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小瑜,秦续天
(大连工业大学 管理学院,辽宁 大连 116034)
近年来,为解决经济提升与环境保护之间的问题,我国不断推动城市实施绿色技术创新,以期构建高效的绿色发展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5 月,国家生态环境部、科技部提出持续实施“一市一策”驻点跟踪政策。为实现节约生态资源,提高经济质量的目标,绿色技术创新是必然选择,也是助力于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主要力量。绿色技术创新具有外部性,即技术外溢产生的负外部性和绩效提升的正外部性,那么该如何利用其特性推动城市绿色技术创新?一方面,一些学者关注制度环境,认为制度管制迫使环境保护直接嵌入到城市发展战略中,减少城市破坏环境的行为[1]。同时,外部制度环境直接影响城市投资决策,城市为获得竞争优势,会采取绿色技术创新,以此占据市场,获得更高的市场地位[2]。也有学者认为较强的制度环境会降低城市的创新积极性,对绿色技术创新驱动效果不显著[3]。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学者们开始以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如何提升城市绿色技术创新[4]。如,岳晓峰等[5]证实可以通过举报、披露等“软手段”监督和引导城市实施绿色技术创新。另一方面,资源投入作为技术创新的一个重要前因条件,强调的是资源获取、整合和利用的过程[6]。因为双重外部性致使城市采取绿色创新后,会出现技术外溢现象,再加上绿色技术创新的风险系数大、研发资金多、不确定性高等特点,使城市初期倾向于采取等待策略[7]。而稳健的资源投入有利于城市及时弥补绿色技术创新过程中产生的额外支出,激发城市绿色发展意愿[8]。资源投入不仅有益于增强城市的多元化竞争力,还对城市创新效率和创新绩效有重要影响[9]。
综上所述,学者们虽然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多角度、深层次的研究,但是在多重因素共同的作用下,如何实现绿色技术创新仍有待探索。首先,既有学者的研究方法多使用定性或定量单一方法进行探究,且多从单一影响因素或影响因素间的交互作用进行分析,缺乏利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研究绿色技术创新。基于此,本文应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fsQCA)和必要条件分析法(NCA)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探究“定性案例”和“定量变量”,有益于发掘如何促进城市绿色技术创新。其次,已有研究虽然证实了制度同资源要素是影响绿色技术创新的关键,但是在组态视角下对制度和资源要素间的关系与组合路径进行探索的研究较少。本文将制度基础观和资源基础观相结合,基于组态视角探索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资源投入间如何协调联动促进城市绿色技术创新。最后,现有关于绿色技术创新影响因素的研究大多以国家、省份、行业层面等为研究对象,聚焦于宏观或微观层面,忽略了不同城市或地区之间存在的发展差异,即不同城市推动绿色技术创新的路径并不统一。本文以城市为研究对象,以期深度挖掘多元联动的绿色技术创新路径,为城市有效利用制度与资源提供思路。
考虑到绿色技术创新的双重外部性,制度和资源因素某种程度上成为促进城市绿色技术创新的重要推动力。根据制度基础观,制度可以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其中,法律规制、契约合同等属于正式制度,价值观念、文化习俗等属于非正式制度。基于以往研究,本文提出影响城市绿色技术创新的制度和资源因素包括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资源投入3 种。适宜的正式制度管制、良好的非正式制度氛围和有效的资源投入强度,可以提升资源利用率,达到绩效稳步提升的目标。具体来说,一方面以环境规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导向的正式制度,可以起到良好的约束作用,有助于减少创新中的不确定性,控制污染物排放量,有效推动绿色技术创新[10]。另一方面,以政府环境关注、公众环境关注和媒体环境关注为引导的非正式制度[11],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城市政策感知和发展战略的匹配。非正式制度起到的督促作用会给城市带来环境治理压力,使城市采取有助于环境保护、节约减排的绿色发展战略。资源基础观强调资源是城市竞争优势的主要来源,恰当的资源投入强度可为绿色技术创新的有效实施提供基础条件。资源投入一般包括外资投入、内资投入和人才投入。外资投入在带来研发资金的同时,会带来先进的技术、管理手段、战略方向等,提升本土化绿色技术水平;内资投入能够弥补城市研发周期长、技术经费有限等短板,提高绿色产品研发效率,从而驱动绿色技术创新[12];人才投入有益于推动城市发掘新市场,通过改良产业链、资源开发等方式,不断提高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化和商业化。通过外资投入、内资投入、人才投入3 个方面的深度融合,加之环境规制、知识产权保护的监管作用,政府环境关注、公众环境关注和媒体环境关注的督导作用,有利于城市构建完善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动机制,促进创新资源高效率结合,激发城市绿色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可见,驱动绿色技术创新的因素并不唯一与独立,制度与资源间的多元联动已成为学者分析绿色技术创新驱动过程中不可忽略的理论事实;但现有研究多局限于制度环境或资源投入的单一层面,忽视了整体视角下制度环境与资源投入的联动匹配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
