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茜
学者孔飞力在研究中国传统社会稳定的根源时,将重点归置地方乡绅在中央与地方所起的调节作用,乡绅阶层将国家与乡村治理紧密联系起来,认为在晚清政府对乡村的治理日趋衰弱时,乡绅阶层利用自己独特的政治、经济、宗族等优势,抵御了白莲教、太平军一系列异端宗教的入侵,使得晚清政权一次次渡过危机。但乡绅阶层在逐渐分离中央对基层的控制力,呈现出一种权力二元对抗趋势,具体体现为以乡绅对地方军事经济的渗透为主,以文化、宗族等方面为辅,乡绅处于一种绝对的领导地位。本文现就晚清时期乡绅的特性和社会功能作一探讨。
乡绅是明清时期发展壮大、依附于官僚体系的一个特殊阶层,对于绅士的定义存在多种观点,其中最为典型的因素是:是否具有官方所认定的政治功名身份;是否在地方上具有声望权势;是否是离任在野官僚。笔者认为绅士阶层是现任官、请假官、退任官等有官职身份的人,而乡绅则是该概念的乡居化,但又与乡居地主在本质上存在差异。乡绅的兴起可以归因于明朝中期粮长制度的衰落和里甲制度的崩溃,也是货币商品经济发展的共同结果。粮长借助地主阶级的协助来巩固帝国政府对农村的统治,代替了胥吏直接向民间征收钱粮。梁方仲认为明政府最初设立粮长制度的意图是为了避免胥吏腐败中饱私囊,以良民治良民,虽然朱元璋本能地仇视地主阶级,但他的朱明王朝不得不依赖于地主阶级,但到了后期就变成了对粮长的剥削和压迫。梁方仲认为粮长退出乡村公共权力中心体现出国家对于基层农民直接管制的放松,“一条鞭法”改变了人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中央政权同官僚政治进一步加强了,国家与社会便呈现出相互分离的态势,各自按照自己的运营模式进行,中央政府在乡村治理之中可能会渐渐失去公共权力的领导位置,取而代之的中介基层领导势力变成了乡绅。
乡绅首先在文化先受性方面领先于粮长,其成为乡村公共权力中心的成功之道就在于对儒家民本主义思想的深刻理解和全面践行,他们能贯彻统治者在养民前提下的剥削政策,设立善堂致力于慈善捐款、修理工程、维持儒学道统,在某种程度上支配着乡村社会生活。王朝赋予他们的特殊经济权益能让其在多变的政策中抗住压力,但他们一直在构建与地方的共同体,某种程度上他们会站在地方利益或者自己的角度与中央出台的一些政策抗衡,就如苏松常三府均田均役的改革触犯到乡绅的利益,使得改革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效果。当然并非中央政府意识不到乡绅对于基层权力的入侵,但无论如何加强对乡绅富户阶层的控制,上至中央下至地方都知道一个道理:乡绅大豪是他们下达政策、管理地方的重要支持和依靠,如果出现天灾人祸或是突发战争,朝廷的应急政策无法及时贯彻到乡村,乡村就会出现连贯性的财政瘫痪,而能解决燃眉之急的唯有乡绅富户。
晚清政府作为中央政权下达的政令最多达到县一级,身处政权末端的乡民们多处于“山高皇帝远”的状态,再加上清末官僚的腐朽性,中央政令传到县一级再由县执行到乡间,其落实效率逐步衰减,政府已经丧失乡村公共权力的主导正统地位。以白莲教和天地会的叛乱为例,地方政府指挥的绿营军只能抵御城市外部的异端宗教,对于其在乡村中的渗透手足无措,再加上异端宗教的发展超越阶级,它对地方政府的渗透以及超越阶级界限的扩展,这就意味着不能依靠常规的地方管理机构轻而易举地将其镇压下去。以乾隆五十二年(公元1787年)部分天地会成员作乱被擒之后的供词为例:
许阿协供:小的系饶平县上饶乡人,常在福建平和县小溪地方赖阿边曲店贩曲。上年十月初八日,带番银至小溪买曲,路过麻塘地方,被四五个不识姓名的人,将番银抢去。小的到赖阿边家告知,赖阿边说,你若入天地会,将来行走便可免了抢夺,此时被抢银子,亦可代你要回,小的一时情急,当即应允。
