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WTO的透明度原则,各成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通过WTO秘书处向其他成员公布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如修改,增补或废除等)。成员参加的有关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国际协定,也在公布和通报之列。此外,各成员还有义务回答其他成员的合理询问。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简称《TBT协定》)规定,各成员有权制定必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技术法规、标准,包括对包装、标志和标签的要求,以及对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合格评定程序)以保证其实现合法目标,并应及时通报其拟采用的某项技术性贸易措施,以使其他利益相关方知晓。
2022年8月,共有44个WTO成员提交了402件TBT通报。2022年8月提交通报数量居前十位的成员共提交了314件通报,占通报总数的78%。其中,乌干达发布的172件通报中,171件为补遗通报,1件为常规通报,常规通报产品领域为农食产品类,通报理由主要是节约成本和提高生产率;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协调;消费者信息标签;质量要求;防止欺诈和消费者保护以及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巴西发布的42件通报中,28件为常规通报,9件为补遗通报,6件为勘误通报,常规通报领域主要为农食产品类和化矿金属类,通报理由主要为消费者信息标签、质量要求、防止欺诈和消费者保护以及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美国发布的40件通报中,25件为补遗通报,9件为常规通报,6件为勘误通报,常规通报产品领域主要涉及农食产品类、机电仪器类和化矿金属类,通报理由主要为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协调、消费者信息标签、质量要求、防止欺诈和消费者保护以及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2022年8月发布的通报中,238件为补遗,约占通报总数的59%;146件为常规通报,约占通报总数的36%;15件为勘误,占通报总数的4%;3件为修订,占通报总数的1%。
统计2022年8月TBT通报中,通报产品领域居前3位的分别为:农食产品类(164件,占比41%)、机电仪器类(86件,占比21%)、化矿金属类(75件,占比19%)。其次是纺织鞋帽类(18件,占比4%)、木材纸张非金属类(15件,占比4%)、橡塑皮革类(10件,占比3%)、玩具家具类(9件,占比2%),空白(25件,占比6%)。
《TBT协定》承认各成员有权制定必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以保证其实现合法目标。这些合法目标包括:国家安全要求;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的健康或生命及保护环境等。
2022年8月发布的通报中,主要以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最为突出,共计263件次;其次是质量要求,共计211件次;第三是防止欺诈和消费者保护,共计201件次。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2022年8月TBT通报理由情况统计
2022年8月发布的通报中,与中国主要出口贸易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有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变更国家的常规通报共计13件,共涉及11个国家或地区,详情见表2。请相关企业尽快针对不合理技贸措施提出评议意见,反馈至当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在国际贸易中积极利用WTO规则维护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表2 2022年8月发布的通报处于评议期情况