综上,本文尝试研究城市制度环境与资源投入组态效应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其中,将制度环境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借鉴金培振等[13]、曾刚等[14]的研究,将正式制度分为环境规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参照董直庆等[15]的研究,将非正式制度分为政府环境关注、公众环境关注和媒体环境关注;参考赵莉等[16]的研究,将资源投入划分为用外资投入强度、内资投入强度和人才投入强度。理论分析模型如图1 所示。
正式制度主要包括:①环境规制。绿色技术创新的落实需要政府部门在开发引导、监督惩戒等环节发挥实际作用。当创新主体感知到政府对其绿色发展的期望与监督时,为达到最大化收益,通常会采取加大绿色技术研发力度、优化绿色产业链流程等方式来实现绿色技术革新,提升其绿色技术创新实力,扩大市场覆盖度,进而推动城市绿色发展。②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可以为创新主体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通过保障创新收益、产品转化和技术扩散等方式,有效提高绿色研发的积极性,推动创新主体将资本投入到技术创新活动中,进而提高绿色创新产出,促进城市绿色效益不断增加,最终实现城市绿色和高质量发展。
非正式制度主要包括:①政府环境关注。在经济自由的环境中,资本逐利行为和技术依赖特征使绿色技术发展处于劣势地位。政府可以通过环境关注度引导创新主体采取绿色技术创新,从而提高城市绿色技术创新的活跃度。也就是说,城市技术选择性偏好源自内在选择,同时也受制于外在约束。当政府关注生态环境时,创新主体迫于外在约束会更富有社会责任,从而选择更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的绿色技术创新。②公众环境关注。公众环境关注对城市创新实施的干预作用源于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关注程度,当城市居民利用网络平台、信访举报、城市环境信息披露等“软手段”对创新主体进行监督时,创新主体会提升绿色产品的研发效率,推动绿色商业模式,以满足公众对绿色消费的诉求,提升市场的认可度和接受度。③媒体环境关注。媒体作为重要的信息中介,能够帮助创新主体了解利益相关群体的诉求。环保目标责任制及其相关政策宣传会提升城市内居民对生态环境、节约资源的关注,城市迫于外界关注度会倾向于承担社会责任,通过绿色技术创新获得合法性、社会信誉和市场地位。同时,媒体关注也会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等非营利性机构积极参与到绿色技术创新中,进而提高城市绿色技术创新水平。
资源投入具体包含:①外资投入强度。外资投入强度在带来大量研发资金的同时,还会带来先进的理念和就业机会等。尤其是当城市具备“干中学”能力时,会采取引进外资、技术更新、交互式学习等方式促进国内外企业、学校和政府等多个方面进行合作,共同推动绿色技术创新顺利实施,达到弥补研发资金不足,打破静态资源约束的效果。②内资投入强度。绿色技术创新具有研发资金高、不确定性高、项目流动性差等特点,研发资金不仅能够缓解可能面临的融资难题,还能够保障创新设施设备充足供应,提高绿色技术创新效率,加快绿色产品研发效率,扩大市场绿色产品覆盖率,有助于构建城市的可持续竞争优势,提升绿色创新产出。③人才投入强度。研发人才作为驱动绿色技术创新的动力和源泉,也是绿色技术创新的开发者和实施者。研发人才将直接参与到绿色技术创新中,通过战略部署、机会识别等认知倾向,采取资源整合、业务扩展等手段识别市场环境和客户偏好,从而推动城市开展有利于获得多元化竞争力的绿色技术创新,促进城市绿色发展。
为探究各前因条件与绿色技术创新的必要与充分因果关系,本文采用充分因果分析法(QCA)和必要条件分析法(NCA)两种方法进行分析。理由如下:①城市绿色技术创新是基于制度和资源因素交互作用引致的结果,以往仅基于单个条件或两两交互作用的分析难以解释多个制度和资源因素如何联动驱动绿色技术创新。②QCA 方法解决了以往研究中少数案例分析可推广程度低的难题[17],且能够定性地判断“条件对于结果是否必要”。③NCA 作为一种必要条件分析方法,可以分析在何种水平上存在必要性关系,以有效解决QCA 不能定量衡量在什么水平上存在必要因果关系的难题。鉴于采用模糊集时,因为各前因条件间作用的结果包括“是”和“否”,并且有明确的隶属分数[18],所以本文采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fsQCA)和必要条件分析法(NCA)结合,以便能更好地探究影响绿色技术创新的复杂因果关系。
