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嫃嫃,刘艳萍
(山西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学院,山西 太谷 030801)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农村人居环境已经成为新时代衡量农民幸福指数的关键指标。自2013年第一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召开以后,中国开始了以浙江省为参考经验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1]。与东部地区相比,中部6省农村地域差异明显,经济、资源、环境等发展方式不一。中部6省的自然资源储备和利用率较大,但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缓慢,例如,2017年浙江省的卫生厕所普及率已经达到98.6%,而山西省卫生厕所普及率为61.1%,且2020年中部6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均低于全国平均值。因此,为了更好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采用农村经济和自然资源两方面代表农村当地的特色,构建农村经济-资源-环境系统,分析3系统之间的协调发展程度和演化趋势,提出可行性建议,具有重要理论和实际意义。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的研究,主要从宏观、中观、微观3个不同的层面来分析。宏观上,农村人居环境依托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直接决定农村能否持续稳定发展[2],精准扶贫的实施带动了农村环境的好转[3],但目前维护环境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4],主体单一。张添[5]认为需要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发挥农民的主体性、完善基础设施硬条件和服务软实力、健全管理监督机制。中观上,技术创新在现实生活中的实现,是解决农村人居环境问题的关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初期不少地区实行农村城市排污集中式处理,但仅限于与城镇相近的农村,距离较远、地势较偏的农村并没有完善的排污系统。徐顺青等[6]指出当前农村治污技术还不能因地制宜到每一区域。随着整治任务的不断推进,运行维护和管理问题也日益突出[7]。微观上,农民是农村人居环境的受益者,农民对农村人居环境的满意度和整治意愿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桂国华等[8]利用主成分分析法构建提升农户对农村人居环境满意度影响因素模型,常烃等[9]实证分析得出天津市部分农民对农村人居环境的满意度较高,但是对后期维护的支付意愿较低。
关于农村经济、资源与环境的耦合协调研究。张年等[10]证实了云南省的新农村经济-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的耦合协调性近年来呈上升趋势。洪开荣等[11]证实了中部6省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水平具有一定差异,主要制约因素是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同时,农村自然资源具有的经济性、生态性、文化性等多元价值成为农民保护自然资源的重要驱动力[12]。而苟凯歌等[13]通过测算出中国农村水资源贫困指数和经济贫困指数的耦合度和耦合协调度,证实中国农村水资源可用程度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存在明显的相互依存、彼此影响的关系。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村经济共同发展,农村的各项资源和潜力才能够得到有效发挥[14]。
综上所述,农村经济、自然资源与环境三者在发展过程中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但目前学术界很少从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村经济、自然资源的耦合协调性角度,剖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遇到的困境与对策。本研究将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村经济、自然资源结合,构建经济-资源-环境系统,研究中部6省2008—2019年3系统之间的耦合协调度,进而从农村经济、自然资源方面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做出贡献。
随着中国对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视和资金支持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效果明显,在保证农村基本的干净整洁外,也在不断探索新的农村环境优化方式。但农村人居环境的长期维护还是需要农村经济的发展来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在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后,农民的农村生活、农业生产也会顺利进行,对开展乡村旅游等产业和吸引人才也有所推动,进而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后,对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需求会变得更加强烈,最终会形成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村经济相辅相成的关系。
中部6省自然资源特色不一,农民生活方式也有较大的区别。一方面,农民生活环境对资源的依赖性较强,自然资源为农民生活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在水资源、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农村自来水、污水处理、取暖等设施的安装和使用会更加方便。另一方面,农民对农村人居环境要求越高,对能源环保性要求越高,进而对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越严格。这样便形成了农村人居环境与自然资源相互促进的关系。
