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孟佳惠
近年来,随着居民消费需求增长和银行机构加快布局零售业务,我国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发卡量、交易规模明显上升。但与此同时,信用卡业务在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足和问题。“部分银行信用卡发展模式较为粗放,过度依赖外部机构发卡,息费不够透明,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部分持卡人债务负担偏重,存在‘以卡养卡’、违规套现问题,资产质量有下降的趋势。”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自去年12月征求意见稿发布,时隔近7 个月,信用卡新规终于落地。7月7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息费收取、过度授信、睡眠卡、联名卡、催收等提出治理要求,重拳整顿信用卡市场乱象。业内专家认为,《通知》是对我国信用卡业务的一次全面规范,将推动信用卡业务从“跑马圈地”式粗放发展阶段迈入专业化、差异化、精细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人民银行发布的《2021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截至2021年末,我国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发卡数量8 亿张,银行卡授信总额为21.02 万亿元,同比增长10.86%;银行卡应偿信贷余额为8.62 万亿元,同比增长8.90%;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860.39亿元,占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的1%。
“跑马圈地”是对过去银行信用卡业务发展最形象的描述。“近年来,多家银行机构积极向零售转型,信用卡作为资产类业务普遍被作为切入点和重点。但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单纯以发卡量、客户量等指标作为考核的管理模式,缺乏科学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导致业务短期化。”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理念不科学,盲目追求规模效应和市场份额,滥发卡、重复发卡情况突出,授信管控不审慎,导致无序竞争、资源浪费、过度授信等问题。
针对发卡管理,《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持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伪冒欺诈办卡、过度办卡等风险;对单一客户设置本机构发卡数量上限;强化睡眠信用卡动态监测管理,严格控制占比;连续18 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数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附加政策功能的信用卡除外;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
“睡眠卡率红线的出台,对各家银行的经营理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信息官高峰表示,一方面,银行需要提高自身精准发卡、精准定位潜在用卡客户的能力,在市场发卡前端分析客户需求,尽量把对的卡配发给对的人,避免客户卡片过多又疏于管理,避免银行卡片在制作与后续管理方面的资源浪费。另一方面,银行需要提升自身精细化经营能力,在客户维护过程中,充分利用数据、模型辨识不同客户的差异化经营点,做好客户使用中卡片的动态管控,有效监测,管控措施不可缺失,避免因为管控疏漏出现的睡眠卡风险。
“未来银保监会还将动态调降长期睡眠信用卡比例限制标准,不断督促行业将睡眠卡比例降至更低水平。”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以发卡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
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信用卡规范健康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据了解,目前信用卡领域的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营销宣传不规范、投诉不畅、不当采集客户信息、不当催收等方面。为此,《通知》作出针对性规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进行欺诈虚假宣传,严格规范催收行为,严格向客户公布投诉渠道,严格落实客户数据安全管理。
信用卡息费不透明、分期不合理是投诉高发领域。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息费水平披露不清晰,片面宣传低利率、低费率,以手续费名义变相收取利息,模糊实际使用成本,不合理设置过低的账单分期起点或不设起点,未经客户自主确认实施自动分期等问题,导致客户难以判断资金使用成本,甚至加重客户息费负担。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提高信用卡息费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对信用卡息费收取做到定价合理、信息披露透明。”高峰表示,一方面,要按市场化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信用卡息费水平,降低客户息费负担;另一方面,息费收取应做到提前告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此外,要不断创新信息披露方式,多元息费通知渠道,确保消费者及时、准确知悉息费收取信息。
为规范信用卡息费收取,《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与客户订立信用卡合同时,对收取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等条款、风险揭示内容应当严格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并以明显的方式向客户展示最高年化利率水平。
按照监管要求,商业银行正全面加强分期业务的规范管理,将息费项目、年化费率和息费计收方式等关键信息,通过清晰、显著的方式向客户进行展示,帮助客户准确理解使用成本。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对信用卡息费水平的科学制定,为满足条件的优质客户提供了信贷价格优惠,降低了客户息费负担。下个阶段,该行将进一步提升差异化、精细化定价水平,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
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认为,《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信用卡息费收取,以手续费名义变相收取利息等不合规行为受到约束,后续将真实还原为利息收入。因此,利息收入在信用卡收入结构中的占比预计可能小幅提升。
“2021年人均持卡量达到0.57张,相较于发达国家人均拥有近4 张信用卡,这个数字还是比较低的。再考虑到一人持有多张信用卡的情况,实际上我国信用卡的普及率还有待提升。”中国人民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副主任罗煜表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居民缺乏透支消费的手段,因为近年来涌现了一些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且一定程度上与支付活动形成关联,构成了对传统金融机构发行信用卡的补充。
在严格规范信用卡业务的同时,监管部门也为其创新发展留足空间。目前,信用卡办理需线下签约,但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用户服务线上化的需求加大。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发布的《2020 中国电子银行调查报告》显示,超过50%的用户期待实现线上开通银行账户。
“开展线上信用卡业务将成为商业银行深化数字化转型、加快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创新的重要尝试。”高峰进一步指出,开展线上信用卡业务的关键环节在于远程面签,要做好目标客户的筛选、远程视频技术支持和线上业务流程的管控。一是在目标客户选择方面,可优先考虑存量借记卡客户,以及消费场景内有真实消费需求的客户等。二是在远程视频技术选择方面,为避免音视频带来风险,可将运营操作锁定在银行端App 上等。三是在线上业务流程方面,借力人脸识别和联网核查的同时,辅助必要的人工客服与客户线上进行办卡意愿和身份的核验等。
对于试点机构的筛选原则,此次《通知》也明确提出将按照风险可控、稳妥有序原则,通过试点等方式探索线上信用卡业务等创新模式。将按照高质量发展导向,优先选择人民群众服务认可度、信任度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访投诉要求落实到位,经营理念和风控合规审慎严格,各项整改工作达到监管指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试点。
“加快数字化转型,基于数字化的合规和风控能力将成为银行信用卡业务的核心能力。”曾刚表示,相信随着业务模式不断创新、产品类型不断丰富、客户服务不断完善以及使用成本不断降低,线上信用卡将在消费金融领域发挥主力军作用。
王一峰也认为,中长期来看,居民消费信贷领域的市场竞争格局将从“蓝海”走向“红海”,这一过程将伴随着居民端杠杆率的上行、风险逐步提升和定价逐步下行,最终形成风险与定价的均衡。未来,客户获取、客群经营和风险控制将是金融机构建立竞争力的关键所在,信用卡也将从现阶段的“跑马圈地”进一步转化至精细化经营,金融科技在拓展获客渠道、大数据风控及资产质量监测等方面的重要性也将更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