本文遵循“案例样本数量充足且具有可获得性”的原则,将前因条件和结果变量进行匹配,剔除缺乏相关数据的城市,共收集我国173 个城市的样本数据作为研究案例(表1)。从地理位置看,覆盖了我国27 个省份,满足了案例选择的多样化要求。相关数据来自《2020 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20 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20 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和百度指数搜索、北大法宝。
借鉴以往研究,本文变量包括:①环境规制(IER),采用环保固定投资与城市地区生产总值之比测度。②知识产权保护制度(IPS),采用城市每万人的知识产权文本量测度。通过北大法宝总库得到我国各城市内关联的知识产权地方性规范文件、政府规章制度等的总量,以此测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文本量。③政府环境关注(GEC),采用北大法宝内各城市政府工作报告数量测度。运用文本抓取方式定义政府环境关注度,即用词表筛选出政策文本中的特定文本,如果文本中涉及绿色技术创新的相关词汇,就把相关文本定义为具有某些特定含义的文本。④公众环境关注(PEC),采用网民在百度引擎的搜索数为基础数据进行测度。以“环境”为关键词通过百度指数搜索,获得城市日均“环境”搜索次数。⑤媒体环境关注(MEA),采用新闻资讯在互联网上对“环境”的关注及报道情况测度。同样,以“环境”为关键词通过百度指数搜索,获得城市日均“环境”搜索次数。⑥外资投入强度(FDI),采用城市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与城市地区生产总值之比测度。⑦内资投入强度(IRD),采用R&D 内部经费支出与城市地区生产总值之比测度。⑧人才投入强度(RDPI),采用R&D 人员全时当量与城市劳动力投入之比测度。⑨绿色技术创新(GTI),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划定的绿色专利国际专利分类,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多个网站搜索获得。
本文采用直接法将相关变量校准为模糊集。参考相关研究,将条件变量与结果变量的3 个校准点设定为变量的上四分位数(75%)、中位数(50%)与下四分位数(25%)。各变量校准后数据如表2所示。
NCA分析效应水平的方式包括上限回归(CR)和上限包络分析(CE)。如果x和y都是连续的或离散的,且有5 个及以上更多的水平,则使用CR;如果x和y是二分法变量或不到5 级的离散变量,则使用CE。生成相应函数时,可以得到相应效应量,效应量取值在0—1 之间。效应量小于0.1,表示效应过小,可以认为条件变量不是产生某一结果的必要条件。在NCA中必要条件需要满足两个条件:首先是效应量大于等于0.1,其次是蒙特卡洛仿真置换检验是显著的。采用CR 和CE 两种方式得出效应量分析结果(表3)。公众环境关注、媒体环境关注、外资投入强度、内资投入强度和人才投入强度虽然显著,但是效应量值过小,环境规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政府媒体关注效应量为0,因此认为它们并非高绿色技术创新的必要条件。
NCA中瓶颈水平分析指达到最大观测结果变量范围的某一水平时,前因条件最大观测范围内需达到的水平值。采用NCA 中CR 瓶颈水平分析方法,报告各前因条件瓶颈分析结果(表4)。要达到20%的绿色技术创新水平,需要0.4%的公众环境关注和0.6%的媒体环境关注。进一步采用fsQCA产生绿色技术创新的单个条件必要性,结果如表5所示。单个条件必要性普遍低于0.9,这一结果与NCA结果一致,即不存在产生高绿色技术创新的必要条件。
表4 NCA方法瓶颈水平分析结果(%)Table 4 Analysis results of NCA method bottleneck level(%)
表5 fsQCA方法单个条件的必要性检验Table 5 Necessity test of single condition of fsQCA method
本文采用fsQCA3.0 软件进一步分析173 个案例城市的相关数据,以期识别出引发绿色技术创新的路径,结果如表6 所示。将一致性阈值定为0.8,案例阈值定为1。同时,出现在中间解与简约解中的条件变量为核心条件,单独出现在中间解中的条件变量为辅助条件,将“●”定义为辅助条件存在,“⊗”定义为辅助条件缺失,“●”定义为核心条件存在,“⊗”定义为核心条件缺失。根据表6,产生城市高绿色技术创新的组态路径有12 条,一致性约为0.935,总体覆盖度为0.677。核心条件相同,可以构成二阶等价组态,如S1a、S1b、S1c、S1d和S1e的核心条件一样,5 个组态构成1 个二阶等价组态[19],由此总结出5 种绿色技术创新组态路径。
表6 高绿色技术创新的组态Table 6 Configurations to achieve high green technology innovation in fsQCA