赖阿恩供:小的饶平县小榕乡人。上年六月内,小的带了三件衣服,衣包一个,在家起身到漳州看儿子,将近漳州路上,被三四个不认识的人赶来抢去。小的赶到戏管,告诉了有管班的梁阿步,说你只要入了会,就可以讨回衣包,小的就应允了。
涂阿番供:小的是饶平县小榕乡人。平日在墟上卖饭过活,有福建诏安县人黄阿瑞,常到小的乡里趁墟贩卖木桶,买小的饭吃,欠了小的饭钱。小的问他要钱,他说我们漳州有天地会,若入了会,便有好处,并教小的以大指为天,小指为地,吃烟用的三个指头为号。小的问说有何好处,他说你若是到福建路上,遇到有抢夺的人,做暗号给他看便不会抢了,小的糊涂答允了。
如果忽略屈打成招或者犯人想主动减轻刑罚的可能性,以上被捕获的三位天地会成员中,许阿协与赖阿恩是属于财物被抢被迫无奈加入天地会,涂阿番是为了在福建路上免受勒索加入天地会。平民百姓无论是主动或者被动加入天地会大多发生在治安较差的乡镇市场交易、道路行径之中,受官府严格管制的城市一般很少会发生这种事情。诸如涂阿番等人入天地会后往往会回到自己的宗族之中,将更多的亲友拉入天地会之中,乡民因此逐渐站在了清政府的对立面。
正统与异端的争夺多是来自基层社会的民众,而传统上国家的行政机构很难深入社会基层,一般只能到达县一级,县官任期短暂带来的流动性,增大了地方特殊性治理的困难,乡民遇到抢劫风波更倾向于求助于本村绅士来主持公道。在乡民的观念里,父母官不会真的费功夫去管自己的杂事,正统行政机构与乡村人民存在着一种无法填缺的鸿沟,政府只能默认并借助乡绅对乡村社会进行治理。在封建社会强大的王权专制之下,绅权的存在无疑得到了国家权力的支持、默认,或者至少是不反对,原因就在于绅权在协助国家控制乡村社会方面是不可或缺的。作为被政府赋予正统特权的绅士阶层不会放任天地会这种异端宗教肆意妄为,一旦异端宗教势力渗透乡村后,乡绅会呼吁全村的人抵制异端宗教。与清政府相比,乡绅对于乡村的渗透和控制显得更有效全面。
乡绅阶层的立场是一个复杂的矛盾体,从本质上来看,乡绅阶层通过科举考试或者捐纳取得功名,这意味着它是以科举功名之士为主体的在野社会集团,虽然被排除在政府的行政机构之外,但是乡绅阶层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利益上与政府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因而成为国家治理基层社会的辅助中介工具。乡绅阶层所具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特权给它灌输了一种新的血液——地方利益,当出现冲突时,强烈的地缘色彩让他们站在地方利益角度对政府提出反对意见,皇权与绅权的对抗隐含在正统行政机构与地方基层治理的冲突之中。政府、乡绅权与乡民三者的关系在乡村治理中显得对立又纠缠,政府对乡村治理的基本策略源于儒家的民本思想,乡绅阶层作为文化先受性团体以此为中心,乡绅治理的成功之道就在于对儒家民本主义思想的深刻理解和全面践行,即养民。养民即是对乡绅社会公共资源的修补和再分配,张仲礼先生将乡绅的职能概括为地方慈善、组建团练、筹办公共工程、维护儒学道统等职能。
