收方信息不对称的局面,保持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的一致性;要求资源在市场的引导下流向体系中的关键部门,促进资源投入与产出的效率。同时,市场也要保持健康和规范的发展,正确反映当前技术的供求关系,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4 结束语

医药行业作为事关国计民生的行业,一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实际需求出发,考虑到中国医药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结合实施军民融合战略的背景,提出要实现医药产业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发展目标。通过扎根理论,本文收集了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关键内涵,给出了医药产业军民融合的发展路径,以期为推进中国医药产业实现自主创新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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