媒体关注—外资—人才投入驱动型(组态S1):表示只要城市拥有良好的外资投入强度,同时在媒体高度关注环境问题的情况下有足够的人才投入,就能驱动城市高水平的绿色技术创新。城市拥有的人力资源、资金投入是实施绿色技术创新的优势来源。与此同时,在媒体关注的督促下,研发人员可以将外商带来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等落到实处,进一步促使研发成果产出与转化。典型城市包括:天津、上海、贵阳、长沙、长春、杭州、西安、郑州、合肥、济南、沈阳、青岛、新乡、嘉兴、洛阳、厦门、唐山、烟台。以天津市为例,该市依托良好的外商投资、充足的研发人员、完善的媒体监管,秉承绿色发展理念,成为首个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2020 年累计扩大外商投资金额超过28 亿元。同时,天津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不断强化媒体监管力度,加大媒体绿色生态宣传;开展“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为全市科技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以此提升全市绿色技术创新水平。
环境规制—资源投入驱动型(组态S2):表示在良好的环境规制扶持下,伴随资金、人才等资源投入,无论媒体是否关注环境,即使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缺失,政府、公众环境关注不足,城市也可以产生高绿色技术创新。以制度为导向的城市在战略流程、愿景与使命上具备积极主动的创新精神,潜移默化地带动城市内企业产生绿色发展意愿。在完善的政策制度环境下,城市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强度,同时充分利用外来资金和技术等,对城市绿色技术开发有积极影响。典型城市包括:襄阳、马鞍山、衢州、焦作、廊坊、漳州、邯郸。以邯郸市为例,该市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65%,超过河北省平均水平。为促进外商投资,邯郸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包联工作机制;通过发放“英才卡”等方式,利用京津创新资源,对接科研院所、中央企业等引入高端人才。同时,邯郸生态环境局不断提高监管强度,要求在各项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中必须核查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平台发放的编码标识。
公众—媒体关注—内资投入驱动型(组态S3):表示当城市内资投入强度大,且媒体、公众高度关注环境问题,在环境规制的辅助下,无论研发人员是否充足,即使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够完善,政府环境关注度、外资投入强度缺失,也可以产生高水平绿色技术创新。由于大众与城市之间信息存在不对称性,会影响城市的战略决策,而媒体关注环境问题,能够引导公众认知和评价来影响城市的绿色创新行为。结合媒体环境监督以促进城市各主体的共同行动和协同治理,加大内资投入强度,有助于推进城市绿色技术创新机制运行。典型城市包括:临沂、聊城、金华、济宁、德州。以临沂市为例,2020 年该市共争取上级科技扶持资金1.84 亿元,推动市内高新技术企业由“十二五”末的192 家增加到2020 年底的700 余家。2021 年,临沂成为我国北部最大的电子商务基地,利用媒体宣传低碳环保理念,提高公众保护环境意识;同时,通过电话、网络等公众举报渠道,加大环境问题监督力度。
公众关注—内资—人才投入驱动型(组态S4):表示城市只要有公众关注环境和充足的人员、内资投入强度,不管是否有环境规制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或政府是否关注环境,外资投入是否充足,在辅助条件高媒体关注环境的情况下,城市可产生高水平绿色技术创新。在公众关注环境的情况下,城市与影响城市决策和行动的相关者基于获益的渴望,会推动保护环境转化为执行意向,在形成执行意向时促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产生。研发人员具有较高的创新素质,有助于技术创新研发和实施,加之合理的研发资金投入,共同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以此带动城市绿色技术创新。典型城市包括:天津、上海、济南、郑州、西安、杭州、合肥、长沙、福州、大连、宁波、青岛、佛山、新乡、潍坊、台州、厦门、唐山。以厦门市为例,2020 年该市积极落实保护生态环境工作,大众对环境质量满意度排在福建省首位;同时,加大内资投入强度,对首次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100 万元建设经费补助。2021 年,厦门利用加大补贴力度、产权赠送、配偶随迁等相关政策,进一步扩大创新型人才引进规模,科研从业人员增长了97.4%,促进了城市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