现以晚清时期江苏省高邮县与沭阳县的佛寺建置情况为例,分析乡绅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高邮地方志记载的佛寺道院修筑情况来看,官修的寺庙只有镇国寺;官绅共修的则有乾明教寺与长生庵;绅修包括放生寺、紫竹庵、积善庵、五惜字社、临泽社、文昌阁、承慎庵、甘露庵、万寿庵;僧绅共修包括常住庵、天瑞庵;僧修包括茶庵、定慧庵;民修包括护国寺、三观庵;不知修建情况的有白云居庵、天瑞庵。沭阳县志记载官修寺庙包括蜡神庙、土地庙、魏公寺、东狱庙、永寿庵;官绅共修只有两座:邑万壇与文昌阁;绅修包括城隍庙、龙王庙、天后宫、三观庙、观音庵、天齐庙、莲花庵、三义寺、森林寺、观音堂、极乐庵、如来庵、文昌宫、节孝寺、天子庙、尚家庙、圣佛寺、青莲庵、古城寺共计十九座寺道院;僧绅共修包括彤华宫、照德寺、紫阳观、观音院、普济院;僧修包括圣福院、地藏庵、三皇庙、仓姬院;没有详细记载的包括旗森庙、楚王庙、禅堂庙、小禅堂、行香寺、真武庙、大王庙、竹禅庵、圆通庵;民修只有一座:延寿庵。
一方面,佛寺道观在战乱中给予乡民一种心理上的慰藉,另一方面,当地方遇上天灾人祸之时,佛寺和道院便是避难所,尽可能地收留流亡乡民,提供一个临时住所。从高邮县可考的二十一个佛寺道院中,绅士参与占修比例高达百分之六十五,沭阳县绅士占修比例高达百分之五十七。历史悠久的官修佛寺镇国寺和乾明教寺立在沭阳县城内西塔下和大门外,作为典型的被二十多个乡镇围住的县城,其农村人口和面积占据百分之八十以上,除了少部分官修在沭阳城之外,寺庙大部分散落在乡镇。沭阳城只与八个城镇直接接触,其余的三十多个乡镇与县城距离都比较远,政府虽有心通过佛寺慈善事业稳定社会,但却难以深入乡村,只能号召乡绅或者民众将佛寺道院建于所在乡镇上,以便乡民们平时上香或是避难,像观音庙这种受欢迎的寺庙散落在不同的乡镇之中以便乡民们祭拜。作为慈善机构的育婴堂最初由政府建造在高邮县城内,被损毁后由知州黄绍元联手乡绅宋茂初等人义捐将其重修,并雇佣乳妇喂养婴孩。此外,鉴于高邮地方辽远,更有隔湖之往来,尤属不便,附城在三十里内有婴孩送堂收养,其离城较远之,谕各镇好善绅董在镇设以一分堂预备乳妇俟有婴就近……经费即在附城各村镇绅商富户量力尽捐。
不可否认的是乡绅背后的宗族与本地的共生性。自太平天国从广西席卷而来定都天京后,与清军在苏州、常州、扬州等地征战,以下是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至十年(公元1860年)有关丹徒县流乱烈妇的统计,见表1。
表1 咸丰三年至九年粤寇(包括捻匪等)流乱烈妇统计
据丹徒县志记载,较为严重的流乱是道光二十三年(公元1843年)西洋英吉利犯境和太平天国之乱,而道光二十三年被英国犯境后烈妇达到246人,不及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的一半。从烈妇的身份来看,只有极少部分是官僚的家属,绝大部分烈妇都来自大宗族,一个家族中监生的妻子及其众多姊妹连续出现在名册上的现象比比皆是。烈妇牺牲之惨烈程度可以看出乡绅及其家属与地方利益的一致性。乡绅代表着地方的利益,在面临流寇入侵时誓死与家乡父老共存亡,他们会率领宗族在周边驻起防御设施,备好粮食,对抗外敌,县志里记载的不乏为保卫故土牺牲自己的乡绅。面对这种情况,太平军等很多时候不便于将其通通毁灭,只能选择绕过攻打中心城市。在丹徒县志记载的烈妇名单中,死亡人数最多分别在太平天国打下天京后和李自成席卷重来时期,绅士及其宗族在此期间首当其冲,咸丰十年(公元1860年)各乡间团练阵亡义民表中,以监生朱瑞林为首的朱氏宗族为抵抗叛军阵亡103名男性、30位女性。由此可见,乡绅大族与地方社会的利益息息相关,乡绅代表的宗族地缘犹如一张大网与人际关系环环相扣,这种无形的宗族地缘关系网很大程度上将乡民与异端组织分开,是乡村团练的有力支撑。
