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素丽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1]。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即普通食品不得宣称保健功能,也不得添加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
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有毒有害食品的打击力度,大部分食品企业特别是规模型企业能够做到自律规范经营,但非法宣称保健功能或治疗作用的情况仍时有发生,甚至还有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的情况,以增强其非法宣称的功能[2-6],尤其是压片糖果、代用茶、固体饮料等食品,常通过网店、朋友圈、短视频等网络平台进行销售。因此,针对食品非法添加相关物质开展抽检监测仍是近几年的监管重点,监管部门持续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发布了多项适用于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或化学物质的补充检验方法[7-18]。本文参照保健食品的功能类别和药品的治疗作用,结合日常监管部门的报道、文献报道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展的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情况[19-20],重点分析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质的特点和涉及的食品种类,综述目前检测技术的进展,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持,为监管部门打击非法添加提供借鉴与参考。
结合各地监管部门报道和文献报道,可以看出,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其制品、酒类、蜜饯、水果制品等食品是非法添加的重点监管产品,常见非法宣称的功效涉及减肥、增强免疫力、缓解身体疲劳、辅助降血糖和药品的治疗作用(如止咳、止疼、解热等)。
随着减肥人群的持续增长,非法宣称减肥的食品产量也呈现上升趋势。非法宣称减肥的食品种类多样,市场上常见的包括茶叶及其制品、饮料、蜜饯、糖果、果冻等,并常使用“燃脂天天瘦”“纤体”“瘦身”“曼轻”等类似宣传用语。
以往宣称减肥的食品常检出西布曲明和酚酞等物质,但从近些年的专项整治和各地监管部门报道来看,脱乙酰比沙可啶、托拉塞米、匹可硫酸钠、双醋酚丁、番泻苷A、番泻苷B、大黄素、大黄酚等成为新型添加物质。如近年厦门市开展的非法添加专项中糖果、果冻检出大黄素,果冻检出番泻苷A 和番泻苷B,固体饮料检出双酚沙丁醋酸酯和双醋酚丁[21];2019年广州市公安局查获非法添加双醋酚丁、脱乙酰比沙可啶的青梅、玫瑰茄等果脯、蜜饯类食品[22];2021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1 批次千体梅检出非食用化学物质匹可硫酸钠[23];2021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酵素果冻等食品非法添加番泻苷A 和番泻苷B[24]。另外咖啡因也常在不含茶叶的代用茶中检出,如2021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1 批次冬瓜荷叶茶检出咖啡因[23]。因此,本文对非法宣称减肥的食品可能添加的物质进行了总结,详见表1。
表1 非法宣称减肥的食品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
非法宣称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功能的食品,常用“抗疲劳”“金枪不倒”“延时王”“强肾王”“肾白金”等类似宣传用语,常非法添加增强性功能的物质。以往检测中最常见的是添加西地那非,根据近三年各地监管部门报道来看,育亨宾、他达那非及其衍生物等也时有检出,如2019年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查处1 起非法添加他达拉非及其衍生物去甲基他达拉非的糖果[25];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食品安全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之一为压片糖果非法添加西地那非[26];2021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1 批次泰国JGLL 精葛拉力速溶咖啡固体饮料检出西地那非[27];2021年宜良县人民政府通报2 批次“云秘滇宝露酒”检出育亨宾[28];2021~2022年绵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绵阳市公安局查获非法添加他达那非的牡蛎肽压片糖果,涉案金额高达3.2 亿元[29]。本文将非法声称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食品可能添加的物质进行了总结,详见表2。
表2 非法宣称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食品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
近几年监管部门发布适用于食品的补充检验方法中,西地那非同系物或类似物等共有90 种[8],但是此类物质的同系物或类似物或前药尚有很多,如近两年的抽检过程中就曾发现不在补充检验方法范畴内的那非类未知物。对于补充检验方法范畴外的非法添加需要各检验机构采用非法添加数据库进行筛查确证。
非法宣称降血糖的食品常用“降糖茶”“三降”等宣称用语,不法商家常非法添加降血糖类物质,比如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等。如2020年北京市东城区公安机关查获非法添加格列本脲和二甲双胍的“降糖茶”[30];2021年河南省济源市市场监管局查获非法添加格列本脲的花粉山药压片糖果[31]。关于食品中降血糖类物质的非法添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发布了1 个补充检验方法[9],涉及27 种物质。本文将食品中可能添加的辅助降血糖类物质进行了总结,详见表3。
表3 非法宣称辅助降血糖类食品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
非法宣称治疗作用的食品常使用“治疗感冒”“止咳”“治疗痛风”等宣称用语,常非法添加对乙酰氨基酚、醋酸地塞米松、马来酸氯苯那敏、布洛芬及阿司匹林等物质,甚至有些还存在非法添加吗啡、可待因、罂粟碱等阿片类物质的情况。如2020年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凉茶经营专项整治中5 份凉茶检出对乙酰氨基酚、氯苯那敏[32];2021年台州市玉环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玉环市公安机关查处1 起宣称治疗痛风并非法添加双氯芬酸钠的“古禅茶”“悟道禅茶”[33];2021年新乡市凤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非法添加醋酸泼尼松止咳平喘药的柏林六和补骨茶[34]。本文将食品中可能添加的声称治疗作用的物质进行了总结,详见表4。
表4 非法声称治疗作用(如止咳、止疼、解热等)食品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
目前针对食品非法添加的检测方法主要包括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气相色谱-质谱法、色谱法、光谱法以及金标免疫层析法和快检试剂盒等方法。本文列举了食品中常见的非法添加物质及其检测方法,详见表5,其中,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是食品中非法添加定性定量检测最常用的方法,其具有灵敏度高、分析速度快、专属性强等特点。
表5 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质及检测方法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成了非法宣称功效甚至非法添加物质的重要区域。在食品抽检过程中,互联网商家警惕性较高,常利用声称产品无库存、立刻将相关产品下架、直接邀请消费者进行线下交易以及不回复消息等手段逃避监管。目前,非法添加的方式也各种各样,常出现以下几种投机行为:①各批次产品间添加的物质量不同;②不添加监管范围内的物质,而添加物质类似物、同系物、同分异构体或者具有相同功能的监管之外的物质;③增加添加物质种类同时减少添加剂量;④产品无非法添加行为,但向赠品中非法添加物质,且赠品无任何标签信息;⑤产品无任何标签信息,无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等信息;⑥不通过互联网平台交易,而是通过添加微信等社交平台进行隐蔽交易。
对于食品中违规添加物质的现象,相关部门一直在持续加大治理打击力度。2017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 部门部署了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进行了专项打击;2020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通过国家以及各地区相关部门持续深入严厉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犯罪分子坚决予以惩处,有效增强了企业的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和自律意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