农村经济、自然资源与农村人居环境三者都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经济可以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资金支持,自然资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物质保障,两者都会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进而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在农村经济和自然资源都具有优势的地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进行会比较顺利;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也会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实践过程中,农村经济和自然资源缺一不可,如果不根据当地自然资源情况直接照搬其他区域成功的整治案例,结果必定适得其反;没有长期的农村经济作为支持,农村人居环境的维护工作便会遇到困难。因此,农村经济、自然资源与农村人居环境三者必须协调发展,才能达到良性循环状态。
本研究遵循科学性、代表性和可操作性等原则,对经济-资源-环境系统的农村经济、资源和农村人居环境3个子系统选取评价指标。
农村经济指标要体现农民的生活富裕和农村的产业兴旺,具体采用农村家庭恩格尔系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林牧渔总产值4项指标。农村经济是农村发展最直接的体现,农民生活条件的提高主要依靠经济水平的提高[15]。
农村的自然资源也代表着农村地势的特色,如水资源丰富意味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改水改厕任务进行会相对顺利;能源消费量偏多意味着农村居住的电力、取暖等条件会相对较好;农村的农业发展相对较好意味着当地农村居民更长时间居住在农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更有意义。因此自然资源采用人均水资源量、森林覆盖率、能源消费总量、有效灌溉面积4项指标。
农村人居环境指标在保证指标内容属于美丽乡村建设内容之外,要体现生态宜居的要求,因此选用太阳能热水器占地面积、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个数、村卫生室个数和农村投递线路4项指标。
根据国家公布的最新数据,本研究时间范围确定在2008—2019年,数据来源于2009—2020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以及中部6省的统计年鉴。
熵值法是一种客观赋权法,通过分析各指标之间的关联程度为各指标进行赋权,可以降低主观方法所造成的偏差,提高评价结果的科学性[16]。由于各指标量纲、子系统的作用方向不同会导致指标之间可能不具有可比性,因此为了便于比较和测量,需要对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参考王军等[14]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式中,i代表年份,j代表指标项,wij代表第i年j指标的权重,ej代表指标的信息熵,t代表评价年度,dj代表信息熵冗余度,φj代表指标j的权重。si代表各子系统的综合得分,即各省份每年的发展水平,综合得分数值越高,代表发展水平越高。
耦合指的是2个及2个以上的事物之间通过相互作用而相互影响的关系[16],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f(x)、g(y)、h(z)表示各子系统的综合得分。耦合度的结果主要依据各系统之间综合得分的差异大小,当3个子系统的分值差异越大,耦合度越小,反之越大[17]。当耦合度小于0.3为低度耦合阶段;0.3~0.5为拮抗阶段;0.5~0.8为磨合阶段;0.8~1.0为高度耦合阶段[18]。
虽然耦合度能够反映系统之间相互影响的程度,但是并不能准确判断耦合的良性,比如在子系统发展水平同时较低的情况下,耦合度仍会较高[19]。为了体现中部6省农村经济-资源-环境系统整体的协调发展关系,本研究在此采用耦合协调度模型。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T=αf(x)+βg(y)+γh(z);D为耦合协调度;C为耦合度;T为协调指数,介于0~1;f(x)、g(y)、h(z)同样为各子系统的综合得分值;α、β、γ为对应的权系数。本研究认为农村经济、自然资源、农村人居环境对美丽乡村建设同等重要,故取α=β=γ=1/3。参考相关文献,依据耦合协调度的大小可划分为10个层次[20],具体见表1。耦合协调度越大,系统间或系统内部要素之间越协调,反之,会越不协调而处于无序状态[17]。
表1 耦合协调度划分
分析各项指标后,除恩格尔系数和能源消费总量是负向指标外,其余都是正向指标。正向指标值越大越好,负向指标值越小越好。农村经济、自然资源和农村人居环境3个子系统内各项指标的权重具体结果见表2。
表2 各项指标权重
根据“4.1”部分得到的各指标权重,利用式(5)计算农村经济、自然资源和农村人居环境的综合得分,具体结果见表3。表中SE、SR、SL分别代表农村经济、自然资源、农村人居环境的综合得分。参考谢国根等[21]的研究,当max{SE,SR,SL}=SE时,定义为农村经济发展超前型;当max{SE,SR,SL}=SR时,定义为资源发展超前型;当max{SE,SR,SL}=SL时,定义为农村人居环境发展超前型。
表3 2008—2019年中部6省农村经济-资源-环境系统综合得分
就农村经济而言,各省的农村经济综合得分呈增长趋势,2019年,中部6省均为农村经济发展超前型,湖南省的增长幅度最大,综合得分具体排名为湖北省>河南省>湖南省>安徽省>江西省>山西省。就自然资源而言,2008年,除河南省外,其余5省都为自然资源发展超前型。近几年国家持续推进节能减排、限制产能政策,对煤炭等不可再生能源的生产要求严格,但对电力等能源的需求量会越来越高。相对于其他省,山西和河南两省的水资源匮乏,有效灌溉面积较少,资源发展受限。2019年,自然资源综合得分具体排名为安徽省>湖南省>江西省>湖北省>河南省>山西省,山西、河南和湖北3省的综合得分稍有下降。就农村人居环境而言,除山西省外,其他5省的综合得分都稍有增加。2008年河南省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得分最高,2019年,综合得分具体排名为湖南省>河南省>湖北省>安徽省>江西省>山西省。山西省农村生活对煤的依赖性较强,对太阳热水器和沼气池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较低。