“保甲旁落到地方绅士之手的趋势成为咸丰朝及以后农村中国的共同特性。”就嘉庆年间对付白莲教的清廷官员龚景翰而言,他最初并没有设想过将地方的行政权下放给地方首领,因为他挑选的地方首领一直处于官方的控制之中,民兵也保持着严格的非职业性和防御性,他想通过这种保甲团练制度将民众与乱源分开,朝廷的正规军要发挥自己的作用。但是办团练的经济来源是依靠绅士的捐助,村庄中各种杂事杂税需要绅士亲力亲为,所以想要将这种地方的团练纳入官僚化的管理机构是完全不可能的。虽然清政府力图将绅士排除在保甲制度的领导权之外,但是由于绅士的顽强抵抗,以及其根植于乡村的宗族、乡社、乡约等组织,履行着士教化、祭祀、伦理等职责,在乡村社会依旧处于绝对的领导地位。政治学家萧公权认为,中国历代社会政治结构的变迁,被看作是国家权力在国家与绅士二元之间的转移,官僚机构衰败,权力中心会转向“非正式”的乡绅阶层。
就财权而言,明清乡绅实际上有一条自己的产业链即诡寄,中小地主利用缙绅优免权将土地给予他们名下躲避税收。《明实录》记载:两浙富民畏避徭役,往往以田产诡托亲隣佃仆,谓之铁脚诡寄,久之相习成风,乡里欺州县,州县欺府,奸弊百出,所以太祖制定鱼鳞图册严格核实田产。然而后来政府无法剥夺乡绅优免权,乡绅与胥吏勾结徇私舞弊,在经济上进行资产增值,这就是日本学者川胜守提出的乡绅支配理论。通过接受中小地主投献或诡寄的土地,乡绅与中小地主结成“庇护与被庇护关系”。这不但导致双重土地所有关系的建立,而且使乡绅取得支配中小地主的权力。
明清时期乡绅阶层与中央政府这种二元对立的关系导致乡绅阶层有可能像英国资产阶级一样领导资产阶级革命,但实际上明清之际我国没有产生资产阶级,也没有爆发资产阶级革命,原因与乡绅的本质和明清经济发展有关。明清时期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受政府的控制和剥削,赶不上商业的发展使得经济结构畸形。中国的商业资本先天附带的缺陷是带有浓厚的官僚作风,因为商业资本孕育在封建专制制度的母体之中,所以和官僚政治结下了不解之缘。乡绅本就是官僚机构的在野集团,附属于中央官僚机构,乡绅作为具有文化保守色彩的阶层,其价值取向主要还是科举入仕,他们与封建官僚体制具有一种文化上的天然亲和力,诡寄下的经济支配给他们带来的利润没有进入资本主义再生产的环节,而是投入到培养科举人才和入仕。因此在自身的两面性和经济畸形发展的情况下,乡绅阶层无法转变成中国的资产阶级。
①“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由桂萼在嘉靖十年(公元1530年)提出,之后张居正于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推广到全国。该法规定: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这样大大简化了税制,方便征收税款,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进而增加财政收入。“一条鞭法”上承唐代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是中国历史上具有深远历史影响的一次社会变革,既是明代社会矛盾激化的被动之举,也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主动选择。
②见天地会《两广总督孙士毅奏盘获并审讯天地会许阿协等情折》附《许阿协等人供单》。
③龚定瀛《光绪续写高邮州志》卷一《舆地志·建置寺》第四十四页至五十二页。
④戴仁《民国重修沭阳县志》卷三《食货志·户口》第二页。
⑤龚定瀛《光绪续写高邮州志》卷一《舆地志·育婴堂》第二十一页。
⑥何绍章《光绪丹徒县志》卷四十《义烈表》第五页至第三十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