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丰顺县委编办
梅州市丰顺县以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为契机,通过重塑组织架构、突出重心下移、科学放权赋能、强化协同配合四项举措,为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实现乡镇执法从“多头”向“综合”提质升级,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针对乡镇执法机构既有上级部门派驻机构还有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去存,且无统一指挥体系等“散、乱、杂”现象,在梳理各类型执法机构的基础上进行整合重构,打造统一指挥协调、统一执法服务、统一案件审议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一是组建镇党委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由乡镇相关党政机构、县直单位派驻机构、乡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村(居)民群众代表组成,明确各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所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主任,负责统一指挥协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加强乡镇党委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二是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在省统一明确的乡镇机构限额内,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加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并根据实际情况下设2至3个中队和法制审查室,各中队均以综合行政执法队名义分别开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等领域执法工作,由法制审查室统一负责法律法规服务,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能作用,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破解乡镇“看得见、管不了”的问题。三是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审议领导小组。由乡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牵头组织定期研判执法难点堵点问题,实现执法案件分类办理、依法审查、专案专议,推动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
针对乡镇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聚焦乡镇需求,认真统筹谋划,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切实强化编制保障。一是推动编制下沉。为切实增强编制下放的精确性,综合考虑各镇常住人口、GDP、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区域面积、执法案件数量、现有编制配备等因素,测算出下放到各镇执法编制分配数,对经济发达镇、中心镇、执法管理任务重、乡村振兴工作难度大的乡镇重点倾斜编制资源,实行精准下放。共下沉185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到各镇机关,平均每个乡镇增加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2名,专门用于充实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二是创新编制管理。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编制管理自主权,建立乡镇编制分类管理、统筹使用制度,打破行政编制、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等各类型编制人员身份限制,将精干力量有效吸纳到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来,加强力量保障。三是强化编制利用。发挥乡镇编制的最大效用,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将乡镇行政执法专项编制空编率控制在3%以内。2021年全县各乡镇新招录公务员82人,按照“优中选优、强中配强”的原则选配新招录人员到综合行政执法岗位,严控抽调借调,保持乡镇综合执法队伍人员总体稳定。
针对乡镇执法权限问题,加大依法放权力度,切实厘清县镇执法边界关系,提升乡镇执法能力。一是下放执法权限。按照“应放尽放、依法下放、权责一致”原则,全面梳理、审核下放职权目录,梳理下放行政执法类事项519项,涵盖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镇区和乡村治理、农业技术推广7个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切实赋予乡镇最需要、最有用、能用好的执法权力。二是厘清权责边界。制定乡镇权责清单,明确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行使主体、对应的责任事项,对县与镇的职权事项划清权责边界,防止县级部门一放了之、乡镇无法承接。如在特种设备方面的执法权限,乡镇负责日常的行政检查,涉及专业性、技术性有关的执法权限由县级部门实施。三是提升执法能力。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对执法范围、执法方式、执法流程、处罚裁量权和救济途径等内容进行培训;同时指导乡镇完善执法目录、执法程序、办事指南和规范指引,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相关流程统一制图上墙,实现规范运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和资格、证件管理制度,组织各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及指导其申领行政执法证,全县乡镇综合执法队211人、已持证99人,较好适应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需求。
为防止乡镇推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存在上下贯通不顺、左右衔接不畅的问题,在县、镇、村三级层面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保证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一是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引领作用。赋予县委依法治县办“一统筹四统一”的职能,即统筹县级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指导、统一监督等。专门核增3 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用于加强力量保障。县委依法治县办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会商协调机制,成立会商协调小组,组织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业务指导并实时监管。二是充分发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巡查联动机制作用。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同频共振,组建综合执法巡查队伍,把查违建、查安全、查市场、查环卫、查火患、查河道等结合起来,扎实开展综合执法巡查工作,形成强大执法合力。三是充分发挥村级执法协助员、网格管理员作用,协同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工作,构建“镇—村—网格”三级综合执法工作体系。2021年全县各乡镇共办理行政检查类案件727件,行政处罚类案件2 55 件,行政强制类案件9件,有效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营造了和谐有序、良管善治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