为了明确中部地区整体发展情况,将中部6省3个子系统的综合得分进行算数平均,即为整体的农村经济、资源与人居环境综合得分,具体结果如图1。中部地区总体上在2013年之前是资源发展超前型,从2014年之后是农村经济发展超前型。农村经济呈稳步上升趋势,自然资源系统运作相对平稳,有较小波动。而农村人居环境系统综合得分最低,但有增长趋势。
图1 中部6省农村经济-资源-环境各子系统综合得分情况
系统耦合度具体结果见表4。山西省在2008—2011年期间波动增长,在2011年耦合度达到高度耦合阶段,此后耦合度水平逐年下降,在2019年处于磨合阶段。安徽省在2008年和2009年的耦合性都处于磨合阶段,2010年以后耦合性在高度耦合阶段有较小的波动。江西省在2008年的耦合度水平为6省最低,处于低度耦合阶段,但增长幅度最大,只在2019年处于高度耦合水平。河南省在2008年的耦合性居于6省最高,12年来耦合性一直在高度耦合阶段波动。湖北省的耦合性只有在2008年处于磨合阶段,2009年以后都处于高度耦合阶段。湖南省耦合性在2008—2010年处于磨合阶段,2011年以后耦合性在高度耦合阶段有较小的波动。在2019年,除山西省外,其余5省都达到高度耦合阶段,整体排序为湖南省>河南省>湖北省>江西省>安徽省>山西省。
表4 2008—2019年中部6省农村经济-资源-环境耦合度
农村经济-资源-环境系统的耦合协调水平具体结果见表5。总体来看,各省份的耦合协调性都有所好转。山西省从中度失调转为轻度失调,但有所波动,2014—2018年耦合协调性最高达到濒临失调程度。安徽省的耦合协调性稳步增长,从轻度失调转为中级协调。江西省的耦合协调性从中度失调转为中级协调,虽然在2015—2018年有较小的波动,但一直处于勉强协调状态。河南省的耦合协调性在2008年已经达到初级协调状态,一直稳步增长,在2019年达到良好协调。湖北省从濒临失调转为中级协调,在2016—2018年有较小的波动,但一直处于中级协调。湖南省从勉强协调转为优质协调,2016—2018年在中级协调状态有较小的波动。总体上看,2019年中部6省的农村经济-资源-环境耦合协调性排序为湖南省>河南省>湖北省>安徽省>江西省>山西省。对比耦合度结果,各省的耦合协调度都比耦合度低,说明中部6省的农村经济-资源-环境处于低发展水平下的协调。
表5 2008—2019年中部6省农村经济-资源-环境耦合协调度
本研究基于2008—2019年中部6省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村经济、自然资源相关的省级面板数据,构建经济-资源-环境系统,测量系统间的耦合度和耦合协调度,结论如下。
第一,对于农村经济-资源-环境3个系统的发展水平,整体来看,中部6省各子系统综合得分从自然资源>农村人居环境>农村经济转为农村经济>自然资源>农村人居环境。在增长速度上,农村经济>农村人居环境>自然资源。且各省份的发展水平、增长速度具有较大的区域差异,河南省的农村经济、江西省和湖南省的自然资源、河南省和湖南省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得分都超出了平均水平,而且农村经济、自然资源综合得分都比较高的省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得分也比较高。
第二,农村经济-资源-环境的耦合度和耦合协调度一直稳步增长。关于耦合度,2019年除山西省外都处于高度耦合阶段。在耦合协调性方面,各省份的耦合协调度普遍比同年的耦合度低,说明中部6省是在低发展水平下协调。2019年,除山西省处于轻度失调外,其余5省耦合协调程度都达到中级协调及以上,即3个系统发展过程中存在相互促进的影响。
本研究表明中部6省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村经济、自然资源存在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3个系统之间基本达到良性耦合的程度,系统间的耦合协调性也在逐年提升,因此从农村经济、自然资源方面对各省提出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建议。
山西省自然资源压力较大,能源消耗量明显高于其他省份,一直以来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对煤炭的依赖性较强。加上山西省多山缺水的地势特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展缓慢。在未来农村建设过程中,有必要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改进生产技术、降低能源消耗等方式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安徽省农村经济-资源-环境的耦合协调性较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得分较低。持续加大经济投入完善农村投递路线、卫生室等基础设施构建,合理有效利用自然资源,提高太阳能、沼气池利用率,有助于综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
江西省农村人居环境压力较大,各项数据变化特征与安徽省相似,但数值较小。江西省稀土资源、水资源丰富,农林牧渔总产值较低。在未来农村建设中,不仅要通过产业调整发展农村经济、引进先进技术和人才加强资源的合理利用,还要制定适宜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模式,建立长效管制机制。
河南省自然资源的综合得分较低,作为农业大省,农村数量多,农林牧渔总产值位居6省之首,但人均水资源量、森林覆盖率等自然资源指标值不高,人居环境整治过程没有资源优势。因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不仅要结合地域特色制定整治方案,还要激发农民和村集体参与整治的主动性。
湖北省农村经济综合水平为6省之首,同年相比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其他5省高。因此,湖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在保证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和村集体积极参与的同时,可以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丰富农民生活条件。
湖南省各项数据特征与湖北省相似,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得分最高。因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重视与农村经济、自然资源相辅相成的关系基础上,制定严格的监督、评估、奖惩等措施,健全农村人居环境优化长效机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