多要素复合驱动型(组态S5):表示在完善的环境规制下,匹配良好的政府关注和充足的内资与人才投入强度,尽管辅助条件公众关注、外资投入强度不足,且核心条件媒体关注缺失,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辅助的情况下城市仍可以产生高水平绿色技术创新。为弥补绿色技术创新因排放污染物而产生负外部性,行之有效的环境规制、环境关注度是政府保护生态环境的主要手段。伴随加大资金和人才投入强度,并根据城市自身条件匹配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多元化协同并进赋予城市绿色发展的动力,推动城市绿色技术创新。典型城市包括:衢州、东营、洛阳。以洛阳市为例,该市多策并举打击各类污染环境违法活动,提高绿色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洛阳政府通过设置督察网站等多种形式,监督环境污染问题。2019 年洛阳内资投入强度达到2.37%,连续两年居河南省第一位;2020 年深入开展黑臭水体整治、污水处理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全流域水环境治理。洛阳不断扩大研发人才队伍,高校和科研院所具有博士后经历的人员高达50%,同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创新工作,多方面促进城市绿色发展。
为检验稳定性,本文首先将案例数阈值由1 提高至2,产生的组态基本一致。其次,将一致性阈值由0.80 提高至0.85,产生的组态多数一致,证实结果稳健。
主要结论如下:①制度环境与资源投入均无法单独构成高绿色技术创新的必要条件,这一结论在经过多种稳健性方式检验后依然成立。②产生高绿色技术创新的组态归纳为5 种,媒体关注—外资—人才投入驱动型和环境规制—资源投入驱动型、公众—媒体关注—内资投入驱动型、公众关注—内资—人才投入驱动型、多要素复合驱动型,多种组态证实导致城市高绿色技术创新的原因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
根据上述结论,提出如下建议:①优化创新资源投入水平,构建非正式制度监测体系。对于公众和媒体环境关注度较高,资源投入强度较大的城市,可选择媒体关注—外资—人才投入驱动型或公众—媒体关注—内资投入驱动型或公众关注—内资—人才投入驱动型促进绿色技术创新。这些城市应认识到群众、媒体关注环境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同时合理利用资源投入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协同驱动作用,通过加强绿色生态新闻报道、举办环保主题采访活动、拓展新媒体宣传途径、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措施积极推进媒体环境关注度;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加,通过社区问卷调查、召开环境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发声平台;通过建立创新人才专向基金、加大技术内资投入强度比例、放款外商持股比例等方式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可见,兼顾城市公众、媒体环境关注度,再适当加大创新型人才、研发资金、外商投资对城市绿色技术创新良性推动的基础上,即使城市正式制度不那么完善也能推进城市绿色发展。这可以成为环境规制不健全、知识产权保障强度较低,而媒体和公众关注生态保护、资源投入强度较为优良的城市未来发展的方向。②完善多方资源合作机制,发挥正式制度引导作用。对于环境规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较为完善且资源投入较大的城市,可选择环境规制—资源投入驱动型。这类城市需要兼顾环境规制和资源投入,建立协同治理体系,引导城市通过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来实现预期排放目标,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性。通过生态保护目标责任制、废物废气排放许可管制、污染物限期治理等方式对城市内企业实施监管;通过设立外商投资直通车机制、降低外商经营成本、落实外商税收缓缴政策等方式积极引进外商投资;强化企业、高校和研发机构多方合作,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利用研发补贴、专向经费支出等方式强化人才引进;采用提高产品开发投入比例、技术创新补贴、科技转化基金等方式加大内资投入强度。在正式制度和资源投入的引导下,即使非正式制度较弱也能驱动城市绿色技术创新,这可以成为媒体、公众、政府环境关注度较低而正式制度健全且资源投入强度较大的城市未来发展方向。③对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较为健全,资源投入优势明显的城市,可以选择多要素复合驱动型。在此路径下,政府需要起到监督和指引的作用,推动企业通过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科技创新项目投用基金等提升内资投入强度;采取排污收费制度、创新知识付费、数据保障平台等方式,防止企业在追求绩效提升的过程中破坏生态环境和公众利益;同时,通过制定创新奖励、设定研发专项费用、组织创新技能辅导等手段激励研发人员。此外,企业应充分利用政府支持科技创新、鼓励技术革新的相关政策,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断提升绿色科技成果转化率,激发城市绿色创新活力。但该路径促进城市绿色技术创新水平提升是有约束的,即政府和企业对绿色创新是积极的和主动的,且两者间愿意相互协调与配合。该路径或将成为绿色技术创新水平较为成熟城市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